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战争打入最高法院 软件公司大获全胜

案件分析,案件追踪,律师说法,以法断案。
打印 被阅读次数

2011年10月3日,最高法院作出决定,拒绝复核第九巡回法院(9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2010年所作出的裁定“软件制作商可以使用拆封许可(shrink-wrap)及点击许可(click-wrap)协议禁止他人转让或转售其商品”。这意味着,继2010年最高法院开始弱化“次销售条款”(first-sale doctrine,次销售条款通常作为版权侵权的积极抗辩,它允许版权作品副本的合法所有者转售副本)的适用后,这一条款又进一步衰落,软件公司在这场版权战争中获得了全面胜利。

第九巡回法院裁定  软件公司可嵌入条款禁止次销售

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定源于与加州圣拉菲尔(San Rafael)公司Autodesk所发布的软件AutoCAD第14版有关的诉讼。Autodesk对其软件作出了大量限制,要求他人在未经Autodesk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或出租软件,并且不得将软件转售到西半球之外地区。

2007年,Timothy Vernor从一家本应按照Autodesk用户协议处理软件的公司购买了至少4份软件副本,并将这些软件副本放到eBay上销售。Autodesk援引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案(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要求eBay删除该物品,eBay迅速作出回应,删除了该物品,并在Autodesk投诉之后终结了Vernor的交易账户,这引致了诉讼。继续阅读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