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一本令我拍案叫绝的书
一本令我拍案叫绝的书
耶稣在世33年是一个完全的人。他长在一个位于加利利的小村庄拿撒勒,有父母、兄弟姐妹、嫂子弟妹、侄儿侄女一大家子人(不同教派有不同说法,有认为耶稣是家中最小的或最大的)。他十二岁时跟父母上耶路撒冷圣殿,三天在殿里和教师问答,他的智慧和学问令人吃惊,然而,到三十岁,还是个‘没出息的’木匠,怪怪地不结婚。这个神的儿子,这位弥赛亚,是怎么在这个满是尘土的小村里做人的?他家里人和同村人是怎么看待他的?特别是他的母亲玛丽亚是怎么和他共处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Anne Rice在2008年写的历史小说〈耶稣基督,通往迦拿的路程〉( Christ The Lord, The Road To Cana), 不由得拍案叫绝。 这本书写的是耶稣三十岁那年的事。那时罗马帝国的皇帝是提庇留 (Tiberius), 派往犹大地管理犹太人的巡抚是本丢彼拉多(Pontius Palate) ,而希律 (Herod Antipas )是加利利分封的王。 这位希律是出名残暴的老希律的儿子。老子杀自己的老婆孩子和无辜婴儿, 儿子杀施洗约翰。
故事从本丢彼拉多上任开始,到耶稣在迦拿参加婚礼结束,中间有拿撒勒小村发生的事,耶稣去约旦河受洗,招门徒,40天旷野胜过魔鬼试探,以及传道早期行的神迹,写得活龙活现,且是用耶稣第一人称写。描述了在以色列这段动乱的历史时期,人们是怎么盼望出位英雄来领导他们摆脱罗马统治;耶稣内心的争斗和他如何等待天父的时间。
圣经对耶稣从12岁到29岁发生的事情是一片空白,给小说家留下了充分的发挥余地,但是也设下了极大的危险。怎么来写一个既是神,又是人的主角?是神,但是现在不仅是一个完全的人,还是一个从没犯过罪的人;是人,但是有完全的神性,正在执行天父的救世计划。极大可能,这本书不是毫无看头,就是一本亵渎基督的书。Rice 居然成功地完成了这个看来不可能的任务,写出了一本大有看头,而又符合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历史小说(Historical fiction)。
当然,小说就是小说,不能样样当真。但是一本严肃的历史小说,必定经过作者详细的考查和严格的研究,所写的人物有真实感,令人信服。〈耶稣基督,通往迦拿的路程〉正是这样的一本难得的好书。也正因为如此,读者应该首先有较全面的圣经知识,并对耶稣的神性和人性有较深刻的认识,才能欣赏这本书。
帘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哈喇子的评论:
[就像是万有引力一样,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都要受到它的影响。所以关于世人对于宗教的诸多演义和猜测是世人在探求真理路上的种种努力]这话说得好极了! 道出了一个真理:因为人是根据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会有探求真理的属性。但是你开始一句‘对于一个发生于久远历史中的事件的肯定’只是道出了这个信仰的最最‘原始’的起码的第一步。恕我大胆说,这个第一步只是在知识层面,信仰层面的第一步还没进到呢。
完全同意你所说的[ 既然是人类的努力,那就不应该忽视。那些文学的,艺术的和理论的都有其价值和意义,铸就人类发展的阶石]也同意你所说的[ 与教会人员的辩论不是对上帝的忤逆,而是对宗教的探究]。愿意辩论,就是有兴趣。总要先有兴趣,才能进入。辩论不是要争一输赢,而是在辩论中自我反省,加深理解。
但是[宗教是属神的,而教会是属人的],恕不能苟同了。因为教会是属神的还是属人的乃是大是大非问题,这里面关系到很多圣经真理,而耶稣本人对此有很多教导。
我没有受过专门神学训练,只是喜欢动脑子而已。既然信了,就不能停留在感性层面,要有理性思考。谢谢你能敞开和我讨论。希望你能多参加查经,礼拜,多和牧师探讨,愿神祝福引领你。
小哈喇子 发表评论于
关于基督教,我的印象一直是对于一个发生于久远历史中的事件的肯定,就像是誓言里说的,承认他是神,承认他的救恩。就像是万有引力一样,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都要受到它的影响。所以关于世人对于宗教的诸多演义和猜测是世人在探求真理路上的种种努力。不知道这个观点对不对。
既然是人类的努力,那就不应该忽视。那些文学的,艺术的和理论的都有其价值和意义,铸就人类发展的阶石。这里有宗教的作用,有教会的作用,也有宗教研究人员的作用。我觉得应该把宗教跟教会分开来看。因为宗教是属神的,而教会是属人的。与教会人员的辩论不是对上帝的忤逆,而是对宗教的探究。很遗憾的是,教会里总是有人那大帽子压人。以为在教会时间长了,有贡献了,就成了上帝的化身。
有人说西方的民主意识是从与基督教的争斗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所以把基督教当成了解西方社会的窗口时就要有所区分。我的理解是这就跟法家立国儒家安民一样。社会文明跟基督教是相互作用,交相呼应的。我以前在教会圣经学习班学习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听到更多有启发性的论述和讲解。但是那个时候不凑巧,刚好没有牧师带领。
帘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哈喇子的评论:
谢谢告知。我也看过Dan Brown的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密码。觉得天使与魔鬼比达芬奇密码写得好。但是这二本书都不是圣经故事,而是BROWN用他知道的圣经故事为他的FICTION服务。在天使与魔鬼里,他的FICTION还在正道上,而在达芬奇密码里,明显违背圣经真理。
很多基督徒把达芬奇密码视为‘禁书’,听说有人看后,放弃了信仰,我却不以为然。如果一本FICTION能把一个人的信仰打掉,那不是这本书的罪,倒要问问这个人到底信的是什么。
我突然想到,你年轻,大概爱睡懒觉,去华人教会大概是在下午。那我们确实没见过面。
小哈喇子 发表评论于
呵呵,我读的都是圣经故事,Dan Brown的天使与魔鬼,达芬奇密码,还有圣陵与圣杯,蒙大拿的玛丽亚这些书。还有梅尔吉普森的电影。我最喜欢的是天使与魔鬼,里面说科学和宗教是殊路同归。科学是人类探索自身和宇宙的崎岖路径,虽然缓慢回环,但却是在上帝的引领下终会将更多的人带到他的面前。小说是描写在梵蒂冈和罗马城里发生的故事,里面的古迹建筑都是每个到罗马的游客都曾见到的。里面提到的历史也与圣经呼应非常有趣。
宗教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它与历史和文化和人类思想发展的交错呼应。有这样宏大的背景。
我不喜欢教会里有些人每天只在口中说“我爱上帝”,“我只信圣经”,可实际上确是不敢交流,怕多暴露自己的思想,怕不小心就露出马脚。
帘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哈喇子的评论:
幸会!看来你也住在赫尔辛基,和我同样性别。我每周参加礼拜,怎么从没听到人谈论有关基督教的历史小说? 我特别爱看历史小说,但是关于基督教的历史小说看得不多,很有兴趣听你介绍。我是个白发老太太。
小哈喇子 发表评论于
原来是一位同在芬兰的前辈。呵呵,幸会幸会。
赫尔辛基的华人基督教会太保守了,又缺乏有知识的牧师带领。每次我想在那里谈论看到的有关基督教的历史小说都会变得很尴尬。我个人觉得如果有时间的话,看看各家言论会看阔视野,加深对圣经的理解,也让信教更加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