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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梁实秋/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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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 文:梁实秋 诵:陶然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
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的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的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
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需受这种折磨。“科学”(指“科举之学”编者注)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的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
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子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頫《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豪。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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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谢杨柳妙言。是的,如你所言,读梁先生的文章,总有妙处横生之处,读了不禁一笑,有时也是羞愧的一笑。读他的“男人”,说到男人懒,洗脸只抹一下前面,耳跟后面肥得可以种菜。读到此处当然是笑了,可笑过之后,一摸耳跟后面,还真是肥得可以,赶快去到洗脸池,多抹点洗浴液,狠劲擦洗,洗过,再摸,光滑如镜,不要说种菜,就连蚂蚁爬上去都会掉下来。感谢梁先生,一语点醒邋遢人,解决了多年的卫生不彻底的隐患。~)
51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追忆21' 的评论 :
谢追忆同学留言。梁先生的语言风趣幽默,轻轻点到,自然浑成,听过会心一笑,就觉春风拂面,恬适,悦耳,赏心。
挺喜欢梁先生的文章,这里贴的只能是短的篇章了,佩服他深厚的文字功底,轻轻一笔带过,韵味就在其中了。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追忆21' 的评论 :
我也读过他俩的文章,温言糯语,儿女情长,堪比一对儿青梅竹马的少年甜心。
梁实秋初始拿出少年情郎等心上人的姿态到韩小姐家楼下等她。他后来跟着韩小姐改了很多,韩给他穿衣打扮,带花领带,韩小姐养猫,他帮忙给猫洗澡,我不懂他们为什么给猫洗澡用面粉,他自嘲自己成了个面缸里的老爷。后来他的文风也改了,不这么学究气。
梁与韩,是真爱。
追忆21 发表评论于
“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读到这句笑倒:)
韩菁清昵称他 “秋秋”,真是知音。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我说过梁实秋的八卦,来说说他的散文的好处。他是个文人,但并不正襟危坐,特别好玩儿有趣儿。任何点滴小事,他都追踪溯源,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文字间,时不时来几句诙谐的俏皮话儿,他的文章,不需要从头看前因后果,抓起来,从哪儿都能看,文人的雅致,从容和气,眨眨眼,留个段子,让人乐不可支,他还是笑眯眯的,不动声色。
文如其人,估计其在生活里也好玩儿,要不怎么人人喜欢他呢。
51t 发表评论于
就我,非但早就废了毛笔,至连钢笔(现在该是圆珠笔),要在纸上写个什么,也是捏笔不稳,近乎鬼划胡涂了。有时晚上呆坐,忽然灵光一闪,赶紧提笔找张破纸记下(一定要是破纸,以后可能要进博物馆的~),睡了一觉起来,找来那张纸,想把昨晚的灵光润圆了,可看来看去,辩不清究竟写了个啥,横竖撇捺的紧紧挤在一起,这象形的也象不了形了。
有时也写上那么两行,都是在键盘上打拼音,可惜小学语文课没用心,卷舌不卷舌的老是分不清,有时就连常用的词语拼了两三遍还是拎不清。
书法和画画一样,是有其势含其韵的,看那笔走龙蛇挥洒自如的潇洒,免不了要摇头晃脑一会儿了。可现在,只要少些错别字,就是老师保佑了~)
不过,所谓错别字,只在吾等平头百姓,写错了字,那就是错别了,大人物若是题错了字,自有考古深挖的史学家们会上穷黄泉下落碧潭一直追到春秋战国,终于发现某个古人用过那字了,于是,多深厚的古文知识啊,错在尔等小民不识深浅,哪能及得大人物几千年的文化底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