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这个问题,没打算把爱国同人的道德修养挂起钩来,也不是说爱国需要什么资格条件,只是谈谈爱国的一般常识性以及人们普遍认知的逻辑性问题。人人都有资格爱国,但一个普通人的爱国行为与一个监狱犯人的爱国行为在社会影响上或人们理解接受程度上还是有明显差别的。这就是我要谈的。
前几天看一篇有关一前体育明星对媒体声称“如果有人抢我的火炬,我就用火炬轮他。”的报道,显然这篇报道把这位运动员的这番话当作“爱国”表现来诠释的,似乎想说明对敌斗争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同时必须用这样一番只有在战场上同敌人殊死搏斗前才能看到的豪言壮语来为“爱国”增色。
爱国,本是种人类的原始情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在逐步丰富、增添这一情感内容,但无论怎样丰富、增添,其原有的天然性不会改变-------她的原始出发点体现在一个“爱”字上。不幸的是,爱国主义教育也好,多数的爱国行为也好,我们很难从
从那位前体育明星的一番话中无不体现着这种爱与恨的逻辑颠倒。说这番话时她是否想过法律的存在,是否想过你心中的敌人和你一样渴望平等、自由,渴望同你一样的表达权?显然她没有考虑这些,因为这
再有一位,也是前体育名人,坐着轮椅传递奥运火炬,中途遇不测,本是件任何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媒体对事件本身以及她的行为作一番报道实属正常,然而,该女子似乎从中发现了什么,便滔滔不绝起来,好像自己是天然的对敌好手,并有天然的阶级斗争觉悟,一下子大红大紫起来。接下来便利用媒体赋予的“爱国”桂冠开始打起了小九九,月收入只有一千元、需要的男朋友等等信息透露出来,真应了那句话“身残‘智‘不残”,看人家这时间选的。
还有一位以前很出众的演员,近几年在海外混得不太得志,忽然打起了“爱国”牌,一连串地向国内有关方面递送秋波,看来好戏还在后头呢。
无知“爱国”者有之,投机“爱国”者有之,对了,还有“奉旨爱国”的,不在话下,然而唯独利益“爱国”者恐怕最多。俺身居海外多年,形形色色的利益“爱国”人士基本都见过。一前
一自家兄弟开了十几年饭店,如今兜里有了几个钱,看别人在大陆赚了钱,也坐不住了。幸好有一老乡挚友在吃皇粮,并有点小权。一个有点小钱遇到了一个有点小权的会有什么事发生,不用俺详述吧,各位。总之,这次赚了,还没少赚。回来后问他怎么赚的,哥们神秘的告诉我,我他妈成了爱国华侨了,都上了我们那的报纸呢。俺听着他娓娓道来。原来是这样,那个有点小权的先让他拿出三十万捐给一个村建小学校,说这一举动肯定会上报纸,上了报纸就会引起上层领导的重视,然后他领着她和领导见面,见了面就提出自己的打算,然后在背地里对个别领导加把劲,最终得到了块连贪官都眼红的不动劲就会翻几番的地皮。那三十万不过是鱼饵。哦,好一个“爱国”华侨。不过,现在流行这样“爱国”。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无疑这样的“爱国”者有一定代表性,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常见的“爱国者”能够“爱国”,却不能自爱,这样的爱国意义又如何体现呢?这又分明是对那些实实在在为国家民族作贡献的朴素爱国者的讽刺、嘲笑。当然这当中或许有真才实料的爱国者,只是俺没看见而已,可俺看到的或许有人告诉我这些都是个别现象。呵呵,都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