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与非
一个人对事情的“是”与“非”的看法,称为“是非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是非观,于是就有了“一个人的垃圾也许是另一个人的宝贝”的说法。
那么,是与非,好与坏,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呢?
通常说,凭目前的理解能力,是很难说有的。但是,有一个相对而言的定律确是不假:
夫子倡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未言“己所欲,亦莫施与人”。
这样就好理解一些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甲方在干正事,乙方来捣乱呢,还是甲方在随地大小X,乙方来仗义执言。
如果是甲方在随地大小X的情况,其本人应该是不欢喜别人来管的。不愿意别人管,可又有路见不平拔刀的人,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不要随地大小X。然而对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就难说了,他们能够将对随地大小X的仗义执言与对干正事的行为调皮捣乱混为一团,或者故意混淆其界限,以达到继续随地大小X的目的。
然而,这样是很难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多么伟大的论断,需要多少智慧才能说出这样的至理名言?!
对于是非观的理解,曾经走过很多路。《旧约·创世纪》里说“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这就是个是非观的问题。这里耶和华的是非观就是光好,暗坏。
宗教信仰提供了一种成本很低的统一是非观的方法。
而如果选择相信科学,就不那么简单了。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科学是最坏的神。
要解释“电闪雷鸣”, 认为那是“雷公电母吵架”或者“宙斯发怒”是最简单;而弄清楚大气放电的全部物理细节,则是吃力不讨好的。
自然界并没有客观的”对子“或者”错子“,对和错是人类意识的产物。
我认为在墙角喷灭蟑剂是对的,蟑螂恐怕不会这么想——如果它能想的话。
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其实和我们给袁崇焕扫墓,蒙古人给成吉思汗陵献哈达一样,都是对的——站在各自的立场上。
人类的是非观其实是一个个同心圆。以“我”为圆心,以各种各样的半径划圈:我、我家、我们厂、我们山东省、我们中国、我们农民、我们基督徒、我们乙肝患者、我们同性恋者、我们素食者、我们地球人、我们人类……等等。
蚂蚁用气味作为划圈的半径。带有同一蚁巢气味的就是自己人(或者说“自己蚁”),应该相濡以沫;气味不同的就是竞争对手,应该你死我活。
党同伐异是这意思吧?
如果赋予一只黑猩猩人类的智力,让它接受基督教思想,让它受洗,让它在所有的方面表现得都像一个基督徒——对于基督徒们来说,这只黑猩猩和一个终其一生咒骂耶和华的异教徒人类之间,谁更亲近?
是不是这样的:智慧生命的物种划分不应以基因依据。智慧和思想的差异才是更高优先级的标准,才应作为“是非观”的根本刻度,才是划分“我们猫科动物”和“你们啮齿类”的准绳。
两千三百年前,有个叫孟郊的人,提出了判断”是我族类“和”非我族类“应以思想文化为标准而不是以血统和民族为标准:“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这个被称作”华夷之辨“的思想,是否还有现实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