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腐败文化探源——儒文化与世俗权力的神化
中国的社会腐败是令人痛心的。它发展到今天,几乎已经无药可医。虽然腐败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但是,中国的腐败之所以触目惊心,还因为它与中国的文化遗传基因密不可分,而传统文化中的儒文化,就是社会腐败的文化根源。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是儒家文化把世俗权力神化了。是儒文化把皇帝的最高权力与上天意志联系起来(董仲舒),是儒文化维护了专制社会的伦理纲常,是儒文化的“礼”维护了人间不平等的社会秩序;是儒文化论证了专制统治的合法性,是儒文化把下层社会(包括女性)的生存状态的悲惨归结于上天的意志(天命);是儒文化的道德理性过早觉醒排除了宗教信仰中最高权威对人间权力的监督,最后导致失去监督的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是儒文化成功地实现了政教合一,把人间权力绝对化;是儒文化排除了鬼神意志对人间善恶的奖惩,导致了恶人的肆无忌惮;是儒文化导致了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管理模式,以至于关系网盘根错节,官场之中的相互勾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儒文化导致了官本位的文化传统,以至于直至今天公务员热始终不能降温…总之,是儒文化把世俗权力绝对化,引起了权力监督的缺位,从而导致了根源性的社会腐败。
要想根治腐败,就必须从中国文化的源头上抓起。而儒文化,就是中国社会腐败的文化根源。中国社会若要进入现代化,就必须清算儒文化的余毒,而寻找中国文化的真正源头——道家文化。文革时代,毛泽东发动批儒评法,是用心良苦的,他老人家真正找到了中国社会发展停滞、治乱交替的文化根源,那就是儒文化的腐朽性,我们今天对此应该高度重视和重新评价。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不同的是,中国文化传统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至少没有类似于西方的上帝观念。这表现在中国文化和哲学只关心人,也就是所谓“人本”,这比西方哲学的“物本”更显出中国先哲们的人文关怀。弘扬人的价值,凸显人的生命意义,这是中国哲学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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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是精神力量指向于内,指向人自身的。人只要向内,就可以发现一个内在完满的自我,一个道德自我,一个可以体现宇宙自然之大道的生命体,这个生命本体的内涵是那样丰富,那样深邃,甚至可以达到至善至美。这与西方文化视人性为恶,因此必须接受外在力量的监督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古代哲人的智慧,其精神指向是向内的。向内,就发现了一个道德自我,可以和天地之道合而为一,也即天人合一,人与道合,这样的人生,也就是体道的人生,人的生命就是道的体现,人用自身的生命实践,体现着永恒的“道”。而在儒家,就是“仁道”,落实到社会政治层面,就是行“仁政”,把社会管理的外在监督,替换为管理者的内在道德自觉,用管理者和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来维护社会秩序,这就是儒家的理想,也是儒家想要起的社会历史作用。
应该说,精神力量指向于内,向内发现人的价值,人的生命内涵,这种哲学是深刻的、自觉的,因为它抓住了人的根本。这是中国文化的特色,这种特色,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阐释的。这里只能粗略提及。
中国文化的世界观是一元论,是天人合一,人与天地万物不可分。儒家所谓“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从来没有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去,人的活动、人性与天命浑然为一。在这种理性中,既然天人为一,也就没有什么外在于人的最高存在,人自身就可以达到顶天立地的生命境界,就可以“人参造化”;人的修养达到最高,就可以体现大道,可以体现天地自然的生命意志和生命精神。
然而,需要注意和借鉴的是西方文化。西方是基督教文明,它的世界观是人与世界的分离也就是二元对立的。这种对立,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理性与情感的对立,最终产生了人与神的对立,人与上帝这一绝对存在的对立。
西方文化既然是分裂的,人与世界分裂为二元,因此人的精神力量也就容易指向于外。无论是作为最高权威的上帝,还是自然,都是外在于人的。只不过外在于人的自然可以认识,外在于人的神祗不可认识,是绝对的存在。
在西方,上帝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最高存在,是超越一切的最高权威。一切世俗利益的纷争,最终都会在上帝面前摆平,一切矛盾,都将在上帝面前化解,上帝是人的行为的监督者,又是一切人间利害关系的裁判者。她绝不会偏袒于哪一方,绝对是超越的存在。因此,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被所有人接受的。故在西方社会中,平等观念在已经深入人心。
中国人没有上帝观念。在儒家看来,只有世俗权力是高于一切的。天地之间,只有人是自觉的存在,是道德理性的觉悟者。因此,对于人,无需上帝来监督,人自己就可以约束自己,孔子所谓“吾日三省吾身”,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首先从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始的。人是自觉的道德实践者,不需要有一个凌驾于人之外的上帝来约束、来监督,这就是儒家的道德自觉。
这当然是好的。儒家之所以认为人可以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是因为儒家的人性论是性善论,孟子的性善论是人所共知的。至于孔子,虽没有明确人之性善与性恶,但却有“中和之性”,谓“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中和之性塑造自己,人之自觉,无需外在异己力量来约束,他自己就可以无限完善,就可以达到尽善尽美。既然如此,那么在社会中用以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也就只有靠人自身,而不是什么外在于人的上帝,不是神的权威。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不需要外在神祗,只有人自己对自己的约束和控制。这种控制,如果说是一种精神控制,那么就是关于人的道德伦理,关于心性涵养方面。儒家用“礼”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修身”也就是加强心性涵养来约束自己。这样一来,人对自己的约束和人与人之间的约束就都有了,社会有了这样两层次的约束,也就没有不稳定的了。社会的稳定,是靠人对自己的约束和人与人之间的约束来维系的。而在西方文明中,就没有“修身”这一层含义,基本没有人对自己的约束,如果有的话,那么也只是上帝的监督。所以,人们必须每星期去教堂礼拜忏悔,这就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明的不同。
儒家的自我反省要比西方的上帝监督更自觉,因为不管上帝是否在,是否缺席,人都是自觉的道德实践者,中国儒家认为人性善,所以只要反省自己的良知就行了;而西方,则认为人性恶,无所谓良知,在上帝面前,每一个人都有罪,这就是原罪。因此只需要向上帝忏悔就行了,任何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恶的,都需要忏悔,这就决定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需要接受上帝的监督。
而中国儒家文化就不同了。中国有圣人,而所谓“圣人”,就是道德自觉程度最高的人,自我约束最强的人。在中国儒家,由于道德自觉的程度不一样,人群就有了“君子”和“小人”之分,“圣人”与庶人之别,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出现了等级差别,这一点绝对不同于西方文化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有圣人和庶人的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
当然,儒家讲天命,虽然,“天命以为性,修道以为教”,人之性本乎天,也就是人性秉承了上天的意志。人之道德本乎天德,而在天之德在于“生生”,体现于人性的道德层面,就是“仁”。而人性本善,就是人的道德自觉的内在依据。这与西方基督教文明假定人性恶是完全相反的。性恶,就容易干坏事,就必须有监督;性善,就可以自己约束自己,自我约束的程度不同,也就是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下,这就决定了君子与小人,圣人和庶人。
问题还在于,儒文化不是具有平等意识的文化。这一点和道家文化截然不同。儒家规定了有君子和小人,这就制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而道家尤其是庄子,对于君子小人之分是完全否定的。“同乎无知,是为天德;同乎无欲,是为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焉。恶乎为君子小人哉”。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君子小人的划分,是违背自然的,只能有利于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而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有“为贤者讳”的传统,也就是大人物有了毛病可以掩饰,有了私心和见不得人的事可以隐瞒。而对于“小人”,则没有这种优惠。这种向一方倾斜偏袒的文化心理,是儒文化虚伪性的体现之一。
儒家给“大人”和“圣人”以种种“优惠政策”,如果这些人手中掌握了权力,当然也就不需要监督,监督就可以免除或可有可无。而儒文化鼓励人们从政,“学而优则仕”,“大人”和“圣人”皆有官职,他孔夫子不就是几度从政而不得志,最后死了还要追封为“文宣王”吗?
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对有社会地位的人的行为的外在监督(请注意,对于社会地位低的人则绝无这种优惠),这对于行使权力的人来说,无疑是网开一面。儒家说教靠人的内在自觉来约束自己,因而不需要外在监督;但内在自觉究竟达到何种程度,并无检验的尺度,只是一种理想而已。但这样一来,“大人”“君子”甚至皇帝这些可以行使权力的人,就可以不受外在监督的约束,而形成特权了。
当然,这只是就道德修养层面来说的,但是,道德修养自觉的人群往往也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道德修养较高也就意味着社会地位也高。这一点不同于现代社会。但是,这样就出现了“大人”与“小人”之分野。加之世俗用“礼”来维系社会等级秩序,所以“大人”与“小人”也就被固定下来了,从而形成了制度性的社会等级差别。
问题是,天命和天意这外在于人的超越存在,现在可以由人来体现,人能体现到什么程度,那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在儒家文化中,人之外并没有一个超越于人之上的绝对存在,作为价值参考系而规范人间秩序,摆平不同人群和阶级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果说有,那就是儒道两家都有的“道”,也就是天的意志。甚至高高在上的“道”也可以有人来体现。“人能体道”。但是儒家之道在人间,道家之道在自然。在儒文化的视界中,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矛盾,出现了利害冲突,没有一个绝对的力量可以摆平,而只是用同样具有私心和利益考虑的“大人”来做出有倾向性的选择。因此,这种超越人间利害关系之上的最高权威的缺失,导致了人间不平等,是人为制造人间不平等的精巧设计和安排。这就是儒家之学中隐藏的猫腻,这就是为什么历代专制统治者都要弘扬儒学,独尊儒术,把儒家之学作为官方学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层原因。儒家,可以利用来维护人间不平等的社会秩序,进行精神控制,这就是儒家的高妙之处,也是儒文化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原因。
有等级差别的社会需要维护其稳定,就需要有一个世俗的权力。而世俗权力,无非是“君权”和地方长官的权威。在西方,上帝是人间事务的监督者,而在中国,既然没有上帝,人自己就是最高存在,所以人间事务也就没有监督。在西方,人间权力比如说国家权力,应该置于上帝的监督之下;但是在中国,国家权利没有上帝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者自身就是上帝,就是“圣上”,就是完人,就是民众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天然统治者,就是代表上天意志的最高权威。
当然,在中国文化中,皇帝之上也存在一个有人格有意志的“天”,是为“天命”。有时天降灾异,皇帝也要下“罪己诏”,甚至大赦天下。但是除了这一特殊情况之外,皇帝本人就是天之子,就是“真命天子”,就是上天意志的体现者,所以“天意从来高难问”。所谓“圣上”,那是道德人格与权力的合一,绝对是“金口玉言”,不容怀疑的。本来是世俗的权力,现在终于被儒文化神圣化了。“神”的缺位,导致了人间权力的绝对化,导致了权力的滥用。没有了神的干预,帝王行使起权力来,就无所顾忌,而他的臣民,也只有绝对服从了。
在西方文明中,由于上帝高高在上,所以神权与人权对立。但是在中国的儒文化中,没有上帝也就没有神权,结果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帝王手中,所以帝王的权力也就被神化了。没有上帝,没有神权,那就只有绝对化了的世俗权力。于是世俗权力至高无上,一切人世间的价值都以世俗权力为转移,而皇权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也与之类似,都需要人们绝对服从。结果导致了官本位的文化习俗,它沿袭至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问题在于,把世俗权力绝对化,世俗权力却并不是最公平的。因为掌握权力的人也有私心私欲,甚至欲望膨胀。这就决定了,掌握权力的人总是要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私。而一旦权力失去了监督,那么就可以为所欲为,骄奢淫逸,横行霸道,甚至无恶不作。而腐败黑暗,就成为专制社会的痼疾。西方有句格言,“失去监督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没有监督的世俗权力既然已经被神化,那么一旦腐败起来也就不可救药。所以,中国历朝历代都伴随着腐败,而腐败至极,则民不聊生。民不聊生,则揭竿而起,群起造反。结果就是,中国历史永远在治乱循环中震荡,而改革三十年后的今天,面临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也许我们正处在治乱交替循环的临界点上。
延安时期,毛主席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谈话时曾说,中国的新政权完全可以走出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GCD避免治乱循环的办法就是真正实现民主,实现对权力运作的监督。但是今天呢?今天的中国历史,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想当年,有伟人踌躇满志,指点江山;看今日,危机四伏人心不安,社会腐败令人不堪。原因何在?是我们倒行逆施,又恢复了私有制,还是法制不健全导致了社会整体失控?改革以来,灌输法制观念可谓家喻户晓,可是“法令兹彰,而盗贼多有”,并未改善社会治安,也没有能够制止腐败,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原因当然有许多方面。而溯其根源,传统文化的惰性至关重要,在这里,就是儒家文化。它是滋生社会腐败的文化酵母。根治腐败,不仅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更有历史文化的遗传因素在内。不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永远滋生腐败。
儒家文化是反动的。不管它外表看来有多么精巧,多么完备,多么深刻,它骨子里那种为专制皇权合理性作辩护、论证其合法性的本质是不能改变也不容怀疑的。虽然儒文化已深入人心,迷惑民众,虽然新儒家气势汹汹,尊孔闹剧愈演愈烈,但是它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格格不入的。中国要进入现代化,第一个任务就是批判儒文化,揭穿儒文化为专制统治合理性作辩护的本质,构建起自己新时代的新文化,也就是说,我们首先需要的是文化革命。中国的现代化,如果没有文化领先,是免不了要走弯路的,注定是要把现代化搞得不伦不类,失去了民族自我,而成为别人的文化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