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范围扩大不可取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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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范围扩大不可取

                                    2004年12月25日

何必

刚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略。)

勿庸置疑的是,公务员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又是新的行政创举。其中提到的专家,并没有指名道姓,但如今专家崇拜症欺行霸市不胫而走,各式各样的专家总是在形形色色的场合说三道四,媒体也乐得引用这种没有明确姓甚名谁的专家来增加消息的权威性。可人们从中国股市兴风作浪不久就发现,那些成天到晚在股市上呼风唤雨喋喋不休的股评家们其实不过是些混混儿,并且在有关令人羡慕职业当中,股评家逐渐沦落到最后几名,比起骗子来也差不了多少。而这里专家认为将公务员范围进行扩大将是大势所趋,这当然也是不出所料的言辞。

按照草案规定,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

将所有党政机关以及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统统纳入公务员行列,表面上看是由于他们这一干人马所做的都是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现在所做的不过是将原来潜在的财政负担人口显性化,让这部分人浮出水面,名正言顺地划归公务员序列,“有利于统一管理”和“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可分析起来却好像并非那么回事。

这些日子,全国各地纷纷推出公务员反腐倡廉的薪酬举措,有的采用在公务员退休时一次性发放数额不菲的廉政奖励金,有的则规定公务员如果离职它就可以拿到7年的工资,有的则干脆把公务员队伍的高薪养廉当作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当中的重中之重。所有这些,都给本已不看重负的财政平添了更加繁重的负担,并引起了坊间各种非议。

应该说,公务员由于国家垄断资源,是目前社会上最为稳定的职业,由于职业前程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失业之忧。同时,公务员基本上是属于对职业能力要求并不是很高的职业,通常对于从业者的职业能力水平并没有什么严格标准,在世界各国公务员都属于一般社会人员从事的职业(在欧洲一些国家更有将公务员岗位提供给长期失业者的惯例)。但近来每每公务员招考时门庭若市熙熙攘攘的情景,透示着中国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人们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渐荒疏的时代里希冀确保自身未来的心理诉求。而大量优秀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并不能提升国家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层次,反倒形成了全社会人力资本的浪费。

西方国家里,公务员数量是要受到全社会众目睽睽之下非常严格限制的,理由很简单,纳税人掏钱养活了这么一个群体,其性价比自然要经过供养者的审核。在美国,几十万人的城市只有市长是公务员,其他则全部为义工,而有的城市干脆连市长都是兼职的,靠自己经营性职业取酬,而整个城市没有公务员要靠纳税人供养。

有资料显示我国历史上的官民之比:西汉时为1:7945,唐高宗时为1:3927,元成宗时为1:2613,清康熙时为1:911,新中国成立之初为1:600。到了本世纪初,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之比:全国平均水平为1:28,而新近的数字则为1:26。例如陕西为1:34;河北为1:40;河南为1:41;山西为1:27;宁夏为1:24;青海为1:22。经济越是落后,财政供养人口越多:在山西32个发不出基本工资的县中,有8 个县官民之比在1:20之下,有的县如大宁县为1:13。更有甚者,地处贫穷的西部地区的陕西省黄龙县是9个农民养1个干部。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帕金森曾经不无讽刺地说:“部门人多不要紧,他们之间总会制造出工作来的。”

这也就出现了有些地方刚刚3岁的孩子已经名列公务员名单上拿薪水、以及有人早就入土多年却还大模大样地由家人代领公务员报酬的咄咄怪事。1:26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中国13亿人口,靠财政供养的人口达到了5000万;而且本世纪初还比现在要高出两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趋势,官民比例逐渐向着几乎对等的状态高速迈进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此次将公务员范围加以调整和扩大,无论从党政历史上精兵简政的原则上,还是当下新三民主义的宏旨理念中,都显得很不协调。而中国公务员队伍不可救药地扩充,不仅仅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压力,而且更会使官僚习性乃至腐败现象越发频繁和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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