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果敢自决自治独立断想
张三一言
本文写就很久了,本不打算贴出来,现在因果敢问题,又引起统独议论,为此,重写一次,把它贴出来供参考 2009-08-29记。
掌握权力者(个人、集团、民族)及其支持者倾向民族压迫与同化,反对民族自决自治独立;无权者及维护无权者支对民族自决自治独立,反对民族压迫与同化。这就是还没有掌握权力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恩格斯为甚麽主张民族自决自治独立,同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手中已经握有大权的列斯毛实行民族压迫与同化,反对民族自决自治独立的理由;也是无权时的青年毛泽东主张湖南独立,掌权後要“解放”西藏的理由。
专制独裁政制下民族自决自治独立或统一问题都比自由民主制度难得多。理由如下。其一,掌权者对权力的态度和欲望不同。专制独裁者的权力是永久拥有的(起码主观意愿和理念上是如此),是谋取一切其它权力和权利、利益的手段;视权力为私产,权力与生命同价,甚至重於生命;绝不会也不能放弃权力,。民主掌权者拥有的权力是有定性定量定时限制的,只能在限定时间内作有限度的谋取权利、利益或其它权力,所以他们对权力的欲望要比专制者淡薄得多。在这样的权力状态下,对在自己权力控制下的少数民族(或地区,下同,略提)要求分权的自决自治独立,就是要分专制统治者的权力和权利、利益,他必然要和你拼命;後者有商量馀地。其二,在专制制度下,少数民族极难聚集民族自决自治独立的力量,民主制度下要容易得多。有力量就有可能、有机会,无力量就免谈。其三,民主制度有现成的对话、妥协精神和机制,所以少数民族的自决自治独立有现成之路可走,专制制度则要麽你少数民族有武力取胜,要麽,你要先创造一套专制者可能被迫接受的对话妥协办法。其困难可想而知。所以,我认为两岸人民首要的任务是促进大陆民主进程,统独问题留待民主後再议。
维护自决自治独立的人类天然权利不等於鼓励煽动自决自治独立;这和维护统一的权利不等於鼓励煽动并吞邻国同样道理。自决自治独立是人的天然权利,统一是人们为了维护和发展权利而建构的生存和发展的载体。
有人说∶『“反对(独立)的25%人”的权利怎麽办?┅这种身家性命财产攸关的决定。』我反问∶若就统一问题投票或民意测验,又如果有25%人反对统一。统一与独立一样属於“身家性命财产攸关的决定”的“严重性”事件,请问,这25%反对统一者的权利怎麽办?又比如,有48%没有支持胜选总统,在这48%中有38%是选胜出者的对手的,谁任总统应属於“身家性命财产攸关的决定”的“严重性”事件,那麽请问,这38%人反对得胜候选人的权利怎麽办?──如果因为有25%人反独立,独立就不可行,在逻辑上必定要导致取消民主精神、程式、手段和制度。
“反对(独立或统一均可)的25%人”的权利怎麽办?早就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民主方法了。这就是尊重少数。你少数反独立(或统一)者,并没有人不准你继续反独立(或统一),时来运到,经你们少数的努力,少数变成多数时,独立(或统一)就取消了,回到统一(独立)去了。这时或许还存在49.9%的反统一少数,但是并不存在49.9%的反统一少数权利怎麽办的问题。
“举例而言,要是建国的决议只有75%的人同意,那麽由於事件的严重性,反对的25%人,为何又不能自称人民,决定不独立,於是上海市就可以无限分割下去这难道是洪先生要鼓吹的人民自决的原理和效果?你不能自己能自决,而同时否定别人也能自决∶决定不独立。”我用事实回答。我认为,如果xx%<50人反对就不可独立理论可以成立的话,过去的大多数殖民地独立就不成立;中国抗日要求完整的民族独立也不成立──起码汪记政权就反对。但是,几乎所有的殖民地都独立了,中国护国抗日也成功了,这说明xx%<50人反对就不可独立理论不成立。中国和独立殖民地国家并没有因此而“无限分割下去”,证明这种理论没有事实根。用理论回答。我认为不但是一个地区如上海广东台湾可以要求独立的权利;就是香港的一座楼也可以要求独立的权利。问题只在於一个地方要不要自决自治独立。自决自治独立由以下条件决定。一是,这民族或地区有没有这个愿望,有没有提出这个诉求。二是,独立利害计算,利多则独,害多则不独。三是,有没有独的能力。四是,有没有独的条件(包括国内外的)。
我一向支持自决自治独立和统一,现在也支持果敢自决自治独立。支持的根据是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当统独两方冲突时,持自决自治独立一方的权利优先。基於这一认定,我支持果敢(汉)族自决自治独立。当然,这个支持也适用於台湾。
对台湾,我主张统一;对果敢我主张独立。我这样做并没有矛盾,理由如下。我是汉族,有汉民族感情;因为两岸统一,我们与台湾更亲近,因为果敢独立,我们多了二十多万更亲近的果敢(汉)族。但是,我反对在共产党统治大陆的政治现实中两岸统一;因为统一在专制独裁之下,台湾汉民族必遭惨重伤害和损失;大陆人民无所得益,除了多了二千万与自己同命运的被剥夺被迫害者外,还多了二千多万的仇人。维持现状是最佳选择,即使台湾独立了,只要我们不几暴力相对,或许还能有一个友好的邻居。或者可几这麽说,对台湾在感上我倾向於统一,在理智上我支持自决自治独立。当感情与理智冲突时,感情应让位於理智。
“虽然还存在台湾问题,但国际社会也只承认一个中国”这类说法极常见。潜意见是中国的所有民族和地区自决自治独立都不容许、不合法。我的回答是∶斯洛伐克、东帝汶立国前国际也只承认一估捷斯和一个印尼。但是这个世界就是容许斯东独立,独立後也合法,也遍受国际承认。
200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