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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心与眼见

主啊!让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赐我以你的眼光把他们看待, 让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诸于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宽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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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

  许多基督徒行事为人常在“信心”与“眼见”之间举棋不定,二者只能择其一,而这两种原则是彼此排斥对立的,是相背且相反的。保罗认为理想的是:“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信心若受外在的环境或内在的感觉影响,是灵命不成熟的表现。亚伯拉罕不眷恋地上的居所,仰望“神所建造的那城。”摩西离弃世上的荣华和权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他们都是信心的伟人,他们的事迹均记载在神的史册里。

  基督徒生活中许多无谓的痛苦,都是由于未能解决此两原则(信心和眼见)的冲突而起。“眼见”的事物是“摸得着”、“看得见的”----“可用手摸的” 和“可用眼看的。”信心则是关乎“不可见的”和“属灵的”现象。凡是求“眼见”是一种属世的稳妥,凡事凭“信心”则是属天的智慧。“眼见”只承认这世界所存在,所看得见的真实事物,“信心”却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这两个原则在我们心中彼此对立排斥,而基督只能两者择一,他需选择信心的原则来支配他的一生。

  雅各的前半生显示“眼见”比“信心”占优势,雅博渡口的经历是他生命的转折点,此后他的名字改成以色列,从此他着重于信心的生活。西门彼得最初的言行一直为眼见和感觉所左右,直到五旬节之后,信心才成为他生活的最高准则。

  我们靠着信心迈步、前进。理想的基督徒生活是不断地进步的。不运用的信心很快就会因虚弱而站立不住。”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来十:38)

  要记住,人的视力既属有限且会有错,例如,有人必须戴眼镜才能看书,所以眼见也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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