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不该坚持在北极的权益?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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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南极圈附近没居民,没国家不同,北极圈附近有8个国家在纠缠着宣誓主权。他们是:美、加、俄、冰岛、挪威、芬兰、丹麦和瑞典。8国有个2个级别的理事会定期开会,原则是瓜分北极,阻挠非北极圈国家插手北极事务。

北极圈附近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和航运价值。

中国是近北极圈国家,目前同印度、韩国一道,积极地申请成以观察员身份出席8国理事会。观察员就是观察、旁听,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其实没有很多实质上的益处。拥有观察员资格的还有包括新加坡、澳洲等等100个国家。

非北极圈国家的权益,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的有关条例,有以下几个:
12海里无害航道通行,无害飞行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北极对中国的重要性包括:由于气候变化,北极有航运价值(季节性的,8到10月)。目前中国80%的海运有赖于马六甲海峡,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北极季节性航道的开发,极具价值。

可能性探讨。 北极圈周边8国,对各自的专属打得不可开交,基本陷入旷久的官司和扯皮中,中国可以借机行使自己12海里无害航道通行,无害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为国家的战略、经济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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