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兄说他在一大型国营农场拿过三年工分, 只是好奇在哪个省?
只能说一说我所在的黄泛区农场的情况。
文革前没有大规模下乡这一说, 不知道对郭世英万伯翱是咋的发的钱, 但自打68年农村的天地更加广阔起来, 人多了就有个规定, 知青无论到农业单位还是副业工业单位, 第一年17(还是18)第二年19第三年21, 以后以后再说。 但是, 下到农场所属的四个集体所有制的大队, 郭庄尹坡南坡高庄, 则和那里的人民一个样, 拿工分, 不知杨子兄所经历的, 是不是这种情况。
很快, 下到集体大队的知青, 也想尽了办法进入了农场的其他全民单位, 最不济最不济, 也就是娘老子本身是农业单位的, 又没有什么本事, 回到老爸所在的分场总还是可以的, 至于那些家本身就在那四个集体大队的同志们, 对不起了, 你原来就没粮食定量标准即属于不发粮票的农业户口, 那就继续拿你的工分吧, 因为原本你就不算“知青”, 只是“回乡青年”而已。 当然, 还是有不少这类人等, 想方设法钻尖打洞地去到了农场的全民单位,也就拿起了开始是知青的生活费。
大约70年代中期, 农场把69年以前下去的, 一律改成农场工人, 按所干工种,依照文革前的条列定为2级, 那么一来, 收入差别就显出来了, 农业2级29元, 副业2级32块, 机务2级350大毛,会计出纳等行政的, 则定为25(记不很清)级行政, 34块5毛, 于是自称是国家干部了其实是勤杂人员。
到了77年初, 到处都在解决所谓遗留问题的时候, 农场和地区二轻系统接洽好, 愿意去周口二轻大集体单位的, 一风吹走, 不走留下的, 全部转2级, 不分工种34快钱一个月, 有本事找到外面的接收单位, 绝不强留, 一律按全民工同意调出, 我当时选择的是转而不去周口大集体。
到了知青返城大风刮起来了, 农场的态度更是拿现在的话来说“人性化”, 留场转成工人的, 有门道调走的政策不变, 没办法的可以仍然把你改回知青“回家”去, z甚至已招工去周口那大集体的, 只要你提出, 还可以算你退回了农场重新再算知青回家去, 至于调去了外面全民单位或各种方式上调了的, 就无能为力俺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