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海外博客
按全文
按作者
首页
新闻
读图
财经
教育
家居
健康
美食
时尚
旅游
影视
博客
群吧
论坛
电台
热点
原创
时政
旅游
美食
家居
健康
财经
教育
情感
星座
时尚
娱乐
历史
文化
社区
帮助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
七月四日,我在渔人码头——送给YYKDFAN & 冰玫
七月四日,我在渔人码头——送给YYKDFAN & 冰玫
2007-09-12 14:30:01
YYKDFAN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首页
文章页
文章列表
博文目录
给我悄悄话
打印
被阅读次数
二胡:真的好想你 & 七月四日,我在渔人码头——送给YYKDFAN & 冰玫
隐约记得普鲁斯特说:很多事物,当你在真实面对它时总感到它面目模糊,乏善可陈;但当时过境迁,一个人坐在斗室里回忆起来了,所有那些声音,色彩,形状,气味,都会变得异乎寻常地清晰,仿佛那才是事物的本相,以及真实。
大概是这意思。匆匆翻了翻《追忆逝水年华》,没找到原话,只找到类似的几句:
“但是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矢,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于我心有戚戚焉。
那夜,我在渔人码头,Pier39。
几日后的今天,当时的很多感觉才渐次浮出水面,昭示其本质的光辉。之前只看到一团团飞旋的影像,如梵高笔下永恒流转的金色星云,在每一个凝眸而视的瞬间我都不敢说看到了它静止的内核。
从下午起就游荡在熙熙攘攘的街头。身边很多很多的人,像一群群集体游弋的热带鱼,或一丛丛高大挺拔,招摇在急流中的海草,宽大的叶片互相摩擦互相碰触。这让你蓦然而生一种错觉,以为正置身北京街头,在沸反盈天的热闹中随波逐流,不知所终。
那是旧金山版的清明上河图。夕阳像只巨型刷子,大把挥霍金子的粉末,把那一段时空裱成金光闪闪的图卷,供有心人收藏在心的阁楼。
我趟着光走,像趟着金色的河流。24k的阳光前后左右裹着我的脚踝,溅起一波波桔黄色的纹。细小的尘埃从中获得了生命,快乐地飞舞。人流淌在无边无际的金色晴朗里,有了金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金色的笑容,和金色的灵魂。
靠在天桥的栏杆上俯瞰下面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的乐队。巨大的噪声,轰鸣得快要听不出旋律。人群像刚刚逃出牢笼的囚犯,带着新生的喜悦手舞足蹈,忘情喊叫。我静静看着,心中异常安宁,像以往日子里所有这样的时分。外面的喧嚣是一道栅栏,围出一个恬静的农庄,在生命深深处。像站在厚厚面纱中的阿拉伯姑娘,我用两只眼睛静静观照世界,世界却无从观照我。我的黑眼睛把一切嘈杂过滤掉,只摄入那嘈杂背后的真实。
是每一个生命中难以排解的孤单。
很多时候,喧嚣只是为饮鸩止渴,像走在撒哈拉腹地的旅人喝北冰洋汽水,越喝越渴。当一个人清楚意识到孤独的无法消灭,却钻进孤独的心里,就不再苦闷,而开始甜蜜。
站在孤独的大本营里,我以毒攻毒。
我就那样看着极乐的,年轻的人们,在夕阳中明亮地微笑。那一刻我真像阳光,发出千万道笑意,把大地安详地照耀。
一个中年男子手拿炭笔,在为人画像。全神贯注,一笔一笔。看样子是个中国人。对象是个十几岁小姑娘,简陋的表情,东张西望。
忽然明白小女孩何以魅力有限,是因为,那目光和神情中尚无积淀,一望见底地苍白。
自己也是打苍白中过来的。那时不觉得,叽叽喳喳,活蹦乱跳,无知地单纯,幼稚地天真,也是别人审视的客体吧?到如今,已深知女人的美没有年龄的界限,女人的风情是全聚德的百年老汤,越熬越香醇。
能一眼望穿别人的心,时时抱以宽容;能不被人一眼望穿自己的心,时时抱以笑容。是为女人的可爱吧。
那支画笔,有点笨拙。握着它的是只粗糙的,饱经沧桑的手。 那只手把小姑娘的比例稍稍弄错了,使她看上去偏大十来岁。
微微有点心酸,看到那简陋的行头和画板,以及那天分有限的素描。每一个人的生存都是厚厚一本故事书。比如这个街头画家,他是怎么来到旧金山的?怎么生存的?只是给人画像与否?画得不像时,别人是否会拒绝付费?……
有机会,我会坐在他面前,让他为我画一幅肖像,同时和他聊聊他生活的故事。
在街边,有个人穿得像只花斑狗,率领他的三只小花斑狗,做生意。我见到他们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个小男孩拍照,小男孩坐在狗中间,左拥右抱,乐不可支。
三条狗都戴着黑绅士帽,系着领结,中间最大那只还戴着黑墨镜。这让它们看起来非常滑稽非常可爱。
大概笑着看太久了,主人过来拉我,说拍个照吧小姑娘,很好玩的。我推不过,去了。他帮我摆放胳膊,左边搂大狗,右边抱小狗——事实上小狗是自己跳到我包包上的,职业习惯?
一,二,三,好!别动,再来一张!……再来一张!……再来!……
拍了五张,他把数码相机还我,自顾自去喂狗。没有标价,看着给小费,我就给了他五块钱,说谢谢你。
其实是心疼那些狗。抱着它们的时候,我分明感到它们在旧金山黄昏的冷风中瑟瑟发抖。
这个主人,不是个好主人。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何况鲜活的生命?一身狗衣,价值几何?
我在五光十色中穿梭,漫不经心。在大排档吃了平生吃过的第一只又咸又苦的螃蟹,喝了一碗里面几乎全是土豆的面包海鲜汤。又去麦当劳买了一盒生菜沙拉,坐在难民营般挤满游客的店里心惊肉跳地吃。
天慢慢暗下来,希望慢慢亮起来,和灯光一起。
我游荡在歌舞升平的人群中,打量着美轮美奂的建筑,想着一百年前的大地震。
忽然很爱这拥挤的人潮。他们让我感到平安感到幸福。我扎扎实实地存在着,每一步都坐实生命铿锵的质地。
夜里九点半,第一束烟花如期在轰鸣中腾空,整个城市立刻欢呼如潮。我的前后左右,紧紧密密地,全是我的同类,有着相似的爱恨情仇,相似的喜乐烦忧。置身他们中间我感到我的小手触摸到了无比粗大的,命运的咽喉。这让我如此安定。
爱是永不凋谢的花,盛开在我心里,与烟花两两相望,明艳不可方物。
那一刻我的双眸明亮如金星,我的心澎湃如大海,我的思念激烈如飓风。
如果有一样东西能超越我有限的生命而存在,那一定是我不眠不休,至死不渝的爱情。
2006年7月4日,我在渔人码头,在漫天烟花中雕刻下我金色的誓言。
不朽,始于斯。
自此,心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