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养孩子也拿抚养费 男星Jon Cryer需支付前妻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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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9日,洛杉矶的加州第二上诉法院(California's Second Appellate District in Los Angeles)裁定,虽然男星Jon Cryer自己监护、抚养儿子,但他仍需要每月支付前妻8000美元抚养费。

Jon是美剧“好汉两个半”(Two and a Half Men)主演,他与前妻Sarah Trigger Cryer在2006年离婚,然后双双再婚。离婚之初,两人的儿子由Sarah监护抚养,Jon每月支付Sarah 1万美元抚养费。

Sarah是个在演艺行业苦苦挣扎的小演员,再婚后与第二任丈夫生育了第二个孩子,这段婚姻最终仍以离婚收场,Sarah监护并抚养两个儿子。由于小儿子在Sarah家中受伤,两个孩子随后都被置于各自父亲的监护下,由父亲抚养。

Jon随后请求法庭取消他的抚养费给付义务,但前妻Sarah却提出了反对意见。Sarah称,对于Jon而言,这笔每月支出并不会造成负担——它只占Jon月收入的3%而已,然而这笔钱却是自己的重要收入来源。Sarah称,如果没有这笔钱,她将会失去房产、汽车,也无力支付其他费用。

家庭法院命令Jon在2009年仍支付每月1万美元的抚养费,自2010年1月起,抚养费降为8000美元/月。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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