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与歧视(九)浅析“拜创新教”

经常听到说华人没有创新精神,所以中国建设的不好,在美国也混不出个样子来。慢慢的中国的经济起来了,海外华人学者也一个个的发展出来了,都有了一些成果,大家在自己专业内的局部自豪感稍微好了一点。但是,绝大多数华人都异口同声还是说华人只能做修修补补的工匠,没有创新精神。很多人喜欢从老孔批到老毛,各种推理,证明华人的文化的创新精神离“世界文明”还差多少世代。

有趣的是,生活中很少见到非东亚裔这么说:我认识的老印和黑人白人都公认华人学习好,但没有强调是刷题的“假好”还是“真的好”;而东亚裔特别喜欢说别的东亚裔“虽然成绩好,其实是家长push来的,没有兴趣,以后不能创新”。也就是:东亚裔特别是华人最喜欢说创新重要,但是又公认自己的同胞最不能创新。如果这两面都对的话,就自相矛盾了:按理说既然家长们都重视“创新”,总应该培养一些吧,怎么又事实是上大家的孩子(哪怕得了金牌的)多数都没有创新精神呢?所以说“创新”没准儿不是什么客观东西?本文论述一下“拜创新教”的标签性本质,和人们对它的歧视性运用

啥是“创新”呢?它到底是一个科学概念,还是商业概念,还是法律概念呢?钻木取火,是不是创新呢?这个可能是在大自然观察到然后模仿的吧?原创性好像不足。。。世界上人类第一个“自己的”发明,大自然没有,动物不会的,应该可以说是轮子吧。但是是谁发明的呢?大概全世界原始人都独立的发现了它,所以看上去又没有那么伟大了。老外喜欢说“dont invent wheels again”,也就是说大家同时都可能有这个想法,别觉得自己很牛。要定义“伟大的创新”还真不容易。我们这里从(a)工艺改进,(b)商业运作,(c)理论研究,和(d)法律保护,这四个角度讨论。

小时候我们都知道瓦特折腾出蒸汽机,从而引发了工业革命。故事是这么讲的:“瓦特小时候看着开水壶的蒸汽往上冒,把盖子顶起来了。受到启发的小瓦特长大了发明了蒸汽机造福人类。”遗憾的是这个故事虽然动人,却是伪造的。客观事实是,别人早就有这个想法:法国人帕潘比他早100年就造出来了。但是帕潘是个书呆子,没想着赚钱,只是做的玩玩,做出来的机器效率极低,根本不能干活。(此人后来在贫困中早逝。)有商业头脑和工程技巧的瓦特改良了活塞工艺——将冷凝设备和气缸分开,后来他的公司又改进了活塞与气缸的密合并且设计出双向气缸——于是蒸汽机就像抹了印度神油,活塞运动的效率大大提高。这下子,瓦特也就发达了。大家都爱听有钱人讲发迹史,然后我们都知道那个看开水壶改变世界的故事啦。

“大发明家”爱迪生,大概是“拜创新教”的创教教主吧?我们小时候听了100遍的故事,就是爱迪生试了1000种材料做灯丝,终于做成了电灯。去年拜登同志揭发他其实不是电灯泡的发明者——按照拜登的说法,是一个非裔发明的。别吃惊哦,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对爱迪生发明电灯不以为然了:英国人说是他们比爱迪生早80年就造出来了;加拿大人说爱迪生是从他们手里买的专利。容易理解的是,通电能发光的“idea”肯定是大家都有的。爱迪生如果有贡献,也就是工艺改进;而且是他雇的员工,而不是他自己做的:把钱砸下去,自然有人做出来。其实爱迪生的公司的工艺还不是核心的:灯泡真正能大面积赚钱,是抽真空技术进步使得灯丝不会被很快烧断,选用什么做灯丝反而不是革命性的进步。那“大发明家”爱迪生发明了啥?制度创新!他发明了科学资本主义,雇佣大量的科研人员给他打工,然后商业化。爱迪生的上千专利就是这样“剥削”来的。

总结一下上面两个例子,我们会发现:著名的“创新案例”其实不是“从无到有”,而是工艺改进。那么多的工匠做了贡献,只有少量商业成功者能垄断“发明家”的头衔。华人中的庄小威(冷冻电镜)和张峰(基因编辑)在各自领域都是最优秀的之一,比最后击败他们拿到诺贝尔的人一点都不差;但是拿到诺奖的人被更多人传颂和膜拜。“创新”其实是商业成功的工匠对自己的冠冕,对其他工匠的独裁。

瓦特和爱迪生太久远了,说点现在的吧。比尔盖茨算是“天才”吧?呵呵,现在看看他的发展史中各个当事人的说法,很多以前惊人的事迹(如自己写的DOS系统)都是以讹传讹。他大多数早期产品都是买来卖去。其中能实锤的,得到当事各方(包括他自己)确认的“创新”,就剩当年怎么缠上IBM这个巨擘然后将对方坑了的“商业手段创新”了。后来谷歌和苹果有样学样,推出自己的“首席创新家”,让他们每天成为舆论的中心,从而推高股票。现在最火的翼龙马斯克,创新了很多东西?自动驾驶的盈利长期靠碳税,发射火箭靠NASA的官家订单(他的朋友在NASA管这个)和俄罗斯的廉价供货(现在一制裁就露馅了)。其实他的成功还主要还是商业上的。国内的公司,你会发现,越是血汗工厂,越是标榜“创新”:从华为到华大,无一不是没钱了就嚷嚷下一轮的创新。这里“创新”看上去不是一个具体的发明,而是抽象的口号:某公司的文化是“创新”,所以CEO昨天放屁了,也是创新。

这几个现代例子里面,“创新”是孕育下一个商业成功的舆论温床。想办法让别人来投资或买单。在整个世界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谁能拿到剩余货币至关重要;在“fake it until make it”的时代,“创新”是各种忽悠里面比较保险,而不容易被马上抓现行的集资手段。

从铜臭中走出来,看看象牙塔里面纯理论科学研究吧:爱因斯坦该是“拜创新教”镇山宝吧。那么我们分析一下老爱的三大主要贡献。他对光电效应的波粒二象性的解释,当然很厉害了,但是不要忘记了他的解释基于普朗克关系式,而且是靠后来密立根实验证实的。狭义相对论也很伟大,但是前面是基于洛伦兹变换,后面依赖具体实验如横向多普勒效应才让大家接受。广义相对论呢?说实话我觉得是最没有原创的一部分,就是用狭义相对论的理念,解释了一把黎曼几何。那么为什么其他的人都没有爱因斯坦出名呢?我猜测除了人家1905年一下子写出这么多伟大的文章来,有一个原因是他特别善于面对公众。大家都记得他跟记者说的什么是相对论吧:“在火炉旁坐了一分钟觉得是一小时;在美女旁坐了一小时觉得是一分钟”。这都啥乱七八糟的啊?相反的,广义相对论数学理论的奠基人,数学家黎曼同学能在没有直观应用的情况下,比爱因斯坦早50年,在微分几何框架下“靠想象”搞出抽象的黎曼几何,还真的很厉害。但是此人不善于像爱因斯坦那样能演讲,大伙(包括他的老师高斯)听了他的报告听不懂,觉得黎曼几何是胡说八道,压着不让发表,以至于12年后他死了才被其他人发表。杨振宁学术水平高过霍金无数倍,但是他的粉丝比霍金的少N个数量级:忽悠是一门大学问啊。(详见我对这两个人的分析文章。)

所以说,即使在没工程化和商业炒作的环境下,理论研究的发展,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就像一根香肠,要切10刀才完成。于是能坐下来思考问题,并且勤奋工作的科研人员前赴后继,一刀一刀把它给切了。在这个“切香肠”的过程中,每一刀都是必须的。当然,有的人切的那一刀被大家认为重要一点,或者此人更善于跟公众说话,包装自己,于是成了妇孺皆知的楷模。但是大家都是科学发展洪流中的一份子,其实没有谁更伟大。这个世界喜欢英雄,于是搞出一些诸如诺贝尔奖啊,华山论剑啊之类的“评比”。最后中奖的也就是一些幸运儿,他们就像奥运会100米冠军一样,比业余爱好者可能就快一秒。没有他们,其他人也照样冲过终点。中国人这一两百年都在打仗,政治运动,或者各种“为稻粱谋”,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的想问题。缺的是一个静下心来想问题的环境,不是所谓“创新文化”。

最后谈一下“创新”的法律保护。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以书面文件给定下来作为“知识产权”的,是英国人发明的专利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在诞生的第一天,目的就不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是抢劫别人的商业转化成果的。直到现在,这个知识产权系统的运行,仍然是法律比科学技术本身更重要。比方说,你辛辛苦苦搞创业,搞科研转化,从无到有做一个小的公司开始赚钱了,大公司的律师就来敲门了:对不起,你违反了我们的10个专利,要么打官司让你倾家荡产,要么卖给我们吧。凡是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公司,每年都用这个手段收购N个小公司。这里的核心是一个“army of lawyers”在那里等着,而不是人家N年前就想到了你的idea。

综上所述:人类文明的进步,靠很多东西,包括提出思想,工艺改善,商业运作,和合法抢劫。这里面有无数的环节需要各种改进和提升,需要大量的因地制宜的劳动:true insight comes from within。有些人运气好,成为了成功者。站在这样有利的位置上,他们搞出一个叫“创新”的概念,并将这玩意儿神圣化。“拜创新教”的好处是根本无需具体定义,就像任何人都可以说:“我比你更热爱毛主席”,或者“我心里比你更懂什么叫民主”一样,大家可以张开就来:“我的娃比你的更有创新精神,虽然他没有进MOP”,“我们美国华人的孩子比中国被填鸭的那些孩子更讲究兴趣,虽然他们不会做题”。于是乎,“创新”成了不容置疑的宗教。善于找各种理由自恨,喜欢给别的华人贴上标签予以歧视的华人,天然的是这个宗教的信徒。

我有个华人朋友在西部名校工作,今年准备开一个夏令营,给的孩子培养“创新”精神。真是好主意啊,教“创新”比摆地摊卖“成功学”的书好多了。不过这里面有个本文初提出的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华人都相信华人没有创新精神,只是工匠,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相信你能教“创新”呢?当华人们义正词严的指责别的华人不懂创新的时候,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华人:当每个华人都说其他华人不知道“创新”的时候,其实从华人群体外面来看,等价于说自己。于是老外也开始鹦鹉学舌,说华人不知道创新了。

深度思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全球战略' 的评论 : 谢谢回帖。我的意思是没有必要把“创新”神圣化,宗教化,并且总拿它来贬低中国人。中国人的创新还在慢慢涌现中,很多东西还需要宣传。
全球战略 发表评论于
深教授:不好意思,好久没来拜访!你也知道忙着写我的航母对决系列,也承蒙你多次点评!你这篇的确有深度,但观点不明确,所以阅后有点糊涂。我个人同意作为一个种族群体,华人(世界各地都有)---当然个案例外---华人的确比较缺少创新精神。创新的定义有主观有客观,看来你不喜欢主观定义。我讨论两个客观定义:(1)我们今天用的从电脑到手机到洗衣机,好像很少是华人创新(发明)出来的。高技术领域,我听说的好像只有一个手机支付和华为5G 是世界领先的,但太凤毛麟角了。(2)社科领域,“四大发明”这个慨念和“丝绸之路”这个概念---尽管这些实践都是华人干出来的---分别是英,德学者提出,再红遍全球的。为何中国(或华人)社科学者提不出扎根中国,又走向全球(该创新定义是被其他非华人学者高引)的社科概念或理论?十分令人深思。
深度思考 发表评论于
上次发了一篇文章,讲华人孩子刻苦学习,不应该被贴上“刷题”的标签。(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8598/202204/12102.html)结果回帖的朋友们一边倒的说“创新”的重要性,硬要折腾出一个在我看来不存在的“靠刷题拿金牌但是没有创新能力”的人群并批评之。有一位还上纲上线到了美国文化的高度:“在中国印度等资源缺乏的地方,靠刷题来取得竞争优势,抢占资源,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美国,把刷题的做法带到各种学习环境和行业发展,确实对这个创新国家是很负面的影响”。是为此文,以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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