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1968年刮12级政治 风二月杀人2000(广西文革暴露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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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桂县1968年刮12级政治台风中的乱打死人事件在“文化大革命”中,临桂遭受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浩劫。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在大刮12级政治台风中,全县被残酷打死和被迫害死的干部群众达2051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265134人的0.77%,其中,仅在1968年6至10月间的“三保卫”中(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一一革命委员会),被强加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公开或秘密杀害的有1783人。全县1920户死了人,占当时全县总户数56029户的3-4%。全县12个公社(今乡、镇)都发生了乱打死人的问题:全县161个大队(村)只有会仙的文全大队、宛田的东江大队没有发生乱打死人的问题。1968年大刮12级政治台风中出现的乱打死人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杀人的时间集中,杀人面广。杀人的高潮农村主要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县直机关则发生在“八.-O”行动后的8月底至9月上旬。据统计,在十年浩劫死亡的2051人中,1967年以前只在六塘“g-8”和“12-2g”两次事件中双方共伤亡3人。1968年5月底以前死5人,6月份打死71人,7月份打死475人,8月份打死758人,9月份打死224人,10月份打死2人,11月份打死1人,属于1968年死亡但具体时间查不清的有45人。

    为了杀人,各公社都以“三保卫”的名义,组织“民兵”进驻公社,县直总部则在麻袋厂(县招待所)内设立私牢,成立了一个有30余人专门负责杀人的武装班,县革委成立之后,经过县武装部批准把这个武装班扩充为“纠察队”(队长邓子友,指导员崔树元、副队长李开成、李广忠),名义上是维护机关秩序,实际上在少数几个坏头头的操纵下,变成了“行刑队”,成了屠杀干部、职工的刽子手。现己查明,在1968年的大屠杀期间,县直机关被打死了267人,是分33批杀害的,其中由县总部直接指挥“武装班”、“纠察队”杀害的就有121人以上。

    2.杀人手段残酷。被杀害的干部群众被强加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遭受非法关押,在私设的公堂遭受拷打逼供,受尽人身摧残折磨后杀害的。杀人的方法有枪杀、棒打、石头砸、活埋、刀砍、匕首捅、有装进麻袋或绑捆紧手脚投入漓江、义江活活淹死,被杀害的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公社、大队革委会层层开会策划,经过各级群众组织讨论提名,以“群众专政”、“贫下中农法庭”等名义公开杀害的。因而参与杀人事件的人也多,后果特别严重。

    3.被杀害的干部、职工多,领导干部和各方面的知名人士占有一定的比重。在死亡的2051人中,国家干部326人,工人76人,墟镇居民68人,农村社员556人,在校学生53人,当时的四类分子558人,四类分子子女387人,其他24人,在被打死的326名干部中,多数是党和人民建设事业的骨干,他们中有坚持地下斗争的老游击队员:有经过南征北战的南下干部:有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有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的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县法院院长刘锡臣、检察院副检察长龙炎运、县人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庭、工交办副主任蒋善忠、财办主任李景发7名县级干部,以及民政科长周英丽,财政局副局长赵良才,林业局副局长卢定宣,县供销社教员刘一峰,县医院院长左学勤,副院长罗玉柏,粮食局副局长梁心衍,公社社长李旭,公社副书记唐刚日、莫英豪等人,还有知名的老医师牛式平、黄居仁,知名的教育工作者邓秀昆、袁熙、丁毅,精通数国文字的语言学家潘山,他们的不幸遇害确实是我县各族人民的重大损失。县直机关被打死的人数占该单位当时职工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有县粮食局7人占该局干部的33-3%、农业局8人占34-7%,林业局8人占34.7%、县医院15人,占该院职工45人的33-3%,临桂中学41人(老师12人,学生29人)。

    4.被害的干部、职工有的是按照县革委的通知,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的工作岗位上抓走的,有的是以通知办学习班的名义从家里抓走的,有的是在“八.-O”行动解放军进入据点收缴武器时被捕,先关押在公检法军管会的看守所,后来移交给群众组织批斗杀害的。

    5.把人残酷打死后,对死者仍不断地召开声讨会、批斗会,列罪状、定罪名,对其遗属抄家、勒索、罚款、进行政治、经济迫害。如县医院被害者的私人财物被洗劫一空,由参与杀人者拈阉瓜分。

    从以上几个特点,不难看出1968年所发生的乱打死人事件,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由上而下的大屠杀。经过两年多来“处遗”工作的调查,大量的事实证明,我县1968年所发生的乱杀人的悲惨事件,是极“左”思想和派性膨胀所造成的恶果,是当时“支左”的主要负责人龙风山、刘顺卿等人打着贯彻“七.三”布告的旗号策划、部署、煽动起来的,当时的临时权力机构一一县、社革命委员会中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参加或者支持了这一践踏党纪国法,残酷屠杀无辜的违法犯罪活动,当时的群众组织“‘三保卫’指挥部”则是这一罪恶活动的具体执行者。

     一、大刮阶级斗争的12级台风,部署城乡开展“七清”为这场大屠杀进行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

    1968年4、5月间,我县各公社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5月下旬,县武装部支左主要负责人龙风山、刘顺卿、詹佩喜等人以“抓革命、促生产”的名义,召开了全县各公社革委会常委以上干部参加的政治工作会议,部署狠抓阶级斗争,大刮12级台风,在城乡上下开展“七清”运动。各公社革委的正、副主任、常委、县直机关单位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联指”县直总部的派头头参加了会议。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在会上作了抓阶级斗争,刮“台风”的具体部署。他说:“革委会成立后的第一条任务,就是要大抓阶级斗争”。如何抓法呢?他说:“要充分发动群众,联系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上挖中国的赫鲁晓夫,下挖各单位混进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在这场阶级斗争中,要充分发挥无产阶级彻底革命的精神,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因为阶级斗争的规律告诉我们,他们越接近失败,越要作垂死挣扎。我们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不管从哪方面来,只要我们穷追猛打,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龙风山详细讲了大抓阶级斗争,开展“七清”的具体内容,即:一清查打、砸、抢、抄、抓、杀的违法活动;二清查混进群众组织暗藏的阶级敌人:三清查投机倒把和搞“五风”(嫖、赌、偷、抢、单干)的为首分子;四清查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翻案活动;五清查国家和集体单位中贪污、盗窃分子;六清查和收缴武器;七清查外来人员。有严重问题要扣押上交。龙还强调:“突出政治,就是突出大抓阶级斗争,把‘七清’搞好,先抓容易的,浮上来的先抓,把地、富、反、坏、右先整,然后再清查革命组织中钻进的坏分子。抓阶级斗争一定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敌人是死不甘心,千方百计想把革命委员会搞垮,我们也要打主动仗,敢于领导这个运动”(详见茶洞公社会议记录ig68.5.28日何奇舜传达县人武召开的各公社、镇、革委常委会议上龙政委讲话)。

    会后,各公社都先后召开了有公社、大队、生产队主要干部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具体部署大刮“台风”,大抓阶级斗争的“七清”运动。并在“三保卫”的名义下成立了“保革指挥部”(即保卫革命委员会指挥部)和民兵团,组织进驻公社、大队,到处拦路设卡。这时,被煽动起来的极左思想和派性恶性膨胀,认为等待己久的反击时机到了,他们中有些人是忘记党纪国法,把给人民带来灾难的“台风”,看作是涤荡社会污泥浊水的革命风暴,认为用这个办法可以治一下那些平时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的调皮捣蛋的人;一些群众组织中派性严重的人,他们无视党纪国法,把杀人看作是考验立场是否坚定,爱憎是否分明,斗争是否勇敢的标志,鼓励对反对过他们的人进行无情的血腥的残酷的镇压;一些钻进群众组织中的野心分子,投机分子和破坏成性的社会渣宰,更是披着革命的外衣,打着抓阶级斗争的旗号,践踏党纪国法,乘机泄私愤,肆意枉杀无辜。以上几种人汇集在一起,张牙舞爪,临桂全县乌云密布,城乡上下刮起了一阵阵的腥风血雨,一批又一批的干部、群众甚至在校学生,被强加上“反共救国军”、“暗杀团”等莫须有的罪名,被戴上“阶级敌人”的帽子,惨死在“三保卫”的屠刀之下。倒在“群众专政”的血泊之中。

    在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南边山公社首开杀戒。1968年5月29日,公社革委会主任石玉秀,主持召开了公社革委会全会,传达县武装部召开的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七清”,号召干部学会在特殊情况下辨别阶级敌人,决定成立“民兵团”,组织“民兵”进驻公社抓阶级斗争。6月9日,“民兵”团长莫才刚(己判徒刑)伙同朗联大队“民兵”负责人良志才(己判徒刑)带领20多名“民兵”,搜了“农总”头头莫光华的家,并把莫抓回公社关押。“民兵”团政委林志中(己判徒刑)和革委会副主任、公社武装部长葛月长派林四德、毛合亮对莫光华进行刑讯逼供。当晚11时许,莫光华被毛合亮等人绑架到公社背后的土岭上用马刀砍死。6月10日葛月长、林志中又带领“民兵”到朗联大队抓了莫聚辉、银福庆、银年聚回公社关押,后来这三人均被杀害。6月27日,公社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在开会期间,“民兵”团又捕杀了钱村大队社员陶世泽,并以“民兵”团的名义印发了处决陶世泽的布告,还警告陶世泽的同伙,必须向人民低头认罪,限3天内交待反动思想,交出武器,否则后果自负。从5月底到7月初,短短一个月内,南边山先后杀害了18人(见南边山公社1968年5月至9月“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六塘也不落后,开展“七清”后不久,就宣布破获为“反革命纠合案”,抓了六塘“农总”的头头李明久、白先玉等人送桂林杀害。到7月初六塘也杀了13人。在这一段时间,庙头(今庙岭乡)杀了水口大队社员艾接凤,茶洞公社杀了花岭大队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复员军人“农总”头头李平及社员褚火连(是请两江的“民兵”拉到两江汽车站附近杀害的),审讯逼供打死社员褚兆福。

    县直机关单位也开始行动了,早在6月初,县“保红指挥部”的正、副总指挥韦英豪(已处决)、胥明德(己处决)、唐秀明(己判徒刑)以及常委邓子友(己判徒刑)等人开会,分析“民兵”进城后的形势,研究将来抓到“4-22”派的人如何处理等问题。首先他们决定杀人由总部集体负责,然后确定了四条原则,即:公开坚决支持“422”的走资派:“422”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分子;地、富、反、坏家庭出身,这次站错队又跳得起的分子:历史上犯过错误,受过处分,这次跳出来闹翻案,冲得起的分子都要镇压。会后,由韦英豪召开战斗队长会议进行布置,并确定总部的成员各自负责审查自己所在战线所属单位报来要杀的人的名单(见胥明德1984.7.g日供词)。

    6月12日,韦英豪、曲志贤带领李广忠、以瑞芳(己判徒刑)等武装人员到会仙,把正在七里大队抓生产的李瑾科(县委副书记)抓回桂林麻袋厂关押,刑讯逼供,于6月15日由胥明德指挥以瑞芳、包家明、秦良宣、蒋生柱(己判徒刑)及一部分六塘的“民兵”,将李瑾科、谢崇晋(县农业局干部)、李明久(六塘农总头头)、彭昌林(临中学生),绑架到桂林象鼻山脚河边,将他们手脚绑紧后推入漓江淹死,李瑾科被蒋生柱砍数刀后推入漓江淹死。

    7月3日,经过胥明德的策划,他又指挥李广忠、贲伦传、秦良宣等人将蒋善忠、芦定宣、刘一峰、李源森(农业局干部)4人从麻袋厂绑架到象鼻山河边,用棍棒、手榴弹把他们打昏后,推入漓江淹死(见胥明德供词、秦良宣、蒋生柱证词)。

     面对开展“七清”运动后,临桂城乡上下陆续出现乱抓人乱杀人的严重违法犯罪的事件,当时“支左”的主要负责人不但不采取任何措施制止事态的蔓延发展,反而认为火还烧得不够旺,还需进一步煽风点火,继续“加温”。6月23日,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带领副科长石焕光、管理员秦绽,到五通、保宁、两江等公社进行鼓动、督战。

    6月23日,龙凤山到五通,听了公社革委会主任李万兴(已判徒刑)汇报后,召集社直机关干部,“保革指挥部”成员和进驻公社的民兵讲话,进行刮“台风”的进一步动员。他说:“阶级敌人很猖狂,我们应该给予狠狠打击,对阶级敌人一定不能心慈手软,要稳准狠的打击他们,刮8级、10级台风不行,要刮12级台风才行”。同去的石焕光也插话说:“六塘民兵很勇敢,已经镇压了好几个牛鬼蛇神,大长人民群众的志气,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龙说:“五通的条件比六塘好,只要公社、大队都组织起来,阶级敌人一个也跑不掉”。他说:“要摸准一个揍他一个”。讲到“揍”时,龙作了一个手势,伸出右手,拇指竖起,食指伸直,其余三指勾住作手枪状。龙还针对有些干部对乱打死人的问题有顾虑等思想问题说:“搞阶级斗争哪有不死人的,上面讲现在死的还不算多,现在死这么一点人,没有过去一个战役死的人多,还比不上一场瘟疫病。为了革命,死几个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问题大的是怕没有造反派那种冲杀劲,有没有冲杀劲就是这场革命的标志”(见全子俊1982年5月30证词、秦绽ig82.ii.22日证词)。

    在龙凤山的煽动下,五通“保革指挥部”召开会议,决定6月29日(墟日)召开群众大会,先拿卫生院的药剂师丁志瑜(上海下放来的“右派”)开刀,并“摸”出了李秀亮、于仁龙、肖桂明、董勋等14人的名单,这14人中除董勋一人逃脱幸免于难外,其余均先后被杀害(见五通公社“处遗”汇报材料)。

    龙风山在五通放了一把火后,又窜到红星(今保宁乡),当时红星公社还没有出现打死人的事件。6月30日,龙亲自给公社召开的“七清”三级干部会议作刮12级台风的动员。他说:“我到你们公社来看,风平浪静一级风也没有……现在群众起来清查坏人了,对坏人要斗就斗,要杀就杀。我们做领导不要过分指责,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群众专政好得很,几天前,五通杀了首庆德,这个人是地主仔,他要翻案,造无产阶级的反,群众对他专政,杀就杀了。在‘七清’对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中,由群众决定,群众要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对坏人打死就打死了,要杀就杀了。这是群众的事,我们不要害怕,不要干涉,不要泼冷水。”在龙风山的煽动和督促下,保宁公社把全公社的四类分子集中到公社管训,并在7月10日召开了大会。枪杀了上祥大队社员周树保、芦英功(见原保宁公社书记雷金生、社长罗传奇1982年11月9日证词)。

    接着,龙凤山又到两江,对两江公社的蒋振强(革委常委)等人重复他在五通、保宁讲的那些话。要公社开个大会压一下邪气。7月2日,两江在彭土养(公社革委会主任,已判徒刑)主持下,在汽车站旁的岭坡上召开万人大会,枪杀了肖育华(供销社副主任),山口大队社员廖大桥,保山大队社员李怀秀(见两江公社“处遗”汇报材料和秦绽1982年11月22日证词)。

二 、总结“七清”的成绩,部署开展“三查”在全县掀起了杀人高潮。

    1968年6月上旬桂林军分区和桂林地、市革委会组织桂林地区12个县的“民兵”进桂林围困“422”派的据点的同时,农村开展了“七清”运动。为了总结、交流“七清”的经验,扩大“七清”的成果。在“支左”主要负责人龙凤山、刘顺卿、詹佩喜等人的主持下,于7月8日至10日召开了全县各公社革委会主任和公社武装部长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公社革委会主任有:石玉秀、石继堂、张国良、袁书勤、李庭康、彭土养、何奇舜、覃日辉、雷金生、李万兴、李良民、彭恩福。公社武装部长有:葛月长、刘先德、刘培正、蒋运辉、胡天元、廖世权、陈金辉、唐逸林、李志武、李友生、凤有桂,县直各单位革命领导小组和县“保革指挥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由各公社汇报开展“七清”运动的情况。从“处遗”中交出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南边山、六塘、茶洞3个公社作了较为全面的汇报。六塘汇报了他们采用大宣传、大斗争、大游斗的经验,组织社员到六塘中学参观该校被实行“兵管”遭受打、砸、抢严重破坏的现场,汇报他们突出打击了几个问题严重的重点分子,进行分化瓦解,出现了父子同时自首、父送子、兄送弟自首的现象。说他们在农村以四类分子和外来人员中的坏人作为清查的重点。在机关主要是清理干部队伍中的坏头头和“走资派”,并汇报已经打死了13人,南边山汇报他们组织民兵进驻公社抓阶级斗争,破获了一个以“农总”的主要成员为主的反革命纠合案,约有50多人,他们和机关的坏头头勾结在一起想搞垮革委会。这些人成份复杂,有日伪时的伪甲长一人,土匪家属2人,漏网地主2人,伪军官2人,公安六种人2人,四清下台干部3人,有海外关系的7人,一贯对党不满的富裕中农4人,与他们相勾结的机关单位中的人员也很复杂,当过伪村长1人,海外关系1人,有杀父之仇对党不满1人,右派1人,“四不清”干部1人,当过土匪文书1人,他们还汇报已经结合进公社革委会的委员龙继华(另一派群众组织代表),是“农总”的黑高参(龙后来被杀)。并讲他们已经打死了18人。现在社员开会积极了,没有盗窃和赌博了,也没有人敢进山乱砍乱伐了。朗联大队原来许多生产队闹分队,杀了“农总”头头莫光华,现在又合起来了。茶洞公社也详细地汇报了他们开展“七清”以来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军茶洞地区第一分队”的反革命纠合案。已经抓了11人,还说他们己破获了“农总”组织的“暗杀队”。清查出了阶级敌人的变天账,搜查敌伪人员保存的反动证件等等。

    在汇报中,部分公社的领导也流露出一些疑虑,担心这样搞下去会重犯执行镇压群众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怕杀人多了以后追查起来负不起责任。汇报结束后,龙风山作了题为“要肯定成绩”的总结性发言。在这个发言中,他提出要充分肯定前一段“七清”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在“七清”的基础上集中进行“三查”,向这些阶级敌人大刮12级台风。他说:“前一段运动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落后的原因,主要是对这场阶级斗争认识不足:二是政策和策略掌握得不够好,把这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简单化了,急急忙忙把人杀了,使一些线索中段,不利于一网打尽”……他说:“在这个问题上(指杀人)不能向群众泼冷水,罪恶极大的不杀不好,但杀人多了也不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要留一些活靶子当反面教员。三是革命大批判不够深入……四从领导问题上看,调查研究不够,字,怕运动出乱子,怕杀人多了难负责任,对运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同志存在怕怕掌握不好群众说右倾,该说的不说,该讲的不讲……”。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大刮“台风”的意见。他说:“首先是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当前这场斗争的性质,弄清楚这样搞到底是毛主席革命路线还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他说:“我们开展‘七清’运动是根据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战略部署提出来的,是夺取‘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一个战略措施。‘七清’是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绝不是两大派的派性斗争:我们搞‘七清’是贯彻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绝不是资产阶级镇压群众的反动路线,只有这样认识才能全心全意地领导好这场动”。他说:“我们这场运动是对准一小撮走资派,对准叛徒、特务,对准不服从管制的地、富、反、坏、右,对准国民党的残渣余孽,矛头指向这些阶级敌人就是毛主席革命路线,把矛头指向群众的就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们是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向阶级敌人进攻,这是符合中央精神的”。他要求下一段“要广泛发动群众普遍开展‘三查’运动。一查走资派的幕后活动;二查叛徒、特务;三查阶级敌人、牛鬼蛇神的活动。总之,你那个地区主要矛盾是什么就清查什么。各级领导要把怕字换成敢字,把我字换成公字,把相信自己换成相信群众”。具体做法:①收缴武器,搞展览:②把已经搞出来的材料进行整理,有系统的向群众宣传;③大造声势,召开大斗争,大批判会:④摸准后群众还不起来,可以先把石头搬掉:⑤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中央的精神指(‘七·三’布告)见原保宁公社组织委员祝家才会议记录、茶洞公社会议记录)。

    会上,龙凤山还批评了前一段行动较慢的会仙、黄沙两个公社。会后刘顺卿副部长还特地找到黄沙公社正在桂林参加武斗的武装部长风有桂,当面交待要风从桂林带十来个精干的“民兵”回去,限期打开局面,否则要犯政治性的错误(见原黄沙公社革委主任彭恩福、武装部长凤有桂证词)。

    1968年7月8日至10日的公社革委主任和武装部长会议,是给临桂带来严重灾难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上所确定的“三查”。后来变成了乱杀人的基本原则。“三查”所指的对象在劫难逃了。这个问题可以从刘顺卿在7月24日在县“民兵”团(在桂林武斗的“民兵”)坚决捍卫毛主席7月18日批示。全面落实“七.三”布告誓师大会上的讲话得到明确证实。刘在这个讲话中在大谈“七清”运动的伟大成绩之后,专门讲了一段杀人的问题。他说:“在杀人的问题上,我们只能搞阶级报复,不能搞私人报复……什么是阶级敌人?‘三查’中已经讲得很清楚,就是‘走资派’,叛徒、特务、黑手。我们的打击锋芒一定要稳、准、狠地指向这些阶级敌人”(见“处遗”档案001卷223页)。

    8月7日还以龙政委指示的名义给各公社发了一个电话通知。这个通知说:“对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要支持,现在是贫下中农帮助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要支持贫下中农,不要怕乱,乱杀人要防止,但不是急刹车,不要泼冷水,对过激行动不要当面指责,不要影响发动群众…..”[见蒋运发(原四塘武装部长)工作记录本]。这些都明白地告诉大家,只要被认定是阶级敌人,可以不讲政策肆意杀戮。例如:会后,县直机关即大造杀人的舆论,说:“×××是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反对×××就是反对毛主席革命路线,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就是反革命,反革命该杀,杀反革命无罪,杀反革命有功”等等。后来他们打印了一份所谓“四·二二骨干分子的政治背景”,将己被杀害的116名干部都给加上什么“反共救国军”、“漓江风暴”的骨干分子、“暗杀队”的头子等等阶级敌人的帽子。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被诬陷为“反共救国军第二方面军军长”。

    会议结束后,各公社都召开了有革委会成员、大队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群众组织派头头参加的会议进行贯彻。南边山公社于7月11日召开了公社革委常委和民兵团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16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朗联大队的社员石自林、石天元、石社发(见南边山公社1968年5月至9月“文化革命大事记”)。

     茶洞公社,7月12日召开了革委和“保革”指挥部常委会议。何奇舜传达会议精神,大家联系检查了前一段对敌斗争观念不强,思想麻痹,决定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三查”运动。7月15日召开誓师动员大会,要求各大队要动员全体社员参加。并要把四类分子和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的子女捆绑来参加大会。15日,公社在食品组对面的岭坡上召开了大会,两江派“民兵”到会助威。誓师大会由银发忠主持,廖世权讲话,廖火桥宣读罪状。会后由“民兵”团蒙万梅指挥武装人员枪杀了良可英、周国祥、梁个生、龙冬成、褚田生、梁田妹、吴水林7人(见茶洞公社会议记录及良可英等人死亡结案材料)。

    渡头,参加会议的覃日辉、陈全辉回去后,在粟村小学召开了公社革委会和“保革”指挥部、“民兵”团负责人、各大队支书、大队长会议。传达“三查”会议的精神,研究攻打粟村的“农总”据点的问题。7月14日,打下据点后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粟亮梅、粟金福等3人(见“处遗”档案009卷i8 - 23页)。

    六塘,7月13日召开大队支书、民兵营长、公社革委和“民兵”团负责人会议,石继堂传达了县召开的刮“台风”会议精神,要求各大队“七清、三查”的对象进行摸底报要刮“台风”人员的名单的材料。会上大队和机关单位共报了20人。这些人均先后被害。

    东风(今庙岭乡),7月11日召开了公社全体干部会议(3名不同观点除外),由李庭康传达了会议精神,决定了2件事,一是召开大队干部会进行贯彻:二是召开万人大会。7月12日一14日公社召开了大队干部和机关战斗队长会议,由各单位报要刮“台风”人员的名单。最后确定7月16日召开万人大会,枪杀公社卫生院医生宋振治和秧塘街的朱黑子、朱金保、粟跃文、李矮子、阳称保、唐树生7人。16日开大会,梁承光主持,李庭康讲话,由唐良胜指挥民兵将以上7人杀害。当天,李庭康还把大队干部集中开会,要求他们回去后按照公社的做法,也搞他一批。会后,公社革委常委还分头下去督战,如公社革委常委梁承光带着武装“民兵”先后到了秧塘、独峰、二塘等大队,督促这几个大队杀了14人(见庙岭乡关于宋振治等人死亡结案材料)。

    二、乱杀人推向高峰的“七.一六”紧急会议。

    “七.八”会议后,各地己陆续出现公开的有组织的杀人事件,但行动还不够快,规模还不够大,为了更好地贯彻“七·八”会议精神,全县统一来一次大的行动。1968年7月16日至18日以“临桂县‘三保卫’总指挥部”的名义召开了各公社“‘保革’指挥部”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简称“七.一六”会议),每个公社来两人,县直总部的负责人和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都参加了会议。龙风山、詹佩喜、唐申元、陈荣初(县武装部管理科长)、韦英豪、胥明德、唐秀明等人参加了会议。龙风山在会上作了简短的开场白。他说:“你们这次会议要开好,要为县革委会的成立作出贡献,我们在6月、7月都召开了革委会主任会议,特别是5月底7月初的‘七清、三查’运动,为你们这次会议打好了基础。公社革委会是支持你们的,你们就大胆地开好这个会议吧!”。龙讲完后就说有紧急任务离开会场,临走前还交待说:“这个会议由老韦(韦英豪)和同志们开”。接着,韦英豪作了清理后方,支援前线,来一次大的革命行动的报告。韦讲了广西以及桂林武斗的形势后说:“我们这次紧急会议时间不长,工作又很具体,时间要求迅速,刚才龙政委已经跟同志们讲了,我们这个会议他们早在6月份就已经给我们打下了基础,上有军队,总部支持你们,下有各公社革委会支持你们,只要我们紧紧依靠他们,工作一定会顺利的。这个工作抓好了,我们的阵脚就更稳了。我们这次行动是上下配合,互相支援的。我们这次行动开门见山说,就是把‘4-22’的主要骨干和各公社、大队‘七清’、‘三查’中清理出来的四类分子、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和其他危险分子,刮他一次12级台风,不然我们连睡觉也不安然,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老实。”他要求大家回去后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到各大队和各分部的负责人中去,不要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要在全县刮一次更大的12级台风。

    胥明德(县“三保卫”总部政治部负责人,己处决)也在会议上作了发言。他首先讲了广西的形势问题。他说:“广西形势很好,‘联指’民兵和贫下中农掌了权…..”。他介绍了柳州、梧州等地杀人的情况后说:“我们桂林地区情况复杂,特别临桂是桂系军阀李、白的老巢,有不少人在海外,情况更复杂。各公社必须大干一场,行动要快,彻底清理后方,巩固前线。这次行动是清理社会上一切牛鬼蛇神,具体对象:一、对立面的主要头目和一切有民愤的对立面中的骨干分子;二、还有活动能力没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三、对现实不满,有现行破坏活动,又参加了对立面活动的四类分子的子女;四、机关、学校、企业单位中,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伪军政人员和历史上有问题搞不清楚的人”。

    唐申元(副县长、后任县革委副主任)也在会上讲了话,大意是同意韦英豪的讲话,对敌人不能有丝毫的同情,前一段抓得起的公社,要继续抓下去,不要放弃斗争,一些还没有刮起“台风”的公社,回去后一定要按会议的部署去做(刘付林、秦志文、秦良宣、崔树元、陈荣初等人证词)。

    会议结束后,全县上下疯狂地行动起来了。全县12个公社都以革委会和“保革指挥部”的名义召开了有大队主要干部(支书、大队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社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成员“联指”派的头头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县总部紧急会议的精神,要各大队和机关单位在前一段“七清、三查”中清理出来的对象“摸”出要刮“台风”(镇压)人员的名单,有的当场就报了名单,有的回大队和单位召开会议商量后报了名单,然后再次召开大队和单位派头头会议确定名单,由“民兵团”或“保革指挥部”审批后,各公社都相继召开了所谓贯彻“七·三”布告,抓革命,促生产的誓师大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以“群众专政”的名义,大规模地、公开地进行了集体大屠杀了。仅7月份全县共被打死475人。

    7月20日,两江在墟亭召开了万人大会。银为斌主持,彭土养讲话,李实强宣读被害人蔡玉阶、谢乐斌、刘玉成、毛炳坤、廖玉生、吴展戈、李沸星、谢先义、李友生、莫老五、蒙承华、陆光志、姚个小、姚三弟、莫振南、龙成品、李桥元、邓德康、陆光政、龙景祥、秦克纯、梁志清、梁田玉、李英德、梁日庆、陆玉坤、廖明生、胡五喜、李乔生、李桂庭、卢汉雄、陆兴宏、廖弟生、廖冬福、廖秀卿、陆柱生、肖布宽、陆运芳、廖合生、廖树生、秦守刚41人的“罪状”。会后由匡国柱、李运华指挥“民兵”先将蔡玉阶、谢乐斌、刘玉成、文炳坤4人在会场旁边两江小学厕所附近枪杀,其余37人用翻斗车

运到老鼠钻仓(地名)集体杀害(见两江镇关于蔡玉阶等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2日,四塘在公社门口右侧召开万人誓师大会,蒋运发主持,袁书勤讲话,袁还未讲完话,武装“民兵”就将覃雨林、廖龙、龙才息、周顺弟、龙运堂等8人拉出会场杀害(详见四塘乡覃雨林等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4日,渡头在粟村长岭上召开万人誓师大会。早在7月20日晚公社武装部长陈全辉主持开了预备会,由徐天寿介绍两江“七.二O”杀人的“盛况”,陈全辉提出要向两江学习,行动要快,不能错过了时机,要抓紧做准备工作,决定7月23日开大队干部、“七清”领导小组长会议,在会上要求各单位上报要刮“台风”的人员名单和材料。当晚,陈全辉、覃日飞主持召集革委和“保革”指挥部成员会议,审查决定处决粟天才等18人。

    7月24日开万人大会,陈全辉讲话,徐天寿宣读被害人粟天才、粟乔生、粟冬弟、粟新生、粟火三、粟秋苟、徐霭平、徐宝森、周成光、周德录、廖竟业、刘刚斌、王志明、卢帮伍、卢生保、粟生、李家元、徐曾寿18人的“罪状”,黄永光安排“民兵”将19人(宿棠大队临时送来周品瑜)分别在会场边的茅地和老墟两地杀害。谢家大队在到公社开会途中还杀了2人(见渡头乡关于粟天才等19人死亡结案报告)。

    同在这一天,南边山在车站旁的梨子园召开大会,林志中主持,吴殿龙作报告。张崇德宣读被害人石钟纪、黄联辉、银发璋、李建忠、易永明、石来福、李六嫂等16人的“罪状”,“民兵”团长指挥“民兵”将石钟纪等16人拉到朗联的三角地(地名)枪杀(详见南边山乡关于石钟纪等16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6日,六塘在墟场召开万人大会,先呜枪20响后鸣放鞭炮,唱东方红,石继堂(公社主任)宣读“七.三”布告,廖家祥(大队支书、民兵团政委)宣读给毛主席、党中央的“三忠于”信,秦志文代表“联指”、龙木×代表镇革委,还有教师、学生、工人、贫下中农代表讲话。最后由廖家祥宣读被害人胡敦秀、段有才、翁守约、翁善可、张开宏、白野、白月秋、海绍兴、杨俸先、郭荣钧、唐田生、诸葛高、李世纯、滕建德、滕茂清、李正斌、李日亮、周义才、李贱荣、邱水渭、李永荣21人的“罪状”,会后将以上21人拉到翁家塘(现果园场)公路下的坡地上枪杀(见六塘镇关于胡敦秀等21人死亡结案报告)。

    同在这一天,地处边远山区,居住分散,只有2000余人的黄沙公社也召开了誓师大会,赵玉德主持,阳培森作报告,李继科、王家翠、张生定、凤有贵分别代表干部、造反派、“民兵”、武装部讲了话,后由邓汝恩宣读被害人舒煜才、陆汝亮、刘德财、谌桂森、赵福民、彭际乾、李永星、杨秀庆、苏老友、杨芳玉、李庆章等12人的“罪状”,由凤有贵指派“民兵”将以上12人推到中学对门河岸边全部杀害(见黄沙乡关于李庆章等12人死亡结案报告)。

    7月27日,红旗公社(今会仙乡)在中学礼堂召开大会,张国良(公社主任)宣讲“七.三”布告并讲话,刘付林传达县总部紧急会议精神,全贻斌主持大会,秦新胜宣读被害人张群英、兰雪英、陶培英、廖乔松、李文喜、张国威、蒋小弟、蒋视祯、龙猪仔、李振荣、黄世聪、吕祖旺、秦大悦、刘枝玉、龙凤生、吕六发、秦保生、石来喜、蒋祖相、秦天然20人的“罪状”,然后由武装“民兵”秦继忠、白云姣等人将被害人推到牛行上(墟日卖牛的地方)全部杀害(详见会仙乡张群英、兰雪英等20人被杀事件的调查报告)。

    7月30日,早在7月下旬茶洞公社革委常委彭忠才带领武装“民兵”到温良、仁义两个大队督促杀人。经过彭与以上两个大队的干部的策划,仁义和温良于7月30日在仁义大队的界底村召开了联合批斗会,仁义支书徐乔生主持,彭忠才讲话,蒙火老宣读仁义大队的被害人李福金、周老乔、彭水明、梁老任4人的“罪状”,梁焕兴宣读了温良大队被害人李必信、姚老征、蒙维勤、梁大升的“罪状”,后由武装“民兵”将以上8人全部杀害,彭忠才还亲自开枪杀害了蒙维勤。在临开会议前温良的梁焕兴还召开了一次大队“两委”会,宣布处决人员名单,大、小队干部和贫协都表示同意,并签了名(见茶洞乡关于李福金及李必信等8人被害的结案报告)。

    8月3日,宛田召开誓师大会,朱明光主持,谢茂林宣读被害人孙业强、蒋崇清等5个国家干部的“罪状”,于景山宣读于春华、阳万春的“罪状”,由蒋吉贵安排“民兵”将孙业强等12人拉到河边的大沙洲杀害(详见宛田乡关于孙业强等12人死亡结案报告)。

    这一段时间不仅公社召开誓师大会公开杀人,大队甚至生产队也召开批斗会随意杀人。

农村大批杀人,县直单位也在积极做准备。7月下旬的一天,即“总部”紧急会议后,韦英豪伙同胥明德在县大院原财政局住地,召开了“总部”成员和战斗队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总部”会议精神,胥明德在会上说:从临桂情况看,情况很复杂,阶级斗争很尖锐,反革命的力量也很雄厚,不镇压一批不行,不镇压,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巩固,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斗争的需要对那些“4-22”的骨干分子,也就是反革命分子,对国民党的残渣余孽以及不改悔的“走资派”就是要杀,这就是我们要掌握的原则。接着,韦英豪说:“胥明德已经把专政的原则讲得很清楚了,大家讨论下,看有什么意见,你们单位要专政的对象,可以现在报,也可以回去商量再报”(详见胥明德供词,秦良宣、李广忠、崔树元、覃毓芳等人的证词)。

四、“八.=O”行动和县直机关杀人的高潮

   8月17日,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景伯承在桂林步校主持召开了各县武斗民兵团负责人及县武装部第一把手会议。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吴华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他说:“桂林的问题一定要解决,一小撮阶级敌人一定要搞干净。贯彻‘七.三’布告要抓两个关键:1.收缴武器;2.清理外地人员,对抗拒不交武器的要采取军事行动强行收缴”。桂林军分区政委慕石起也讲了话,他说:“广西形势大好,南宁抓了8000多人,桂林也要象南宁一样,桂林的问题一定要解决,桂林是贫下中农的天下,你们(指各县到桂林武斗的民兵)来桂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很大的贡献,坏人、坏头头、走资派、叛徒一个也跑不了”。他还说:“你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今后转入政治斗争。现在是收缴武器,清理外地人员,各地要成立纠察队,对外地人员一个一个的清理,牺牲同志的家属要照顾安排好。桂林不是一般的武斗,而是激烈的阶级斗争”。8月19日在“-O四”部队驻地,景伯承、慕石起再次召开了十二县“民兵”负责人会议,具体部署了“八.=O”行动。我县龙凤山、王荣、韦英豪参加了会议,回来后进行布置分工。

    8月20日,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司令部联合署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七.三”布告的公告》。借口以拆除武斗据点,收缴武器,清理外来人员,组织的大规模行动,“是一次极其错误,破坏性极大的惨案”(见桂林地委关于桂林地区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重大历史问题的意见)。在这次行动中,县武装部、九九分队(武警中队)和各公社到桂林武斗的“民兵”全部参加了这一行动。“八.=O”到底抓了多少人,现己无从统计,据有关人员的回忆交待,和被关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的人员问话记录,进城“民兵”和“联指”武斗人员抓的人被关押在桂林七中和麻袋厂(县总部所在地)县武装部和九九分队抓的43人先关押在看守所,后来经龙凤山同意也全部移交给群众处理。这43人中除少数几个被释放和周德生一人在秧塘机场死里逃生外,其余的大部分都先后惨遭杀害。

    “八.=O”行动后的第二天,县“保革”指挥部在韦英豪、胥明德的主持下,在卫生局住地再次召开有总部成员参加的战斗队长会议,研究如何处置已经关押人员的问题,认为县革委会快要成立了,决定把据点清理回来的人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凡是战斗队长以上的骨干,国民党的残渣余孽,本人又站错队,冲得起的,都要刮12级台风(杀掉)。“4-22”总部的成员不要单位负责,由我们(指总部)负责完善手续:战斗队长以下,你们认为也应该杀掉的,要先报总部审批;2.凡不是上述人员,但又冲得起,比上述人员又好一些的人,送军管会关押起来:3--般不大起作用的,就尽量放出去抓革命促生产,但也要和群众商量决定。会后,各系统的战斗队都先后召开会议讨论,向县“总部”政治部上报要刮“台风”的人员名单和“罪行”材料。县“保革”总部政治部负责人胥明德曾多次向各单位催索名单,并按照原定的4条杠杠进行拍板审批。如县农业局8月23日召开本系统同一观点的干部会议,讨论上报“总部”处理人员名单,25日报了材料,经过讨论还决定将姚生荣夫妇、刘远荣夫妇放回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其他单位也经过个别有影响人物出面说情,还释放了张兆祥、徐火连等人。

    8月23日晚,胥明德带领和指挥邓子友、李广忠、黎寿息、责伦传、苏泽沛、廖瑞祥、廖显朝、秦丙未等商业系统的纠察队,将关押在麻袋厂的熊和钧、王福才、粟德钧、谢渊太、莫锡发、韦新享、谢大朝、黄惠芬、邓惠萍(蒋善忠之妻)9人绑架到秧塘机场杀害。

    8月26日,临桂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可是疯狂屠杀干部、群众严重违法犯罪事件并没有有所收敛,反面凭着所谓“新生红色政权”的权威和合法地位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加速进行了。8月底韦英豪、唐申元曾分别找各公社“民兵”团负责人交待,要抓紧清理公社、大队关押的人员,要搞的对象赶快搞去,下一步要转入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不准再杀人了,清理的办法是交群众讨论处理,由群众专政,全县又出现了一次杀人高潮。

    8月29日晚,胥明德指挥“工纠”队员以瑞芳、刘志铭、石焕酋、李晋卿、邓子友、苏泽沛等人将周克仁(副县长)、徐承汉(粮食局干部)、褚振益(新华书店工人)、蒋家良(供销社干部)、牟新生(农业局干部)、赵良才(财政局干部)、李必亮(印刷厂工人)、彭安民(林业局干部)、李锦汉(林业局干部)、李继全(农技校干部)等10人从麻袋厂押上汽车拉到秧塘机场集体枪杀(见徐承汉死亡调查报告)。

    8月30日,桂林市举行全市性的大游斗,临桂的派头头韦英豪也于29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工纠队员会议,说革委会决定30日要把“4-22”的骨干秦乔苟等人拿到六塘、两江、五通三大墟镇游斗。并对大游斗的准备工作作了分工和布置。30日上午,韦英豪伙同胥明德、唐秀明带领“工纠”队员包家明、李广忠、邓子友、秦世达、周冬生、邓智辉、秦康息、傅善元、曲志贤、秦良宣、以瑞芳、周维新、刘素珍、伍天锡等人分乘4部汽车,将关押在麻袋厂的秦乔苟、胡本庆、卢永芳、卢连生、陈树保、曾昭悦、阳守基、胡名富、周英丽(民政科长李瑾科之妻)、梁承义、唐德秀(居民秦乔苟之妻)、林再(农业局会计刘锡臣之妻)、马家富、谭广三、秦金珠、李开明、翁玲(学生)18人[据目击者回忆还有王振庭(人委办副主任)、李进(物资局干部)、周业彰(手工业局干部)3人]拉到六塘游街后,连同六塘的刘作英(电话员)、秦天生(老师)、牟科章、宋君宏、梁大年、李培芝一起押到杀人冲(地名)由胥明德等人指挥“工纠”队员集体杀害(详见秦乔苟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8月31日晚,胥明德又指挥“工纠”队员将关押在麻袋厂的李景发(财办主任)、周德生、宋明振、秦明珠、廖日光、白先浩(电影站)、章守先(支行干部)、熊保功(支行干部)、李双荣(水利工程队)、王长清(水利工程队)、粟振德(书店)、莫冰(医院干部)、龙宗培(轻工局干部)、唐超(农机局)、宋杰(临中老师)、潘其万(粮食局干部)、罗家复(农业局干部)、罗俊烈(农业局干部)用汽车押到秧塘坪机场集体杀害,其中龙宗培没有中弹第二天逃至二塘车站又被发现抓去杀害,周德生逃脱幸免于难。

    9月18日,在县革委召开的贫下中农代表会议上,把关押在看守所的刘锡臣(县常委、县法院院长)、龙炎运(副检察长)、李志辉(县工会干部)、谢务咎(临中学生)4人拉到会上批斗、亮相。被打成重伤后准备送回军管会看守所时,军管会的石焕光(县武装部干部)以有言在先,打伤了不要为由,拒绝收人。后由胥明德带领“工纠”队员将刘锡臣等4人,参加会议的茶洞代表廖火桥又将关押在红卫小学的李胜云(小学教师)一起押上汽车拉到秧塘坪机场杀害(详见刘锡臣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26日,胥明德又带领“工纠”队员从军管会看守所将经过军管会以冲击军管单位的罪名,正式批捕,从河北刘锡臣老家抓回来的刘镇光(市二中学生,刘锡臣长子),及到军管会自首,同意其回原单位上班的蒋益寿(县粮食局干部)刚走出公安局门口,正碰上胥明德拉刘镇光上汽车,也被一起拉上汽车押到秧塘坪机场杀害(详见刘镇光、蒋益寿死亡结案调查报告)。至此,县直单位有组织的公开杀人活动才停下来。在县革委会成立后的这一段时间,各公社还杀了一批人。茶洞在9月3日再次召开大会,廖火桥主持,廖世权讲话,蒙万枚宣读被害人毛开兰(公社团干)、李习民、石佛树、王纯亚、刘振雄、骆振隆、秦善仁、李天桂、莫远坤、陆森隆、蒙世珍、黎桂珍12人的“罪状”,蒙还未念完,花岭街的周吉生就用扁担把莫远坤打倒在地,其他的人也一涌而上,用扁担把以上12人活活打死,其中毛开兰还被人挖去心肝(详见茶洞乡关于毛开兰等12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1日,南边山在朗联小学召开群众大会,彭乔次主持,周星×(大队长)讲话,邓桥保宣读被害人宾文活、宾六九、宾健仕、经继文、经继修、张光筐、宾民俊、周金旺7人的“罪状”,由大队“民兵”莫才三、秦长志、银聚福、彭增佑、霍七旺、毛红记、周星×等人拉到黄竹山(地名)杀害(详见南边山乡关于宾文活等7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3日,红旗公社(今会仙乡)在全贻斌、张国良、刘付林等人的策划下,由李贱发带领民兵在牛行上杀害了李继友、龙寿之、谢六生、李果发、李老四、梁爱林、吕×息、周裕兴、周妹妹、刘肇书10人(详见会仙乡关于李继友等10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9月初,五通在李友生、李万兴的策划下也在墟场开了群众大会,由全子俊宣读被害人苏启祥、于仁龙、苏永吉、林茂生、彭茂功、彭茂杰、黄仲华、李宁发、于火炉、秦全保、苏桂荣、于衡瑞13人“罪状”,由钱喜春布置“民兵”将苏启祥等13人拉到大祖(地名,车站附近)杀害(详见五通镇关于苏启祥等13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东风公社(今庙岭乡)也在李庭康、刘正哲、唐良胜等人策划下,于8月27日晚在沙塘大队的庙子脚(地名)杀害了莫英豪(公社副书记)、陈国良(代课教师)和供销社职工彭丽霞(女)、梁跃英(详见庙岭乡关于莫英豪等4人死亡结案调查报告)。

    以上血淋淋的事实,可以看出1968年发生在临桂的乱杀人的严重违法犯罪事件,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血腥大屠杀,是一个历史大悲剧。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一是“左”的思想影响:二是派性恶性膨胀。“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搞乱了思想,颠倒了是非,混淆了敌我。在那些被派性冲昏了头脑的人看来,杀人是维护新生红色政权一一革命委员会必不可少的“革命行动”,即使过火一点,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不是请客吃饭,而当时把群众组织的一些错误行动定性为反革命事件的“七.三”布告,审查广西地下党,追查“反共救国团”等冤假错案的事件,给这场大屠杀披上了“革命”的、“合法”的外衣,不少双手沾满无辜群众鲜血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不但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应有制裁,反而被吹捧为保卫红色政权的有功之臣,被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受到重用,他们中的一些人钻进了各级领导班子,盘踞着要害部门,形成了上下盘根错节,组织严重不纯的极其复杂的情况,使党的光辉形象受到严重的沾污,使党的威信受到重大的损失,被害干部、群众的沉冤迟迟得不到平反昭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恢复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无产阶级政党的伟大气魄,彻底全面否定了“文化大革命”,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县委根据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处理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指示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实稳妥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全面清查了1968年我县发生的乱打死人的严重违法事件。县委在1983年7月召开的“处遗”工作会议上,对我县“文化大革命”中牵连面广,后果极为严重的6个冤假错案作出了彻底平反的决定。即:“关于给‘文革’中因广西地下党、桂北游击队问题受审查迫害的同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文革’中因‘七.三’布告和‘八·二O’行动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遭受‘反共救国团’假案迫害、株连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暴动队’、‘暗杀团’假案惨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的决定”;“关于给在‘文革’中因‘五.一六’分子问题遭受关押审查的同志平反的决定”。县委一再申明:“文化大革命”中,全县所有惨遭杀害和被迫自杀的干部、群众都是无辜的,“文革”中强加的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和不实之词,必须全部推倒,给予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并按区党委1983年55号文件的精神,妥善地处理了受害者遗属的遗留问题。

    鉴于“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乱打死人的问题,是在极“左”思潮泛滥、法制遭受破坏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历史悲剧。因此,在“处遗”中,根据区党委: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指导思想,“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方针和坚实稳妥“适可而止”的精神,对策划、组织指挥杀人的首恶元凶胥明德、韦英豪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己于1985年2月9日依法处决;对这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县武装部政委龙凤山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积极参与杀人,罪行严重,不判不足以平民愤的彭土养、匡国柱等62人依法分别判了有期徒刑:对与打死人问题有严重牵连的党员、干部、职I13i5人(占有牵连总人数的4826)分别给予不同的党政纪处分。

    经过全面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被颠倒了的是非已重新颠倒了过来。无辜被害的干部群众的沉冤已经得到了昭雪。我们一定要珍惜拨乱反正的成果,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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