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毁容频发暴露中国集体性毁容
2006年8月30日
何必
郭小姐在大医院检查后被告之,注射到她鼻子里的液体很可能是奥美定,也就是被国家药监局叫停的一种禁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被摆弄成这样子……(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这应该是个很蹊跷的事情了。在写字楼门口等人,被人拉到了美容院里,好说歹说接受美容服务,可一睁眼却发现已经被注射了不明物质,然后报警,虽然没有被强行勒索费用,但自己却成了面部肿胀的人。一次简单的等候,变成了这么个结局,也真是令人心悸。
这个郭小姐也真是够背运的,明明是个简单的等候,怎么就听信了美容院人员的忽悠,到了操作间,答应了进行美容服务?本来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听信眉飞色舞的推销,结果自己倒霉了不是?
而且,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商家的当,人家政府有关部门就差蹲在商家门口阻拦消费者了,还要怎么样?就这样还是不长心眼儿,非得自作主张进入鬼门关,把自己害了,弄得鸡飞蛋打不是?
要不是郭小姐及时报警,估计事情没那么简单就能完结,商家怎么能够给你提供了服务,你却不给钱就想走?
万通那地界儿,我还是很熟悉的。当初张洵开设的那个营销咨询公司就位于其中,我于1997年也是在那里认识了张洵那厮的。这座由中国房地产业界老资格大腕儿的冯仑建造的万通新世界广场,也曾经是京城著名写字楼,下面开设了为社会精英们服务的餐饮百货服务。可人家零点调查的董事长袁岳的师傅、在京城乃至中国房地产业界呼风唤雨的冯仑耐不住寂寞,也要与时俱进搞点子制度创新,把万通低层弄成了个大型卖场,一下子让这个著名写字楼具备了花里胡梢的多样性,既服务于高端客户,又面向广大消费者,既迎合办公族清静安全的职业诉求,又满足路人观赏琳琅满目物品的需求,显示出赢家通吃无所不能的架式,恨不得一下子将人世间所有财富通通收入囊中。不成想,楼上那些租户忙不迭逃之夭夭,感觉避瘟神似的另辟蹊径集体哗变叛逃;而低层卖场也由于受众确定模糊而萧条,最终万通不得不成了一个北京二环路侧著名的小商品集散地,成就了地地道道的主路旁边的农贸市场,造就了将品牌迅速垃圾化的经典案例。到现在,万通已经是北京著名的藏污纳垢之处,低层蜷缩着密集的美容院,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现在的万通,是假冒伪劣的胜地,各式各样的冒牌货、三无产品在那里应有尽有。而路过万通附近的人、特别是年轻女士,不少人都有过郭小姐类似的被甜言蜜语盛情邀请到万通低层美容院接受服务的经历。
当然,指望现如今已经成为中城联盟主席的冯仑去挨家挨户查自己楼宇中每个商户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经营行为也是不现实的,人家有功夫还会去指责现在买房的年轻人成为房奴是活该,哪儿管得了美容院是不是坑人了。
从执法过程看,万通那些美容院纷纷都关张给执法人员吃了闭门羹。按照我这等阴暗心理的人看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身正不怕影斜,光明正大做买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怕什么执法人员?反过来,害怕执法人员,见了执法者就感觉关门,是不是说明其经营活动有着不可告人的内容?
郭小姐因为遭遇到了麻烦,报了警,大概不会是报假案。如果没有郭小姐的报案,是不是也就没有这次执法行动?
如果没有这次执法行动,万通的那些美容院就会畅行无阻地继续着自己的经营活动,继续在万通附近招徕生意,继续以“不动手术,不打针”的名义骗取路人的信任,等到消费者坐到了椅子上趁其不备进行注射?
这奥美定,已经被国家药监局命令禁止使用,可美容院却依然在借此进行整容,该当何罪?
现场执法过程中,没有查获美容院方面进行注射的针头等器具,使得郭小姐的维权之路充满了变数,由于缺乏证据,郭小姐要想追究那家美容院的责任,恐怕远非易事。而这种将举证责任交付消费者的路数,也算是执政为民?
所以,执法人员再一次语重心长地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以便维权活动的顺利进行。
可问题是,执法人员也告诉记者,万通的美容院里有8家都遭受过处罚,其中一家还因为违法给消费者开刀而受到5万元处罚。
这些处罚,显然都是有证据的。那么,10家美容院中有8家遭到了处罚,说明了什么?
违法给消费者动手术,这是什么性质的事件?仅仅是行政处罚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处罚5万元,上交了国库,而消费者的损失该如何赔偿活补偿?这种以罚代管的执法方式,对于整肃市场秩序何益之有?
而处罚之后,光是在万通的这些美容院,依然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这种处罚又有什么实际作用?除了执法部门完成了罚款任务之外,对于社会公平与安定又有什么贡献?那些违法乱纪的商家,被罚了款之后,还可以为所欲为,并将罚款转化为经营成本,变本加厉地坑害消费者,会更加心黑手辣地屠宰消费者,会使更多路过万通的人成为猎物和牺牲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执法不就成了与不法商家合谋的行径了?
从中我们看到了立法方面的漏洞。8月18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一美容院给人吸脂用的竟是猪用吸脂棒!”(何必注,略。)
也就是说,光是在北京,70%的美容院都在进行非法行医,而且治理起来还很困难,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能任由美容院这些非法行医行为对人们造成越来越多的伤害。
有数据称,美容业的产值已经超过了3000亿元。既然如此,为了GDP,毁点子容又算得了什么?
毁了多少呢?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说,10年时间里毁了20万张脸。3000亿对20万,我们是否该接受这样的比较,或者心安理得地承受如此结果?
中国美容领域的权威人士表示,中消协这种数据不准确,有夸大其词的倾向。但尽管指责了中消协,却没有给出被美容毁容的确切数字。而从公开报道的各类美容毁容事件上看,被生活美容机构进行医疗美容并因此毁容,并不是空穴来风,至于是否有20万,还是比如19万多,不过是吹毛求疵于事无补的路数。
而应该发问的是,为什么历经10年,还有那么多人会因为美容而毁容?从开篇郭小姐的事例上看,其性质已经不单纯隶属于商业纠纷领域,美容院的行径有故意伤害之嫌,即使是轻微伤害,也应该从比如刑事责任的角度进行追究。
更不用说,由于毁容而导致成千上万无辜的消费者将为此承受终生的精神、社交、就业、家庭等多方面的折磨和压力。
因此,无论从私法方面的民事领域看,还是从公法方面的刑事领域看,美容院的所作所为都应该受到追究。
而为了经济增长率而不惜让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美容经济的牺牲品,让越来越多的美容院沦为违法乱纪的刽子手,让目前北京就有七成的美容院落入了非法行医的窠臼,这就不简单是不法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了,作为市场运行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政府,不作为的责任在所难免。
可现在,郭小姐还要因为自己没有收集美容院侵权的相关证据,而可能经受中国法律缺陷的进一步的折磨,而作为提供了如此糟糕残劣恶化的公共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却可以居高临下振振有辞地教训纳税人应该加强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并对自身拙劣的执法能力和缺位的公共服务只字不提。
这才是美容院现象中真正的悲哀呢。
如此说来,中国特色的美容院现象,实在可以看作是中国普遍存在的集体毁容。而可怕的是,这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自我毁容,却得不到任何立法、司法、行政以及社会的权利救济,成为人类毁容史上的一大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