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房改 十年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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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房改 十年调控  

时间

文件

内容及意义

1998年7月3日

23号文

启动内需、开启房改、取消福利分房、以经济适用房为主

2003年8月12日

18号文

第一次明确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以商品房为主

2004年3月31日

71号文

8·31大限,住宅土地用地价格由此一路猛涨

2005年4月30日

国八条(25号文)

国家层面控制房价行动就此启幕

2006年5月24日

国十五条(37号文)

首次提出“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以上)

2007年8月7日

24号文

对“房改”的总结,住房新模式转折点

2007年9月27日

359号文

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并对二套房执行上浮1.1倍的利率,直接导致第二轮大调整开始

2007年至今房市调控回顾  

时间

事件

2007年1月16日

国税总局下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年内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第一道政策,预示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再度升温。

2007年3月18日

央行吹起了加息的号角,接下来5月19日、7月21日、8月22日、9月15日、12月21日,2007年央行已连续进行6次加息。在经过了6次加息后,房贷消费者开始面临巨大的成本累积风险。此外还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07年8月13日

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出台,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被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政府住宅调控思路在2007年发生了标志性的转变。

2007年9月27日

央行、银监会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359号文),政策要求: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007年12月3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涉及银行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其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2007年12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了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008年1月16日

吹响2008年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号角,接下来的3月18日、4月16日、5月12日、6月7日,2008年央行已连续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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