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涉外经济法就少吃亏
1985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制定涉外经济合同法时,耿飚发言说:这个草案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交全国人大会上审议通过。过去,我们无法可依,在同外国人打交道时吃了不少亏,现在不仅国家,而且各省,甚至个体户都要签定合同。只有健全涉外经济合同法,我们才能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