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浪漫时光-我的第一个女友2 京剧团里送书夹

2,第二次见面,京剧团里送书夹

  到了星期天,我按时到了那里,远远就看见她已经在京剧团的大门口等我。我是个守时间的人,她来得更早。

我不知道这个城市有那么多的地方,她为什么选择一个京剧团见面。比如说电影院,书店,博物馆,商场。她却选择了京剧团。莫非她想请我看京剧?

这次她换了一件灰色的衣服,还是红红的脸,笑盈盈的眼睛。

 她带我走进一栋二层楼的房子,打开门。里面的东西很简陋,有张大桌子,板凳。还有一张单人床,但是没有铺盖。铺盖卷起来放在一边。好像这里没有人住过。房子里面桌子上有几个空的暖水瓶。这是一栋很旧的房子,起码已经有30年了。

她叫我坐一下,到外面的锅炉去打开水去了。看来她很熟悉这里,她有什么人在这里。

很快她把开水打来了,一手提着一个暖水瓶。暖水瓶是那种外壳是细柳条编织的,灰黄色。现在已近见不到了。

她打开橱柜,拿出两个玻璃茶杯,给我们各自倒了一杯茶。这是个玻璃印花茶杯,别看房间很旧,但是这个茶杯却有点讲究,外面的花都是那种磨砂玻璃雕刻的,比起我们当知青用的大水缸要讲究多了。她是女孩子,当让要细腻一些,讲究一些,我在想。

她虽然不是大城市来的人,但看她的样子不像下过乡的知青,更不是农民。那个轻手轻脚的动作,做事没有响声,很像管理过家庭的大姑娘。可是她又知书达理,藏而不露,举止大方,殷勤周到,又像有钱人家的大家闺秀。而当过知青的女人,一般都有点火爆或者快捷干练。如果像农民,就不会这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了。当农民的女孩,会做事,但不会读书,身上没有读书人那种特有的文气.

我一问,果然她有亲戚在这里,现在那个人出差了,把钥匙借给了她,所以她把我带到了这里。带我到这里的目的,我猜想她是不想让人家知道。如果要去电影院,那看见的人就多了,不定什么时候消息传出去了。毕竟她还没有想把我当作她的男朋友,而且那个时候谈朋友并不能公开,像地下党一样的单线联系。学校明文规定不许谈恋爱,不许结婚。那个时候非常左,就和现在的北朝鲜一样,连听收音机都要被控制。

 她首先打开书包,拿出一个红色的活页夹子,说是送给我。

 她第二次见面就送我东西,弄得我有点措手不及。哪有女人先送男人礼物的?在我头脑中,男人永远都是关照女孩子的。电影刘三姐有短经典台词,世上只有藤缠树,哪里还有树缠藤?我那时傻乎乎的,也不知道带点见面礼,根本不知道怎么讨好女人。这次叫女的抢了先,心里面有点不爽。至少她的这个动作让我红了脸。我感到火辣辣的,第一次有点心跳。除了我妈妈,还没有人这样近距离关心过我。

这个夹子的两面,使用塑料膜压制的, 里面有个金属芯,可以开启关闭,打开的时候可以把活页纸放进去。现再到了美国,我每天都用这种夹子,想来还是三十年前用的那种一样。每次用起来,就想起了她。

她送我读书用的夹子,我送她什么呢。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那时的我恨不会来事,一心只想把书读好就可以了。哪里会想到那么八面玲珑的事情,更不会观六路,耳听八方了。说起来,我还是非常幸福的,有个好家庭,有个好妈妈。前面的事情都是一帆风顺,没有受到过挫折。所以不知道世上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和面对。第二次和女人接触,就发现了自己的拙笨。

我正在为这事苦恼的时候,她又从书包里面拿出一个收录机来,是那种按键式小盒子收录机,不能听广播,只能放音和录音的那种。这种收放机还是香港那边走私过来的。当时我们国际还不能生产,全靠进口。凡是先进一点的电器,都是来自香港。

她把录音机拿出来,到处找电源。她可能是要听听录音什么的。电源找到了,可是没有电源的延长线。这个电源的插座离我们的桌子太远了,没有延长的电源线,就够不到桌子,更听不了录音机。

 我也帮着她在屋子里寻找电源线。这个房子的主人肯定没有什么工具箱之类的东西。因为这里是京剧团,找点样板戏的剧本可能倒是没有问题。可是要找电源线和插头,找不到。结果录音机当天也没有用成。我说听不成音乐就算了,下次再说。

 她说不是听音乐,是学英语。

她说今天本来要和我一道学习英语,看看我的程度。这可倒好,叫我逃过一劫,因为我的英语不要说听,就是看我也磕磕碰碰。而且她第二次见我就要考考我的英语,是不是英语比人更重要?我有点感到这个人不简单,不仅漂亮,还好学,好钻研,喜欢英语,却不喜欢音乐。

 但是就是她学英语这件事,让我发现我找到了一个送她东西的借口。我可以给她做个电源延长线。她到了任何地方,就可以把电源接出来,学她的英语了。我心里舒了一口气,因为我不喜要女孩子的东西的,我本人不是那种人。虽然说学语言不是我的优势,可是动手可是我的强项。我会做一点木工,懂一点电器,我喜欢动手,大概和从小看我爸爸干活有关。我爸爸什么都愿意自己动手。时间久了,我自己也开始做小板凳,沙发,茶几等等。虽然做的不好,但毕竟是自己做的,有成就感。对于那个小的电源线来说,对我来说易如反掌。当时并不知道,动手这个本领在美国可是太重要,太重要了。在美国自己没有动手能力,什么东西坏了只有请人。而请人是请不起的,就来美国人,家里的活也是自己做。我的这一特点,在美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里里外外,我倒是帮了自己,帮了家里,帮了朋友,帮了学校不少不少的忙,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暗暗想,如果还有下次,我就一定带个电源线给她。不是买的,是我自己做的。买的和做的可不是一回事。后来我真做了一个15米长的电源延长线给她。我看她非常喜欢,永远都放在她的书包里面,因为毕竟方使实用,算是我还她的书夹情。

 在农村的是时候,谈朋友的女青年送男青年的东西多半是吃的,穿的。男人贪吃。而她,不一样。这是学习用具,看得出她很喜欢学习,而且她知道如何学习。她说这种夹子很好用,里面的心子是可以随时拆开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听不同课程的时候容易记笔记分类。这样每次听课就不必须带很多的本子。回来以后打开活页就可以分类,再把各科的学习材料并在一起,复习起来容易快捷。

我上学,总是一次就带上一个大书包,书包里面什么都有,根本没有想到 轻便方便。看来还是女生细心周到。

接着她又问我吃过饭没有,如果没有,她带我去下馆子。

 我又吃了一惊,她怎么可以第二次见面就请我下馆子,要请也得由我请呀。我又落到了后面。

别看我平时说话不多,可是我心里可观察的仔细了。我很在意人家的感受。我宁肯苦了自己,也不能让别人有什么不好。但是和她比起来,我就差点了,都是她关心我,我使不上劲。

我说我吃过饭来的,下次我请你吃饭。

她说以后我们还是在学校吃饭,学校的饭菜便宜而且质量很好,外面的东西贵还不好,还要浪费时间。

又是她发话,今天一下子我就占了被动地位。她说的都对,没有什么可以挑刺的。看来她是个很主动的人,有自己的观点,独立,能伸能缩。不仅关心别人,而且能够约束自己。

我们两个在这间房间里谈了我们的学习和对今后的打算。

她问我毕业了想干什么?

我说先到医院或者什么地方工作了再说,不能让父母亲在操心,首先要经济独立。

她说考虑到继续升学没有。

我说考虑了,但是希望不大,因为我的英语非常不好。我们的英语老师一年中换了几次,都不是正规院校毕业的。

我们77届的学生那时的英语,从那里找能够教我们的高水平的英语老师呢。我们都是粉碎四人帮后的第一批正规大学生。之前已经10年没有招生了。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都不学习英语了,哪里有什么老师可以教我们呢。东拼七凑,只要懂点英语的,就敢上来教我们。可以想象,那时我的英语是个什么样子。再说我学的是中医,多少年来,只听说中医药学古文,却没有听说中医要学英语。学英语有什么作用。我们是世界的鼻祖,那个洋人来学习中医还差不多,我们学习洋文有什么用。这种认识在当时的老中医中不在少数,甚至学校的领导干部也说这个话。我们这些想学英文的人会有好果子吃吗?我解释了一大番。

她不吭气,我知道她在看我的学习和外语,因为她很重视。而且我估计她的外语很好,要不然一见面就拿个录音机来。

后来我们进一步交往的时候,我才发现她很多地方聪明过人.的确,她学习学习非常刻苦努力,外语好。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当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花那多的时间学习。虽然我也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但是我至少是有业余时间休息的。可是她,争分夺秒。学习的人肯定喜欢学习的人,背景比较接近,志趣相投,共同的理想,往往是建立爱情的天然催化剂。如果学人不谈学习,谈什么?

第二次我们的谈话,像是在学校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谈。不同的是,只有我么两个,没有其他人。

要离开的时候,她说了很多鼓励我的话,鼓励我要学习好,要考研究生。我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的学习不好?但是对我而言,考研究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这个大学就上的已经不轻松了,要再上一层楼,没有这个把握,特别是英语。但是在她面前我不能先泄气,那不是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吗。既然我喜欢她,她说的对,为什么不照着她的方法去做呢。有的人认为不能听女人的,我可不这样认为。不在于谁听谁的,只要对自己有好处,对他人有好处,为什么不做呢,就为了所谓的男人的尊严?

我们两个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好像我倒是个弟弟,老是听她的。我基本上插不进话去。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感兴趣。第一次见面因为我没有任何顾虑,说话口无遮掩,可能砍得她还以为我如何厉害,如何能耐,甚至油嘴滑舌。

 后来我到了夜校学习英语,度过了那段没有她的时光。之所以到夜校学习英语,也是为了她。她后来把我伤的不浅。在之后的三年里,我把精力都放到了学习英语上,再也没有考虑任何个人问题。后来我考上了我本校的研究生,那英语可是过了全国最低录取线的。我多少次的落榜,就是这个英语闯的祸。但是也就是这女人,她虽然给我给在感情上打击很大,但是另一方面,让我成熟了很多。就是学习了她的很多东西,经过不懈的努力, 我又到了美国。这些转折,无疑不和这个女人无关。

小雪儿2009 发表评论于
人生短暂,去日苦多,有一个可以留在记忆中的人确实不错。
闲人Filiz 发表评论于
写得有趣。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你的这个女朋友我敢断定,她后来一定在事业上很成功,而且他好像有旺夫命,因为谁要做了她丈夫,一定是一直被推着向前进的,不过做他的丈夫好象也挺累的,甚至有些压抑,所以你应为自己庆幸才是,不过人总是得不到的才更怀念。
wxcqq 发表评论于
待下文....
WienFan 发表评论于
有意思,这个女人会培养男人,有点儿母爱的味道。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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