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能变成公园里的肥皂箱吗?
——观察者手记之三
(瑞典)茉莉
作为自任的义务陪练对手,我读到美国之音资深编辑宝申在《议报》上的访谈很高兴,因为总算来了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在此之前,龚小夏不是搞“猎巫运动”、勒令VOA高层在“中共渗透”问题上自证清白,就是阴险地指控高层搞白人种族主义,或胡说提拔她的奥巴马遗留官员公报私仇,实在很无聊。
对宝申先生的美利坚大学新闻硕士学位,笔者是无比的羡慕。不过,茉莉我虽没有新闻专业学历,却有一些实践履历:我为香港刊物写专栏二十余年,期间获得过两次小小的“新闻奖”。我希望借此机会向有专业知识的宝申先生请教,并希望这种讨论对大家认清VOA断播门事件有助益。
一,那一天发生什么?是否违规抗命?
当被停职的记者们接受采访谈断播门,他们首先应该谈什么?毫无疑问,他们首先应该告知公众: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整个过程中他们自己扮演了什么角色?VOA高层给他们什么指令?他们是否遵守了与高层的约定?
但宝申对《议报》说:“VOA高层此次将我们五位资深编辑和记者停职并接受调查的借口就是对郭文贵的采访必须平衡、全面,给被指控的中共高官一个辩白的机会。这种说法是极其可笑的。”很遗憾,宝申在这里没有说出事件的过程,也没有还原事情的真相,而只是指责高层以采访不够水准为借口,让他们停职。
我想宝申先生作为前线在场人,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明镜邮报》上有一封东亚部主任助理张晶先生致龚小夏的一封电邮,信中清楚地表明:龚小夏先与高层事先说好只做一个小时直播,而后背叛承诺。按照那个电邮,我的推理是:龚团队被停职的理由不是什么“借口”,而是任何机构的高层都不能容忍的“违规抗命”。
既然宝申不愿谈事件真相与违规问题,我也只好陪他谈谈有关采访郭文贵涉及的新闻原则问题。
二,美国纳税人:你们不会去公园找肥皂箱吗?
宝申在采访中指责VOA高层“极其可笑”,他似乎认为,郭文贵的爆料不应该受传统的新闻规矩所限制,应该给郭整整三小时,让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爆出核弹来。
这令我想起了英国海德公园的“肥皂箱演讲”。一百年前英国的肥皂箱很便宜,凡是想要在海德公园发表演讲的人,只要垫几个肥皂箱踩上去,权作讲台,就可以扯开嗓子挥动手臂大鸣大放。
如果美国之音的新闻台变成肥皂箱,例如,龚团队把话筒塞给郭文贵三小时,爱听爆料的吃瓜群众,一定会听得非常过瘾。
但是且慢,英国海德公园里快乐而随意的演讲,国家只提供一片聚会的草地,连便宜的肥皂箱都得演讲者自己去找。如果VOA也如此,美国纳税人也许会问:那我们为什么要辛苦纳税养活你们这些记者编辑呢?你们的演讲者不会自己去公园找几个肥皂箱吗?
自美国之音成立75年来,纳税人对该台一直是有要求的。《美国之音宪章》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该台必须“作为一个持续可靠的、权威的新闻来源”。更麻烦的是,宪章还规定美国之音的新闻必须“准确、客观、全面”。
三, 宝申对新闻爆料的认识误区在哪里?
无论宪章怎么规定,宝申先生仍然振振有辞。他的意思是:由于中共对舆论的控制前所未有,无处投诉的人们只好找境外媒体投诉,即使记者努力做平衡采访,中共也不会给像样的回答,所以还是应该直播。
那么我们可以看看,宝申先生的认识误区在哪里?
(1)追求客观平衡报道,不只中共一条渠道
宝申举例说,他们向中国外交部提交了四个书面问题,对方拒绝作出任何回答。因此宝申认为校验核查郭文贵爆料事实是不可能的。但宝申忘了,除了中国政府之外,每个事件都会有其他多条了解的渠道,有多个信息来源。
例如宝申先生提到的陈光诚事件,恰好我当年也是关注陈光诚的海外义工。当初我一连打了十几天的电话给中共各地党政机构,询问他们有关陈光诚被迫害的案件,都没有得到像样的回应。但我把各级机构不作为的态度,通通写出来予以公布。同时,我和国内一些支持陈光诚的朋友联系,获得了更多确实的信息,由此写出比较扎实的文章。
对爆料事件的调查不仅仅是调查有关人士,还需要核查有关资料。例如我上次文章中提到的习家财富调查。当时在彭博社任执行编辑的阿曼达((Amanda Bennett) )和她的同事,就曾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在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查到习家在香港的多处房产。还根据公开的商业记录、采访熟人、香港和中国的身份证追踪到习家的各类资产。
当年主持调查习家财富的阿曼达获得普利策奖,今天成为美国之音的台长。以阿曼达的专业精神与光荣经历,如果她不制止龚团队的这种公园肥皂箱式的爆料,才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2) 新闻行业最本质的特征就是真实
关于新闻行业的本质,宝申先生似乎也产生了误解。他说:“我们关心的只是他揭露出来的事情是否关乎民众的利益。”看起来,宝申是在努力扮演一个承担道义的角色。
但是,把话筒交给某人哇哩哇啦一通,就能肯定是符合民众的利益了吗?如果直播的内容不真实,虽然让听众一时听得开心,但从长远看,却是不符合民众的根本利益的。新闻记者要做道义与文明的传播者,只能通过他们辛勤工作还原真相这一条途径。
(3)把专业媒体业余化就是“杀死信使”
此外,对于自媒体,私人媒体与美国之音的区别,宝申先生也有认识错误。
宝申说郭文贵:“他在明镜的几次爆料,尽管在播出时无法证实,尽管吴征杨澜威胁起诉,但迄今并没有人能够证实是诬陷,是诽谤。”这话说得不错,郭在明镜的爆料确实成功。
但宝申没搞清楚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美国之音所要求的优质新闻与一般爆料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明镜私人媒体,有着更多的自主性,它不拿纳税人的钱,别人对它的真实性要求不会太高,被爆料者也不一定放下身份和私人小媒体打官司。
如果我们看看VOA的宪章,看看美国纳税人为该新闻台提供的巨额资金,看看宝申们比较优裕的报酬,再对比一下经常遭受经济困境的私人媒体明镜,再看看何频谈资金问题时的那张苦脸,我们能将二者等同吗?
毫无疑问,作为国家大媒体的VOA,和作为小规模私人媒体的明镜,二者有完全不同的担当,不同责任与功能。对美国之音的新闻标准应该更高。如果拉平二者的区别,放弃专业的要求,把专业媒体业余化,无异于毁灭美国之音。
在采访最后,宝申谈到他的一篇论文,叫“To Kill or Not to Kill the Messenger”(杀死还是不杀死信使)。我的看法是,专业媒体必须有高尚的操守和职业精神,如果放弃这一切,那么它只能自己承担被杀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