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当及夏娃的年代里,男女间的情色是既单纯又未经定义的,情色二字是统一又神圣的存在,是人体自然的呼唤亦是感情交流的方式。 然而进入了繁忙的工商社会之后,男女的交流方式遂无端被区分、定义得支离破碎,情欲无辜地被区隔为爱情及性欲。媒体及电影告诉我们,现代人除了需要爱情以外,性欲也是需要满足的,人们的情色观于是走上了分裂。 有一位小女生朋友在出国求学前,很有感触地说:“性关系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再好、再久的同性恋感情都抵不过男女间的一夜风流”。她表示,她的同窗好友在出国前与她的前任男友上床了,后来她还发现该同学对初恋的男友比对她还坦诚。这位只有二十出头的小女生,颇有感触地表示:“似乎只有透过性,人的关系才能到达更深的世界。” 这种被当今称之为新新人类的一族,她们的共同特征是:小小年纪就“明确”知道自己体内的性欲,而且勇于尝试及开发肉体快感,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们对于婚姻多半无幻想,也不敢指望长期又深刻的男女关系。在新新人类的观念里,性欲与爱情是分开的,因此她们以实际行动表达女人的性欲,同时她们也以了解的眼光来看得男性的性欲,从此她们也发现婚姻的无望。 曾经有学者说:性与爱是有关的。没有性的爱不够充足,有性无爱的感情太脆弱。甚至又说男女两性是由恋而爱而性,恋、爱、性是感情发展及酝酿的几个阶段。说实在的,这种说法实在是似是而非,因为我们上一代的父母辈们的感情生活刚好完全相反。他们经过媒妁之言,在发生性关系之后、甚至生了小孩才有爱,直到年老才若即若离地谈起“黄昏之恋”。此外,也有人举证性与爱是无关的,因为有调查显示,人一生中最为难忘的情人,通常是那从不曾与自己发生关系者。 事实上,那些刻意将爱与欲分开,又论述彼此之间关系的说法,只会让观念更为混淆。 在英文的情欲(eros)这个字中,即包含了性欲及爱情两种观念,此外还含有生命本能的意思。显然情色本来就是一项过程,而且是人的一种本能。或许,在两性交往的问题上,本来就不应该区分爱与性,也不应该论述它们之间的交错关系,因为它原本就是一体的两面。有爱无性,或有性无爱的情色是不可能存在的,男女之间也难有情色分离的交往。不过,读者千万不要将情色与“色情”混淆,色情是指透过金钱交易的商品。例如,色情业者为了营业上的方便,针对客户群的喜好来区隔性商品,又以时间、次数来换算金钱的多寡。此外,色情市场为了激起购买欲,还故意将爱与欲的形式分离。理由很简单,因为一般人为爱而做的性,一生当中只能有数人次,而为性而做的性行为,则可以像资源一样不断被开发。 勇于尝试性的现代女生,虽然有些颓废,但她们多半是想以行动寻找真爱,她们想用肉体出轨,诠释情色的新定义,或企图用“性欲”抗争两性的平衡点。笔者的另一位新新人类朋友说,几年前她一个人漂泊彷徨于国外时,她与一位刚认识的老外上床,当时她疯狂的程度连那个洋人都为之吃惊。事后,她感觉到一种“完全自我放弃”的快感。或许,这样的一夜风流只不过是为了寻找自己,或抗议时代的自我催眠,它的快感不是来自身心满足,而是自以为亵渎了社会的激情。 身处于两性伦理、价值涣散的时代,或许虚无的自毁是唯一的抵抗,但有时回归老祖宗的方式可能会是最纯粹的抉择。让我们回到亚当及夏娃的年代吧,在性与爱之间不必无谓思考,亦不用太多的理论及实践,用宿命的意志力经营长期的关系吧。或许有人会说,那样的两性关系需要一点“阿甘的精神”,不过又有谁活得比阿甘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