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吃货生涯1:我吃过的蛤蜊蛎蛏蚝蚶蚌蚵蚬螺(第二部分)

我以前介绍过,我爱丁二酸钠的意思就是我是一个吃货,但不是吃棒子面、高粱米、红薯、土豆、芋头的吃货。如果像现在的某些国家或者人民共和国的某一个时期,天天让人吃这些东西,活着也太没劲了。

好吃的,就是鱼呀肉的。为什么鱼呀肉的好吃?因为他们含蛋白,而人需要蛋白,需要核酸。人就是通过寻找构成蛋白质和核酸的氨基酸和核苷酸来找到这些营养。对人类来说,单糖(葡萄糖、果糖)、双糖(蔗糖、麦芽糖)、多糖(淀粉)和油脂是能源物质或储能物质,但是光有他们尚不能构成人体必需的蛋白质和核酸。蛋白质是生命的本质嘛!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进化到有味觉,知道什么东西好吃。相关于蛋白质和核酸的好吃就是鲜,就像相关于糖的好吃是甜、相关于油脂好吃是香一样。

那些东西有鲜味?

谷氨酸、天冬氨酸、苯丙氨酸、丙氨酸、甘氨酸和络氨酸这6种氨基酸和其钠盐能使食物呈现出特殊的鲜味,学术上一般统称其为呈味氨基酸。谷氨酸钠(味精),次黄嘌呤核苷酸(肌苷酸)和鸟嘌呤核苷酸(鸟苷酸)就是常见的鲜味剂。

另一个鲜味剂就是丁二酸(琥珀酸)和其钠盐,传统酿造的豆酱、酱油、黄酒的鲜味部分来自丁二酸钠。

所以历史上我们主要作为一个内陆国家(有几个人能够吃上海鲜?),发明酱油和豆酱的老祖宗就是聪明!

这个丁二酸钠就是天然地存在于贝壳类海鲜里。

所以,我-----“我爱丁二酸钠”就特别喜欢贝壳类海鲜。

 

海虹(海红、贻贝、青口、淡菜、海蜊子)

这是世界上最大众化的贝壳海鲜。

我在没有礁石的家乡没有见到过这种贝壳海生物,也可能86年冬天在大连星海公园(现在星海广场)海滩的礁石上见过,但是没有特别注意它们的存在。

我注意到它的存在是在欧洲留学的那个国家。在用来游泳的海滩上,为了避免大浪的影响吧,隔上半公里就有一道垂直于海岸线的人工石堤,是用石块或水泥块堆积起来的。在石头表面就密密麻麻长满了这种海虹,虽然个头都不大,也有人去摘下来一些拿回家。我在这个海滩边上高层楼住过几个月,也吃过这种自己采集的海鲜,味道还可以。后来在菜市场上注意到有这种海鲜,价格也不贵。相对于其它贝壳类海鲜,这种海鲜还是有一种怪怪的味道,再者就是就是海虹居然有足丝,这是它为什么能够固定在礁石甚至船底上面。可是这让人吃起来的时候有一些麻烦,必须把那个“绳子”拿掉,吃起来费事又让人心情受影响。

这种海鲜,我一般一年吃三到四次吧。

 

说起来吃海虹,我有一段特殊经历。

1994年秋,我去欧洲一个南部沿海城市开会。导师给每个人安排的房间居然是每个人住一个别墅。就是度假村里每一个二层小楼,就独立地住上下两家。我那个美呀!

趁着没有人时,晚上溜出去偷偷地摘草坪上长着的石榴树上的大石榴,这种事情咱也是干过的,这辈子,偷菜偷瓜偷果的事咱就干过这一回。

这个住的地方离海边只有一二百米,随时可以去游泳,与北方不同,那个海水温度真的是太高了,有23度以上吧。也不像北方大西洋里的海浪那样大,所以我美美地游了很多次泳。水大约有1.5~2.5米深,平静而又透明的海水下面竟然躺着一些大家伙,很多很多。我一个猛子扎下去捞出来一看,这不就是海虹吗,只不过一个有半斤多重,比我原来从礁石上采的那些大几十倍,长得圆鼓隆咚的,也没有足丝。这到底能不能吃,干脆说是不是活的呀?是不是由于死掉才从很远处礁石上剥离下来的呀?我拿了捞出来的几个带着疑惑回到别墅,先用刀背敲开一个看了看闻了闻,好像是活的、至少是新鲜的,干脆用锅煮了一些,管他死活先尝一尝再说。等到海虹壳子受热张大口,我从锅里捞出来一尝,觉得那个鲜啊!干脆就面包生菜就吃了起来。觉得不过瘾就又捞了一些回来,干脆吃个饱。差不多吃七八个就能完全吃饱。

除了正儿八经地参加了一次晚宴(主餐是四成熟的牛排),我就这样对付了两顿晚饭。只不过到现在还怀疑那里的海虹能不能吃?

美国各大超市海鲜摊位上一般有这种海虹出售,这种贝壳海鲜的外壳是长型黑色的,当然了也有好几种不同大小颜色的品种在出售,一般是用尼龙网盛着的一兜。清蒸是一种比较好的吃法。西班牙和墨西哥人一般用它做海鲜饭的主要材料。

 

牡蛎(海蛎子、蛎蝗、蚝、生蚝)

牡蛎应该是众网友最熟悉的贝壳类海产品。

自1979年,从我家在海外的不远不近的亲属们有来信以来,家里就时不常念叨,他们何时回来呀,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东西或钱啊?为了这些“海外关系”,我们家人可在“文蛤”中吃了不少苦。

大人们这样谈,我甚至也有这样的期盼、恨不得自己有个亲爷爷、亲叔叔在海外。妹妹因此开玩笑地对我说“咱们一家都快成了《我的叔叔于勒》里的哪家子人了”。

那个年代,中国人的绝大多数有可能就是通过读中学课本里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知道的牡蛎、可以生吃的牡蛎。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北西南东的人都用牡蛎作为统称,牡蛎是不是显得比生蚝文雅些?

1986年初冬,我有机会到大连油脂化工厂出差,办完事情后去寻找在大化所读研究生的本科同学而不得(为此一直恨山东半岛上一个叫龙口的城市,因为他去哪里出差了。我去过威海、常跑青岛,就是没有去过龙口、蓬莱、烟台。下次开车去青岛时半路上向北折去看看蓬莱阁),自己就去了星海公园,那时候星海公园还是属于大连市区以外的待开发地带。这是我第二次亲近大海,第一次1985年晚夏在秦皇岛北戴河用手摸过并尝过海水。至于看到自己家乡的海水,则是2005年10月份的事情。

估计这个初冬的傍晚的温度也就在5度左右,可是我是那样依恋地看着退潮中的大海,还发现有当地人拿着兜子篮子、拿着一个工具从礁石上撬着某种东西,我问那是什么,大连人回答说那是牡蛎(蛎蝗),可以采回家涮火锅吃。我想起来于勒叔叔给人拨开牡蛎生吃的课文,就在馋虫子的唆使下干了一件大事,用我那很贵的高腰棉皮鞋的后跟当工具,磕开牡蛎的上部分薄壳,然后再用手拨下长在礁石上的下半部壳,就不管形象不管卫生的喝吃起来。

那叫一个鲜啊!

那叫一个咸啊!

那叫一个险啊!

那叫一个腥啊!

我至今为自己当年的馋劲儿感到羞辱!我也至今为自己当年的勇敢行动感到自豪,点个赞!

试想一下,如果我要没当年的勇气去吃牡蛎,我生吃牡蛎的时间记录要推迟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一辈子。

就这样,据说是我校我系(院)85年入学的78个研究生中第一件被穿的风衣,伴随着一个无耻贪婪的身形,在瑟瑟北风中飘洒在星海公园的海滩里,即后来97年竖起来世界第一大华表今年又被拆除的地方。

我就这样用大皮靴后跟做工具吃着生蚝,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反正天已经黑的快看不见海滩、看不见礁石上的牡蛎时我才罢脚罢手罢嘴。幸运的是,我吃过生蚝以后的几天内也没有见肚子里有啥异常反应,那时候还不知道有吃海鲜过敏这回事儿。看来是鲜味险中求啊!

去大连时是从塘沽坐一晚上客轮过去,回来则是坐火车,还回了一次家,顺便把从星海公园采回的一大兜海菠菜(裙带菜?一根根带锯齿似的边缘。这是那天晚上在大化所住招待所时,同屋的中科院沈阳分院的一个副处长告诉我的),带回家与全家人共享,而且把自己用大皮靴吃牡蛎的故事告诉家人。这给妈妈增加了一个笑料,妈妈几年后还几次以此逗我。

 

再以后见牡蛎有纽约唐人街和一般美国超市成罐装的去壳后的牡蛎、里斯本98年世界博览会期间法国展览馆内有摊位出售生蚝,我也忘记了他们是否用的是于勒叔叔样式的行头。

 

大纽约地区的牡蛎个头太大,一个个跟羊舌头似的,简直成了精。但是恕我直言,的确不太好吃。

后来我有机会去弗吉尼亚的NASA Wallops Flight Facility做项目,住在Chincoteague岛上,那里的牡蛎美极了。特点是人工养殖的、近似圆形的壳、个头也比较小,没有任何异味,无论是烤着还是蒸着吃,还是煮方便面时放一些,都是味道好极了!

千禧年以后,回老家时居然吃到了正宗的家乡牡蛎。是在同学开的饭店里面吃的烤牡蛎,个头和纽约的差不多,但是味道和Chincoteague的一样。我差不多每次回家都要吃一些,甚至把妈妈都带动的吃开了蛎蝗。

记得在上高中时,影影绰绰听同学说我县海岸线之外有一座蛎蝗山,我认为是瞎扯淡,我们县在垃圾堆成山之前,最高的山峰也不超过5米(15英尺)。可是这个蛎蝗山是真的,是海里面的一大块滩涂,退大潮时就会露出来。所谓的蛎蝗山,就是新牡蛎生长在老牡蛎或者牡蛎壳什么的上面,挤挤查查的,在海泥里面就俨然是座山了。几十年下来,这座山上的牡蛎都没有被采绝,这也是个奇迹。

我见过在县城菜市场买的本地蛎蝗山牡蛎,特点就是看起来外壳上都是细泥胶泥,可是便宜的很,3斤才10块钱。不过那种用袋子装起来的牡蛎肉加有海水的则要15元一袋,看起来没有多少东西在里面。如果我买带壳的牡蛎回家,妈妈肯定抱怨,太难把外壳上的那些泥弄掉了。

据在北加州的朋友讲,美国西海岸的牡蛎也很多、并且个头也很大,他们经常去采些吃。但是政府有规定,采牡蛎必须把壳留下,上壳和下壳都要留在当地海滩上,不允许带回家。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新牡蛎继续在壳上面繁殖生长。

美国的牡蛎资源丰富吗?答案是丰富。中国的牡蛎资源丰富吗?相对中国人的人口,牡蛎的绝对资源和相对资源都不丰富。中国有类似这样的法规吗,没有;如果有这样的法规,会有人遵从吗?这个问题我不给答案。要不碰上网上爱国者,我吃不着牡蛎还弄一身腥就不值了。

牡蛎除了蒸和烤,另一个好吃的菜是做牡蛎豆腐汤,可是必须用传统方法生产的那种豆腐,华人超市买的那种豆腐不上档次。只有在纽约下城华埠坚尼路附近的一个广东乡下老头儿卖的那种卤水点的豆腐才最适合做牡蛎豆腐汤,要带有一点儿苦涩的镁离子味道。

 

牡蛎,含有丰富的锌离子、是与蛋白质结合的有机锌离子,锌离子对保持男性的生育机能、保持男性的阳刚之气有特殊贡献。所以每一个家庭,都要适当地吃一些牡蛎。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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