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报复和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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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总统支持以色列,说以色列有权报复。

俺同意。

但以色列有没有权攻击平民来报复呢?

俺认为没有。

如果以色列有权攻击平民来报复,那就等于说哈马斯有权来攻击以色列平民。因为哈马斯的行为跟以色列一样,是因为马勒斯坦的百姓的生活受到来自以色列的压迫和伤害。

以色列又可以说我只是恢复我的应有之地。

哈马斯又可以说我们已经在这里生根千年。

双方都自我正义,于是打来打去打个没完。

这就是人性与天道的差异。

如果双方都以天理道德为准,事情就可以商量,互相把伤害降到最低。都以自我欲望为准,要吃光抹净,那么就是互撕。

天道成理,人欲致私。

问题是,强权不把天道当回事。“有权报复”这种论调就是吃果果的人为标准。不但以人欲判断为准,还把它当成最高标准,那么混乱就是可以预期的了。

神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又说没有神的应许一颗雨滴也落不下来。

而以色列与哈马斯的互斗已经发生。

那么是不是说这一切都是神给人的报应?

信神的双方,是不是要各自反思一下涅。

但是不会,因为他们只是以为自己信神,号称信神,可能也有那么一点儿信神,但世界上的事,还是以人欲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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