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说了,看你这么油嘴滑舌的,别是河南来的吧。我不是河南人。不过,如果您是指,跟咱哈里森一河之隔的,南边那个美国首屈一指,在世界上也闻名的犯罪之都。那您说对了,我就是河南边来的。我在那边工作,刚还加了半天班。我老板是犹太人,不是一般的坏,最喜欢跟人对着干。咱们一般人都是上班去曼哈顿,下班回郊区。他不,他老人家住在曼哈顿,来郊区上班。每天在滚滚人流中, 他就是那一片逆鳞。像今天,他明明知道是中国的除夕,还是周末,非要把我们叫到单位开会。还假惺惺地问,你们是喜欢周末开会,还是工作日的早上八点,我哪个都不喜欢!不喜欢归不喜欢,活还得干不是?谢天谢地,他下午去唐人街约会,我能及时赶来给大家拜年。我工作的那地方既然是犯罪之都,周围的人肤色一般都深点。我很庆幸,自己出淤泥而不染,除了头发黑点,皮肤还是黄色的.
我是两年前搬走的.搬家没多久, 我就后悔了.怎么了? 因为悲剧出现了.我上网发现哈里森破产了.我这个后悔啊,觉得太对不起哈里森了,怎么能在她要破产的关键时刻弃她而去呢.当然了,也没人通知我哈里森要破产.
我不知道为什么哈里森要破产,而且还是全美最早破产的小镇之一.也许是因为建体育场花钱太没节制了罢,也许是因为吃皇粮的雇员太多了罢,也许是因为这一轮衰退持续时间太长了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 哈里森将不能便宜借到钱了.Ade,我的消防员们! Ade,我的有七八个前台接待的哈里森图书馆!……( 待续)
说明一下:上文出现河南字样,纯属巧合,没有任何地域歧视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