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四事件”的最后结果
一天,贝恩勃跑来告诉我:“张邦发和郭联众后天晚上结婚。我们一起去热闹一下吧。”第三天,我们到了那里。原高三(二)班的同学几乎都来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谈着这几年的经历,以及所知道的同学们的信息,不知道怎么就谈到了 “三一四事件”。那是一九六八年的三月十四日,十几个即将参军的热血青年想为学校做点好事,合伙把据说是流氓的初三学生李光辉装在麻袋里一顿乱打,结果把李光辉打死了。其后果是:凡是参加打人的都不能参军,其中带头的(也是革命委员会的头头)熊从港被判刑十五年,高远症被判了八年。这就是当年的“三一四事件”。突然陈玉平说:“你们知道吗?熊从港被枪毙了!”,大家一下子都被惊呆了。
陈玉平是高远征的哥哥,肯定对这些事情特别关注。我们问道:“你怎么知道的?”陈玉平说:“我妈妈上周在街上看到枪毙人的布告上说的。我没有看到,你们找找看,说不定还能看到。”毕竟是一个学校的同学啊,大家都非常想知道究竟怎么回事。
婚礼结束后已经快十点了。我和乐乐冒雨骑着自行车回家,快到街道口时,我突然想到那里有个新华书店,门口经常贴布告。于是我们两人摸黑跑到书店门口一看,果然模模糊糊有张布告,上面赫然画了一个大红勾。这是法院发布枪毙人布告的特别标记,而且已经被打湿得很厉害了。天太黑,怎么也看不清楚里面的内容。我很郁闷地说:“要是抽烟就好了,怎么也会带火柴或者打火机啊!这等到明天可能就会破掉烂掉了。”一句话提醒了乐乐。他摸摸口袋,高兴地叫起来:“嗨,我把桌子上的打火机顺手给装到口袋里了!”于是我们点燃打火机,几乎是趴在墙上,一句句地读布告里的内容。由于下雨,布告已经有点烂了,但基本上还能完整地看下去。
布告上说:熊从港在狱中表现不好。曾经企图越狱,被同室犯人举报,因此被加刑到二十多年。极度失望的熊从港在一天晚上杀死了同室告密的犯人,所以被判了死刑。已经执行枪决了。
看完布告,我和乐乐在回家的路上都默默地骑车,谁也没有讲话。
真巧!一个月后,一天早上在上班的公共汽车上,突然上来一个人,站在我面前。我们都不由得惊叫起来:“江育林!”“高远征!”。只见高远征变得很黑,一脸的疲乏。我一算,是啊,已经八年过去了呀。我想问什么,但没有说出来。他倒先开了口:“不好意思,刚出来啊,我现在是劳改释放人员了。”我故意漫不经心地说:“没什么,你在那里劳改了八年,我们在农村劳改了六年多,差不多嘛。”
高远征出来后,到街道上一个做手电筒灯泡的小工厂里上班。听说表现很好,曾经被全厂工人一致推选他当厂长。但他有自知之明,坚决不受。再后来就没有音讯了。
“三一四事件”到现在,可以说是尘埃落定。由于打死了一个人,付出的代价是一个人被枪毙,一个人坐了八年牢,十几个人被取消参军的资格,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只有一个人——高远征的妹妹高远志是最无辜的。她因为家里有“杀关管”的对象而无法被招工或招生,更不用想去当兵。最后不得不迁往山东老家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