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安原创——《大劫持》第四十章 安妮本色

40,安妮本色

 从荧幕上看,罗伯逊的二百名警察并没有撤离,他们还滞留在亨特堡大院外。罗伯逊心中有疑惑,可能是从弗兰克的粗野行为看出了端倪。

 

弗兰克的人已全数进入亨特堡,花园里现在空荡荡的。外面的警车却排成长龙见首不见尾。

 

可能是罗伯逊有所醒悟,他再次返回来敲亨特堡的大门。门是开着的。他推开门里面不见人影。这个情形很怪,FBI武装人员决不会这样行事——这么大的行动,没有后卫人员,而是一窝蜂进入到亨特堡内部。罗伯逊在犹豫。

 

朱迪斯、戈地、正紧张地行动,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我和亨特及其他亨特堡人没有插手实际上是他们婉拒我们的参与,其目的是善意的——让我们回避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他们表现出巨大的号召力——我们看到数量众多的人运来许多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其中明显有高级技术人员在指挥操作。那个树立在中央天井的悬空平台是在我的帮助下设置的。其他,如这个平台后面的巨大荧幕,以及连接荧幕的复杂线路及特殊的照明设备,都是这些人带来并安装的。他们还在正对平台的上层,在一间视线良好的房间里装备了无以数计的电子仪器。我曾借机瞥过一眼,那些精致有序的仪器让我很惊讶——转眼间那里变成了一间高级电子仪器操控室。

 

我难以想象这个组织汇聚了多少这样的‘义工’——看上去他们普普通通与街上的行人没有现在如此专注地在为一个‘法外执法’组织自愿效力。他们真的知道在为谁工作吗?这一点应当不容怀疑。戈地告诉亨特,这些人不但出力,还自行购置价格不菲的设备。他们在需要的时候出现,又会在适当的时候消失,隐姓埋名,默默无闻。就是说,这些人没有功利动机,只凭‘信念’驱使做无私奉献。信念就是中央天井的巨大荧幕上出现的那一行大字:‘审判反人类罪犯!’。标题上的惊叹号不是我加的,它就点在末尾,而且很大。

 

 这个大大的带着惊叹号的横幅,听说已经在网上传播开来,历时已有二十四个小时。并有情况简介及播出实况准确时间的通告,但没有报地点。始发这个信息的IP地址也不在亨特堡。到现在为止,恐怕只有亨特堡人知道,这个审判厅位于亨特堡的正中央。

 

眼望着这忙忙碌碌的人群,我想,会不会其中有警方卧底呢?

“这个群体有天生的纯洁性,天然的免疫力。这一点不必怀疑。”亨特又看出了我的心思,他一语中的地解除了我疑虑。

“这个人群的数量十分惊人,而我居然完全没有概念。”亨特对我说。 “很惭愧,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家竟对一个如此庞大的群体视若无睹---

 

亨特颇有感慨的是,力挺法外执法的人群如此庞大。讲这件事时他的守法观念不见了,脑子里充斥着遗憾。我在想,亨特的自责或许是职业责任感?‘法外执法’是否社会心理学研究的课题我不清楚,但感觉上我认为,作为一个学者亨特有一份社会责任感让他不安。我发现,亨特近来在深入研究爷爷留下的碑文。碑文中的启示不容忽视,它们与亨特堡的屡屡征战有深度契合,已经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罗伯逊并没有带队撤离,他站在一辆汽车旁蹙眉凝神思索良久。他对亨特堡有深深的狐疑,他在考虑自己面临的局面的性质。他突然有了毅然决然的表情,迅速集合队伍再次做全面部署——大部分警察随他进入亨特堡,其余的把守周边,很有秩序地分布在关键地点

 

安妮接受命令再次去迎接罗伯逊。经权衡,亨特觉得只有安妮最合适这个工作。戈地和朱迪斯也持同样观点,虽然他们自己的事情十分紧张,很缺人手,仍然决定放安妮去与警方打交道,去完成一个难缠使命。

 

安妮在大厦一层的主走廊上碰到了罗伯逊。

“又是你。”罗伯逊很不友好。

“是的。”安妮回应着,态度不卑不亢。“如果不欢迎我只好回避了。”

安妮转身要走。

“站住。”罗伯逊声音不大但很威严。安妮用一种迷惑的眼神望着他。

 

“请你告诉我亨特在哪里,找到他你就可以离开了。”

“很抱歉,我不了解亨特的行踪,已经有很多天见不到他了。”

“我不明白,总是你出来迎接,你是看门人吗?”

“艺术总监兼看门,临时的。”安妮不慌不忙地解释着。

 

“既然如此,只好麻烦你带路了。我们要做两件事,第一,抓捕班克和他的同伙。第二,了解这里正在发生的事。你能帮我们吗?”

罗伯逊的话说的满有技巧——他回避了企图监视那队‘FBI’的目的。这说明他还被蒙在鼓里。

“尽力而为吧,我不能保证什么。”

 

罗伯逊板着面孔做了个手势,请安妮先行。

这人数众多的警察列成几个单行纵队,持高度戒备状搜索前进。而安妮则悠闲地迈步。这情形有些滑稽。罗伯逊感到很不自在,他喝令呈散兵状。这道命令实际上是告诉那些兵不必太紧张。

 

罗伯逊很快就遇到了难题。前方出现了六个门,门里黑洞洞的。他吩咐分成六路。人一进到门里,里面的灯就亮了。说明这里的照明是感应启动。罗伯逊手持对讲机指挥六路人,身边守着安妮。

 

六队员警的头目几乎同时遇到了问题——如何选择前进的路?因为他们所进入的每个房间都有四个门(这就是‘迷宫’的开始)。在这里走廊不见了,只有房间套着房间。想要前进只有不停地穿越房间。但是,每个房间除了进入的门还有三个门,该往哪里进呢?很犯踌躇——房门的位置安排得好象毫无规律,很快他们就失去了方向感。想靠指南针也无济于事——你想去的方向没有门!

 

这就是迷宫。亨特老人设计的这个迷宫是善待友人的。它有游戏的成分,但不设幽默调侃的细节,显得严肃而正规。用来应付目前局面非常合适。

 

罗伯逊命令停止前进,他用询问的眼光看着安妮。安妮耸耸肩。

“你们平时进出都遇到这种情形吗?”罗伯逊皱着眉头问安妮。

“是呀,这很平常。有什么奇怪的吗?”

“不对吧!我来过很多次,不是这个样子。”

 

“啊,这么说也不错,可能是一种误会。”安妮解释着。“四个门其中两个是正式的,另外两个是临时打开的。平常它们关着,看上去就是墙。”罗伯逊走过去看,他无话可说了。

“为什么都打开了呢?”罗伯逊这样问,可话刚出口他又感到不妥。

“警察来搜查,门都打开有错吗?”安妮露出惊讶的样子。

 

罗伯逊有些恼怒——他嗅到了某种恶作剧味道,但没有把柄。他只好让人仔细鉴别哪个是常开的门,再由此门进入。这个指示让警察们感到头痛。他们先找到那个门,然后又不免探头去看看另外两个门里有什么。这样一来进展缓慢,方向也仍然不明确,而且还常常陷入重复搜查的迷惑中——分开的几队人居然常常撞到一起。这种混乱状况如果持续下去,二十层的亨特堡大厦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搜查完毕,是个巨大的问号。

 

罗伯逊改变策略。他命令全部人马分成十队,每队进入一层楼。他特别叮嘱,要他们自己找寻最佳的行动路线,再做地毯式搜索。还对他们限定了时间,二十分钟完成。按常理,这个时间用于搜索一层楼没问题,但是在这里却根本不可能。(现在每个楼层的走廊和房间的格局都不一样,都是某种样式的迷宫设置。)十队员警不时地报告他们遇到的困境,都是些离奇古怪的遭遇。其中一队人说,他们陷在全是镜子的房间里找不到出路。另一拨人告诉罗伯逊,他们遇到的走廊没有房间,地面是缓慢上升的,他们已经与上层的一队会合了。这就是说他们误入行车路,到达了上一层。至于是怎样出的错误他们说不清楚。还有一队人走在一条狭长的走廊里,前后失去了联系。后面的人不知去向。这些聪明能干的警察忽然间好象都变弱智,让罗伯逊大声咒骂起来。

 

安妮告诉罗伯逊,玻璃镜子的房间是练体操的练功房,出口的门就在入口的对角处——我立即悄悄打开了安妮所说的那个门——其他的情形她也弄不懂出了什么毛病。

“也许是选错了路吧。”安妮微笑着说。

 

安妮的笑意真惹恼了罗伯逊,他知道这一切都出自什么,但是执法者罗伯逊的习惯思维是,要凭证据说话。他瞪着安妮,不知道该说什么。罗伯逊心中肯定还存着一个巨大的疑问——那二百人的FBI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会消失得无踪无影?也许他想问安妮这个问题,又无从开口。就在这个关键时刻,罗伯逊接到了一个重要报告。可以看到他的情绪为之一振。

其中一队人发现了班克的踪迹,正在追捕。

 

班克一伙是我有意放行的。我让他们从西北角楼‘偶然’发现了一个逃生洞口,其实是我们设计好的。现在我为他们安排的路线就是去与罗伯逊的警察们‘会师’。这算是我们为罗伯逊准备的一份礼物。但是要让他们认为这是他们自己撞上的,还得费一番工夫。

 

现在班克四人手里没有枪,只有匕首之类的刀。他们在我设置的微弱光引导下来到十层楼,糊里糊涂地进入了一个走廊。刚从昏暗环境中走出来,这些人眼睛都还没有大开,就听到对面有脚步声。他们慌忙躲避,又急速返回刚刚离开的洞口。但是,他们的身影被警察发现了。遁入洞口的最后那个人,他的半截身子卡在了正要关闭的洞门口进退不得。

 

这人是几个武功高手中的佼佼者卢比。我为他编排的这一幕——只让他的屁股露在洞口外面——就是想让他无法持刀对抗警察。因为我很清楚,虽然警察有枪,一旦发生格斗警察不是他的对手。我当然不希望有警察死伤在他们手里。

 

但是有一个情况我疏忽了——现在用手枪对着这个匪徒的只罗伯逊和他的警卫——很年轻的警察扎卡里。他们身后只有安妮,其余的警察都各自在其他地点执行任务。

 

两把枪对着被拽出来的卢比。他不失镇定但面色惨白,抛掉了匕首任凭警察来给他戴手铐。我立即叮嘱安妮,对这个卢比不可掉以轻心,我相信他即使带着手铐也仍然有能力袭击警察再逃跑。

 

正说着,只是一瞬间,卢比就把给他带手铐的警察绑做了人质——这位老兄用扼腕反关节手法把这个年轻的警察扎卡里身体拧转,左手勾颈右手夺枪,动作之快卒不及防。仅这一招就暴露了他的黑帮高手身份。

 

罗伯逊大惊失色,举枪与卢比对恃但不敢开枪。    

安妮所处的位置也十分不利,她在罗伯逊后面离匪徒更远些。卢比勒着扎卡里的脖子,一边倚着墙用脚后根踹那个门。他希望把刚才那个洞口门再踹开。这个莲花门的中间有开启机关,只要连续撞击三次门就会打开。卢比这样误打误撞,恰好在紧张的动作中多次踹门,门居然给他打开了。卢比挟持人质退入洞口,与前面那几个人会合。

 

罗伯逊奋不顾身地跟着冲了进去,安妮没有来得及制止。安妮知道,卢比挟扎卡里遁入莲花道并不能让他得逞,在那里我们有许多法制服他。但是有罗伯逊这样参合,事情变得复杂了。安妮只好追随而去,同样进入了这个洞口。我希望此刻能把这一干人引到有众多警察的地方,让卢比等人一下子就落入群警之手。

 

但是情急之下总是事与愿违,这条莲花道一时无法与各路警察队伍相联系。安妮明白我的难处,她悄声告诉我她会相机行事。安妮要我及时把这些人统统放进一间就近的房间里。那里要宽阔明亮四壁空空没有出口。我照做不误。

 

这两拨人被我引入了这样一间大屋,这个房间是完全封闭的,门窗都已经锁死。班克一行发现这里没有出路,顿时惊慌起来龟缩到一个角落里。罗伯逊和安妮两人从洞口出现。罗伯逊握着枪,但安妮没有任何武器。现在双方力量悬殊,敌方三个人不但掌握着一把枪还绑着人质扎卡里。我难以启用机关设备相助。

 

被俘获的年轻警察情形不妙,面色铁青已呈昏迷状。可能是刚才卢比在逃跑中把他的脖子勒得太紧所致。

 

我恨不得马上抽身去援助他们,但是掂量了轻重,我抑制住自己的冲动,现在我扮演着亨特堡全局的协调枢纽角色,决不能离开岗位半步。我想是否应当呼叫亨特戈地前来---

 

KING,你不能走开,也不要告诉戈地他们。我有办法对付!”安妮在关键时刻这样叮嘱。她的话让我心头一热——我们之间有神示般的感应但她的自信却让我十分担忧风险太大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立即扭转局面。

 

安妮行动了。她伏在罗伯逊耳边说:

“我去救你的兵。请注意,我一倒下你就开枪,可以朝天打。但务必照我的话去做!拜托了。”

 

安妮突然转身,径直朝班克他们走过去。卢比开枪了——卢比领教过安妮的厉害,这个冷血匪徒不惜痛下杀手来解脱困境——我的心一下吊到了嗓子眼儿!但我敏感地意识到这枪声比安妮倒地稍稍滞后,安妮可能没有中枪——她是向前方摔倒又滚动了几下,这与中枪的情形刚好相反。这一瞬间罗伯逊的枪也响了。班克的人目光都被这一枪吸引住,安妮跃身而起,几乎同时卢比却直挺挺地向后倒下去。所有的人都以为是罗伯逊开枪击中了卢比,事实上却是安妮杀了他。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安妮开杀戒。屡次与黑帮征战交手,戈地、安妮给我的印象都是不施杀手,即使遇到险情也总有所收敛。但这一次她却毫不犹豫地出手了。

 

安妮在倒地瞬间就已经取出了一支小匕首握在掌心,腾身跃起之时,利刃飞出,深深嵌入卢比的眼窝。安妮在急速动作中如此准确地掷出小匕首,而且力道之大令我十分惊讶。我与安妮相处这么久,经历数次共同战斗,却不曾晓得她还有这般本领。敬重之中我不免也有些寒意——表面看上去端庄秀丽的安妮究竟还有多少强悍隐匿在她的外表之下,不为我所知。

 

现在罗伯逊、安妮遇到的险境并没有结束。卢比手中的枪在他倒下的时侯甩到了后面,此时被他的同伙贝肯拿到手。贝肯离安妮不远,安妮没有容他反应过来,以一个古怪的转身动作再次掷出一支小匕首,这次是刺中敌人的颈部。贝肯一声怪叫摔倒在地。枪滑落到地板上。

 

最后一名班克的手下——瘦削灵活的弗格斯并没有在骤然失去同伴中惊慌失措。他明白此时最紧要的是夺枪。但是安妮捷足先登,快速伸腿踢走了枪。弗格斯不失时机地用匕首朝这条腿猛刺。凭安妮的灵敏,避开这个袭击不成问题。但我看到安妮并没有及时抽回腿,她仅仅是稍做挪移,掌握的尺度微妙之极——弗格斯的匕首刺空,整个身体完全暴露在安妮面前。我想此时安妮身上应该还有小匕首,她不会放弃这个刺杀的机会。但是她仅仅抬脚狠踢弗格斯的脸,弗格斯向后仰翻。这个黑道高手仍然不失冷静,他重新跃起的速度很快。安妮和弗格斯就此缠斗在一起。

 

我不明白,安妮为什么没有即刻杀死这个佛格斯,难道她手中真的没有利刃了?她应该有,而且不止一把。

 

罗伯逊手握着枪,但他没有再次射击。面前眼花缭乱的局面,令他感到十分困惑他没有把握   

 

我敢肯定,他最感困惑的是安妮的表现——这个文质彬彬的美丽女性突然间变成了如此仗义的‘女侠客’,令他惊诧不已。当然也会让他想到,安妮决不是个一般人——亨特请来的‘艺术总监’竟是这等与职称不符,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前面所遇到的事已经很不寻常:包括那批所谓的FBI莫名其妙地消失;还有亨特避而不见;以及亨特堡内部结构怪异的陌生变化等等——现在,安妮这个谜一般的女人使一切都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让他大惑不解。

 

安妮为救年轻警察以命相搏,敢于迎卢比的枪口而上,罗伯逊十分震惊。接下去安妮施展的身手当然更使他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一切都是我在荧幕上看到的。罗伯逊现在的表情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字来形容——晕!

 

年轻的警察扎卡里已经昏厥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远处,班克瑟瑟发抖地萎缩在墙角。这个人现在完全没有了耀武扬威的警官形象,眼看自己的黑道伙伴只剩下弗格斯,他知道大势已去。对自己为攫取财富铤而走险的不归路的绝望和恐惧让他瘫软了。

 

安妮和弗格斯的激烈搏斗阻隔着罗伯逊,使他不能前去照看昏厥的扎卡里,也不能去把班克铐起来。他拿起对讲机,呼叫他的大队人马。但是他的兵正象无头苍蝇似地在大厦中乱撞,根本找不到路。

 

忽然我的耳麦里传来朱迪斯的声音,这很少见。

KING,我是朱迪斯。告诉我,安妮怎么样?”

 

朱迪斯从来没有以这种口气说过话,他很焦急很严肃,声音语调都变了,变得十分陌生。这个从来只以狡黠面目示人的人现在完全不加掩饰,赤裸裸地在表达他的真情关切。如果他没有声明自己是朱迪斯,我几乎无法辨认。他对安妮的高度关注再一次无保留地印证了他们同属于那个神秘组织的特殊关系。

 

我如实禀告,把正在进行的惊险搏击形容了一番。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幕上翻飞的安妮身影,为她捏着一把汗。因为这是一场殊死之搏——弗格斯眼见两个同伴被杀,他认定安妮对他也不会手下留情,所以出手狠辣招招致命。让我感到古怪的是,安妮在这个搏击中不断讲话。她不是通过耳麦对我讲,而是对这个杀手弗格斯讲。

 

“投降吧。我不会杀你。你罪不致死。我是真心相劝。”说到这里安妮亮了一下手中的小匕首——她确实还有匕首在握,前面两个敌人就是死在这种小匕首下。

 

然而弗格斯没有理睬,他继续使那把长匕首划出奇怪的线条袭击安妮。佛格斯表现出完全不是安妮的对手,安妮却不施杀手。为什么呢?在这瞬间我突然回想起安妮在监控室那场激斗中的表现。按理说,当时那样近身的搏击,如果用这种小匕首刺杀会很快奏效一举解决对手。但是她没有用。

 

当时,虽说已为几个‘高手’定了性——实属黑帮,却还没有进一步了解,他们是一般爪牙还是凶残歹徒。简单说,无法界定其罪恶程度。然而刚才卢比举枪射人性质就变了。所以安妮施杀手是在卢比枪响之后,在贝肯夺枪欲射的最后一刻。拿捏得严谨如此,尽显一种高阶素质。

 

关于这件事亨特事后有一番剖析。

“安妮、戈地都掌握有极高超的杀手技能,但不轻易使用,把握十分严格。他们在困难复杂的局面中对生杀作迅速抉择,表现出一种很高的素养,也说明这个组织的生杀戒律已经深入到他们的潜意识中,成为近乎本能的反应。能做到这一点,责任意识和超强能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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