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与《刀锋》

毛姆与《刀锋》


有一本书我特别喜欢, 那就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 《刀锋》。 毛姆是我从大学时代就非常欣赏的一位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大学图书馆借到了一本他的《月亮与六便士》,从此这辈子就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几乎读过所有我能看到的他的小说。

毛姆1874出生于法国英国大使馆,直到10岁父母双亡才被送回到英国,因此他深受法国和法国文化的影响,这不难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的书可读性都很强,你跟着他可以进行一次次情趣盎然的人生旅行,途中你会遇到很多个性迥异的人物和经历各种生动传神的生活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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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笔锋犀利,文章结构严谨,语言简洁,对书中人物不大会发表自己个人太多的看法,刻画的人物很有性格魅力,字里行间透出的人生睿智让我有遇知音的灵犀,还有就是他那种不经意的幽默俏皮也是我所敬仰的,是典型的英国人式的讽刺加幽默。

《刀锋》这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翻翻,特别是在自己入世太深的时候。书里面的一个人物“阿里”几乎成为我的一份精神寄托,喜欢他的那种无所谓的人生态 度,照他的话来说就是“甩膀子”,非常自然,不做假的活着,他的人生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看看,没太多目标,也没太多期待。在很多人看来,也许 “甩膀子”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这不禁让我想起最近和朋友看足球聊天时说起如果人生就只有足球和探戈,这样的人生是不是也是很美好呢?是的,如果再加上 书和旅游,那一定是顶顶美好的一种活法,至少对我来说是的。

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阿里”,我以为是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向往他那种洒脱无欲的随性生活方式,这好像颇有点像金庸武打小说中的主人公的性格,只是 没有勇气去像他那样生活,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吧,当你的责任没有那么大时。人在不同的年龄段,我想人生的追求该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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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家静悄悄的,我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看着窗外光影下的绿树随风摇动,真希望这种平和宁静一直延续下去。常常这时心里会有一种冲动,明天就去 交上一份辞职信,从此过上一种寂静而清贫的日子,所有的时间都是我自己的,这也未尝不是一种好日子,至少是最忠于我内心的一种生活方式。

毛姆自身的经历就很丰富多彩。一战期间,他做过火线救伤员,在英国情报局干过。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各岛,1928年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 维埃拉,直至1940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毛姆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写下了一系列关于上流社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小说,其中还有很多是以真实的人物 为蓝本,好多那个时期的著名艺术家和学者都出现在他的小说里。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到了美国,在南卡罗莱纳、纽约和文亚德岛等地呆了六年。1944年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 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这部小说其实给你描绘了一幅有趣生动的人生百态图,有一心想挤进上流社会的,有天马行空看世界 的,有把爱情当作毕生事业来经营的,有自暴自弃放纵自己的,也有与这世界若即若离不断想探索人生意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其实诸种活法没有谁对谁 错,关键是看你喜不喜欢,快不快乐。

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说,这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小说中的每个人都成功地活出了自己所追求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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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小说中阿里的原型其实是近代鼎鼎有名剑桥大学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他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学工程学,偶尔学过一点哲学,听过一些罗素和摩尔的 课,很有自己独特见解。一战后被沦为战俘,战后隐居奥地利,做过小学教书和园丁。1930年被聘为剑桥大学研究员,后来摩尔退休,维特根斯坦被任命为哲学 教授。以一个外国人的身份在英国顶级学术首府担任此要职,是殊荣,但维特根斯坦却觉得是苦差,不到六十就自动隐退。

小说里面的阿里身上有很多维特根斯坦的特征,其中包括阿里最后将自己的一份薄财分散给人。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死后,留给他一笔丰厚的财产,他全部拿出分散给富有的亲朋好友,他的理由是:富人得到钱财才可以免受金钱的腐蚀,因为他们已经很富有。

阿里一直在苦苦探索人生的价值,崇尚精神生活,满足于一份可以将就生存的经济来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过着一种闲云野鹤般的日子,来去无 踪,对这个世界似乎总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其实我们很多时候也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个世界其实是不属于我的,或者说是任何人的,我们只是这个世界的匆匆过 客,所以不必要太投入,关注自己的内心远远比在乎别人的眼光会更容易带给我们快乐和满足。

很讽刺的是小说里艾略特·谈波登这个人物,一天到晚把书挂在嘴边只为趋风附雅,一辈子爱慕名流,讲究排场,至死也不忘掉一份贵妇人的晚会请帖,将在 上流社会占一席之地作为自己人生最高奋斗目标,没想到他一死,那个他苦苦追求和忠于一辈子的所谓上流社会就将他无情抛弃。作者并没有任何褒贬评论,只是在 他死的时候,不禁感叹:一个老朋友,一个忠厚的朋友,一辈子过得如此愚蠢,无益和无聊,真为他感到难受。其实看看我们的周围,好多人都是这样的生活着,也 许包括我们自己。

小说里的另一个出彩的角色是苏姗,天马行空式的人物,去过无数的地方,最后在蒙马特区穷画家聚集的区给人做模特,兼当情人,看别人画的多了,自己也 想动手画,到最后居然成为了一个很不错的女画家,这个女人在历史上还真有其人。上次去巴黎,我在那个有着像无数兔子窝似画室的蒙马特区转悠了好久,很想找 找苏珊当年在这个贫穷而又富有的地方生活的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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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辈子都应该在路上,不是身体在路上 –旅行,就是心灵在路上–读书。旅行其实还只是给你生命一种外在形式的拓广,而人生的经历和读书更给你带来心灵的狂波巨澜,让你不得不面对自己的灵魂,问 一问:我是谁,我从那里来。这种对生命的探究会强迫你与自己内心的对话。谁都无法代替你去生活,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困患。你在你的不可重复的生命里,最 终能拯救你的,是你自己。

面对好朋友23岁飞行员突然过世的事件之后,主人公拉里踏上了寻找生命终极意义的道路。不学习,亦不就业,与未婚妻解约,从巴黎到世界各地,从天主教、神秘主义到最终的印度吠陀经哲学。

“也许在遥远的将来,通过更大的洞察力,人类有一天将会看出只有在自己的灵魂里面寻找安慰和鼓励。”这是拉里在吠陀经里所受的领会,人人皆可为佛,如果ta修行足够的话。

阿里最后对人生的领悟是:“我认为我们把理想放错了地方,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人,究竟以怎样的形态活着?阿里在得到他的人生感悟后,放弃了他仅有的一点薄财,做了一个出租司机,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生命是短暂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一辈子在流浪,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的来和去对这个茫茫宇宙来说都是没有太多目的和意义,那么我该如何生活呢? 我愿自己的人生如英国文学家沃尔特.兰道尔的几行文字,也是毛姆所喜欢的诗句: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
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爱旅路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回锅江湖' 的评论 : 人生的顿悟就在如同逾越刀锋般艰难,却在那一刹那。
爱旅路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幸福剧团' 的评论 : 谢谢
回锅江湖 发表评论于
我也挺喜欢这本书的。不过,说实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书名叫 “The razor's edge"。主人给俺说道说道。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好文。
海泠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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