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野性 (原著)
一. “滤色镜”原理----审美的性爱泛化论
一个爱情理论,如果确实揭示了性爱的奥秘,它的阐释就应既辐射出爱情丰富多采的方方面面,又能在其动力结构中看到一个有机的整体。即便如此,仍嫌不足。若该理论确实深刻,它不仅应深化人们对爱情的理解,而且应深化对人性本身的理解。爱情的哲学就是人的哲学,一个有生命力的爱情理论不应是孤立的,应能与人性的其它有关理论融为一体,至少能与其近邻----审美理论融为一体。
细心的读者或已注意到,前文将爱情现象归根于不同层次的欲望,而这种欲望是如何转化为爱的情感,其间尚有一截空白。正是这个空白处藏有一个关节点,它既是性爱机制的内部枢纽,也是与外部相联的结合部。 严格意义上讲,人只爱自己和自身的延续 (父母之爱是变相的爱自己),这是本能的爱欲。若要让一个人爱另一人时,“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的唯物主义 “定理”确乎 “放之四海而皆准”。人类两性关系由动物的性本能过渡到情感强烈的性爱,其间必有一中介或桥粱,那就是审美。爱美是人的天性。人除了爱自己,就只有爱美。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爱情的本质是审美。美感是唤起爱情的直接机制。而人的审美天性决非偶然的天外飞石,美感恰恰又是性选择的进化产物。性欲望将择偶权交给审美这套滤色镜,择优汰劣.而这套滤色镜是按一般原理设计的---其感受的基本元素是质地,线条,色彩,音律,及其比例结构组合,因而它不仅审视异性,也审视其它一切事物。换言之,性审美是一切审美的导源,其它一切审美是性审美的泛化。这是个类比式假设,也是本文理论的必然推论,权称为“滤镜” 原理或“审美的性爱泛化论”。
需声明,审美源于性爱的观点并非本文首创。经典美学家博克 [17] ,现代美学家桑塔耶那 (G Santayana)[19]及心理学家格荣特 (VW Grant)[20] 都强调过性爱与审美的源渊关系。可惜他们既未意识到“滤镜” 原理,也未能对性爱作细致分析,因而难以从性审美中导出一般审美现象,故未被充分重视。而我们一旦揭示性爱的四欲根源,就不难继续发现,正是对异性之“质、形、态、神”的审美观照,衍化出各种不同的美感和审美活动。
*肉欲----感觉快感----质料美*
美学中的美一向只有视听觉有资格享有,绝大多数美学家不愿给触、嗅、味觉发放进入美学王国的通行证。快感不等於美感的命题,在美学界几属公认。但若站在生物学立场上,我们很难同意,触、嗅、味觉的舒适感就只能被称为快感,而视听觉的舒适感就是美感,如果不能将视听快感与视听美感严格区分开来的话。即便可以区分视听快感和视听美感,后者也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产生。 如果美感比一般快感高级一些, 那它就不应仅仅被一两种 (视听) 感官刺激所激发,而应为所有的 感官刺激所激发。我国美学家李泽厚也认为,“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历史发展来看,......美的感受是和味、声、色所引起的感官上的快适分不开的”[21],快感中已包含了美感的萌芽。并举字源学的例子,如英文词 TASTE、德文词 GESCHMACK,既有口味、味道的含义,也有审美、鉴赏的含义。中文的“味” 也常用于审美,如“有味道”、“趣味”、“意味”、“韵味”。而中文的“美” 字更直接源于美味:“美,甘也,从羊大 (《说文解字》)”,“羊大则美”。
本文认为,快感的情趣化就是美感 (与席勒的“审美起源于游戏”[17] 的命题等价)。渴而饮茶满足快感,闲而品茶享受美感。当我们讨论美感的起源时,快感几乎就是美感的同义语。触、嗅、味觉快感取决于对象的质料性质。其中嗅味觉快感取决于质料的化学性质;触觉快感取决于质料的物理性质,只有表面光滑润泽柔软的质料才引起触觉快感。即使我们不把“美味佳肴”称为美,却不能不把光洁表面称为美。但传统美学将光滑表面列为美的要素之一,仍是就视觉而言。实事上,当我们看到可爱的光滑表面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触摸。这提示光滑引起的最大快感在触觉而非视觉,视觉对光滑的审美是由触觉“渗透”而来。故本文将对象之理化性质给人的快感或美感称为质料美,其性审美典型地表现为对异性肌肤光润的追求,而由此泛化的审美活动典型地表现在人们对丝绸、玉器、宝石等特殊质料的欣赏上。近代美学家桑塔耶那[19] 也曾明确肯定质料美。他认为,花的香馨、玻璃珠的光洁都令人觉得美,尽管此层次的审美较幼稚,但并不庸俗。若因宝石贵重而喜爱之方为庸俗。
*色欲----知觉快感----结构美*
如前所述,色欲是对形体美的追求,而人们对异性形体美的审美标准一致得几近客观的实事,无疑是对美具有客观标准的论点的一大支持。这种客观性的奥秘正是早已被毕达哥拉斯学派讨论过的“美在比例”的命题。形体美美在匀称,而匀称正是构件之间的恰当比例。比例这一尺度又意味著对结构的衡量,而形体美恰恰正是结构美。
结构美合比例的意义是稳定。不稳定结构在自然界难以存在或长久存在。生物结构是力求稳定之结构,而不稳定或不合比例、不匀称的结构即为畸形,是非正常、不健康的结构,它不具美感就意味著在性选择中被淘汰。而选择美貌个体意味著选择健康稳定、生命力强的个体。性选择是生物进化的重要机制之一。鸟类已开始以羽毛美观作为选择条件。可见审美观照看似非功利的,实则深深地根植于生物种族保存的功利和目的之中。这应是康德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美学动力观的生物学基础。
对形体美的审美泛化是对一切结构美的美感体验。绝大部分自然物,既然存在,就意味著属稳定结构。因而 大自然处处给我们以结构美的惊叹。特别是生物,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下,进化出许多精致绝伦的稳定结构,令人叹为观止。归根到底,我们对自然美的欣赏,源于欣赏人类自己。对结构美的追求所产生的艺术便是绘画、雕塑、摄影、建筑等构图、造型艺术。
*情欲----表象快感----韵律美*
结构美属静态美,而生命的本质在于运动。人类性爱中对异性气质美的追求即是对动态美的观照。博克(BURKE)和莱辛(LESSING) 均早已注意到优雅(GRACEFUL)或女性的“媚”是一种动态美。但他们未意识到人类天性中不同风格的动势----活力美----的表达和追求,不仅泛化为对一切动态美的感受,而且直接创造了美。它正是动态艺术的导源,其典型产物便是舞蹈和音乐。鸟类已本能地运用舞蹈和歌唱求偶,兽类则在奔跑、打斗中求偶。人类的舞蹈与歌唱是起源最早的艺术,其最初功用可能也是求偶。至今仍有一些民族保留著赛歌赛舞的择偶风俗。近代芭蕾舞将女性风韵发挥到极致,而传统中国武术表演 及现代体育活动之大部、电影之动作片等 则典型地表现了男性英姿。 舞蹈、音乐的节奏、旋律、韵味等特点,正是生命内在活动之节律、态势、力度、秩序等特徵的表露和泛化追求。
动态美可称为韵律美,从而与静态的结构美相对应。韵律美体现在动态中,贵在变化,因而易产生不同风格而个体化。对韵律美的审美情趣也更易呈现明显的个人偏好。一旦所偏好的格调出现时,给人的美感激动也十分巨大。这在音乐欣赏中表现得极为突出。一些人喜爱的乐曲,另一些人则未必喜爱。某乐曲可能为某人“一听钟情”,产生极大共鸣,甚至视为自己全部个性和生命活动的表达,而另一人可能对之无动于衷。 这种对动态美审美情趣的多样化选择与对结构美的相对标准化的选择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结构稳定均衡的选择对生物有利的话,那么,个体偏嗜似乎正背道而驰。其实不然,就个体而言,偏嗜带有冒险性。但就种群而言,保持具有各种风格 (活动能力和方式)之个体的种群,在环境变化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某种能力在某种环境中不显优势,换一环境则突显优势。在变化的环境中,多元化优于一元化。我国古人有一著名精于此道者,即孟尝君。那些鸡鸣狗盗之徒的存在,大大增强了孟尝君群体的生存竞争力。自然环境变化可能淘汰某些风格的个体,但整个种群则由於另一些风格的个体适于生存而不被一网打尽。这又是一个“无目的的合目的”。个体不论是享受快感还是美感,都是在吞食基因为保持自己永恒存在所设的诱饵。
对结构美和韵律美的追求,虽然归根结底在生物学尺度上仍是合目的、有意义的,但其过程却是非理性的。因其暗含的意义已固化在特定的形式中,主体是以不假思索的直觉形式感受的。结构美和韵律美虽有静态与动态之别,但均属形式美,只要形式呈现,便引起主体的快感或美感。这便是何以图片、影像这类“假象” 同样令人兴奋的原因。其生物学基础即著名生物学家廷伯格 (N. Tinbergen) 提出的本能行为的内释放机制 (Innate releasing mechanism)[22] ----对於本能行为 (爱美是天性), 只要特定的形式刺激呈现,便有相应的行为释放。廷伯格曾论述此机制在动物择偶行为中的作用[22] 。阿伯 - 爱布思非尔德 (Irennaus Eibl-Ebesfeldt) 也认为此机制是审美的生物学基础 [23] .可见,对异性或艺术品一见钟情的痴迷,并非“失却理性”,而是它本身就不属理性过程。它是非理性的直觉,因感受形式刺激而触发的情绪释放。无疑,“美在形式”的命题在此找到牢固的生物学基础。
*理欲----认知快感----意蕴美*
人类高度进化的大脑使其认知能力空前发达。基因将许多由本能方式赋予个体的生存能力交由大脑后天习得。基因只给大脑一条指令:“随机应变,一切为了生存”,并以快感奖励大脑的认知活动。认知力发达到能认识自身----产生自我意识的人类,对环境的理解和把握更为准确。 “知己知彼”的理性成为人类行为的主宰,必要时可以对本能“说不”。故人类行为中“有目的的合目的”压倒了“无目的的合目的”。弗洛伊德早已论述过本能的 “快乐原则”和理性的“现实原则”的冲突,指出后者压抑前者,理性文明的发展以压抑本能为代价。
然而,我们更应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理性活动决非意味著给人带来灾难和痛苦。一方面,理性活动引起的认知快感本身给人以巨大乐趣。认知活动愈复杂,这种认知的成功给人的快感也愈巨大。小到儿童猜谜及各种智力游戏,中到成人几经思考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大到学者、政治家、军事家攻克学术、社会、军事难题,无不给人以巨大欢乐。这种精神快感不仅在强度上不比生理快感逊色,且在广度上给人类生活带来无穷乐趣,以致生理快感如无精神文化内容“润色”也显得单调乏味。君不见,食、色均被“润色”为“食文化”、“性文化”。认知快感的情趣化就是美感。成功的认知无不令人赞其绝妙 (科技界)、或叹其深刻 (思想艺术界)。这种赞叹无疑是审美情感的表达,“绝妙”和“深刻”意味著智慧,故认知美堪称智慧美----人类最美的花朵. 认知的本质是探究和把握生存环境。成功的认知即相对探明和把握了环境的“真情实意”,因而智慧美的内容实质即“求真”。由於这种探究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无限性,“真知”在不断深化更新,故智慧美的另一特质是 “求新”。智慧美实为创新知之美,这是理性美的一面。
另一方面,理性在压抑本能的短暂快乐之时,换取了长久生存之大背景下的生活快乐。理性对本能“说不”,意味著精神对肉体的超越。在这种超越中,精神获得无尚的骄傲和自豪感 (自我控制的理智感)。当这种超越对他人或群体有益时,精神获得高尚的道德感 (牺牲个体利益) 和令人起敬的崇高感 (牺牲个体的巨大利益甚至个体本身)。这些在人格中被审美地称为情操、情致的东西,体现了人在认知基础上情感(博爱) 和意志力 (对理想的追求) 的独立精神的价值。超越感是意志快感,堪称情志美。无疑,情志美的核心是“求善”,即追求理想人格、理想社会。如果说人体美、智慧美是自然界最美的花朵,情志美就是不惜揉碎花瓣而放出的清香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当只有牺牲肉体才能达到精神完美时,精神宁愿脱离自己的生命载体,而投入文化载体中永存 ---- 流芳千古。
值得思考的是,虽然情志美是精神对肉体的超越,但并非所有的“超越” 行为均被认为具有情志美。某些自杀行为虽也是精神对肉体的超越,却不象那些为群体牺牲的行为一样引起人们的崇高感。这似乎暗示了另一种解释:从社会生物学角度,也可将“崇高”理解为一种群体保存机制,即群体需要个体作出牺牲时的巨额悬赏。本文无意贬低“崇高”,即便如此,我依然赞美崇高 ---- 崇高“香如故”。
无论智慧美还是情志美,均美在内容,故可合称为意蕴美。意蕴美的实质乃 “真”与“善”之美。 美在形式还是美在内容,这个美学界争议日久的问题,在本文的逻辑中是不存在的。形式美是毫无疑义的,但若否定内容美便否定了智慧美和情志美,即否认了“真”、“善”之美-----人的理性美。尽管“美”常与“真”、“善”并列,但若不承认“真”、“善”之美,则“美”的定义太过狭隘,难以说明广泛的审美现象,特别是文学审美。文学恰恰是内容美的典型体现。形式美固然也是文学审美的要素,但与艺术的区别是,艺术可单纯追求形式美 (尽管也可结合内容美),而文学审美中毕竟内容更为重要。抽去内容的形式便无存在之必要。如中国古诗,若抽去内容,仅剩“平平仄仄仄平平...”的形式,何美之有?相反,一首诗的意境、哲理,即使改用散文、白话叙述,仍不失其意蕴美。再试想,若一部小说不被评价为 “深刻”,一出悲剧不被评价为“崇高”,而仅具有写作或表演技巧,其审美价值还会高?诚然,形式美与内容美是有区别的两种美。所以,康德将形式美称为“纯粹美”,同时也至少承认内容美是一种“依存美”,且十分重视内容美 (崇高感)的道德性质和理性基础,指出“美是道德观念的象征”。[24]
在承认内容美的前提下,应进而诘问的是,按本文假设,美感导源于性爱,而上述对意蕴美的论述似无需性爱涉入。其实不然,理性活动固然谋求个体生存,但同样谋求个体繁衍。除认知快感本身对认知活动的奖励外,来自异性的奖励同样巨大。恋爱中的人总是双手矫健、思维敏捷、灵感频发、创造力旺盛。同时,理性活动的情趣化 (即审美化) 也是在性爱中更易产生或大大强化。因而,即使认知快感和意志快感的产生与性爱无关,而在智慧美和情志美的升华中,性爱无疑起到催化剂作用。智慧美和情志美恰恰正是我们对恋爱对象的理欲要求,也就是双方努力完善自己人格的方向。诚如歌德言:“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向上”。若将此表达男性思想历程体验的名言改为“永恒的异性引领我们向上”,便可视为普适定律。正是性爱引领我们审美地看待生活,看待生命。审美人生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人生审美则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欣赏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审美宣言----美在生活。
二. 性爱-审美心理结构的发展:生活的再次证明
人的心理结构是在从出生到成年的不断发展中成熟的,性爱心理结构也是如此。如果本文理论是合理的,应在发展心理学方面也合乎逻辑。有趣的是当我们以发展心理学的目光审视我们熟悉的生活现象时,再一次从中发现性爱步履攀升的梯级。
生活经验表明,性爱心理结构四要素及审美水平随年龄和文化素养的增长而渐次成熟。大致可在生理年龄和文化心理年龄结合的基础上,将性爱心理发展分为四阶段:童年(学龄前)、少年(小学)、青年(中学)、成年(大学及之后)。 初生儿只有数种本能反射是完善的,其它感觉、知觉、表象、认知功能均需逐渐发展成熟。虽然这些功能无时不在齐头并进地发展,但各自的成熟程度在不同年龄段有所不同,特别是审美意识和情感的建立和成熟更为不同。感觉功能在童年期发育成熟,此期的儿童一切审美判断和价值判断均以感觉快感为核心,特别是以触觉(亲密)和味嗅觉(美食)为核心,可以说是肉欲和质料美阶段。当问一个幼童 “谁的爸爸或妈妈最美”,回答总是“我的爸爸妈妈最美”,即给予拥抱抚摸最多的人最美。而一个少年的回答多半近乎“客观”。少年期开始具有结构美的鉴赏力,但对韵律美尚不敏感。一个少年对未来妻子的理想描述仅是“漂亮”,而无关于气质、人格方面要求。进入青春期的青年,性意识全面觉醒,所谓情窦初开,不仅真正的性爱肉欲觉醒,而且对韵律美的欣赏如同青春旋律本身一样无时不在激荡,对音乐、舞蹈的热情突然高涨。此时,对未来情人的理想形像日见清晰,已不仅是一种相貌想象,而是音容笑貌、一举一动,即气质想象。一见钟情的初恋应时而生。更为普遍的是明星崇拜现象。青春偶像的发现表明对异性气质风貌的偏好已十分明确。此属情欲阶段,而对理性价值的追求尚不甚了了。此时的理性追求仅限於对异性的能力、品格的钦佩,而不涉价值观范围。只有成年期 (大学后期),理性开始成熟,价值体系逐渐完善之时,才开始注重异性的人格特质,此时的“谈恋爱”才真正注重一“谈”字。只有在“谈”中,各自的价值观、情趣、品格才能显现出来。此为理欲阶段,此期也是文学欣赏的高涨期,并尝试写作,人人都是“诗人”。 需指出,爱欲-审美心理发展因秉赋和文化环境之不同而呈现一定的个体差异,或早熟,或晚成,甚或终生停滞于某一阶段。
上述现象如表达为下图的坐标系,则清楚地显示爱欲与文明(审美) 的关系。爱欲推动著文明,文明升华著爱欲。爱欲的缺如,将枯萎文明;文明的停滞,亦将窒息爱欲的发展。一个人的文化心理发展决定其爱情观。因而有人说,爱情是对人的试金石,根据一个人对爱情的态度就可判断他的总文明程度;同样,一个社会的爱情观念和性际关系,也反映该社会的文明程度,爱情也是社会的试金石。
附
四美图 (少儿不宜)
参考文献 (略)
《海边捡拾鹅卵石的希腊女孩》1871年在英国皇家学院画廊第一次展出,这意味着画家莱顿朝着开创古典题材的创作道路迈出了第一步,也是对这位画家解决构图比例的高超技艺的一次总结。画中四个女人的位置平衡、匀称,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力图创造出一套个人独有的透视法,让画中人物的不同比例变得一目了然。
画中的四位女性都被抹上了反映心理特点的光泽,赋予人物形象某种神圣感,这正好让人看到了画家对于抽象地运用形式与色彩的兴趣。莱顿正是利用形式与色彩这两种手段创造绘画的和谐构图,并用色彩突出人物的个性。这幅画的另一个表现手段,就是地中海的风景。
这幅画呈现给观众的是以希腊神话人物造型为基础的戏剧性场面,作者采用一种舞台布景的手段,突出了人物的形象,意在让观众产生最深刻的印象。拉斐尔前派艺术史专家和评论家弗雷德里克·乔治·史蒂芬(1827―1907)在1871年的画展上指出:“莱顿先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自己的选题感到如此得意,因为就这个题目本身而言,它不具备任何象征性的意义。但是,经他的手这么一画,就变成了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人物画,画面美,画中婀娜女性的色彩美,她们的衣服在风中像是一直在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