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金刚经
今天下班路上,有同车人谈起佛学。有一位同路人周末在佛光山讲堂讲经。但我一直也没有抽空去聆听。另一位是在很勤奋地读有关佛法的书籍。
记得过去在学习马列著作时很提倡读原著。眼下借用此理,我想学佛也是以读原著为佳。但是梵文原著是看不懂的,只有看中文古文(文言)译本了。
佛学大乘经中有两部广为流传的经书:《心经》和《金刚经》。心经较短,可谓家喻户晓,从前很多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老太太都会背诵。我家老太太生前就能背诵心经。《金刚经》较长也较深奥。我不知道是梵文原著本来如此深奥呢,还是中文译文译得高深莫测了。在过去十八年间,我前后大约读过不下廿卅遍了吧。
《金刚经》的全名应该是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现在传世的中文本大多是姚秦和鸠摩罗什的译本。《金刚经》是人类已知世界上最早木刻雕版印刷的书籍。 现保存在英国图书馆的是一本公元868年的印本,被英国人从中国敦煌藏经洞中盗走的: http://www.bl.uk/onlinegallery/sacredtexts/podsusanwhitfield.html
我读《金刚经》的心得是:纵观《金刚经》,可用五字总纂精要:“非法非非法”。 也就是“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师尊以法喻筏引渡彼岸,有两层意思:
其一:佛法是用来渡人的。既登彼岸,筏即可弃,“法尚应捨,何况非法”呢? 渡彼岸是目的,法只是工具而已。如能渡岸,不管是自渡(自我领悟)或人渡(别人渡你), 这法或非法,有法或无法,此法或彼法便不重要了。
其二:法是有相的,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而“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无论是那一种法,也无论是不是法,法即是相,相即虚妄。
那么渡彼岸又是究竟靠什么来成就呢?“意”也。佛祖说得明明白白:“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意故。”
“意”者,就是意会,用心去领悟。因为任何言语都会着“相”,以筏喻法固然可行,可惜终归宥于偏颇,不能详尽其意。
我向来自惭形秽不敢拿出自己的一点点醋,妄谈佛法。回家后在网上浏览有关佛学的知识。正好看到一篇关于金刚经的好文章。忍不住帖到这里,供大家一读。于是也就引出了这篇非非法的筏子。奈何!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14950.htm
这是我在2/28/2008登在MSN MySpace 上的一篇文章。由于MSN取消了MySpace而转入Wordpress,而我那篇原来转贴的文章也就不翼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