离婚是一次再生

你好,请叫我阿诺吧。阿诺,是瓦心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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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ingdragen8
Wed Jun 24 08:34:37 2009, 美东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dlife/203565.html

一个人没有真心爱过不可能懂得爱情, 即使后来结婚的人与爱过的不是一个人;一个没有离过婚的人也不可能懂得婚姻, 因为婚姻象一条溪流, 你必须赤脚趟过去。 那些憧憬着结婚或已在婚姻中的人对婚姻的解读不可轻信, 因为他们不是在岸边刚挽起裤角就是还没有上岸, 与那些在高处回望涉过的溪流的人不一样。人们在结婚的时候就将面对两种选择, 将婚姻坚持下去或者离婚。 我们常常发现离婚的人情感更成熟了, 认识更深刻了, 他们或她们在回首自己过去的生活时会感到这是一次再生, 因为脱离母体的出生仅仅是人身体的生长, 而人精神和情感上的成长才是真正的成长, 人会因为不断地反省使灵魂更圣洁而高大, 也会因为思维的狭隘和情感的猥琐而越来越渺小。

1995年秋天, 我开始进入法学院读书, 有一门必修课叫做“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这门课是关于如何确定婚姻财产并分析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的。 加州婚姻财产的确认和分割法律来源于西班牙法系, 与通常意义上的英美惯例法系和欧洲的大陆法系不尽相同, 因而也是加州律师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在上课的第一天,女教授开始该课程的概述时开宗明义地宣称:婚姻关系从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它的建立和终结与其他合同关系并无二致。 婚姻同样需要一方先发出邀约去求婚, 另一方接受而订婚, 最后去政府登记而完婚。 因而, 离婚仅是对过去建立的合同关系的解除, 并非如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是情感走到了尽头或性格发生了变异导致不合, 可怜的双方好像都是情感上的碎心人和爱情上的失败者。 所以, 因为爱情而导致婚姻仅是一种错觉或推测, 任何认定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是一种非法律观点的臆想, 法律只确认你是否有承诺的事实并履行你对婚姻的承诺, 并可以因一方无法遵守承诺而宣告解除婚姻。

在法学院的课堂上鼓励提问和讨论, 我发言说这些观点与我在大陆学到的婚姻关系和价值观完全不同, 我讲在中国大陆认定大家因为有感情才结婚, 因为没了感情才产生矛盾或性格不合而离婚。 离婚使离婚的人, 尤其是女人感到丢脸, 感到自己是婚姻的失败者和弃儿。那个教授瞪大了眼睛, 有的同学半张着嘴, 一脸迷惑, 教室里有许久鸦雀无声。 教授打破了沉默, 字斟句酌地说:“坦白说, 我们对遥远的古老的东方文化和历史充满了敬意, 但也有许多迷惑, 有些我想我这辈子也搞不懂了。”有些同学笑了起来, “但我首先必须指出, 认定婚姻的基础来自于爱情或必须有感情才结婚是一种非法律观点, 法律认可的是本质而非象花边一样的装饰。法律只承认事实与证据, 证据的原则就是真实与存在。 爱情和感情是导致婚姻的因素之一, 但并非是决定因素, 将一种无法定性定量分析的情感活动来证明事实在证据学上是无法成立的, 所以在美国离婚法庭上, 法官根本不问你为什么离婚, 只要你申请离婚就意味着你不再要保持婚姻遵守承诺, 另一方同意与否根本不加以考虑, 所需判决的只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其次, 法定婚姻仅是经过政府登记的一种家庭构成方式, 人并非只能按照一种方式生活, 一个人也无权要求他人必须以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生活。 婚姻无法也不能保证你有爱情或爱情可以延续, 它仅能证明的是配偶双方确认过互相承诺的事实。 承诺是在教堂里或在餐馆里做出的没有任何区别, 没有永恒或神圣的承诺, 而任何承诺只有信守才有意义。 婚外恋和出墙表现的是对承诺的违反, 并非证明出墙人就是个坏蛋。最后, 婚姻解除的方式也有许多不同,有的仅有婚姻的形式, 仅表演给他人观看而已, 实际夫妻早已貌合神离, 是床上的陌生人。这样的婚姻更虚伪,更无聊, 是没有解除婚姻的离婚者。”

从那时开始, 我知道自己在认可这种观点的同时内心也在发生极大的改变, 开始以批判的态度来检索在大陆形成的观点和价值观, 我发现凡是依靠权力推行或宣扬的观点其最大受益者是宣扬者, 就如同谁最热衷的事其必然是其中最大的获益人一样, 宣扬从一而终, 反对离婚实际是中国千百年来男尊女卑, 残害妇女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延续, 所谓的婚姻家庭稳定可以导致社会的稳定完全是胡说和猜测, 所谓稳定掩盖不了对人的生存选择权进行剥夺的事实。西方关于家庭的观点解释婚姻要科学, 现实, 准确得多。西方观点直接承认人思维的变化和情感的更叠, 不把婚姻看成是一种猪八戒式的投胎。 如果人们没有社会压力必须去做假, 就不必过双重生活, 一边在别人面前表演自己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一个正人君子, 一边又是个偷情人,一个边说谎边偷着跟情人去宾馆开房的伪君子;也不用象个农村人一样翻墙头, 跳窗户, 一旦倒霉被愤怒的王八抓住, 扁担象雨点一样落在身上, 象将被宰的猪一样在地上放声哀嚎。

所以我一直理解不了为什么那么多人讨论我该不该结婚或离婚呀, 剩男剩女呀之类的问题, 愿意就结, 不行了就离, 这根本不值得讨论。 婚姻和诺言从来就没有神圣的,那只是人的一厢情愿而已, 即使在教堂结婚, 神圣不是来自于上帝的祝福, 而是来自于对诺言的信守。因而, 一个人结婚了, 可以因为不成熟而把好感当成了爱情, 可以因为错觉而在蜜月里懊悔不已, 如果经过种种努力还不能挽救,这场婚姻实际是彻底的误解, 有一天他或她会发现自己象躺在太平间的尸床上, 旁边躺的是另一具死尸, 钻石婚戒还熠熠生辉。这时候, 离婚就是一种反省和行动, 也是对先前错误的改正, 是对自己即将丢失的灵魂的一次挽救。 这实际是一种解脱, 他不是更失败, 而是在情感上更成熟,认识上更深刻, 心地上更坦然, 人格上更完整, 因为他不必再让内心象幽灵一样, 白天躲在坟墓里, 晚上爬出来与另一个幽灵在旷野里与坟莹一起飘荡。

一个朋友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他太太向法庭递交离婚申请的前一晚还与他缠绵做爱的事实, 他认为女人太难以琢磨和无情, 他打电话对我说:你是学法律的, 你说说她个bitch怎么能这样干?我不会跟她离婚, 我也不会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同意。我说:在美国是双方结婚, 而离婚是单方离婚, 管你愿意不愿意, 一方提出就必须离婚。 在加州, 管你应不应诉, 同不同意, 六个月后就生效。做爱的事实与解除婚姻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因为承诺坚守的是婚姻, 不是做爱。 离了100年后还是可以做爱,但要复婚必须重新登记。当另一方不再信守承诺, 离婚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并非每个人都非常幸运,在一生的某个阶段会遭遇到刻心铭骨的爱情, 但应当承认真正的爱情是人类内心生活中最美好的情感, 象美丽的清晨一样让人激动, 你会为对方的承诺眼中溢满晶莹的泪水。 即使一个人死去, 只要另一个人活着, 他就仍然活着; 如果两个人同时死去, 美好的情感会永远温暖两个人的人生, 无论他们生命多么短暂, 是否有人还记得逐渐褪色的美丽传说。

因而,摆脱不了物欲的婚姻是铁栅丛立的牢笼, 只有被贫贱吓破了胆的人才靠婚姻来拯救自己。 对诺言的信守不是来自愚顽的坚持, 而是对自己灵魂和人格的信心。因而, 离婚是一次脱离母体后的再生, 是一种在涅磐时灰烬上的升腾。因而, 当你某一天早晨醒来, 对你还睡眼惺松的配偶说:我们离婚吧!你将结束的是痛苦和无望的生活, 你比以前更成熟, 更理智和深刻, 就象基督在石室中复活再生一样, 你将走出的是坟墓, 开始的是新的人生, 道路在你面前延伸向远方, 晨雾簇拥着你走向太阳。


江南白羊 发表评论于
非常新的观念,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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