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美国时-----------第一份工

好酒,爱书,收旧,老饕,走南,闯北,家四方,三儿,一女,六口人,一房两车,人到中年,华人大兵,解甲归田,东篱种菊,南山放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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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美一年后,家中所有的劳动力都出去找工了,老窦终于成为姑妈餐馆的炒镬,老妈还是洗盆碗,二哥和家姐都在不同的餐馆做企枱,我只有十七岁,不能拿酒水,大多餐馆不会请,放校后就跟四弟和邻居的杨家兄弟玩。不久,二哥打工的餐馆老板在机场附近开了家新餐馆,请各种的人,我就只有成了这家餐馆的Busboy。

Busboy负责收拾盆碗,清洁,给客人送水和加水,老板不发工资,收人是企枱小费的10%,其实我根本也不知企枱到底每天的小费是多少,就靠他们的良心来俾,每晚二十到三十刀左右,对我来讲已是不错的收入了。

每晚五点上班,先做Side work--给每张枱加满酱油,糖包,盐包,胡椒,甜酸酱,辣油等等,跟着打理卫生,制冰等。做Busboy的还有来自香港的台山人小蓸,我们帮二哥,阿福,Susan,和另一个已记不起名的企枱,每人负责两个。餐馆一开帐就很忙,好在我们两个后生仔手脚快,大部分时间都应付得来,有时忙不过来,企枱要空枱也会帮下手,因为没空枱的话,他/她会因而少了张枱,如果有这样的情况,企枱会很怒,会对我们发牢骚,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餐馆晚上十一点关门,十点我们就开始打扫卫生和Side work,吃玩晚饭就回家。伙食很差,孤寒老板,每餐除了鸡还是鸡,另外就是西红柿,豆腐和西兰花,那天下大雨行雷闪电,或蓝月亮,才有虾或牛肉。但年夜饭却是我在餐馆打工吃得最丰盛的一餐,那香港大厨是高手,冇得顶。

员工相处很融合,不觉已几个月。小蓸的父亲五十多岁,在厨房洗盆碗,是老板的亲戚,可能以前是坐办公室的,手脚有点慢,不忙的时候,我们会帮他将盆碗刀叉杯子等分下类。某天他突然要求我们每次都要给他分类,他二子帮他是他儿子的事,我觉得不公平,该做什么做什么。那天特别忙,我自己也忙不过来,老板和企枱都有意见了,我在厨房刚放下一大盆碗筷,老曹就开始骂我为什么不分类,我火气一上,我就说:老板給钱你洗碗,给钱我收枱,我不是来帮你洗碗的,这是你的工作。他向老板诉苦,老板将来话我,我这人最憎不公平,加牛颈,老虎太都假,我就顶回老板:我自己也忙不过来,我做得不好,你和企枱都会抱怨我,如果你想我帮老曹,那你得找人帮我收枱。老板一时哑口无言,可能不习惯被后生顶撞,有了这个伏笔,不久我就被炒鱿鱼。

东家唔打打西家,冇必要受这闲气。好在二姑妈餐馆的生意突然也好起来,需要帮手,几个月后我满十八岁升级做企枱。

那是我们兄弟已经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收入,我打工得来的钱都花在集邮和买书上,买了套台湾三联出版的《中国历史演义》,一套《卫斯理》,金庸全套,古龙全套,梁羽生武侠等,还有很多中国美国邮票。

 

 

 

 

 

polebear 发表评论于
喜欢你写的故事,很真实很有生活气息
我冇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格利' 的评论 : 有空多来。
我冇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佛风光' 的评论 : 唔打得都吓得下。
我冇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lue-Crab' 的评论 : 很多中国的人才最后消迷在中餐馆,真的很悲观,那时中国的普通的月收入还在是50人民币,中餐馆无论做什么都超过一千刀。看来古人说的不错:齐家才能治国。
我冇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unron' 的评论 : 那时就喜欢这样的书
格利 发表评论于
粤语写作好亲切,请继续写。
北佛风光 发表评论于
“我打工得来的钱都花在集邮和买书上,买了套台湾三联出版的《中国历史演义》,一套《卫斯理》,金庸全套,古龙全套,梁羽生武侠等”

冇醉博主在美生活经历丰富, 写的故事很有趣很吸引读者。 你读了这么多武侠书, 在部队的年月有没有给老美士兵们演练几把功夫?
Blue-Crab 发表评论于
我也在中餐馆打过工,是很磨练人的地方,看到许多世态炎凉,学到不少人情世故。
Sunron 发表评论于
卫斯理小说,明知到是乱编的但就是很吸引人追下去,年少消闲时代的读物,现在网上有电子版。倪匡也是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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