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买书读书和读有营养的书

闲谈买书读书和读有营养的书

          每周六上午九点,只要有机会,有一档电台节目我是必听的:From the Top。今天早上亦不例外。一杯现煮的咖啡,坐在书房里听着音乐,随手拿起一本新书翻翻。那是一本去年十月回国时带回来的新书:《周国平人生哲思录》。

去年回国探亲旅游去了一趟北京。北京至于我是很不陌生的。可这次重访是在八年以后了。日程安排是很紧的。可我居然还是忙里抽闲去逛了一趟附近的书店。我是住在中关村我舅舅家,骑上他的自行车,一撇腿就找到了中关村图书大厦。本意只是想去看看北京旅游指南或地图之类的导游资料。没想到北京旅游资料少得令我吃惊。想来是这类书不赚钱,少有人写,也少有出版社出。可惜可叹! 比较于美国的两大书店连锁店,你一定会发现相当数量的旅游书包括本州,本市。再说各州州政府都有旅游部专管本州旅游信息和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资料。

不愿两手空空地离开。我买了一本《北京玩全攻略》。也在书店里花了大半天时间浏览书架。有两本书我是很喜欢的。一本是《周国平人生哲思录》,另一本是《上海话大词典》。可是看看是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就不愿大老远地从北京往回背了。回到上海,来回奔波于上海和杭州之间。竟然再也没有时间去逛一次上海辞书出版社书店。再说两只行李箱也都差不多到磅了。结果还是好朋友解救了我。他自告奋勇地帮我去买了这两本书,还送我和送书去了浦东机场。两本厚书再也不能放进那两件已经超重的托运行李。我是提着装书的纸袋直接上的飞机。

我很久以前就有一个外号,叫做:贼不空手。我当时在上海工作单位附近有家很大的新华书店。那时候我们是从老虎灶(熟水供应店,属于区饮食公司领导)打开水来喝的。每天,我自告奋勇地去打开水,提着两个热水瓶,顺路去新华书店转一圈。差不多每次都会买书。所以书店里的每个人,下至个柜员工,上至书店经理都认识我。不知是谁那时给我起了上边提到的外号。

那时正值文革后期,许多古今中外的文学艺书书籍络续解禁出版。比如中国古典文学的四大奇书,三言两拍,《东周列国志》,《封神演义》,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司汤达尔的《红与黑》,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安娜卡列尼娜》,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柏拉图的《文艺对话录》,普希金的《叶夫盖尼奥涅金》,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歌德谈话录》,卢梭的《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小说中的许多单本,如《高老头》,《邦斯舅舅》等等。有许多书当时还是内部发行,并不上柜公开卖。我呢就因为人头熟了,所有新书好书,我总能搞到。日积月累,藏书也慢慢地多起来了。

后来到加拿大留学,在多伦多找了份书店(Coles Book Store 旗舰店)的零时工作。一干五年有余。在此期间,不仅在英语能力上有了很大进步,同时又买了许多书。我们职工是有百分之三十的折扣的。许多大型铜版纸精印画册如印象派大师莫奈,雷诺阿,梵高,高更的画册都是那时候买的。在就近的多伦多大学书店里又买了许多折价的企鹅出版社出版的古典文学书籍的英文本。夢想着有朝一日我会读完这些英文本。其实许多书目我都已经有了中文译本了,只是都留在上海了。

记得当年在上海念中学时期,邮政局新出版了一种印制精美的英文版的《新阿尔巴尼亚画报》,为了看画报,也不管是否懂英语,买回来再说。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一个梦想 阅读英文原版画报 现在可算是实现了。现在我手头还在用着一本《新英汉词典》是当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本。俗称六元本《新英汉词典》。有发票为证,我是在197868日买的。

我虽然喜欢读书,却不求甚解。也读得并不算多。既记不住情节内容,当作酒后茶余的谈话资料,或吹牛炫耀的话题;也很少引用文句到自己的文章里,引经据典。中国古语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讲的是读书多经历丰富的读书人。借助于现代交通工具,我是早已行完了万里路了。当年每年行走于上海和乌鲁木齐之间,单程四千零七十九公里三天四夜或三夜四天。来回跑了十几趟,坐火车行程也就不下万里了。我姓孙,肖猴,做个“行者”就是自然了。自从出国以来,乘飞机来回恐怕更是数十万里已经去了。可是这读万卷书则并没有任何现代工具可享用,也没有一条捷径。倘若不是沉下心来,坐定屁股,一页一页地读,那么有生之年,此愿恐是难圆了。

追求身体健康是一种时尚,尤其是在有产阶级和中产阶级之中。每每见人们为了廋身费劲脑汁,计算和跟踪自己的体内脂肪含量,非常讲究饮食健康,食不厌精、烩不厌细不说,甚至于去做手术抽去或割去多余的皮下脂肪。人们也为了穿着打扮花费无数的金钱和时间。衣食住行是人类的主要和基本的物质生活内容,人人都想要提高,本无可厚非。对这种孜孜不倦的高标准严要求,大家比较容易形成共识的。但又有多少人在追求高质量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会很认真地想一想和有意识地追求高质量的精神生活和营养摄入呢? 读书 是这类精神养料的一种。英语所谓“food for thought”。我们吃最好的东西,吃过去皇帝才能吃的东西。可是我们读最好的东西么?

什么又是最好的阅读作品?人们自然会有自己不同的见解,要形成共识是很难的。远的不说,在中国,自从推翻满清皇朝以后推广白话文以来,又有多少著名文人开列过多少青年必读书单。阅读什么?怎么阅读?阅读以后又如何理解?理解以后又如何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些问题,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有文化有教育的现代人常常应该思考的?

我的标准大致是:

益智是第一个前提或标准。有益于身心健康。启发心智的书籍。

艺术上是公认为上乘的作品,能引起强烈艺术审美共鸣的作品。

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历代传颂的,经久不衰,受到广泛重视和高度评价的。

-         逸宽初稿与2009

3.6.2011 杀青于孑孓盧

 

 

 

 

 

 

 

 

 

 

 

 

 

 

 

雨滴 发表评论于
字里行间透着逸宽对书和喜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我爸爸也是酷爱买书. 家里最占地方和最沉的当书莫属. 好书好文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和思想的Vitamin. 好书好文是巨人的肩膀能让我们看得更深更远.
sunzi888 发表评论于
贝卡姐姐总有好东西。。。我很懊丧小时候却没有一个如你一样的姐姐或哥哥show off 他们读的好书。。。我呢就会读更多的好书。

我没读过这篇文章。刚才去谷歌书摘读了几段,非常喜欢。会找来原书读的。

我还是喜欢一卷在手的书香,恐怕难以叫我相信ebook呢。。。再说我觉得电脑对人类究竟是福是祸,也是未卜。(我会另文专谈此体会的。。。)

谢谢!

-逸宽
林贝卡 发表评论于
你的书读得多,这篇文章写的好。

不知你是否读过Lewis Buzbee撰写的[The Yellow-Lighted Bookshop A Memoir, A History],作者Lewis Buzbee把他对书的爱好刻画的淋漓尽致,非常的形象生动。还有因为对书的共同爱好,而结成的一生的友谊。

这是[The Yellow-Lighted Bookshop A Memoir, A History]书的简介,摘录如下,和你分享。

“November, a dark, rainy Tuesday, late afternoon. This is
my ideal time to be in a bookstore. The shortened light
of the afternoon and the idleness and hush of the hour
gather everything close, the shelves and the books and
the few other customers who graze head-bent in the
narrow aisles.

In "The Yellow-Lighted Bookshop," Buzbee, a former
bookseller and sales representative, celebrates the
unique experience of the bookstore--the smell and
touch of books, the joy of getting lost in the deep
canyons of shelves, and the silent community of readers.
He shares his passion for books, which began with ordering
through the "Weekly Reader" in grade school. Woven
throughout is a fascinating 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bookseller trade--from the great Alexandria library
with an estimated one million papyrus scrolls to
Sylvia Beach's famous Paris bookstore, Shakespeare &
Co., that led to the extraordinary effort to publish
and sell James Joyce's "Ulysses."

Rich with anecdotes, "The Yellow-Lighted Bookshop" is
the perfect choice for those who relish the enduring
pleasures of spending an afternoon finding just the
right book.
sunzi888 发表评论于
谢谢九月和纳兰赐教!

这是一篇偶然拾得,兴之所致,涂鸦式的短文。存到U盘里,也就“上搁千年”。今天又看到,恰逢周末,心境相似。于是更订成篇示众。

算是对往事和个人习性的纪念。

献丑了。。。

北京一直是我最爱的中国城市。太多历史古迹了。可是用我现在的认识来论,她被破坏得几乎殆尽。。。可惜。希望我以后有机会专门作文谈此感想。

-逸宽
纳兰红豆 发表评论于
1。原来逸宽是上海人。
2。逸宽游览了北京。凡看到有关北京的信息便会张大小眼。因自小在京长大,有亲切感。
我是去年8月回国一月,中关村没去,离我家太远,我去的地方是西单、王府井等地。
3。原来逸宽在加国呆了多年,看来我们也属同一国度生活过的人。
只是我在西岸,你在东岸。
4。打开水的印象很深,当初刚上班时,新来的都要去打开水,我就打过N年。我喜欢给老同事们打开水,是种尊重吧。
5。字里行间都可看出逸宽是个爱书的人,嗜书如命。涉猎广泛,令人佩服。
九月豆 发表评论于
沙发!好文!~~~

不过溺,"我虽然喜欢读书,却不求甚解"。。。

这,这好象是九月滴习性被兄长揭发撂,不仅"不求甚解",我还喜欢往自己有利滴地方"解",所以腻,最后便变成撂知识越多越反动滴一类坏分子~~~

兄长周末滴尾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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