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餐馆老板真有本事. 剔去鸡肉的鸡关节, 斩小块红烧. 烧得太好吃了. (这么下角料的东西烧给厨房跑堂所有人员吃, 好象是
早上不到11点吃一顿, 晚上八点多吃一顿. )
老板就是大厨, 他烧得真好吃阿. 我到现在念念不忘, 遗憾没有机会偷艺.
什么叫狗眼看人低, 什么叫黄, 赌, 什么叫生存, 的确是到餐馆能真正体会.
但是处处与人为善, 还是左右逢源.
我比较喜欢小孩. 记得有一家刚生了宝宝不久, 还有一个正在牙牙学语的女儿. 忙得焦头烂额, 总到餐饮吃饭. 那个女儿熟了之后, 培养得特爱喝馄饨汤. 不要馄饨, 只是那个清汤. 于是常常她一有点哭闹, 我就一碗清汤上去. 她一家总是给留很多小费.
到现在, 我还记得这一家每个人的样子.
还有那个韩国当班. 她怎样嫁到美国的, 和美国丈夫的酸甜苦辣, 她的姊妹淘里谁的混血宝宝混得好, 全部和俄唠叨了无数遍. (是不是大部分Waitress英文不好? 才和我倒?)
她当时严格抓我穿衣打扮, 现在想起来还感激.
当年我刚拿到驾照就胆战心惊地开高速去打工. 那个水平我开着车俨然一颗重型炮弹, 感谢上帝居然一直平平安安.
还有那个老板, 表面看起来凶巴巴的. 一有客人忘了来取外卖. 他就说, "这个菜你拿去, 给你老公吃." 原来不止俺一个吃货, 每天晚上回到大学还有两三个吃货在眼巴巴地等着呢. 晚上十一点左右, 机房里, 俺打工归来. 老公和他的几个好友(包括叶永烈的儿子), 望眼欲穿地把俺盼回来. 带回的什么都象山珍海味, 风卷残云, 全部打扫一空.
我后来多次去那个餐馆前停留一会儿, 想谢谢他们. 无奈早已易主, 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