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管理投资房的一个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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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澳洲是大选年,最重要的竞选议题还是民生问题。面对租金上扬和租不到房子的问题,成为两党攻击的矛头所指。而海外投资者,或是新老移民回流祖籍国造成的“房屋空置”的问题,都是政府地产政策的杀手锏。也就说,你有房子,需要拿出来进入租赁房市场的流通,从而降低“房屋空置率”,让老百姓有房子可租。
 
既然要将房子出租,这就牵涉到投资房的租赁和管理问题。所谓投资房的管理就是指一个房子从登广告找租客、审理租客以往租赁历史和财政状况、租赁合同的签署、租客押金收取和存储、租赁期间租金的收取和转账、租赁期间房屋的检查、租赁期间房客出现问题的解决、租赁结束屋况的检查、租赁合同结尾的手续和押金的退还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构成出租房的管理运作链。
 
通常出租房的管理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自行管理:
在一个租赁循环的各个环节里,自己动手,自己登广告招租,自己收房租,房客有问题直接找房东,基本上都是一对一的交往。这种形式比较灵活机动,开支也很省,而且租客通常付现金,所以在财务安排上比较随意。早年很多初期投资物业的朋友,都采用这种形式,加快原始积累的速度。
 
第二种是请地产管理中介全面管理:
很多朋友在处理一两个投资房时用上面的方法,没有问题,但随着投资的扩大,很多朋友因着资金的积累,投了数个,甚至一二十个投资房;或者自己身在海外,无法监控物业;或者自己还有专业工作和别的生意要打理等,要是靠前面第一种方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就聘用挂牌地产管理中介来处理整个租赁循环中的事务,减轻很多的工作量。
 
介于两者之间:
介于这两者中间还有一种请中介做租赁工作,打广告,找房客,验证申请者相关的个人资料,签约。等到租客搬进房子之后,了断中介的关系,不必再付佣金,由房东自己接手管理。通常这种形式的租赁手续费就比较高,一般会收到相当于3-4个星期租金的佣金。
 
中介管理比较正规
 
聘用中介管理有几个好处:
  • 减轻很多房东的工作量。
  • 正规公司对房客有一定的威慑力,专业操作。
  • 地产管理公司是房东和租客之间的一个屏障,不会把房东的个人隐私暴露出去,租客有问题找中介。
  • 通常每个年度,中介会对租金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需要涨租金,可以由中介发通知。
  • 做租赁时,按照物业管理程序,中介要检查申请者的工作,收入,以往的租赁历史,推荐信,还要去一个“债务数据库”查询,是不是有财务上的不良劣迹等等。
  • 租客平时到中介去付租金,或者把租金转账到中介的账户上,最终再转给房东。租金不到位,中介会去催债。
  • 房客出现问题要报告中介,经验丰富的中介会判断是哪一方的责任?属于租客负责的部分,中介会告诉租客自行处理;属于房东的责任,会及时转达房东,要是房东无法自己修理解决,中介会请相关的维修公司上门修理。
  • 很多中介还有定期的查房,大多数半年一次,给房东一个清单,属于房客或是房东的责任,都写得清清楚楚。
  • 很多中介可以帮助房东预付房屋账单,最后在租金里扣除结算。
  • 一旦出现租客和房东的纠纷,中介会代表房东去法院参与仲裁。
  • 通常地产管理只是地产公司的一个部门,一般同一公司还有销售部门。所以未来这个房子要卖,可以请同样的公司卖。
但是启用中介也有一些缺点,因为中介过往的账目都是正规的,转帐的租金都有记录,中介的佣金也要报税,年度结束还会给房东一个税务报告,所以要想偷税漏税是非常危险的。另外就是开支比较大,一般中介都要收佣金,最便宜的都要收租金的5%,再加消费税,总计5.5%。每次做新租赁合同要收2-3周租金的佣金。特别是一些修理事项,房东要是自己不会,或者自己没有修理公司,或者自己偷懒,不愿意或者不知道哪里请修理公司,那就挨宰。通常地产中介介绍的维修公司不便宜,这就是贪图省事换来的代价。
 
投资当然要平衡收入和开支
 
当然每个租客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的背景,文化程度,道德素养,职业和经济条件,一般经济条件不错的长期居住者,过度一段时间就会买房子搬出去。有些实在无法容忍的,可以提出来辞退,但一定要好好沟通。
 
我曾经有位租客在墨大做研究的博士,人非常好。当时是我自己管理的,他的房租也按期交,室内也打理很整洁。但他是一位反战人士,绿色和平主义者,这个公寓地处墨尔本CBD最中心的二楼,他在落地玻璃窗上横挂巨幅反战标语,非常出格。我和他谈这是民用住宅,不能用作政治宣传用途。他表示非常理解,但坚持要是他住在这里,就要挂横幅,不然他可以离开,最后物业管理也不同意,他就搬走了,自始至终都是非常友好地处理这些事情。
 
我是反战的,但这个标语不能贴在民用住宅的窗上
 
但是自己管理投资房还有道义和友情上的因素,这里我举个例子:
 
“单亲妈妈失业了”:
这是九十年代,当时我处在财富积累时期,克勤克俭。为了节省开支,所有投资房都是自己管理的:自己打广告,自己上门收租金,自己修理所有出现的问题。这位租客是西人会计师,单亲妈妈带一个10岁的女孩。开始几年相安无事,房东和租客的关系非常好,逢年过节我还给女孩准备一些礼物,我们似乎成了朋友。租客也按时交租金,我甚至不太好意思涨租金。
 
但问题来了,九十年代末开始了“金融危机”,租客的会计行破产了,这位西人会计师失业了。她倒真的不是想逃租金,但就是交不起租金。问题是我当时还有贷款,我需要还房贷,没有租金来源,不是要我的命?租客想想也不是办法,准备去“妇幼收容所”,但被拒绝,不够格。好在会计师及时拿到政府“失业救济金”。我们商量后,她出一半的租金,剩下来等找到工作逐渐还给我。
 
这对房东也是一个挑战,要是聘用房屋中介,当时的租赁法很严格,租金不到位,租客立马清场。平心而论我做不出这种事情,这不是租客的错,人家实在没办法,这就有个道义和情谊上的因素。所幸半年之后,这位会计师在州政府的地税局找到会计师的工作,政府技术公务员的工作更稳定,工资反而还涨了很多,她也很守信,提前还清欠款。我也很感激她的诚信,从此也没什么涨过她们的房租。直到4年后她女儿高中毕业考取大学,要换一个区就离开这个房子。我建议会计师再艰苦也要买一个房子,小一点无所谓,但有保障,特别是失业了,老了没收入了,一定要有长远规划。最终还是皆大欢喜,但这是自己管理投资房典型的缺陷,房东不会“血本无归”,但肯定有损失。
 
总之进入租赁市场投资的业主,要学习很多功课,特别是一些租赁法的法律条文。但不管了解再多,实际情况不尽相同,所以也是一直在积累经验。最终要做的是一个真正的“投资”者,而不是一个毫无人性的“投机者”。但各位做好思想准备,即便是一种良好的“投资”产品,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也不会包赚不赔,只有花时间了解,积累的经验更丰富,最终才能成为“赢家”。
 
在考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有别的因素
 
注: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只是个人的一些理解和经验,让一些在地产上投资的朋友或者准备在澳洲投资的朋友有个概念,减少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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