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3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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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晴
中 午,陈碧玻来电话。他说:上个月我分别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和美国之音驻京办寄去资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给我回了手机短信:“资料 已经收到”。我把这个信息告诉了政法委的领导。他们批评我,不该这么做,说我是给共产党脸上抹黑。影响不好。我反驳他们:我的案子你们也承认是共产党搞错 了,20年了,拒不政正,逼得我走头无路……共产党本来够黑的了,不是什么我给它脸上抹黑!这一次,我已经豁出去了。你们怕我的做法会影响你们的官帽子, 那么你们干脆把我抓起来,否则你们就别碍我的事……
我说:你的案子不是岳阳的事,岳阳官员解决不了你的问题,同他们论理没有什么用。
陈:对。我还得再去北京。
我:再去北京?20年,北上138次,结果呢?再去又有何用?
陈:我这次去就不是找共产党了!……
我:你不怕死?
陈:66岁了,死,何足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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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老汉的和稀泥和得不漂亮
对赵红霞现象的观察,网上明显分成歌颂与批评两派。确切地说是两种意见,够不上派。说派是为了叙述的方便。
两种意见的分歧点在于,对赵红霞在与官员发生两性关系时偷拍现场这种做法正当性与否。
歌颂派认为,赵红霞虽然手段不怎么样,但抓住了官员腐败证据,达到了反腐的目的,是只好“猫”。并且认为,在逼良为娼的情况下,弱者保护自己或对抗强权,只有采取不正当手段 。
批评派认为,赵红霞虽然抓住了官员腐败证据,达到了反腐的目的,但手段不正当,不值得提倡。并且认为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民抗官、弱势抵制强权,要程序正义、手段合法。
两种意见不仅涉及善与恶、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等到哲学层面上的问题,而且关注到中国走向民主政治,是坚持理性还是愚昧的态度,是采取和平还是暴力的手段。这两种意见分歧,虽然谈不上你死我活,但应该说是对立明显的大是大非问题。
但网友老汉却不这样看。他发表评论说,两种观点“都没有错”,批评派“是民主社会的高要求标准,属于理想型”,歌颂派“是中国社会具体情况的观念,属于现实性”;两种观点“是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关系,还是一条线上的的两个层次,不是对立和岔道的矛盾。”
我说老汉和稀泥和得不漂亮,是混淆了层次与对立的关系,理想与现实的帽子也张冠李戴了。
层次是高与低、上中下的问题,对立是相互排斥的问题。办事,一个要坚持手段正当,一个可以不择手段,黑白分明,这怎么说“不是对立和岔道的矛盾”而是“一条线上的的两个层次”呢?
谈到现实,即使美女反腐、婊子反腐有效果,这能复制或推而广之吗?能在现实中可持续吗?
虽 然雷政富们因不雅照而摘了乌纱帽甚至被查处,但赵红霞却是锒铛入狱活受罪。试问中国的美女或婊子中有几个会心甘情愿以赵红霞为榜样而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说句不客气的话,如果赵红霞是我们某个网友的妹妹或女儿,你会鼓励怂恿她或称赞她以一人之娇躯而扳倒11个之高官的行径吗?显然不会。己所不欲而施于人, 其良心何在?
所以,用美女反腐、婊子反腐调侃尚可但并不现实,更不可提倡。
至于网友不现实先生说的“对赵红霞的法治标准,应该是以官员、上层社会、中层社会都有法治要求以后的事情”才真正是一种理想、一厢情愿。从道理上讲治民先治官,而实践中不可能允许官未治好而民可以胡来。治官也治民,治官重于治民,这是硬道理,才符合现实。
由此可以结论:对赵红霞现象,持否定批评态度者,即顾及了现实又不失理想。
老汉先生,我说错了吗?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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