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ter ID的程序不正义与结果不正义

人生境遇不可选择,心态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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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 Voter ID表面看上去是公平选举的必要工具, 但实质上是没有必要, 并且导致选举程序不正义,结果不正义,选举不公平的手段。 

一, 冒充他人投票不被发现的概率极低。

Voter ID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冒充选民投票。  在美国,参与选举前必须登记,在选举当日, 投票前需要签名。  如果冒充他人投票,就会出现一个选民会试图被签两次的可能。 这种可能有多大呢?  2020年美国大选的投票率是68.4%。   为了叙述方便, 而且为了避免一个bias, 我们姑且认为这是60% (投票率越高, 冒充他人投票被抓的可能性越大)。  

一个人冒充他人投票,被抓的概率是60%, 两个人冒充, 被抓的概率是 1-(40%)^2=84%, 10个人冒充被抓的概率是99.99%。 20个人冒充被抓的概率是基本就是100%, 不被抓的概率接近Mega Million 中大奖的可能。 而20个人很难影响县选举结果, 更难影响州, 更不会影响全国选举结果。 

而对于个人来讲有多少人会冒着60%被抓被追责联邦重罪的可能去冒充呢?  

二, Voter ID在程序上不正义。 

1, 美国有两千一百万公民没有Voter ID, 占总数的11%。 

2.   获取ID的困难:  即使 ID本身不要钱, 获取申请需要的文件需要钱, 交通需要钱, 还需要花时间;  这些对富人和中产阶级来说也许是芝麻大的小钱, 很少的时间。   对于为三餐甚至住宿奔波的穷人, 单亲妈妈, 老人与残疾人士等弱势都是很大的障碍。

3. Voter ID的歧视性。  25%的黑人公民没有政府颁发的ID, 而白人仅有8%没有。  德州允许持枪证作为ID,却不允许学生证, 北卡曾经连州政府雇员的工作证都不允许。 这些都是一边倒的打压某个族群的歧视性程序。

三, Voter ID在结果上不正义。 

这种程序上的不正义导致了不同族群, 不同年龄段的投票率的差别。 (2014 GAO report).   影响了选举结果。 

四, 总结。

Voter ID是否正义,需要比较它的优势, 防止冒充他人作弊, 和它的不足--打压投票率。  在美国, Voter ID并不是表面显现的那样公正, 它避免着零星的冒充他人作弊的问题, 却在实质上实现着,打压某党,某族群某年龄段的投票率, 使得这些合法选民的意愿无法表达, 是通过不正义的程序实现不正义的结果的真正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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