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让民主来决定是否签订中美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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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各方面的消息,中美贸易协定对中国而言有点像城下之盟,往好处说是倒逼中国改革,往坏处说是丧权辱国。自川普发推邀请习总到佛罗里达的私人庄园来签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没有正面回答。川普在越南解释金川会破局时,又发出了对中国的威胁,说如果条件不合适,他也会像在越南一样,起身就走。这对习总来说,就不仅是面子问题,甚至可能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了。

中国的领导,其担负的责任实际上要比民主政体下的领导大,职责上失败的后果也要更严重。二战中的芬兰,参加了德国一方侵略苏联,是围攻列宁格勒的主力之一,干下了不少战争罪行,轰炸屠杀平民,迫害犹太人和苏联战俘。随着战争的进展,芬兰感觉到苏联可能要赢,芬兰自知罪不可恕,必然遭到苏联的严酷报复甚至亡国灭种。不像德国和日本的独裁体制,统治者在形势不利时就挟全民为人质,陪他们殉葬。芬兰是民主体制,议会决定亲苏反德,罢免了亲德内阁,在人民的授权下,芬兰接受了极其苛刻的条件,割地赔款,甚至背信弃义向原来的盟国德国进攻,终于保全了国家的独立,没有受到像德国,匈牙利等国受到的那种凶残的报复。因为这是民主的决定,每个人都参与了决定过程,当然有反对的,但决定是根据投票的结果,所以也没有什么好指责的,没有卖国贼。

另一个例子是美国,60年代在越南,由于北越在苏联和中国的支持下,难于彻底被战胜,而在越南战争中的巨大伤亡,使得美国人民不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去送死。美国人民用选票决定了让主张不惜一切代价结束越南战争的尼克松当选总统。从国家利益来说,美国在越南并没有战败,而贸然撤出越南也将使美国在地缘政治和国家信誉上损失惨重。但美国的民主,决定了从越南撤出,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也没有谁被指责为卖国贼。

和平的例子,如1985的广场协议,是日本和西德同美国签订的,有利于美国的贸易协定。此后,日本陷入了长期的经济衰退,广场协议多少是一个原因。但这是日本民主决定的,议会批准的,没有一个政治家被指责为卖国贼。

一个国家和一个人一样,在前进的过程中不会一直从胜利走向胜利。领导这个国家的人,既可能接受成功带来的欢呼,也有失败带来的屈辱。民主政体,在决策时的讨论,投票也包含了对可能的失败的责任的共同承担。这种政体,也会避免由于领导者不愿意承担耻辱而以全民为人质,从而招致更大的失败的情形。

中国自古就有很多汉奸卖国贼,其实很多是情有可原的。比如李鸿章,在签订卖国条约时,还是为了中国的利益竭尽其力的,在马关时吃了颗子弹大难不死,马上装惨为中国省下一亿两白银的赔款。汪先生汪精卫,投降日本时据理力争,由中国人接管了日占区的民事权,日军犯刑事罪也要接受中国当局的管制。汪政府就相当于现在香港特区政府,拥有军事外交外的一切权力。这客观上是有利于日占区的中国人的,是真正的曲线救国。但历史没有原谅他们,两人都被绑在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这也警示以后的中国政治家,损失再大也不可签订卖国条约!

但真实的世界是复杂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宁死不降并不理智,中国不也有“留的青山在”的古语吗?至于像贸易战之类冷战争,并不是你死我活的热战,有进有退更是常事。但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可能使决策者为此担负可能失去权力,进而失去生命的危险。国家利益反而不是第一考虑,权力和安全成了第一考量。

也许是时候,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了。不需要去改变现有体制,只要按现有宪法要求,在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把中美协议草案详细内容发给代表,让大家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投票表决是否接受条款。这一方面减轻了习主席的压力,宁一方面也让美国看到,它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国家。

民主并不一定只会给统治者找麻烦,就是对独裁统治者而言,民主有时也是真正有用的。民主可以减轻统治者的责任,甚至在统治者面对灭顶之灾时保护他。就是从自身的安全着想,考虑下民主吧。马上就要召开的两会就是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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