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申党的纪律:
(一)个人服从组织;
(二)少数服从多数;
(三)下级服从上级;
(四)全党服从中央。
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九三八年十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五一六页
(四)全党服从中央。
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九三八年十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五一六页
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
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
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
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九二九年十二月),《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九二页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
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
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
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九二九年十二月),《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九二页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服从上级,
全党党员服从中央;
个人意见被否定后,允许保留,也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
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
必须积极执行党委会的决定,
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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