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周刊言论暴力理应法办

风在云上,云在水上,水在我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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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7日,法国巴黎爆发反恐战。一方是三男一女持有冲锋枪和火箭弹的袭击者。另一方是配备有坦克飞机的8.8万全副武装的法国军人。战斗持续了三天。17人被害,四名袭击者中三名被打死,一名在逃。

巴黎战火瞬间覆盖了全球媒体。稍加浏览就会发现,这是一场酝酿时间长达八年之久的战斗。核心战场是以漫画挖苦嘲讽一切宗教神明和政治领袖为己任的“查理周刊”。冲突的双方,一方秉承伊斯兰教律法,严禁描绘先知穆海默德,另一方坚持天赋人权言论自由,一定要对穆海默德的漫画式嘲讽坚持到底。

众所周知宗教神明,包括天主教的耶和华神佛教的释迦摩尼佛伊斯兰教的穆罕默德先知,都是半历史半神话的传说中人。他们究竟相貌如何,是任何科学都无法破解的。而各种宗教对神明肖像权都有自己的理解。

比如佛教说释迦摩尼有三十二好相,但是佛家弟子并不在乎用什么样式表现他们的神明。佛祖如来可以是龙门石窟妙相庄严的卢舍那巨相,也可以是随意堆起的两块石头。心中有佛,则万物皆佛。

天主教比较神秘。很多美术馆里都可以看到耶稣像,但是在众多的中世纪欧洲油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耶和华。根据旧约的记载,耶和华神是只能闻其声不可见其人的。十戒中禁止偶像崇拜,但是并没有明文禁止描绘耶和华形象。如果中世纪油画家从没有人画耶和华,自然可以推断,禁止描绘耶和华应该是天主教的内部禁令。

伊斯兰教对先知穆罕默德的肖像有明文律法。不可以任何形式雕刻绘制先知形象。这一法律不仅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有效,对分布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穆斯林也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伊斯兰教确实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宗教。而他们如此独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物质资源的贫乏。中国军旅作家张承志有大量描写伊斯兰生活的作品。一篇散文说在宁夏千里黄土荒山上伊斯兰教徒家家都有一口水井。但是他们洗衣做饭甚至饮用水用的都是终年收集的雨水雪水。井水只用于祈祷之前的净身。也许正是因为物质生活的苦厄,他们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于宗教精神。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视先知穆罕默德至高无上完美无缺,任何世俗的描绘都是不可容忍的亵渎。

《查理周刊》死磕穆斯林先知真的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吗。坚持言论自由挑战宗教神权的大有人在。神创论从来就不乏挑战者。但是查理周刊的穆罕默德漫画,除了调笑嘲弄之外,并没有对《可兰经》的正确性提出任何质疑,更没有表达对文明发展有建设意义的思想。

其实这里面的奥妙并不仅仅是言论自由。画尼姑自慰可能无人理会,给教皇带安全套只能增长民众的反感。如果《查理周刊》胆敢用耶和华的形象来开涮,恐怕他们早就人间蒸发了。而针对穆斯林先知的侮辱性漫画却给他们带来了好生意。发行量区区五万的周刊,一旦把默罕默德扯进来就陡然增加到40万。

现代民主社会,言论自由得到宪法保障。但是猥亵言论、下流言论、诽谤言论、侮辱或挑衅言论,并未涉及任何思想及意见之表达的破坏性言论不受保护。然而对特定言论的司法解释权取决于所在国法律。穆斯林律法严禁以任何方式描绘先知,而法国法律判定用漫画方式拿先知开玩笑并没有践踏言论自由的底线,这些漫画针对的是一小撮人,而不是针对整个伊斯兰社团。

请法国的法律专家们设身处地思考一下,身在法国的伊斯兰教徒们举目四顾都是他们的先知滑稽的形象,胸前被人打上“我是查理”的标签。其间的意义如文所喻。或者查理变成了穆斯林先知,或者先知变成了嘲讽穆斯林的漫画家查理。穆斯林社会作为一个信仰群体,他们中间受到伤害的真的只有“一小撮极端主义暴徒”吗?查理周刊的言论自由,正如他们新一期漫画宣称的那样,他们的笔尖比恐怖分子的子弹更为锋利,而且是合法的。

当一个群体以合法的言论暴力对另一个群体精神压迫的的时候,《法兰西人权宣言》已经变成了废纸一张。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无法接受的,必须受到谴责。暴力袭击也不可能阻止《查理周刊》对穆斯林信仰的继续亵渎。如果法国的司法机器能够对穆斯林社会的诉求做出公正的裁定。针对《查理周刊》的恐怖袭击事件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放任《查理周刊》式的言论暴力继续泛滥,可以预见,巴黎三天的反恐战争仅仅是一个开始。

 

腾雾 发表评论于
无论什么宗教信仰或人权宣言, 只要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 这个世界会不会更和平些?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ersi' 的评论 : 应该禁止的是没有任何事实内容的纯属侮辱性语言。不是禁止用科学或者哲学挑战宗教。禁止对宗教亵渎,人类不会变得愚蠢。
niersi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无神论鼻祖在西方,youtube有许多他们拿宗教开涮的。。。比咱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认为他们行为方法的确不对。可是每次看到video, 都忍不住笑。。。
如果纵了他们,宗教丢了尊严怎么办? 教徒受到侮辱怎么办?可是从另一个角度,如果禁了他们,人类的愚昧怎么办? 大家现在可能还以为太阳绕着地球转尼。。。
所以真是矛盾哈 :)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wind180' 的评论 :

『你和你的家人你为什么不可以被嘲讽、侮辱和讥讽?』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可以侮辱任何人,以及他们的家人。但是,你迟早要为你的流氓行为付出代价。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不奇怪,两方面在人性的本质上有共同之处。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reco2pls' 的评论 :
先驳斥你的这一段:『“从未有人描绘耶和华”本身就是你自己相信的一个 myth。我认为,基督教绘画中的光芒,或者耶稣,已经是耶和华。』

“从未有人描绘耶和华”是一个经得起任何人查证的客观事实。作为你的个人观点,你可以认为“基督教绘画中的光芒,或者耶稣,已经是耶和华”。但是,这只能是你自己的个人感受。很难得到任意第三者的认同。如果我和你一起看到耶稣的画像,你也许会说那是耶和华,但我不会同意。按照圣经,耶和华必须有两个特征。第一,创造宇宙万物。第二,以自己的形象造人。“光”是耶和华创造的事物,不具备人类形象,不是耶和华自身。耶稣也不是耶和华,三位一体不是说耶和华与耶稣有相同的形象,而是说圣父圣灵圣子有同样的精神。按照圣经,亚当的形象才应该是最接近耶和华的。

再驳斥你的下面这一段:
『在法國,「言論自由」是明文寫入〈法國憲法〉中的權利,不過此權利受到法律的必要限縮,而有許多界限與禁止,例如辱駡、誹謗、歧視、謀殺號召、煽動鼓吹恐怖主義等狀況,而用以提供法院作為判決的依據。不過,譭謗神在法國法律中並不存在,因此諷刺漫畫幾乎不受到懲罰,意即辱駡政治和宗教是被允許的權利。1789年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第11條規定:「傳達思想和意見的自由是人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一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發言,寫作和出版,但濫用此項自由(的公民)應負上由法律定義的責任」。因而在這樣一個無國教的國家中(在法國,公立學校教育是不包含宗教史教育的),教皇說錯了,法國法律對於譭謗神是不予限制的。 』
第一点, 言论自由不仅在法国,在世界几乎所有文明国家都得到宪法的明文保障。
第二点, 在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的国家,都没有“诽谤神”这一罪名。但是都有侮辱罪。对穆斯林先知形象的亵渎实质上是对穆斯林全体信徒的侮辱。法国司法机构似乎同意构成对“一小撮人”的侮辱,否认对全体信徒的侮辱。尼罗河建议法国司法专家认真反思他们的决定。按照中国刑法,侮辱罪指公开的无事实根据的丑化和辱骂。希望法国司法专家借鉴。
第三点, 傳達思想和意見的自由是人最寶貴的權利之一。这一点是全体文明人类的共识。尼罗河在文章中已经指出,穆斯林先知漫画没有对《可兰经》的正确性提出任何质疑,更没有表达对文明发展有建设意义的思想。仅仅表达了他们的恶意亵渎。这是对言论自由的滥用。所以,查理周刊的案例适用“濫用此項自由(的公民)應負上由法律定義的責任”。

最后,如果你认为亵渎穆斯林先知形象不等于侮辱穆斯林信徒。你可以坚持你的观点。我不打算与你再有任何辩论。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教皇方济各15日从斯里兰卡飞往菲律宾时,谈及法国的恐怖袭击以及言论自由。教皇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但言论自由要有限制,而侮辱他人的宗教信仰,或拿别人的信仰开玩笑,就属于挑衅行为。教皇还以身边替他计划外访行程的加斯帕里为例说明,方济各说,“我认为不能以暴力回应,但如果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你不能挑衅,你不能侮辱他人的信仰,你不能嘲弄信仰。”
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面向全国”的访谈中,卡梅伦被问到如何看待教皇的说法。卡梅伦说:“我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人们有权利冒犯他人的信仰。我是一个基督徒,如果有人说了侮辱耶稣的话,我会感到被冒犯了,但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我没有权利对他们报仇雪恨,我们必须接受报纸、杂志能够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出版冒犯性的言论,这是我们应该捍卫的。”

----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某党的观点竟然和曾经被某党批倒批臭的宗教教宗是一致的?!无怪乎早就有人指出:某党只是披着政党外衣的宗教团体。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支持楼主的观点。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wind180' 的评论 : 你说:“嘲讽、侮辱和讥讽你和你的家人你会怎么样”
你和你的家人你为什么不可以被嘲讽、侮辱和讥讽?

我不赞同你说的话,那么我现在就来嘲讽、侮辱和讥讽你,可以吗?
westwind180 发表评论于
“嘲讽、侮辱和讥讽你和你的家人你会怎么样”
你和你的家人你为什么不可以被嘲讽、侮辱和讥讽?
Angle1 发表评论于
完全赞同尼罗河的观点,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漫画杂志是成年累月的画漫画嘲讽、侮辱和讥讽你和你的家人你会怎么样。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尼罗河' 的评论 :

“从未有人描绘耶和华”本身就是你自己相信的一个 myth。我认为,基督教绘画中的光芒,或者耶稣,已经是耶和华。没有出现其他形状,是因为没有人知道耶和华的其他形状。如果你知道,请说一下。基督徒只知道耶和华的肉身代表的形状。这就是我的解释。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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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法律给予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这个权力是有限制的,原文中已经讨论了各种限制。本文认为认为描绘穆斯林先知侮辱的不仅仅是“一小撮人”而是整个伊斯兰信仰群体。已经触犯了文明社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Oh yeah? 你如果想代替法国人行使他们立法的权力,那就听听法国人怎么说:

季茱莉(Julie Couderc):法國人,法國蒙彼利埃第一大學法律學系和第三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士、文化學研究所華人社會組碩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在法國,「言論自由」是明文寫入〈法國憲法〉中的權利,不過此權利受到法律的必要限縮,而有許多界限與禁止,例如辱駡、誹謗、歧視、謀殺號召、煽動鼓吹恐怖主義等狀況,而用以提供法院作為判決的依據。不過,譭謗神在法國法律中並不存在,因此諷刺漫畫幾乎不受到懲罰,意即辱駡政治和宗教是被允許的權利。1789年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第11條規定:「傳達思想和意見的自由是人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一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發言,寫作和出版,但濫用此項自由(的公民)應負上由法律定義的責任」。因而在這樣一個無國教的國家中(在法國,公立學校教育是不包含宗教史教育的),教皇說錯了,法國法律對於譭謗神是不予限制的。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reco2pls' 的评论 :

我没有不许描绘耶和华的直接证据,但是通过间接证据(从未有人描绘耶和华)推断存在这样的潜规则。你要反驳我可以有两种 方法,一,拿出天主教允许描绘耶和华的直接证据。二,拿出证据表明描绘耶和华事实存在。我自然认错。如果你没有,我当然可以推断存在这样的潜规则。本人原文中并没有说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存在。如果你提出任何理由解释“从未有人描绘耶和华”,本人洗耳恭听。

法国法律给予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这个权力是有限制的,原文中已经讨论了各种限制。本文认为认为描绘穆斯林先知侮辱的不仅仅是“一小撮人”而是整个伊斯兰信仰群体。已经触犯了文明社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法国司法机构理应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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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法律规定拒绝描绘默罕默德有罪。因此,不存在与“禁止描绘穆罕穆德”冲突的法律。"

哈哈,你才是需要普法的法盲! 你以为这个网站上的人,都不懂法么?法国法律给予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其中包括描绘同性恋的穆和尚。美国也是。我就在这里用语言描绘了。法律没有禁止我。不存在与“禁止描绘穆罕穆德”冲突的法律? 哈哈。这就是我的回答。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恐怖教派。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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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因为没人把耶和华画成人或者物的形象,就排除其他一切原因,推断基督教一定有“不许绘画耶和华”的规矩,你不需要出示不许的证据,我反而要出示没有的证据?

法律和“教法”不需要有冲突。任何行为,所在国法律不禁止,就是可以。更不要说,法国的自由,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宗教。法国人反宗教反了500年了。你一直在企图把“教法”提高到法律的地位。在中国没门,在法国更是没门。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reco2pls' 的评论 :
依据已经对你说了两次,最后一次告诉你,因为没有人画,推论不能画。如果你说没有这样的宗教法,请把可以描绘耶和华的宗教法拿出了给大家看看。

我没有把宗教法律等同于国家法律。每个国家中的穆斯林是所在国人。受所在国法律约束。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你要知道法律是用来规定哪些事情禁止。法律规定不得吸毒贩毒。如果宗教法规定信徒每天必须吸毒才是法律冲突。法律没有禁止人结婚生孩子。某宗教法规定教徒不得结婚生子。两个法规没有冲突。如果法律规定不结婚生子有罪,这才构成国家法律与宗教法律的冲突。不过这样的国家法律不存在也不会存在。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尼罗河' 的评论 :

不知道你说基督教存在“不可描绘耶和华”的规矩有什么依据?你的整个文章以此为依据,请你举证。人们对耶和华的描绘,如果不是通过耶稣,就通常是一片天上的光芒,这在基督教很多绘画里可以看到。

你把“教法”和“法律”混同,等于在宗教和法律之间划了一个等号。除非中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否则“教法”在中国和“法律”有本质区别。只有法律可以禁止人的言论。这个法律不包括“教法”,除非你还活在政教合一的国家,或者心理上活在政教合一的国家。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reco2pls' 的评论 :

我根据没有人描绘,推论存在不得描绘的禁令。不知你说不是不可描绘有什么根据。没有形象可以任意创造形象,查理周刊不就是这么做的吗?他们不画耶和华,我认为,不是不会画,而是画了会蒸发。连恐怖袭击都轮不上。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尼罗河' 的评论 :

耶和华不是不可描绘。基督教没有“不可描绘耶和华”的规矩。你没有看到,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如何描绘。只有耶和华“化成肉身”,才能描绘。不要臆测基督教的规矩。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姐' 的评论 :

父圣子圣灵是三位一体是一回事,天主教是否允许描绘耶和华形象是另一回事。允许描绘耶稣不等于自动允许描绘耶和华。本文推断描绘耶和华像在天主教是禁止的。宗教油画中没有耶和华是事实。查理周刊从来没有描绘耶和华也是事实。我认为他们不敢。他们不敢突破天主教的禁忌。当然你可以说他们只是碰巧没有这样做。但我认为这种碰巧的机会太小。不值得考虑。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每个国家中的穆斯林是所在国人。受所在国法律约束。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法律规定拒绝描绘默罕默德有罪。因此,不存在与“禁止描绘穆罕穆德”冲突的法律。

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你要知道法律是用来规定哪些事情禁止。法律规定不得吸毒贩毒。如果宗教法规定信徒每天必须吸毒才是法律冲突。法律没有禁止人结婚生孩子。某宗教法规定教徒不得结婚生子。两个法规没有冲突。如果法律规定不结婚生子有罪,这才构成国家法律与宗教法律的冲突。不过这样的国家法律不存在也不会存在。
尼罗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reco2pls' 的评论 :

“禁止描绘穆罕穆德”是伊斯兰教法不是中国法律。但是中国穆斯林都遵守奉行。他们从不描绘穆罕默德的画像。我并不讨论默罕默德与谁等同的问题。我说的是耶和华神在天主教中也是不可描绘的。在这一点上与伊斯兰教中的先知一样。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蒜茸老爹' 的评论 :

中国人从小受的教育是,1。我们是西方的敌人。2。敌人的敌人是朋友。3。要尊重穆斯林和西藏喇嘛,但是其他宗教不必同等尊重,比如中国传统的道教和东北的撒满教。穆斯林有牛羊肉票,道士和神汉啥都没有。

现在再看,这三条还对吗?中国已经与西方是同一条战线,已经受到穆斯林的攻击,而且对宗教厚此薄彼,对吗?

对于住在西方的中国人来说,你们都已经是西方人了,都已经受攻击了,都目击911了,居然还拥护穆斯林?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姐' 的评论 :
伊斯兰教教改是迫在眉睫了,否则全世界只能联手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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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么能生,文明世界又顾及人权,那能攻得了他们?刚刚读了一个留言,觉得非常高明。让他们自己打自己,一派打另一派才是高手,就像两伊战争。大家都去争伊斯兰正宗,西方世界和我们这些住在西方的人才能喘口气。或者有个独裁者管管他们才好。小布什的最大错误就是打了伊拉克,打掉了一只大疯狗,许许多多被他压制着的小疯狗就跑出来了,更难对付。
蒜茸老爹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这还是个问题吗?说明你对穆斯林了解太少。穆斯林肯定要先遵守穆斯林的律法,其次才是世俗的律法。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伊斯兰教对先知穆罕默德的肖像有明文律法。不可以任何形式雕刻绘制先知形象。这一法律不仅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有效,对分布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穆斯林也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问题就来了了,每个国家中的穆斯林到底算哪国人?受那个法律约束?当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时又怎么算?
老姐 发表评论于
基督教里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不明白为何说查理不敢嘲笑耶和华。
伊斯兰教教改是迫在眉睫了,否则全世界只能联手硬改。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同意你说的,其实人人心里都明白其中的因果,只是为了某些“理由”,闭着眼睛瞎嚷嚷。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对分布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穆斯林也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你完全混淆了宗教约束力和法律约束力。请问,中国有穆斯林,但是中国有“禁止描绘穆罕穆德”这条法律吗?你口口声声说,只有法律才能才能剥夺言论暴力的自由,然后你又混淆宗教和法律,以这个逻辑,下一步,你就可以用宗教来剥夺言论自由。

基督教的耶和华并不等同于伊斯兰里的穆罕穆德。 形象到处可见的耶稣才对应穆罕穆德。 伊斯兰里的神不是穆罕穆德是安拉, 穆罕穆德是先知。 如果这点都不懂,请不要来胡诌。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念诵《古兰经》,培养对异教徒的仇恨,是恐怖分子的修行功课;
恐怖主义是圣战的表现形式之一,圣战是伊斯兰教的核心教义。
这就是为什么越极端的穆斯林,越得到伊斯兰世界支持的原因。

温和派的穆斯林用民族、人权等借口来保护伊斯兰,用温和的方法来扩张伊斯兰的势力。但根据伊斯兰教义,温和派的穆斯林不能以真主的名义批评极端派的穆斯林,不能谴责极端派的穆斯林搞出来的恐怖主义;

极端派的穆斯林用伊斯兰的核心教义——“圣战”方式,通过屠杀,铲除异己,以真主的名义咒诅温和派的穆斯林为卡费尔,来强迫穆斯林成为恐怖恐怖分子。这是极端派的穆斯林扩张伊斯兰势力的方式。这是符合《古兰经》的教导的。

所以极端化的倾向是伊斯兰的宿命。

(注:因为欺骗是伊斯兰圣战的重要方式,所以穆斯林常常按照“塔基亚”的原则去欺骗。但是以真主的名义发誓的时候,穆斯林才被要求绝对不能欺骗。穆斯林只有这时的话,才能相信。)

《伊斯兰本质:我们因何而恐惧: 一个一千四百年的秘密【视频】》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131901-1.shtml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念诵《古兰经》,培养对异教徒的仇恨,是恐怖分子的修行功课;
恐怖主义是圣战的表现形式之一,圣战是伊斯兰教的核心教义。
这就是为什么越极端的穆斯林,越得到伊斯兰世界支持的原因。

《滚动的“塔基亚”原则》

网址:http://t.cn/RzzCCcS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古兰经》节选:9:5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异教徒),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清真寺事实上就是国中之国,YSL的基层政治军事组织。
我刚在中穆网看到一个穆斯林写的长文,文中谈到穆斯林跨省组织起来和汉人打群架,还有在有风吹草动的时候到清真寺里由有军事经验的人组织起来,而汉人离了政府就是一盘散沙。
这么一个国中之国的存在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隐患。我个人是希望拆除所有的清真寺,把穆斯林全部赶回中东去。

伊斯兰的清真寺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可以有组织、有预谋的阴谋煽动造反的军事机构。
其教育和培训恐怖分子,煽动闹事,煽动杀人犯罪,煽动造反的行为的历史罪行累累。
不受法律追究,受少数民族政策保护,用民族和宗教政策为发动恐怖主义的组织开脱。
并且可以威胁政府,让政府害怕的邪教组织。
唯一可以享受土葬,唯一民族传统受尊重的宗教。
在某些地方,穆斯林杀非穆斯林不受法律追究的政策已经执行了几十年了。

《为什么说伊斯兰是爱好和平的宗教?》

网址:ht tp://t.c n/RzzC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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