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柏拉图精神恋爱的理解

我对柏拉图精神恋爱的理解

很小的时候就读过柏拉图的《文艺对话集》和其他一些作品。对他的作品中提到的精神恋爱,我一直是持着欣赏和赞同的观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精神恋爱也是人类爱情的一种真实体现,是真诚的,是美好的,是自我牺牲的,是利他的。虽然这种爱情往往只出现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当中,很少在现实生活中被发现。

人类有一种憧憬和向往美好事物的普遍的冲动,这种冲动,不分民族、不分语言、不分国界、不分朝代,生生不息,代代相传,永无休止。当年自己正在青春年少之时,对“爱情”这样人类特殊的感情活动,开始形成自己的认识和观点。最先接触“爱情”自然是间接地从书本中,主要是文学作品当中。当然也有理论性读物。柏拉图的《文艺对话集》和其他一些作品,属于后者。读柏拉图的作品自然会受到他的作品观点和认识的影响。自然也就形成了自己当时在只知道情爱,而不知道性爱时期的爱情观。实际上当时根本不可能把爱情理解为是情爱和性爱的完美结合。因为自己还没有这样的认识基础。

这倒并不是因为当时是禁欲社会。而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在学校里,是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社会。男女生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一点点正常的交往。恐怕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虽然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在自然的生理生长发育期,春心萌动、情窦初开。但是始终没有可能建立起任何可以发展为恋爱关系的男女同学之间交往关系。几乎没有发生和经历过羡慕、爱慕、依恋、顾盼、期待等等自然情愫。更不用说爱情了吧。也许我们那时可以被称之为爱情理论的学习者,和爱情实践的残疾者。相比之下,现在的中学生活比较丰富和开放得多了吧。他们自然会对爱情,和精神恋爱有各自不同的理解。

所以当时我们对爱情的理解是抽象的、理论上的和理想化的。说实在,这种理想化精神至上的爱情观后来在阅读了张洁的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以后,又有了一种具体的加固Reinforce。这对后来整个恋爱婚姻观念的形成有着不可磨灭的深刻影响。

后来才知道有学者认为柏拉图形容和提倡的精神恋爱是指的同性恋爱关系,而不是异性恋爱关系。那么我,第一,当年接触柏拉图精神恋爱观点之时是并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一件事情的。第二,我当时认为柏拉图解释的爱情观点就是指的是男女异性之间的理想爱情关系。尤其因为这是一种高尚的、纯洁的、自我奉献性的美好的感情活动。第三,自从我第一次读柏拉图至今,将近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仍然认为真正成功和理想的男女爱情关系就应该是精神恋爱和性爱的完美结合。反过来说,假如性爱是人类恋爱的唯一条件,那么岂不是只要把任何一对有正常性器官和能够进行性行为的男女放在一起,他们就都能够成为爱情对象了?你一定会觉得这个结论比较荒唐吧?

没有情爱的性爱只是一种粗浅的肉体的感官的享受,就像是劣酒,少有回味。既没有感情和心灵的撞击时的深刻地感受,也没有长久持续的回味。没有令人陶醉和心灵震颤。于是还会有向往。没有激情、没有共鸣、没有和谐、就会索然无味。只有有了情爱,这时的性爱才有了升华到更深层次的感情和灵魂的和谐共鸣,是一种灵与肉的分享,才更像醇香老酒,回味无穷。情爱和性爱的完满统一,才会成为意趣盎然,正真高尚的爱情。

 

以下是几种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84620.htm

http://www.hudong.com/wiki/%E7%B2%BE%E7%A5%9E%E6%81%8B%E7%88%B1

 

逸宽草于孑孓庐

羁旅达城

5282012

-逸宽原创,如欲转抄,敬请注明原作者。

觅葆难 发表评论于
回复sunzi888的评论:
哈哈, 这段对话似乎把书面气推向理还乱的境界啦......
sunzi888 发表评论于
我在QQ上让我弟弟批评上述文章。以下是我们之间的对话:

兆霆:人是分层次的,369等。柏拉图说的是最高层次的。是贵族的理想化境界。社会底层的人的爱情或情爱或性,同样是真实的,我想大多数也是美好的。在中国,我看,3代之内出不了贵族。而贵族又会轮回为乞丐。就又从精神返回到肉体了。

兆霆:没有一成不变的。千变万化,才是宇宙。高贵和低贱共生共存。

逸宽:那么,人是应该追求高贵呢?还是追求低贱?

兆霆:应该追求高贵,但是,既然是高贵,就一定很少。而低贱,就很多。大家都向钱看。现实太世俗,但世俗又很真实 。

逸宽:钱是要看的。精神丰富也是要的。缺一不可。

兆霆:我是说,大众,现在极现实,当然也还是有部分人在追求高尚。

逸宽:追求表面上的高尚?或者是物质上的时尚?还是精神上的高尚?

兆霆:我觉的,这句话很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逸宽:我从小喜欢这句话,也是一直以这句话自律的。可我只能做到穷则独善其身。因为我就以为自己始终处在一个“穷”的状况下,所以大都只能做到“独善其身”而已。我们这种人有济天之心,无济天之力。退而求自济罢了。

逸宽:人最好是不要忘本:就是像陈胜或吴广讲的那样“苟富贵无相忘”。但是现实当中,还是“一阔脸就变,杀人头见多”的人和事居多啊。

sunzi888 发表评论于
回复觅葆难的评论:

照您这么一讲,豁然开朗。我与精神恋爱或称情爱(有点混淆?这不少不更事嘛?)可谓“书面气”了。

先接触理论。。。后。。。我就是还难以断定:我究竟有否有实践呢(犹如亲口尝尝葡萄酒的不同)那样尝尝情爱的滋味呢?

严重赞成:

1,“真正推动自然进化的可能是第二种种类”--实践派。
2,“无论是啥,能爱得死去活来就是胜利,哪怕鼻青眼肿也无妨。”

谢谢指点!

-逸宽
觅葆难 发表评论于
哈哈,看看这么讲吧。友人中有两类人初尝(学喝)葡萄酒——有出于健康因素,也有出于“时髦”考虑:一类是先听说,然后去“研究”(看书、听讲座等),知道啥叫Merlot、Cabernet Sauvignon等等,再就研究成分、颜色、气味、举杯姿势、入口控制……,很理性;另一类是,一瓶一瓶地喝,无论酸甜苦辣地就着食物来……直到自己成评论家……。前面那种是“书面气”,后面那种是由chemistry主导的、量身裁制的衣衫。我觉得后面那件衣服不是时装,也难说好看,就是舒服、实在。真正推动自然进化的可能是第二种种类。随便邪说,怕过于书面气(笑)。

无论是啥,能爱得死去活来就是胜利,哪怕鼻青眼肿也无妨。
sunzi888 发表评论于
回复觅葆难的评论:

请问:什么是书面气?是跟书生气一样的意思么?

谢谢光临和批评!

-逸宽
觅葆难 发表评论于
哼, 过于书面气. 这个问题书面气, 就没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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