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何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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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定对李天乐的指控为真。


 


李天乐的事情这几天一直在我脑海萦绕,因为我的愚笨脑瓜难以理解这件事情,而又因为同是中年女人,心有戚戚,便执拗地要找出答案。


 


我不仅追踪网友的观点,而且还在图书馆借了心理学的书来看。


 


象网上分析的婆媳关系,丈夫外遇,养育压力,名校问题,中年危机等等,全部加起来都不能解释这件事情。这些事情是普遍现象,但是这个事件属于个例。忧郁症更不是答案。忧郁症是患者本人有厌世弃世的心理倾向,但是对他人并无攻击毁坏的心理导向。至于精神病,那是和忧郁症完全不同的概念,患者已经不能参与社会和社交的正常活动,不适用此例。


 


那么是什么呢?我在脑海中搜索自己的和朋友的经历,看看能不能找来更为自己认可的解释。


 


我忽然想到我的朋友的一段话,有了启发。我的这个女友,怀孕时为外遇的丈夫抛弃,成为单身母亲。这个男人多年不和她们母女联系,也不曾在经济上给过孩子任何帮助。现在孩子已经长大。我的女友也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的女友现在谈起来,还是有些纠结。那就是这个不负责的男人,怎么没有受到惩罚?


 


许多受到伤害的人,不管对于憎恶的对象如何咬牙切齿,真正下得了手的很少。因为人类发展的文明程度,已经将同类相残视为兽性。无需信仰何种宗教,只要对头上三尺的神明有一点点模糊的敬畏,断不敢犯这一等一的杀人大罪。何况自古以来杀人偿命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个冰冷的后果就可以扼杀不少蠢蠢欲动的杀意。


 


但是有几种例外,其中一个就是认为憎恶对象的存在已无天理,但是现实中的司法和道义不会或者无法惩罚此人或此种人,也或许即使惩罚,也被认为量刑过轻,那么某些人就会在心理上扮演替天行道的角色,以激烈手段除去憎恶对象。这种寻求所谓公正的心理,在某些方面,把个人的标准和意志,凌驾在社会现有的标准和群体意志之上。


 


所以在网友的观点中,我最认可的是某位基督徒的“不要论断”说法,如果做到,也许能少点偏执,至少把人的生死决定权交给上天。可惜,在这个事件上,没有这个如果。也没有其他的如果。


 


我为她感到心痛的是,无论她的选择和判断多么的不合常理或者偏执,这个人的心理路程有那么长的一段黑暗,连一点点光都没有。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错误的选择和行为负责的。这一点和性别,年龄,学历,国籍,社会角色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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