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边 丹薇 大小姐 结婚 玫瑰阿姨 暮
男朋友 外遇 戏 又三年 一夜
池边
这个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岁的时候青“西点”杂志,春到这个故事,原著人是方龙骥。
一篇小说如果能让人记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说,可是结局现在不流行这样……因为念念不忘的缘故,所以重写一遍,令故事稍微现代一点。好的小说,抄袭何妨。
开始的时候,我与莉莉在热恋期间的尾声。
莉莉在一间酒店做公共关系。这一行名誉不太好,是继空中小姐、电视明星之后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认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恋爱起来,约会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发觉她的品性并不适合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莉莉很美丽,打扮时髦,身裁也好,装与妆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肤,腮上一颗蓝痣,把她带出去,朋友们都说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个明星。
你知道,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有一个如此抢眼的女朋友。
后来我就觉得莉莉虚荣。没约会就打麻将,而且打得大。赚一、两千块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欢千方百计的搭同事的顺风车,视公共汽车为畏途。
大嫂说:“莉莉几乎永远不看书。”
这是真的,中学毕业之后,她最伟大的知识来源是Vigue杂志。
大嫂说:“她跟你来往,不外是因为看中你的职业,中环有六十万个白领,但有多少个年轻工程师。”
我说:“但是这个年轻工程师永远不会自己开业,恐怕一辈子要做你们最忠诚的仆人。”
大嫂说:“做政府工是高贵的。”
家人都不喜欢莉莉。但我们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简直不可思议,我们吵着嘴,我们闹看意见,但我们还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气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说:“杰,我想把皮肤晒黑。”
“去游泳好了。”
“杰,公路车太挤。”她说。
“我们可以开车去。”我说:“我向父亲借车。”
“周末人太多。”她说。
“周日下班才去。”
她说:“沙滩还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们有个新任女皇叫莉莉,他们不懂得把沙滩让给你专用。”
“美美她们出海去游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游艇。”
我说:“我不管美美她们是否乘劳斯莱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悦,拂袖而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叹气。美丽有什么用呢?莉莉什么也没有,只有美丽与青春。莉莉也知道她只有这两个条件,于是非常地充分利用着自己的天赋。
这一次我并没有主动地送花道歉诸如此类,我都累了。
但是没过几天,莉莉却来找我。
她的声音一贯地嗲:“怎么,真生气了?好几天都不了我。”
我说:“我在等你的气过。”
“谁像你?小孩子!”她若无其事的说。
我叹口气:“怎么样?想出来?”
“当然,不然我打电话给你干吗?陪我去游泳。”
“去哪里?”我问。
本来我想问她是不是找到游艇出海,但是忍下来。
她有点兴奋,“我有一个亲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浅水湾有一间别墅,那里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开放让我们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问:“如何?如何?”
我说:“莉莉,有很多事,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这种小便宜。”
莉莉理直气壮,“我们不是白去的,每个人要收三十块。”
我啼笑皆非,“更糟了。”
“你这人,”她说:“再这样下去,我更加不知道怎样侍候你才好,自己又没有泳池,别人愿意让我们去,你又不答应,难道你一辈子不游泳?”
“你一定要去?”
“一定要。”莉莉说:“你不陪我去,这一次,我也会找别人陪。”
她已经在恐吓我。我知道,莉莉自然找得到伴。我不是没听说过,东华企业的小开想用高薪把莉莉挖过去做私人秘书,不外是因为莉莉是中环的美女。他用平治六○○接过莉莉到半岛吃茶。
于是我说:“好,我陪你去。”
这个周末我们却玩得比想像中愉快得太多。
那所别墅在浅水湾这四十多号,占地一万尺左右,每尺一千元算也得一千万,我们每人只花三十块可以来玩一个下午,实在太划得来。
花园占地也广,泳池在数稞影树与玉兰树下,碎叶子偶而落下。雪白的藤椅子,有饮料供应。
泳池鹅蛋形,面积约五十乘七十,并不很大,但是非常舒服。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七八对情侣。
莉莉问:“好不好?这地方多幽静。谁说香港不好住?钱不足够而已。”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说。
莉莉爱娇的说:“谁是君子?唔,你是君子吗?唔?”
我们言归于好。
以后每个星期六,我们花六十块钱到浅水湾道游泳,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就当是去乡村俱乐部一般。那里人少,环境更静。
奇怪的是,这家人的西班牙式别墅重们深锁,永远不见有人。据说是避暑去了,既然夏季不在香港,那么,又何必在香港盖一闲别墅。有钱便可以做这种奢侈的事。
渐渐家人问我们几时结婚,我说要等我开业以后才可以娶莉莉。她不想婚后工作,我也不想她那么做。但是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够找到合股人开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莉莉还年轻,她不急。她只想游泳跳舞搓麻将。
有一个星期六天气特别热,三十五度C,我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便赶到游泳池去,情愿在那里向老黄买三文治吃。老黄便是莉莉的远房亲戚,看管别墅的花园与泳池。这一个夏季,他赚得倒是够痛快的。
因为天气实在热,所以人相当的多,莉莉说:“比平常多了一倍,老黄昏头,赚得发神经,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放进来。”她嘀咕。
我微笑,自古不三不四的人最喜欢说别人不三不四。
“你笑什么?”她跃进池中。
我坐在影树底下叹气。这么红艳的花,倒影在泳池中,而主人不知道,主人看不见,因为他不在香港,但容许外人来欣赏,总是好的吧。
莉莉皱着眉过来,“杰!你躺在这里!”
“什么事?”
“有一个女人坐着我的藤椅,不肯动。”她翘起嘴。
“你坐另一张好了。”
“都没有空椅了,而且我的手袋与毛巾都在那张椅子上,她佯装看不见,你与我去说她几句。”
“莉莉,你想我与女人吵架?”
“不是叫你去吵架,你去与她理论教句。”
“好。”我无法可施,便随莉莉走过去。
果然有一个女子坐在那里,头发很直很长很黑,她仰躺着,很静默,像是与其他人群不相干似的,手中拿着一只拔兰地酒杯。
我走过去。“小姐。”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苍白的脸,漆黑的眼睛,我没有见过如此寒气森森的眼神。
我走下神来,“小姐,这张藤椅,是我女朋友刚刚坐的,她好像比你先来,可否让回给她?”
她眼角都不看莉莉,只是冷冷说:“这是我的椅子。”
莉莉气,她说:“我先坐在这里的,你看,我的毛巾都还在椅背。”
“你可以拿走。但这是我的椅子。”她说:“我不会让人。”
我没有看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我很尴尬,不知道怎么应付她。
莉莉说:“我去找老黄,看看她是否付双倍钞票。”她转头就未。
那个女子到现在才看看莉莉的背影,问:“你的女朋友?”
我只好说:“是。”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她说。
我才想回答,莉莉已经跟看老黄来了,怒气冲冲地,老黄也一副预备发作的样子。
我想息事宁人,还没开口,老黄一见到坐在白藤椅上的女子,马上呆住,顿时矮了三寸,躬起背,额角头的汗水不住冒出来。
“小姐,小姐!”老黄趋向前,“你是几时回来的?”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响,站起来走开。
“她是谁?”莉莉责问老黄。
“我们的女主人。”老黄答:“这次我完了。”他垂头丧气,“她一定会开除我。”他擦汗,“我完了。”
莉莉看我一眼,一脸的懊恼与羞愧。她叫这里的女主人把藤椅还给她!
我知趣地说:“我们走吧。”
莉莉一路上没有说话。我这次是原谅她的,谁知道她会丢这个脸,莉莉是个要面子的人,她又恨又妒,不难想像。
我不知道老黄如何收拾残局。
但自从那次之后,当然我们周末没泳池可去。我设法叫嫂嫂把我们带进乡村俱乐部。
我又看见了她。
她坐在池边喝酒,一个人,穿白色的宽身袍子。
我向她看一眼,她向我点点头,眼神把我降到北极去,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抑或是当然记得这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她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整张脸阴森森,眼睛又黑又大,睫毛遮住灵魂窗子,嘴唇极薄。年轻,但仿佛又历尽沧桑,缺少生气。
时髦的女人谁不想有太阳棕的皮肤,只有她一人,独自在一角苍白。
我拿着橘子水过去,“家中有那么好的泳池,还来这里?”
她简洁的答:“寂寞。”
我当然不相信,只笑笑。
“女朋友呢?”她问。
“在楼下餮厅吃点心。”我说。
“快乐的女孩子。”她说。
“老黄呢?”我问:“还在做吗?”
她诧异我会如此问,“在。”她答。
“你呢,你好吗?”我问:“尊姓大名?”
她又露出一丝诧异。“白玉琴。”她说。
一个女鬼的名字。即使在大太阳底下,她也像刚从聊斋里踏出来。
“我叫杰。”
莉莉走过来,看到她,面孔马上沉下来。莉莉扁扁嘴。
但是白玉琴出乎意料的友善。
她说:“下星期六我家有个池边晚会,欢迎你们参加,晚上八点,服装很随便。”
莉莉一呆,她讪讪的微笑,“哦,我们……”
她看我一眼。我点点头。
白玉琴说:“别客气,来吧。”
莉莉答:“好的。”她不能拒绝这样的机会。那一夜池边一定有她要见的人。
我说:“白小姐,我们先走一步。”我拉起莉莉走了。
回头一看,她坐在那里,水滟滟的波纹映在她脸上,手中正拿着一把芭蕉扇在握,一下又一─下。眼珠漆黑的,我连忙把头转回来。
莉莉说:“她脸上没喜气。”
话虽然这么说。星期六她一早打扮起来。我去接她,她穿着旗袍下来。湖水绿镶两道深浅不同的缎边,金色稿跟凉鞋。莉莉是那种不欣赏她也得赞她一句“美”的女人,你可以说她没有脑袋,但是你不能否定她的美。
我们到达浅水湾道四十多号的时候,白玉琴在门口,她把一篮水果自车中拿出来。
她那部车子叫“黑豹”。
莉莉知道一切名牌东西与它们的价值,马上艳羡得连招呼都忘了打。
白说:“水果不够用,我又去买了些回来。”
我帮她提一把。她仍是冰冷的姿态。
莉莉扯我一起,我们一起走进花园,很多客人已经到达,白一转身便不见了,大概是走进屋子里去。
我抬头看天空,北斗星如一颗大钻石般灿烂,这泳池在夜间比白天又更漂亮。
很多男土向莉莉投来眼光。呵,莉莉的公共关系经验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独自踱到花园一角,向浅水湾与南湾那边看去。
身后响起声音。“喝杯酒?”
我转身,是女主人。
“白小姐。”我点头,接过她给我的拔兰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见到她总是有酒杯。
“这间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问。
“是。”
“你父亲给你的吧。”我问。
“是。”她说:“我比很多人幸运。我父亲有钱。这是我分到的遗产,另外还有几件珠宝。”
“这间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丽的。”我说。
她笑一笑。“不会是。你见识并不很广。”
到底不是暴发户,她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口气。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大小姐
现在流行一种舞,叫“哈骚”,从来没有见过花样道么多而且又好看够劲的舞,看小莉小芸她们跳起来,简直日月无光,又漂亮又帅,先是那么把腰扭三扭,手臂跟着晃几晃,然后左右脚交叉往前走,双脚并齐往左跳,往右跳,蹲下来摇,换方向,拉住对方的手,再一起跳……真看得人眼光撩乱,尤其是小莉,穿一条破牛仔裤,借了我最好的丝衬衫,跳得乐起来,连祖宗姓啥东西都忘了。青春就是这样吧,小莉圆圆的脸,短短的头发,是这么的动人。
他们跳“哈骚”跳得入了迷,索性每个星期六晚上举行舞会,大家年轻人排成一排,一齐做体操似的,跳了又跳,跳了又跳。
有时候我对于这班表弟妹是很容忍的,我是大表姊,可以做他们的阿姨,对他们额外容忍,投资他们玩,帮他们向家长求情,他们喜欢我。
小莉有一次笑说:“丹姐虽然老了一点,但是却没有老姑婆脾气,很可爱。”
她被我臭骂一顿,可不是,廿岁之后,就没有青春了,但是我却真没有怪脾气,我只是默默在一旁观看,羡慕着。咱们小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好像永远不会像他们那样愉快过,我是一个责任性重,又颇有一点脾气的人,所以生活非常紧张。
小芸小紫打电话来说:“丹姐,来跳舞好不好?”
“我老了,”我说:“跳不动。”
她们哈哈的笑,“丹姐真是大小姐,谁都请不动,别这样,他们都说丹姐的舞跳得好。”
“我真是不行的。”我说:“跳你们这种舞,三天起不了床。”我都笑了。
“丹姐,你一定要来,我们教会你,记得,穿牛仔裤,九点锺。求求你,丹姐,你一定要来。”
好吧。我想,留在家中又能干什么!不如与小孩子去闹闹,消磨那么一个晚上也好。可惜看到他们的幸福快乐,难免有点感慨。这叫做时光一去不复回,往事只能回味。我是老了,我知道,但是我老得滑稽。
那日我果然去了,听他们的话,穿牛仔裤,以便练习跳舞,上身穿件丝的唐装外衣,我特别喜欢这件丝唐装,白色的,花样是一段段比巴掌还大的云,除却巫山不是云。一段云。
可是临时找不到外套,天气又冷,只好披上银狐大衣,是呀,我是大小姐,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还作小妞状,那多可怕。我就算穿牛仔裤,也还是没有牛仔裤的味道,一气之下,穿个球鞋,开车就去了。
到他们那里,节目已经开始,小莉一见我就笑,指着我说:“看丹姐,皮大衣加牛仔裤,丹姐最绝最可爱了,你看她被我们气得脸红了。”
“脸红?发绿才是。”我脱了大衣。
“丹姐其实是个大美人,可惜架势太大,是不是?没有男朋友。”小紫笑。
小红走过来,“你们别把丹姐气走了,丹姐来这边,彼得保罗他们已经放好唱片了,我们马上开始。”
孩子们一大堆拥看我,我们排成一排,总共十来人,小芸发号使令,用英文喊着,“一二三四,扭你们的腰,一二三四,蹲下来!”
我开头是笑,跟他们闹,后来还真觉得有趣,而且这舞看上去难跳,其实很容易,一下子学得似模似样,他们逼我一个人跳,我只好表演一下。
他们拍手,保罗说:“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来柔软,如果多练习,一定是高手。”
我说:“谁有你们这种空闲,一天廿四小时,除了睡觉,就是跳舞。”
我走到一个角落去靠在墙上休息,有一个男孩子过来说:“丹姐,我请你跳个舞。”
我以为是彼得,马上说:“好呀。”音乐在奏“爱我温柔”,我听这首歌的时候,都还是个小孩子,时间竟过得这么快,未免有点可怕。
等我起了步,抬头一看,才发觉我的舞伴不是彼得,因为灯光黯,我看仔细了,才知道是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子。我惊讶的问:“你是谁?是他们的朋友吗?”
“是的,丹姐”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他的眼睛亮得像星星,长长的浓眉,嘴角都是不羁。
他说:“我叫乔其。”
我笑,“你们都是这些名字,不洋不中的。”
他者我一眼,牵一牵嘴角,我马上晓得说错话了,他与他们不一样,不晓得什么不一样,我看到他的眼光,忽然有一种预感,慌张起来,音乐停止,我连忙说:“我要回去了,你们年纪轻的人多玩玩。”
“我送你。”他说。
“不,我自己能回去,”我笑着拿起大衣,“我这么大,还怕什么?”
他拉住我,轻轻的,但是有把握的,他说:“不,我一定要送你,猪八戒的妹妹也该送的。”
我笑了,我说:“谢谢你,我有车子,很方便,你送其他的女孩子吧?。”
我穿上大衣,就走了。
我很高兴,哼着音乐,跳着刚才练会的舞步,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开车回到家我倒头便睡,寂寞成了习惯之后也不见得有多可怕。第二天我还是要上班的。我根本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赚钱,可是我天天努力着上班,多多少少受着气,却是因为时间太多,没有办法打发,工作减掉八小时,总要好点,我怕失掉工作,一失落我会闷得慌,事情不能这样子,所以我努力的去上班。
第二天我照例起床喝咖啡,电话响了。我一手拿报纸一手接电话,“谁?”
“丹姐。”那边沉沉的声音。说也奇怪!我马上记得这是谁,有点紧张,我把话筒换一只手拿。我问:“是乔其?”他说:“你记性好,丹姐。”我说:“那自然,我弟弟妹妹多,习惯了。”他说:“丹姐,出来喝咖啡好吗?”我说:“好呀。”然而立刻后悔了,在白天看来,他一定更年轻,但是我在太阳底下,那皱纹恐怕是一打一打的吧?
“丹姐,我六点来接你。”
“不行,我工作时间从下午三点半到晚上十二点。”
他诧异:“丹姐,你干的是什么?”
“舞女。”
“舞女也没什么不好,我跟一个舞女同居过两年。”
我吓了一跳,“小流氓。”我随即笑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小说叫‘大小姐与小流氓’?”
我笑,“真多噜嗦,我的工作是当夜班,要喝茶,要不三点三前,要不十二点之后。”
“那我的天,我永远不能在白天见到你了。”他说:“十二点钟,我来接你,你把你工作地点告诉我。”
我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把地址告诉他了。挂电话之后,心里是怔怔的,咖啡喝了半天,才发觉忘了放糖,放下杯子,我披上外套出门。
天气很冷,早上冷,晚上也冷,更冷的是人的寂寞,怎么样在芸芸众生中去找一个我喜欢的,又是喜欢我的人,真是太难太难了,恐怕是一种艺术,我把帽子拉一拉,把大衣裹一裹,这种独来独往、故作潇洒状的滋味,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了解得到的。
临下班我才想到乔其的约会,恐怕不是真的吧?一个陌生小孩子,带点流气,要约我出来,后果会如何?我披上大衣,搭电梯到楼下,心头有点紧张,不禁好笑起来,我走遍大江南北,什么没见过,倒在这种小事上头紧张,太不像话。但是人站在街上,还是忍不住犹疑的抬头看一看,这一抬头却看到了他。乔其是像个小流氓,穿一件短短的夹克,手放在口袋里,长而浓的头发剪得很好,眼睛亮亮,正好在看我。在霓虹灯与街灯下我简直有点手足无措,多久没有人在这个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阵心酸,只觉得一向对男人太坏,活该做老姑婆,故此没有后悔,只有内疚,决定对他好一点。
我戴着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过来,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几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着他,他有没有弄错?我们并不认识,我们不过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这样!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搁我肩上,一种“我们是兄弟”的感觉,小流氓也有好处,他们有他们的方针,什么样的女人,该怎么对付,他们都有分数,不会弄错。
风吹过来,狐狸大衣领子拂在脸上,有点痒痒的,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转头看他,他低头也看我,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甚至不说为什么要请我喝咖啡,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我说:“我有车子──”
“我知道你有车子,我不要坐你的车子。”他说。
我微笑:“你听着,你这小流氓,我也不喜欢坐计程车,计程车脏。”
“真是个大小姐,”他摇头,“不过,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车子,咱们怎么办?”
“站在这里等天亮。”我干脆的说。
“这样好了,这次我坐你的车,下次你少穿那么名贵的衣服,少摆你的架子,咱们搭公路车。”
他竟这样跟我说话,可是我也竟然说:“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么令人不置信。
我开车门,大家上车,我开动引擎,车子驶出去。“哪里喝咖啡?”我问。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看上去寂寞。”他说。
“什么?”我看他。
“你是那么苍白而美丽。”他说:“上帝忘了在你脸上染一点颜色,跳舞都跳得那么不开心,开车也是那么心不在焉,为什么?”他放肆的问。
“你懂什么?”我啼笑皆非,“我有什么寂寞?我穿得好吃得好,有那么好的工作,我跟你出来喝东西是因为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我寂寞。”
他笑笑,笑声非常之讽刺。他问:“如果我要追求你呢?”
“追求?追求的目的是什么?”我反问。
“得到你。”
我笑起来,“你要得到我干什么?我对你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可以跟你喝咖啡的人多着呢。”
“我选择你。”
“你吃撑了。”我微笑。
“你真的很明白,与你在一起舒服。”他笑。
我把车了开进大酒店停车场,我们到了咖啡店,他喝咖啡,我喝威士忌。我以前只喝拔兰地,但是最近也不能挑剔了,年纪大之后做人总得随和一点。
“听说你什么都要最好的?”他问:“是不是?连茶叶都要上等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笑说:“谁告诉你这些事?”
“所以现在你肯跟我出来喝咖啡;以前你不会挑我,是不是?以前你多帅。”
我问:“现在不帅了?”
“我相信以前你也是个小流氓,是不是?”他侧着头看我,美丽的眼睛,脸颊是一条优美的弧线,“可是后来迫不得已,所以做了大小姐,对不对?”
“对对,”切都叫你说了,我怎么办?”我喝完─酒。
“我要追求你,丹姐。”
“别开玩笑了,像你这种年纪,应该好好的念书,好好的找一个女朋友,花前月下,骗死人不偿命,然后过那么廿年卅年,怕老年无伴,才结婚不迟。”
他笑,“丹姐最了解了。”他说:“可是女孩子们都要嫁给我,我怎么受得了?”
我也笑,“你以为我不想嫁人?我最最想嫁,都快想疯了,只不过你知道我绝对不会嫁你这种人,所以你有安全感,所以你乐意与我来往,是不是?这年头的人越来越坏,一个个鬼精灵似的。”我仰起头。
“丹姐最明白了,”他忽然之间沉着下来,“但是你没看出来,我对你的心意。”
我说:“咖啡喝完了,我明日还得早起,对不起。”
他站起来,付贩,点一支烟抽,在徉火下抬起眼睛,星一般的闪亮。除了像星,他的眼睛什么也不像。老实说,要是我今年十七八岁,我也会迷上他,跟他到处跑,希望他娶我,结婚不外是方便廿四小时在一起,日后相处不妥可以马上离婚,生命那么长,不想点办法,日子怎么过。但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我是什么年纪的人了,泡他这种小流氓,泡赢了,有什么面子?泡输了,我还活不活?他长得再美,是他家的事儿,我没吃豹子胆,我不敢惹他。对他这种男孩子,只好微笑,微笑之后再微笑,咱们不是属于同一代的人,永远不是。
是呀,我喜欢他,不然干吗要出来喝咖啡,同样地我也喜欢伦勃朗的画,但是看管看,要想买下来就是个疯子,这些日子,我脸上的皱纹长了,但是智慧也长一点。
他默默看我一眼,我们离开喝咖啡的地方,我开车送他,说再见,像他这种男孩子,家中永远有女人在等她吧?妖艳的,胸脯高耸,雪白皮肤的女人。然后,他玩累了,也该娶一个像小花似的少女。我这一种类型的人是不能够与地凑在一起的。他找我喝咖啡,是因为我懂得说话。我明白他。
把他送走之后,车子里又空又寂寞,常常一个人来来去去,常常孤独,为什么在他离开之后特别寂寞?我叹口气,他这种男孩子像鸦片,常常叫人想他的一举一动。他怎么把手插在口袋里,怎么样轻笑,怎么样皱眉。
一天的工作之后,床显得又软又舒服,可惜只一个人躺着,我微笑,真是个老姑婆了,怎么想法这么古怪?
后来乔其一直没再找我,我却听到不少关于他的事。小芸说:“乔其最不学好,他父亲跟他母亲不对,他偏偏又不争气,大学都没捞到毕业,吊儿郎当,看不惯整个世界,幸亏整个世界也看不惯地,换三个系,人家博士都捞到了,他却光棍似的回家来。”小红说:“乔其人不坏,很有性格似的,但是他父亲恨他。”小紫说:“他一回来就搭上个舞女,真好笑,乔其那样的家世,怎么可以去舞厅!结果他搬到那舞女冢去住了两年,我的天,祖宗的脸都让他丢光了。”小芸看着我笑说:“丹姐最恨这种人是不是?不学无术。”
小红说:“但是他长得真漂亮,我喜欢他那副德性,窄窄的牛仔裤,一件到腰的夹克,他虽然花,要是请我看戏,我一定去,怕什么,又不能吃了我。”
小紫说:“他真好看,特别是他那双眼睛,浓眉是惊心动魄的。”
我维持沉默,这些小妞们也轻易地看到了他的优点,人人的眼光都好。那我有什么机会?我为什么不把他忘记?
每天下班到家,看见电话静寂的放在地毯上,动也不动,响也不响,心里觉得可怕,乔其不再来找我了。他这个人真是,没想到他会找上门来的时候,他偏偏这么做,等到希望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又失了踪,这个小孩子,对于他要容忍,他这么年轻,他当然有权做他爱做的事。而我,我百分之一百可以跟别人出去玩,他也不会理我,我们都太自由。
一连七天没有讯息,刚巧是周末,有人请我跳舞,我便去了。想到乔其也是在我跳舞的时候认识的,一整天晚上有点惆怅,请我的男人马上觉得了,大家份外的沉默,我只是偶然的微笑,没坐多久他便送我回去,建议喝咖啡,被我婉拒。跟乔其喝过咖啡,真是,其他的人还有什么意思,我没有爱上他,只是他的确比一般人要有趣得多。
我上床上得早,很累,睡得很热。
忽然之间电话铃响起来,第二声的时候我立刻睁开眼睛,取起话筒。
那边是乔其的声音,“怎么,跳舞跳得这么愉快?你是几点钟回来的?”
我叹一口气,终于听到他的声音了,哑哑的,等了多久,上次听他电话仿佛已是一个世纪前的事,但是,等一等──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去跳舞了?”
“我看见的。”他生气的说。
我笑,“你也太霸道了,你还不是跟朋友去跳舞?不然你怎么看得见我?凭什么说我?”
“我知道我够不上资格!我是个小流氓,你是大小姐,就凭你身上那套衣服,我一辈子买不起,你全身上下都是骄气,你会在大庭广众之间认我是朋友吗?你的朋友都是大商家大博士大诗人!”
我笑,“你三更半夜打电话来,就为了把我臭骂一顿?”
“我没有骂你。”
“你这个人!”我叹口气,“你想怎么样?”
“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是一个大小姐?为什么你不可以生活简单一点?为什么你那么盛气凌人?为什么人人要捧着你?”他一口气的问。
“你这小子真疯了。”我说。
“我不要再见你,让我继续做我的小流氓。”
“我很尊重你的选择,你要怎么样做便怎么样做。譬如说你打电话来是你的自由,接不接电话是我的自由,你当然有权利打。”
“你太冷静了。”
我无可奈何的说:“我不是小女孩子了呢。”
“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敢喜欢你。”
“乔其,你是不是喝了酒?”
“胡说,我是从来不喝酒的!”他生气的说:“再见!”就那样把电话挂断了。这人。
那一夜我并没有再睡。那个孩子。我也不敢喜欢他,只是我没有告诉他而已,他还说他不敢喜欢我,真是笑话。
第二天小芸来找我,她非常诧异,她说:“丹姐,你知不知道有一个男孩子,有时候跟我们一起泡的,叫做乔其?”
我岂止知道他,
“什么事?”我问。
“丹姐,他来打听你,关于你的一切,你有过多少个男朋友,你赚多少钱,你喜欢些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小芸也问。
“我不知道。”
“我却知道,丹姐,”小芸说:“他对你有兴趣,丹姐,假如她约你出去,你会不会去?”
我一呆,犹疑的说:“是的,假如有空的话。”
小芸留意着我的神色,她说:“丹姐,你是一个非常拘谨的人,是不是?可是你为了这拘谨已经孤独了很久,你这种人又不是大众可以懂得欣赏的。”
“你在说什么?”我诧异的问。在那一刹那,我发觉小芸已经长大了。
“我的意思是说,”小芸说下去,“如果乔其约你,你可以出来走走,把他当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么,你做了他的说客了?”
“没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只是丹姐,你干吗老装老大姐的样子?把人拒于千里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头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骚’的时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可是──唉,丹姐,乔其是个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总要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嗅嗅新鲜空气。”
郁郁不乐,你爱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谁是值得我爱的?”我反问这小表妹。
“不是这样说的。爱与值不值得无关,爱是发生了的事,控制不了的,何必压抑?”
我忍不住说:“爱是年轻的艺术,要是我爱一个人,很怕那个人不爱我,怎么办?”
“爱是没有惧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说。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后不要问这个问题。”
“很有趣,昨天看见乔其,他也问我同样的问题。”
“什么?”
“乔其,他说他爱上了一个骄傲的女子,哗,那么架高势大,他在她面前显得好低好低,什么都不懂,他不敢爱她,又不能不爱她,真绝。”小芸耸耸肩,“哪来那么多的小胆鬼?弄不懂。”
“你们常常去那间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里很久很久?”
“直到被赶走为止。”
“为什么?”
“因为生命很短!丹姐,我们要尽情享受,我们要快乐,我们不要理会社会怎么说,我们不要管亲戚朋友怎么说,我们还年轻。”
我发呆。
小芸年轻,年轻的人永远理直气壮。
她走了以后,我坐在屋子里长久。我想我的过去,十来年的事都缓缓的回来,我微笑,又喝酒,我从来不醉,永远是刚刚好,这么理智,又有什么快乐呢?
我终于蛄起来,换上牛仔裤,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开车,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实在太谨慎了,简直不肯多付出一点,今天假如他不在那里,我会喝杯爱尔兰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话,我会跟他坐在一个桌子。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理别人说什么?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时候走得浑身发热,店里的暖气又足,黑压压坐满年轻人,一个贴着一个,我马上热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见我,她马上站起来,“丹姐!”其他的孩子们都转头看我,拉开椅子叫我坐,然后我看到乔其了,他凝视我很久,我走过他那里,他把位子让给我,我坐下来,他靠在我身边,什么也没说,握住我的手,他并没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听着他与朋友说话,我静坐一个角落不出声。
隔了很久很久,他转过头来,他轻声说:“大小姐,我在这里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没有说?”
我微笑,我觉得我应该宽一宽衣服,于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这次没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么样呢,或者他会改过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里都是星,他是什么一点不重要,我最什么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众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们今夜会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气很冷很冷,但是我们不介意,我会告诉他我不怕冷,只不过大家以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装怕冷。
真的。
结婚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着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着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着烦恼着,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着。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着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着树叶跌下来,看着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着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着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着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着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着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着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着。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经恢复镇静了,他说:“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说:“连老六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没有资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这么自信,为了芝麻绿豆的事,总要批评我,或者在当时,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点信心也没有了,无论在说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开了话题。“离开这里,到欧洲走走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问:“好过伦敦几百倍。”
“华斯渥夫的湖区啊,”我答:“找不到麻将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来?”
“他在牛津开会。明天我们在苏黎世见。”
“结婚前夕,也不见面?”
我笑,“结婚有什么稀奇?你应该最明白。你对于结婚,经验丰富,结婚不过如此。不过人家说如意郎君,他真可以归于那一类。”
雪越下越大,我们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话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专门引诱孩子进去的。窗口的灯光亮着,有无限的温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着无数亮着灯的房子,心中就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每一个人,我的家呢?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每次离开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会来,一点不稀罕,并不会放弃再接再厉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国,看着这一层租来的房子,却有种舒坦的感觉。
我又看春身边这个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过去的事了,家明是现在与将来。他还是一个好人,但凡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计较,谁好谁坏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或者对我好,或者对我不好,他承认与不承认,在多年前简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么妮?
我们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说。
我只简单的说:“英国再美,跟瑞士是无法比拟的,完全是平面与立体。”
我开了门,又回到屋子内,我脱大衣脱靴子,伸伸懒腰。一扬手,发觉左手上的订婚戒子的确闪闪生光,梨型的钻石的确有它的美丽。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问我:“英国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风流,我跟英国人不大来往,中上阶级,高攀不起,中下阶级,犯不着吃亏,我是一向憎人富贵嫌人贫的。”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记得有这个同学,才廿岁呢,喜欢得我离了谱的,每个周末煮饭给我吃,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被我见到了,他先害怕,走过来求我不要生气。我说:“我干嘛要生气?”他说:“你爱我就会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爱你呀!”他很伤心。他很穷,但是尽了心尽了力。圣经上说,穷寡妇奉献的三个铜板也是好的,我很记念这孩子。当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恋爱,可是明天居然就结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兰地喝,两眼红红的。
我说:“别多喝了,我记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这屋子住,一个月要多少?”他忽然问。
“屋主人只租给熟人。”我歉意的说:“你可以买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币,香港低级住宅区价钱。”
“几十万港币?”他笑了起来,“我哪里有这个钱,我赚了半辈子,他们用了我半辈子。”
我说:“别怪他们,当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炉前,他现在不快乐了。老实说,就算他在以前,也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只是现在他忽然思想起来,一个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说:“夜了呢,你赶不上车了,请在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点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说:“你知道我现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没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样了。”
“我帮你忙。”他说。
我们上了一层楼,到了平坦宽大的卧室。
我把箱子取出来,打开衣柜,把衣服都放进去。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贵,当初买的时候,想到它们迟早是要给机场人员扔来扔去的,未免有点心痛。可是真结实,用了这些日子,竟一点也没损坏。
他帮我把衣服放结实了,拉上箱子的拉链。真奇怪,仿佛我们同时在整理行李,同时打算离开。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总没有机会。其实没有也罢了,我的兴致跟他是不一样的,喜欢的东西也不同,即使当年跟他结了婚,结果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着,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碰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 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镜子里,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脸,看了很久,才推门出去。
他们已经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让我来。”王家明说:“你的手伤了。”
我说:“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紧。”
自强把他拉住坐下,强逼他谈下去。
他问:“教授也可以留这么长的头发吗?倒是自由……”
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较迟。自强上班去了,太阳很好。太阳太好的时候,就有点不像真的世界,隔着灰尘,对面在盖房子,一下下开工的声音传过来,仿佛不能置信,我在这世界里是一份子。通常煮饭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点“,活得实在一点。我进厨房。
王家明坐在厨房里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着我坐,光着上身。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跟我的这一条一样。他找到了面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视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么。他的长发贴在颈后,我微笑的看着地的后影。我感到很快乐。
有时候自强会说:“丹朱,你廿六岁了!多少个廿六的女子还像你这样天真?”他的语气,是很讽刺的。
我肴着他一下一下的咀嚼着面包,轻轻的拿起咖啡杯,轻轻的放下。他有很纤细美丽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转头,拿过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为我穿上衣,我不会介意的。”我连忙说。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来吃点东西。”
“昨天睡得好?”我问。
“好。我们学科学的人,身上都有开关,不会失眠。”
“是什么使你读了原子物理?”我笑问。
“我父亲。”
“你的志愿呢?”我问。
“一个木匠,一个农夫。”他访:“耶稣也是木匠的儿子。”
“还是原子物理学家找妻子比较容易。”我笑说。
“不一定,我还没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乱,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结婚,除非我见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子。”
“我们有一个表妹,或者……”我问。
他缓缓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我拨翻了半杯咖啡,我连忙站起身来,怎么会呢?为了他一句话?人家只是问一声而已。我勉强的笑了,“自强说得我真没错。”我说,我找了擦布。
他很镇静,我喜欢看他,他像一幅图画一样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紧张了,我说过,遇见好看的男人,我总犯这个毛病。
他抿着嘴肴我,“你们结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们是一见钟情的?抑或是慢慢培养感情的?”他问。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间我想讲真话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决定把真话告诉他。
“你要听故事?”我问:“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他比我小八个月,我完完全全的爱上了他。他有那样广阔的额角,柔软的嘴唇,方正的下巴,我爱上了他。”
他垂下了眼,“然后呢?”
“他与一个比我幸运的女孩子走掉了。我嫁了自强。”我说:“就那样简单,然后四年就过去了。觉也不觉得,四年就过去了。这是我的生活。”我说。
我说得很平静。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个故事,但是他是个陌生人,我却告诉了他,他应当明白,“你明白,是不是?”我问:“爱情,像一块冰。”
“是的。”
“在这个之前呢?你在哪里?”他柔声问。
“在这里,在家里,在父母的家里。”我说。
“我来迟了。”他说。
我怔怔的坐着,太阳还早,但我也有一种迟了的感觉。
“你应该剪掉头发,”他说:“像一只蝴蝶般自由。”
“我不是一只蝴蝶。蝴蝶是自由的。”我微笑。
“把翅膀补起来,你甚至不属于这间屋子。”─
“你看高了我。”
“没有。你不属于这间屋子,你不属于自强,你是自由的,你在这四年里失去了信心,把它找回来,剪掉头发,把一切都剪掉。”
“没有束缚,我会害怕。”
他笑了,“我实在是来迟了。”
“是的。”
“我从未想到会在此处看到你。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自强的妻子。但我看到了你,我不相信我的眼睛,自从十年前,我便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背熟了我的要求,我太熟悉你了,你的睑容,你的举止,你的一切,我认识你已经有十年了,你明白吗?丹朱?我不是陌生人,我十年前就认识你了。”
“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我肴着地。
“你。”他简单的说。
他的声音很温静,像一注水一样。
我的眼泪掉下来。“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么至少我不是神经兮兮的一个人,像自强说的那样。”
“他该娶任何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他低声的说。
“我们都错了?”我问。
“时间,时间不对。”他喃喃的说:“昨天你一开门!我几乎惊得昏过去。你终于出现了,却在一间这样的屋子里,一个我同学的妻子。但我终于见到了你,确实了你的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满足了。”
我默然的坐着。
“当然你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不是调戏你。”
“当然不,家明。”我说:“我很快乐,你告诉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会找我这样的女人,或者在自强眼中,我不算什么,但在另外一个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着头笑。
我与他都笑。但是笑里没有欢愉。
“今天晚上我决定走了。”他说:“我飞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够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看住你。我会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会让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迟了十年?”他说:“我不知道,有时候时间开的玩笑太大。丹朱,无论如何,看到了你,像一个美梦变真一样,只是头发长了点。”他还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梦想了十年的人。岂不可笑嘛?我是经常失恋的。”我也笑了。
这一次的笑,是比较真的。
“我们的年纪都大了。”他说。
我点点头。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刚刚说的话?”他问。
“相信,我太乐意相信了。”
“你会画一点画,你会插花,你能煮菜,你会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头发,穿凉鞋,夏天游泳,冬天睡觉。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虚荣,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钻戒。你是一家里唯一的女儿,你会说法文,当你恋爱的时候,你的话比谁都多。你喜欢梵高,你大概听卜狄伦,你看书,你讨厌电视……”
我的眼泪一直流下来,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确已经认识我十年了。”
这个早晨,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早晨。
我凝视着地。
他看着我。
我说:“你给了我回忆。直到八十岁,我还会记得你。”
“这是爱情故事吗?”
“不,时间不对,不算爱情故事,只是一段回忆。”
“我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你跟自强说一声,我去买飞机票。”
“慢着,我也要上街。”我说。
我们在门口分手。
我到一间理发店去,把我所有的头发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明还没有回来。自强倒随即进来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里去了?”
“这小子,他明明说好要留在香港的,怎么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干吗?这个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呢?”
“我吃了它们!”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睑,“你的头发怎么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自己从来未曾喜欢过长头发!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自强嚷。
“马路上有上千上万的长头发女人,找一个,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欢短发,我就剪掉头发,我有这个自由。”
“你疯了,丹朱,为了头发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内,你也是疯子,是什么使你认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书?”我的声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们家里有客人!”
我沉默下来。
我静默了四年,现在我不应该把声音提高。
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就应该满足了。我倒模着我的头发:除了凉快,我还快乐。我笑了。
自强走过来。“我抱歉,丹朱,你一定累了,我们想个办法,下个决心,请一个女佣人回来。”
我说:“不,自强,你不坏,你对我很好,只是……你不明白。”
“是的,你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他承认。
王家明并没有回来。他在机场打电话给自强,叫自强把那些简单的行李送去,他买到了当夜的飞机票。
自强挂上了电话口
他嘟嘟喃喃的说:“这个怪人,我恐怕他还没拿到科学博士就变疯子了。不过丹朱,他说谢谢你,谢谢一切,特别是那些冰水──我的天,什么意思呢?冰水有什么好谢呢?我现在要赶去了,为他拿行李去。我一小时内就回来,丹朱!”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做匆匆忙忙的取了王家明的东西,就出了门。。
我并没有回头。
露台外,暮色渐渐罩下来。天天都是这样,太阳升起来,过了没多久,暮色又合拢来,一天过去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这样的日子。
我大概可以活多久呢?
自强说:“你廿六岁了!丹朱。”他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不会明白。但我此刻也是快乐的,王家明永远不会见到我的短发,但是我却知道他心目中的女孩子,曾经一度,是跟我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他来迟了。
我真的快乐,我从未想到,这样的快乐,还有机会临在我的身上。跟许多许多年前,我爱上了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我心里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知道也有人如此的爱过我,只是我不知道,只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他的的确确是爱过我的。
直到自强回来,我还在笑。
他摊在沙发上,他在说他的话:“你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累死我了,王家明这小子,搅什么鬼?相信我!丹朱,以后我们家,再也不招呼外国朋友来住了。你换一件衣服好不好?唉,你的头发……”
在他眼里,我还是千疮百孔的值得挑剔。
在王家明心中,我十全十美了十年。
只是他……来何暮。
男朋友
陈家一家坐在客厅里,睑容肃穆。
陈太太说:“这件事还是要告诉小妹的。”
陈先生说:“你讲吧。”他推开椅子,回房去了。
陈太太低下了头,看了看她的大儿子,做大哥的摇摇头。大嫂讪讪的看到别处去了,表示也与她无关。陈太太为难的皱上了眉头。
就在这个时候,小妹开门回家来了。天气冷,她披着一件连帽子的大衣,手中操着一大篮子的书籍──又上图书馆去了。脸冻得红红的,头发吹得有点乱。
她一边脱手套一边关上大门,“好冻──”她转身,看到一家人坐在那里,整整齐齐的,不由得呆了一呆。
陈太太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把那张大红帖子向小妹递过去,“婉儿,家明他,结婚了。”
婉儿又一呆,她伸出了手,但是手好像不听话,接过了那张帖子,帖子仿佛有千斤重的样子,她差点没一跤摔在地上,她扶着椅子的背,一抬头,看见她母亲一脸怜惜的看看她,她的鼻子就一酸。
她趁机往椅上一坐。
饭桌上正摆着一盘橙,她就拿起水果刀,开始削橙。
婉儿没削了半个,又放下了刀,打开了那张帖子,细细的看了起来,好像看报纸一样。
看男家的名字,女家的名字,住宅,结婚的农历日子,新历日子,把这张喜帖翻来覆去,好像要把它背熟的样子。一家子都不出声。
过了很久,婉儿终于说:“啊,他结婚了。”
“是的。”陈太太说。
婉儿露出了一丝笑,“很好,结了婚,他就安定的工作了,他这当儿,正得好好的干一番事业,否则就迟了。”
“你——”陈太太对婉儿的态度有点奇怪。
婉儿又拿起了水果刀,说下去,“那位小姐我没见过,反正他说好,就是好,也差不到哪里去,我改天说不定写封信去恭喜他。”
大嫂诧异的说:“小妹,你倒是很大方,我们还以为你会难过,谁知──?”
婉儿抬起头,“大嫂,你不知道,感情这件事是很难说的,我得不到快乐,人家得到了,只要他俩好好的,我看着也舒服。为什么一定要弄得两败俱伤?什么也没有?我就是这个意思,况且我跟家明闹翻一年了,没见面,也有半年多了。”她重又低下了头。
“那是他自己不好,先去跟别的女孩子混。”陈太太说。
“不能这么说,妈妈,”婉儿说:“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陈太太既好笑又好气,一这么说来,他倒是个好人了?”
婉儿落寞的说:“他根本是个最好的,我原没有说错,我自己没福气罢了,我也有不好。”
大嫂笑道:“真正没见过小妹这么好的人,要是换了别的女子,不把他骂臭才怪!”
婉儿说:“我也骂过他,奈何他总是不生气,由此可知他是好人,我现在想穿了,他母亲说得对,感情并不能勉强,我没有办法。”
陈太太放下心来,“好了,既然你想得穿,那最好!我们就是怕你想不穿啊。吃饭吧。”
小妹说:“让我去洗个脸──今年真冷。”
她到房间去了,她的房间连看一个小小的浴室。一进去她便掩上了门。
大嫂就说:“我们还正在耽心呢,没想到倒这么容易解决,到底是新派人。”
大哥说:“不见得,一年半了,小妹哭也哭够了。”
陈太太不说话。
大嫂说:“家明也是,怎么就这样结婚了呢?我们小妹不过是脾气坏一点,年来也改了,每个人都说他们是这么这么好的一对。”
陈太太说:“每个人说有什么用?家明觉得小妹不好。”
“我倒不相信他就忘了小妹。”大嫂说。
“忘了也好,不忘也好,总而言之,小妹现在可死了心,可以好好的找个对象了。”大哥说。
陈太太不响。她在想,小妹找男朋友也难,眼界高。又要样子好,又要学识高,一年多了,要找早就找到了,怎么又拖到今天?不过也只好慢慢来罢了。这些日子,只看见她往图书馆里走,假期孵在家里,实在闷不过了,就与女同事出去看个电影。有时候她坐在家里,有点魂飞魄散,神不守会似的,也幸亏有一份工作,分散点心事,否则她是更显得灰一样了。
而家明呢?那新闻是不绝的,一会儿跟这个女的在一起,一会儿又跟那个女的打得火热,怎么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一个男的要找女人这么容易,女的想找男的就难?
不过陈太太也高兴小妹很乖,否则她是更担心了。
婉儿这边进了房间,扑倒在床上,心里有一块痰寨着似的,呆呆的靠着枕头,手握着拳头,也哭不出,过了很久,她有点苏醒了,脸颊慢慢的淌下了眼泪。
她万箭攒心的想:完了,这一下子是完了。
一直在等他回头,但竟没有回来。完了。
她抑下了眼泪,缓缓的走进浴室,开了水喉,想洗个睑。天气冷,水喉先出来的水是冷的,过了半晌,方才是暖了点,但是她不觉得,手指有点僵硬,绞了面巾擦把脸,马马虎虎,就到客厅里坐下。
佣人已经开了饭,她就坐下来吃饭,而且吃了不少。
不知道怎么,她在这一年来,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性的孩子了,现在她遇见了什么事,只是忍看,家人爱她,她更不能叫家人为她爱莫能助的伤心。
一年前她母亲劝她:“你左右不过是儿女私情。”
是的,儿女私情。一年半了,应该忘了吧,然而她还是刻骨铭心的难过,为了什么呢?家明并不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是她就单单忘不了他一个人。
如今是死心了。
她吃了大半碗饭,又喝汤。
吃完饭,大哥说:“小妹也出去交际交际才好,有得享受尽量享受,别苦了自己。”
她大哥也是号意,婉儿想莫非每个人都这么想?也许出去走走,就忘了家明了。也许碰到个人,跟家明一样好,或是好过家明的,她也就可以忘了。
这么想着,她果然交际起来,开头还一直选,但看来看去,比家明好的男孩子实在是没有的了,于是就随便起来,反正不过是看一场电影,吃一顿饭,不算滥交,她也没有急急要嫁人的意思,只不过是消遣消遣。
饶是这样,还是出了事。她与一个飞型青年出去过几次,那个阿飞就把她当作块大肥肉了,死钉看不放,天天上门来,骚扰得陈家人仰马翻,差点要报警,等说明了婉儿不再见任何人,这个阿飞索性恐吓起来。
陈太太的头弄得巴斗一样大。
“小妹,你到底怎么认得这么一个人?”
婉儿早已梅死伤心死了,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又害怕,她结结巴巴的说:“也不过是舞会里认得的。”
“你也张大眼睛看看呀,如今弄成这样,这个人一脸的獐头鼠目,分明是个坏蛋,昨夜说你吃用了他不少钱,一古脑儿叫我们还哪,这个例子一开头,怎么有得完?只好拒绝他,然而我只怕他不放过你。”
婉儿怔怔的流下了眼泪,“也只好随他,任剐任杀,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这是什么话?”陈太太大惊,“我可没有怪你,小妹,你是不出门的,怎么晓得人心险恶?如今得了个教训,以后也当心点,妈要你好,你别提死活两个字,妈妈经不起。”陈太太也哭了。
“妈!”婉儿大哭起来。
这场事之后,婉儿天黑之后就不上街,天天守在家里闷纳。才是新年呢。她想:今年是个什么年?”开始就碰见这种事?她怔怔的想:年中会好一点吗?年底又会好一点吗?她也不知道。
谁也不知道。
要再找一个家明,毕竟是难了。想她在过去几年里,吃了他多少用了他多少,人家并没有提过一句半句,他原是个好人,然而缘份管缘份,只有那么几年,又是吵吵闹闹过的,当时并不觉得特别快乐,如今想起来,婉儿却觉得她一生最灿烂的时刻,也不过是与家明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真正每个廿四小时,她都是活着的。
她是越来越不怪他了。至少他得到了快乐,他又看不到她的眼泪,这样也算对得住他了。深夜
婉儿一夜醒七八次,每次都是想家明,心里绞着煎着似的。
一年半来,她病也病过了,哭也哭了,闹也闹过,现在再有什么举止,她自己吃得消,恐怕陈家整家要精神崩溃。为了家人,她要抑压着。
天气仍然很冷,风又大,婉儿走在街上,总还是想起家明,家明占满了她整个思想,看到了一辆车,她想起他,看到一条粗布裤,她想起他。
她有一个黯然的想法:我今生今世是完了。
这一点陈家是知道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
小妹一天比一天的消瘦下去,她默默然的过着日子。
从写字楼到家,从家到写字楼,她就是这样了。
做大哥的忍不住,跟母亲说:“我有一个人,想介绍给小妹。”
“什么人?”陈太太有点喜色。
“也很好的,资历不错,已经念到硕士了,今年回来过年,如果小妹喜欢,可以跟着到外国去。”他停一停,“我叫他明天来吃顿饭。”
“也好。”陈太太点点头。
他们没有事先告诉婉儿。婉儿下班回来,只看见一个年轻人坐在那里,她朝他看看,那个年轻人也看看婉儿。那个男孩子倒马上喜欢婉儿了,婉儿一张雪白的脸吸引了他。他们坐在一块吃了顿饭。
婉儿一言不发。
那个男孩子在外国见惯了粗胚,看到婉儿这么娇滴滴,弱不禁风的样子,更喜欢多几分。
第二天他与婉儿的大哥通了电话,一万声的谢谢。
陈太太觉得人家家底不错,又勤力向学,前程是不错的,人虽长得普通一点──但是男孩子长得太好了,像家明那样,是靠不住的。
她问婉儿:“你的意思怎么样?”
婉儿不响。
她嫌那个男孩子的衣着大普通,样子不起眼,虽然是个留学生──也不过是名称好听,回去了还不是煮饭洗衣服,半工半读的苦学生,跟他出去,她才不干,不是怕吃苦,而是没有必要跟一个不相爱的人吃苦。
看场戏吃顿饭是不打紧的──婉儿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恐怖,“妈,不会是另外一个拆白党吧?”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陈太太笑了,“看你,一朝被蛇咬,终身怕绳索。这个孩子别的我不敢说,绝对是个老实人,你放心。”
婉儿说:“我不喜欢他的相貌。”
“男人以才为貌,相貌长好了,你有得担心的。”
婉儿不响了。
她与这个留学生出去了几次。
每次都是规规矩矩的吃了饭,就回来了,两个人走在街上,隔着三码,好像有人长了大麻疯似的。婉儿觉得这是浪费时间,没有味道。
她自己有的是时间,人家可是专程回来娶亲找伴侣的,可别耽搁了他。
她老老实实的把心里话告诉了家人。
大哥说:“……可惜了。”
陈太太说:“如果他真心喜欢小妹,就等小妹几年,他念完博士回来,在这里工作,岂非很好?我不舍得小妹出去冰天雪地,洗碟子洗衣服做菜的。”
大嫂说:“其实这是一个好机会。”
但是婉儿不喜欢。
她想过了,这不是个好办法,若她早认得这个男孩子,一年之前,她在冲动之下,也许就嫁了他,跟他去外国。但是现在她很冷静,她觉得不能这么做。
第一:她吃不了苦,跟看他到了人生地疏的城市去,什么都不方便,人人把外国说得天堂一样,腕儿的大哥大嫂是过来人,他们就说“辛苦不足为外人道”,血泪汗凝成的文凭。婉儿有自知之明,她走不了这条路。
第二:任凭嫁了谁,她心中也只有家明一个人。这样子对不起人,也对不起良心,要忘了家明不是件容易的事,还得假以时日,留在家里虽然无聊,到底还是个家。家的好处是说不尽的,也只有离开了才会明白。
至于母亲说叫那个男孩子先回去念博士,他们通通信,则是可以的,她不介意多一个朋友。多一个朋友有什么关系?她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就这么的处置了。
大嫂说:“小妹会后悔的。”
“随她去罢了,我们也没有法子。究竟家明有什么好呢?她对他这么念念不忘?再等下去,家明的孩子出世了,她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你别说,家明的确是长得好,又会赚钱,怪只怪他变心变得快,也怪小妹年少气盛。”
“这件事也只有他们知道罢了,我们能说什么呢?他们只有相爱的缘份,没有婚姻的缘份,小妹眼睛里始终只有一个他,实在没法子。”大哥摇摇头。
婉儿无意中听到这样的话,也只有觉得歉意。
幸亏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否则可更头痛。
那个留学生回去了,开头与婉儿通了几次信,婉儿也懒得回。过后他的信也不来了,婉儿心想也好。家人都不说什么,但是以后大哥大嫂就不介绍男孩子了。
冬天特别的长,婉儿患了伤风,一张脸又小了一圈下来,她很不振作。想想以后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她从来没想到会有这么的一天。
自从遇见了家明,她觉得一生就到此为止了,从此以后,一切都有家明在那里,就为了她打算与他过一辈子,故此家明的小毛小病,她都不能含糊,家明为这个与她有意见,他不明白。
等到真的闹翻了,婉儿孩子气的想,他是闹着玩的,他会回来的。但是家明已经不停的在找新女朋友,婉儿大哭了几个星期,又想:他玩够了自然回来了,但是家明还是没回来,等到他结婚的消息传开以后,婉儿才像头上着了一个焦雷,醒了周来,像刚睡醒,迷迷糊糊的出了一身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才想起!啊,家明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她失去了他,永远的失去了他。
于是才慌得不由自主的镇静下来。
失去他了。
她惨然的想,他是不回来的了。以后怎么过呢?难道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一日拖一日吗?这不是生活啊,她心惊肉跳的想,这与行尸走肉有什么两样?
然而她做人还得做下去,大家都在等她闹更大的笑话,她才决定成全家明,他对她没有什么不好,对她不好的人多着,但决不是他。她没有去骚扰他。
但是婉儿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动作都慢了几拍,开年又被那个阿飞吓了一吓,更觉得没有意思。她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算了,管它嫁不嫁得出去,总之陪看父母亲,也是好事,只不过要年纪大的人为她担心、难过,她心里难过。想到以前,凡是有关小妹的事,大家都自然而然的说:“问家明。”家明就把事办得妥妥当当的回来,谁都觉得甚应该,并没有夸奖他一句两句,家明是个好的。
婉儿茫茫然的想:再好也得了,凡有好就有了。
当初是家明追求她的,总算免了“求时甚苦”,但是她足足守护了四年,其中苦多于乐,如今“思念复苦”,那味道是不用说了。
记得当年家明来他们家过夜,睡客厅,婉儿习惯用手敲敲床边的墙壁,看他熟睡了没有,家明也敲响几下,来回答她,如今也不过是一场梦似的。婉儿甚至不相信她也有过那样的日子:两个人停好了车,到牛奶公司去买汽水蛋糕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回家吃。
她记得很久很久之前,他天天陪她到同一间饭店吃饭──谁不知道他们是情侣呢?
大哥介绍了个留学生,因为留学生住得远,不知道她与家明这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明白,她很感激大哥,但是她仍然活在过去的日子里,一年多来,一点也没有变过。
她也有心情好的时候。
有”个星期天,大家出去喝茶,婉儿第一个打扮好了,坐在客厅里等,一边看报纸,一边吃花生。
大嫂看见了就笑说:“小妹今天倒快。”
婉儿笑了,“……是呀,以前家明来请喝茶,我还元龙高卧呢,他虽然坐着等我洗浴更衣,心中到底是不快──真不应该!”
大嫂听见她声音里没有半丝不快,反而有点甜咪咪的,仿佛家明还是会随时出现似的,就算以前说起他,也没有这么软声软气过,然而细想之下,又有无限的凄凉,大嫂不由得眼圈红了。
婉儿也自觉有点失言,幸亏是自己人,她有点怔怔的,但是一只手仍然翻着报纸,唉,看不完的新闻啊。
大嫂对大哥说:“真正的生离死别也罢了,我就看不过小妹现在这样,难道真没有办法了?”
“没有了,家明那边正是花烛面前相对笑,人是新的好哪,谁怪得了他?怎么顾得了小妹?”
“唉。”
“你别叹息,小妹年纪还轻,谁没受过点打击?她那个还是小事,也许过些日子,有个更好的男孩子来对她死心塌地呢。”
“好不好,是她心里作准的,如果她觉得冢明是最好的,别人再好也没有用,是不是?偏偏她又这么想。以前我听到梁山伯说:‘我就是九天仙女也不爱’,就觉得天下怎么有这么傻的人,现在才觉得小妹更优。”
“昨天张太太来,说了些什么?”
“也是劝小妹,张太太说:‘我也是廿七岁才碰到张先生的,你就当没认识过家明这个人,这些日子也就这么过了。’说的句句是知心话,张太太真好。”
“小妹怎么说?”
“小妹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听,过后心情好了一点,然而也不过舒畅了一天。”她停一停,“第二天还是那样子。”
“那个阿飞是怎么走的?”
“怎么走的?妈妈打发了一千块,这才走的,这人也总算懂得适可而止之道,否则也去报警了。”
“小妹真倒霉,怎么一开年就碰到这种事?”
“看过了中国年吧,过了中国年,也许就好了。”
“嗯。”
兄嫂两个谈到这里,也就出了房,大家去喝了茶。以往家明来的也是这一间,大冢看看婉儿的脸,婉儿倒没有怎么样,谈笑自若,叫了许多东西吃。
正在吃得起劲,有人过来跟婉儿的大哥打了一个招呼,是个年轻人,长得端正有礼,陈先生就让个位于,给他坐了下来,婉儿却只顾埋头大吃。
她的头发胡乱拨在耳后,偶而听到好笑的话,就笑一笑,虽然憔悴了,一双眼睛却还是黑白分明的亮。就因为她一点造作也没有,所以才显得有点奇怪的稚气。一顿茶吃好了,那个男孩子告辞。
陈太太问儿子,“那是谁?长得倒是一表人材。”
“是的,同一间洋行里的同事,做事很卖力,只是赚不多,这个年头,非捞偏门不可。”
陈太太说:“赚得多少,并不是问题。”她偷偷看了女儿一眼,看她有没有注意。
婉儿只管吃,什么都不理,刚才那个人长得面长面短她都不知道。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个同事姓甄,他倒是看中了婉儿,三日两头的寻上门来。婉儿对男人多少有点戒心,见了他只是躲在大哥背后笑笑,什么也不说。
姓甄的孩子倒很耐心,天天来坐着,也不避尴尬,他的意思,谁都知道。陈太太在旁看着,觉得他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及家明,然而“夫妻恩爱,讨饭应该”,如果他能爱婉儿,穷点无所谓,陈先生不是家财百万,但是贴一个女儿,却还贴得起,两个人都赚钱,又年轻,怎么都遇得。
陈太太说:“这个孩子有一样好,只有他逗得婉儿笑。”
是的,婉儿有多久没笑了?
坐熟了之后,他们也上街走走,其余的也不过是这样。
大嫂问她:“这个好吗?”
婉儿说:“还好,很谈得来,他志并不穷,有时候我觉得与他在一起,跟家明又不同,与家明在一起,太紧张了,──也怪我自己不好,没有与他来得轻松。”
“那就好了,而且千万别说人家穷,我们家也不过略为小康而已。”
婉儿感激的看了大嫂一眼。
他们着实的来往得密起来了。婉儿开始略略有了起色。
她说:“只要他对我好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
家人也认为如此。大家都想:这一次可以成功了吧?
两个月后,有一天婉儿脸色苍白的回来,坐在客厅里,眼睛看着电视,然后她转过头去跟母亲说:“妈,原来他是订了婚的!”
“啊?”陈太太一惊,然后笑了,“那有什么关系?你不是也有过男朋友?只要大家交割得清清楚楚,不是行了?”
“不不不。”婉儿一味摇着头。
“你也死心眼,怎么为了这个嫌他?”陈太太问:“那时候他又还没认识得你。”
“妈妈,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婉儿,另外一句话你听过没有?情场如战场,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妈妈,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们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个女孩子这两个月里不知道伤心成怎么样呢,天下的男人多着,我陈婉不做作孽的事。”
“这算什么话,婉儿?你这个孩子真是!”
“妈妈,我才认得他两个月,有什么放不开的?但是他订婚已经有一年了,我决定放弃他。”
“婉儿──”
“你们不必劝我,我的心意已经定了,你想想看,他订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面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难保将来他认得个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么吃得消?这种男人,还是不要的好。”
陈太太听着,觉得也有点道理,她肴着女儿仍旧苍白的脸,觉得她的运气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心里喜欢的男孩子,却又是这般情形。
从此以后,她真的说得出做得到,就不见那个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个男孩子跟婉儿的大哥说:“是的,我是订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愿意解除婚约,我伤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觉得婉儿更适合我,她就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吗?人谁无错呢?”
但是婉儿不肯原谅他。
人家硬看头皮来了几次,就伤心而退了。
大嫂跌脚道:“好好的一段姻缘,又烟消云散了──其实有什么关系呢,小妹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整家人都在摇头。这一次大家都觉得婉儿有点偏激,不错的一个男朋友,就这么放弃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内是难嫁了。
婉儿自己倒有点优悠.来去自若的样子。
忘了家明了?没有。
她没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会想起当初到家明家去,与家明的兄弟玩这个游戏──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欢沉思过去,她自得其乐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没有再找男朋友,有过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别人的快乐,她有羡慕,没有妒忌,她整个人变了,变得很广阔、舒坦、大方。
放弃姓甄的男孩子,她觉得她做对了,那原是别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何苦害别人也伤心?
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但是婉儿却没有再碰见一个她心里所喜悦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像家明了,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真的,恐怕再隔几个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只有祝他永远快乐罢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里,却没有一刻不想着地。
婉儿没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从来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结婚六年了,家明是一个不错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错的,他尽责,而且在家里,他是和蔼的,对两个孩子又好。我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从来没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女孩子写给他的信。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怎么可能呢?一封情书?
家明已经卅一岁了,早已过了收情书的年纪。我把他的西装裤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裤袋,不希望漏了东西,但是却看到了这封信。
我打了开来。
照礼貌,我是不应该读他的信,但是结婚都六年了,大儿子已经四岁半了,还讲什么礼貌?
看到女孩子的笔迹,我很奇怪,信上只写短短几行:
家明: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并不是十分吃惊,也许因为信写得十分的好。情书或者就是应该如此大胆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迹又很稚气,像一个孩子写的,签名十分大,好像在什么文件上署名,证明一件事实一样,非常有决心的“我爱你”。
如果家明是教书的,我会以为这是他学生的杰作,但是家明在一间保险公司已经做了四年了。
这个女孩子,是谁呢?
我把信翻来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邮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个地方还要写信,实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又有两个孩子。
忽然之间,我发觉我的手是凉的。
难道结婚六年,还比不上一个这样的女孩子?他认识她多久了?他对她可好?
我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对他恐怕是好的,写这样的信给他。
我把信仍旧放在裤袋里,把裤子仍旧搁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来,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
他吃了晚饭,与两个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觉了。
第二天他出门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裤袋,他那封信不见了。这个时候,我才开始害怕。
这件事情,发生有多久了?他瞒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该瞒我。
他可以马上对我说:“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么。”他可以这么说的。
他为什么要瞒看我?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我太糊涂了,我对他太信任,根本没想到他会做这种事情,我做梦也没想到有女孩子会写情书给他。
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个女孩子叫玫瑰。
很好听的名字。
我悲哀起来。恐怕她很年轻吧?我已经老了,但是我这段日子,是与家明一起渡过的,难道他不知道?我们毕竟是夫妻啊。
下午家明来了一个电话,他说他下了班有同事请吃饭,不回来了。这种电话是很普通的,我总不能将他与外界隔绝,我总要让他出去吧?但是今天我怀疑了。他真的是与同事出去?
我不相信。
我是无从调查的,我只是想,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恐怕只有十八九岁吧?家明有没有骗她?我的睑色苍白起来。
我走到房间去,想开家明的抽屉,他上了锁。我与他已经结婚这么些日子了,他还把抽屉锁着,这是什么意思?而我,我却想偷开他的抽屉。我的天啊,我们两个人怎么变成这样子?
我找来了一管锁匙,这一管是多余的,本来早已束之高阁了,现在却又翻了出来。我打开了锁,拉开了抽屉。我有太多的事要做,我应该去买英,买了菜回来弄饭,再去接大儿子放学,把小儿子从托儿所领回来,但是我却坐在这里翻丈夫的东西。
家明的东西放得很整齐,都是文件。他不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家里吧?我细细的看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我有点失望,但紧张之中,又有点宽慰。
然后我看见了一本地址薄,我快快的看了一看,里面夹着的一张纸片,上面写着:
黄玫瑰
落阳道十号二楼
那字迹我是不会忘记的。她姓黄,住在落阳道。我总算有了姓名地址。很奇怪,我推上了抽屉,没想到我会看到了她的姓名地址。
我推上抽屉,锁好了。
我把两个孩子都接了出来,把他们送到婆婆家去。
我饿了一夜,也心酸了一夜。家明是十点三刻到家的,他回来得特别迟。我看着他。
他脱了外套,点了一枝烟。坐在沙发上。
过了一会儿,他问:“孩子呢?”他还记得孩子。
我说:“到婆婆家去了,明天星期天,让他们玩一下。”
“唔。”他说。
他总是不说话,下了班最多看一会儿电视,然后洗了操,与孩子玩几分钟,就睡觉了。他显得出奇的累,开头我以为他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现在看来,恐怕是他对这个家的厌倦吧!
因为他没有出声,我也没有出声。
星期天,我以为他不会离开家,但是中午他还是出去了,他说约了朋友。我没问,问是没用的。他要是存心骗我,我说什么也不管用,问一千次他也能用谎话来堵我。
我忍受着。
我没想到我能忍得这么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记住了。落阳道十号,姓黄叫玫瑰,多好听的名字,而我,我只叫做淑芬。
星期一,他上班去了。
我打电话到他公司去,他的声音有点冷淡。“什么事?”他问:“我正忙着呢!”
我说:“要把孩子接回来吗?我想晚上与你去看一场戏。”
他答:“接回来好了,别麻烦妈妈,改天才看戏吧。”
我说:“好。”我挂了电话。
默默的坐了一会儿,然后到房间去换了一件衣服。我原应打扮得漂亮一点,不该像个标准黄脸婆的样子,但是我没有心思。
我出门。
叫了一部街车,我说:“落阳道十号。”
是的,我想去见见她,见见她没有什么不对吧?我想见她一下。或是见她的母亲一次,我想找个人说话。
车子到了落阳道。
我放下了心。落阳道原来是这么美丽的一条街,两旁都是影树,此刻开着红艳艳的花,房子都是老式的,顶高只有四层,深深的露台,都透着凉气。我的背被汗浸湿了,看到这样的屋子,却也忍不住松一口气。
住在这种房子里的,怕不会是鄙俗的人吧?
我上了二楼,木楼梯,洗得很干净,我按了铃。
隔了一会儿,我再按一次。
没有人应。上班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一个女孩子探头出来。“谁?“她问。
我看着她。
她有很长的头发,轻而且软,松松的散在肩上。我的头发却因家事忙而剪短了,好打理。她的一张脸是蛋形的,下巴的线条很好。眼睛美而且亮,嘴唇很丰厚,廿三岁吧?我想,长得不算十分美,但却这般明媚。
她只披着睡袍,像刚刚睡醒的样子。
她不像我心目中的黄玫瑰。
“找谁?”她又问一次。
“找黄小姐,”我说:“黄玫瑰小姐。”
“我就是。”她有点意外,“哪一位?”
“我姓陆。”我说。
“陆小姐?”她问我,“我们好像没见过。”
“陆太太。你可以不让我进来,我是陆家明太太。”
她呆住了。一手扶着门框,看看我。我低下了头。我是吓了她一跳,但这又有什么高兴可言呢?
过了很久,她说:“请进来。”
她拉开了门,我走进去。尽管是老房子,还是开看冷气,冻得舒服,客厅的窗帘拉拢着,暗暗的,桌子上一大瓶黄玫瑰,散看香气。家具都是极考究的,家明没有钱,他的薪水只紧紧够家用开销,他连这瓶玫瑰都买不起。我奇怪她看中了冢明什么?
家明是一个极普通的男人。
我是一个极普通的女人。家明配我是可以的,但是配她?我想家明配不起。
客厅右角放满了书。她不是那种女人,而那种女人也不会喜欢家明。家明没有钱。
这大概是我一直放心的原因,家明根本不是有资格找外遇的男人。
我看看这个女孩子。她比我想像中更好更成熟。
她比我略矮一点点,刚刚好吧,家明一直说我比他高比他重,她是纤巧的,宽大的睡袍遮不住她美丽的线条。她为我倒了一杯茶。
我欠欠身,我苦涩的说:“打扰你了。”
这么好的环境,难怪家明要留着不走了,我不怪他。这个地方有点像世外桃源一样,与外界隔绝了的。
我与她默默的对坐着。
她的头发垂在额角、眼角、嘴角,啊,无所不在的头发。
她忽然说:“陆太太,你……很好看。”
我冲口而出:“不,你才美,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又说:“不,我认为你是美的,到今天我才知道。”
她低下了头。我也低下了头。
我哭了。我问她:“你知道他结了婚?”
“知道。一开始就知道。”
“可是,你为什么?”我问。
“我爱上了他。”她说。
“但是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你会愁没有男朋友?”我低声问她,我不明白。
“在开始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寂寞,我要找一个伴侣,他有很暖的手,很暖的身体,于是我说:好吧,就是他吧,我爱上了他。开头我没想到我会爱上他。”
她很冷静。
忽然之间我也冷静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会来的。”她说。
“对不起。”
“不不,道歉的应该是我。”她站起来。
暖手?我可不知道家明有很暖的手,我想他的手温应该与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她却说家明有很暖的手。
“他……爱你?”我问。
玫瑰转过头来,她微笑,“他说是。但……就当他是吧,我并不相信。”
“为什么不相信?”
“他没有表现出来。爱一个人,我知道是怎么样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太容易了,甚至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随便,只要那个人有一双暖暖的手,然而什么人的手是冷的呢?”她的笑转为苦涩。
“你是要家明与我离婚?”我怯弱的问。
“不是离婚的问题。只是我觉得……他并不爱我。”
“但为什么你仍然与他在一起?”我问。
“我爱上了他。”
“他不值得你爱,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所有写字楼里都有他那一类型的男人。”
她垂下了头,“或者你是对的,但是我遇见了他。他有可爱的地方,我为他很吃了一点苦,但是无所谓,他有他的好处。”
“你不要嫁给他?”我问。
“有时候我想。当每个人都有丈夫孩子的时候,我看着总是觉得份外寂寞。我想嫁一个人。但是我不能与他结婚,我冢人不会准我嫁他。”
“为什么?”
“他……太普通。我家里人很挑剔,他们总觉得我该嫁个轰轰烈烈的人。”她笑了。
“可是你这样子与家明下去,有什么打算?”我静静的问。
我一直在发问,她一直回答。
“没有什么打算。”她说:“日子总是要过的,无论怎么样,他给我快乐,唯一抱歉的是,我偷了你的时间,也偷了你孩子的时间。”
我想到了每天我们的生活,以及他那份仅仅够开销的薪水,他对我的冷淡,我忍不住要苦笑,这样就算对我们有爱?恐怕家明最爱的,只有他自己吧?
他是聪明的。
忽然之间,我想到他是最聪明的。
他不会跟我离婚,何必呢?他现在与玟魂在一起,又没有顾忌,他已经得到了玫瑰的一切,离了婚,他娶她,怎么可能配得起她。
恐怕玫瑰如果跟了他,不到一两年,玫瑰也会变成第二个我了吧。他这样做是对的,在玫瑰那里得到了他的享受──他不要玫瑰的烦恼,只要她的欢欣。他在我这里,仍然有一个家,他是一家之主。
多么两全其美。
然而他是这么的损害了玫瑰,也这么伤害了我。
我倒还是活该的,谁让我嫁了给这个男人?但是玫瑰呢?玫瑰又犯了什么错误?他太利用她了。
我低下了头。
“他是喜欢你的。”我说:“我看得出来。”
“我想是的。不过他是一个不错的丈夫,我的意思是,他总是记得家庭,记得孩子,也记得你,他是好丈夫,我见过比他坏十倍的男人。他是念旧的。我很想认识你,他常常提起你。”
她是怎么忍受的?为什么像她那样一个女孩子,要与家明在一起?我太不明白了。
“你很漂亮,这是我没想到的,我没想到他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太太,我原以为你个子很小,相貌很普通。”
“可是你比我更美丽得多。”我说。我是由衷的。
“不不,我长得不好,我从来不喜欢自己的脸。”她说:“请你相信我,我不会抢走家明,只要你明白,而且我没有能力把他从你手中抢走,如果他会离开你,他早就离开了。”
我说:“但是此刻他回到家里,像一个麻木不堪的人,不说半句话,一脸都是厌倦,这样的婚姻!拖下去怎么办?”
“不会吧?”玫瑰看看我,“他显得这样爱家,他爱他的儿子,对我……他完全像对一个朋友一样,甚至没把我当一个女人,他不爱听我的烦恼,每当我诉说一些什么,他总是把话题远远的支开,所有我说他算不爱我,但是他是爱你们的。“
“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家。”我说。
“我的家?”玫瑰笑,“这是我父母的家。他们旅行去了。两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你的父母,一定很爱你。”我说。
“是,那当然,有哪个父母是不爱子女的?”她微笑,“他们溺爱我。”
“你不怕令他们失望?”
“我不觉得。”她说:“爱上一个人,与那个人的条件无关,有条件的大概不是爱吧?我爱上了冢明,也是很纯洁的,我实在是想好好的爱他。我的父母明白这一点,他们很不高兴,但是我总得有爱人的自由。”
我有点感动。“为了你自己好,你应该离开家明。请相信这句话出自我的真心,我不是为了自私叫你离开他。”
“我晓得我应该离开他,我早晓得了。只是……做起来并非是十分容易。”她说:“我已经把感情付出去了。”
“你可以挑一个好的男人。”
“在我眼里,他实在是不错的。“玫瑰说。
我有点奇怪,我甚至忘了悲伤。家明在她眼里不错?我一直说家明不错,那是因为他还算是个尽责的丈夫,现在证明他另外有了女人,连这一点都已经被否定掉了。
玫瑰,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是一直晓得他是结了婚的,他对她并不负责任,但是她居然还说他好,为了什么?她看上去也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
“他只是……没有太大的理想。或者曾经一度他也有过理想,只是后来放弃了,我觉得他很年轻,你不觉得?他有点孩子气。”
我吃惊的睁大了眼睛,“他?孩子气?”我不能想像:家明有孩子气,我老觉得他有气没力的。
“你没有觉得?”她问我。
“没有,”我说:“完全没有。”
“他很怕冷,你知道吗?他是怕冷的,我常常满屋子的开了冷气,他不喜欢,他怕冷。”
我说:“但这是你的屋子,电费是你父母付的,他为什么嫌这个嫌那个?他没有资格说话,他是一个荒谬的男人,我现在才发觉我嫁了一个这么滑稽的男人。”
“是我给他这个权的,我们……是朋友,他不需要对我负责,我并不怪他,从头到尾,我是不怪他的,他并没有骗我,他对我是不错的。”
“作为一个这么有条件的女孩子,你的要求是太低了。”
“我只要一双暖的手,不管这双手是偷来的好,借来的好,当我寂寞的时候,有人握住我的手,我已经满足了。”
“那应该很容易。”我劝她。
“不容易,像今天你来过了,我就不会再见他了,再见他,我会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我妒忌你,因为你有他,名正言顺的,而我却没有。”
我忽然说:“我跟他离婚好了,你可以有他,我觉得他已经不值得我容忍了。六年来,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无论你的吸引力有多强,他是不该做这种事的。”
“不,他爱你。”
“他才不爱我。”我说:“你相信我好了。”
玫瑰的声音低了下去,“男人大约都是这样的吧?我尽量把他想得很好。”
“是我使你的幻想破灭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男人,但是他运气好,他碰见了你,他原本不过想占一点小便宜……“
“不!”玫瑰尖叫,“他不是那种男人,绝对不是!”
“我会把他说得那么怀?”我问她,“他到底还是我丈夫,但是你说了,什么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也就是那样了。”
“你不要跟他离婚,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们的家庭……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家庭,我以后不见他就是了。”
“问题是以后我也不想见他了。”我说:“我还有一双手……”
“不要因为我的缘背──”
“不是因为你,我刚刚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原来我嫁了六年的男人,会是这个样子。”
“你要与他离婚?”
“是的。”
“其实所有的男人都差不多,”她小声的说:“他,我老说他是不错的,你要是多了解他,你会发觉他是不错的。”
我冷笑了。
他们总是说妻子不了解他们。
他们总是说这种话。
我的天,如果我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也许我可以匀得出时间来了解他,如果我们的开销松一点,说不定我的精神就不会那么紧张,我的笑容会多一点。
我们的生活是生活,不是幻境。
生活有美丽的嘛?而他却挑剔我不了解他。
大概他认为玫瑰了解他。
我佩服玫瑰。
但是玫瑰得到了什么?恐怕也没有什么,正如她自己说,她不过得到了一双温暖的手,借来的。我愿意把家明给她,只怕她到那个时候,也会觉得家明的一双手并不比别人暖了。
她觉得他好,只是因为她还没有得到他。
家明与我有多久没有握手了?我不知道。他见了她,是常常拉着她的手吧?家明在她面前,或者是完全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累。
六年的婚姻。孩子。家事。整天的洗衣服收拾地方买菜煮饭。我累得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事。
近年来我唯一听到的赞美,竟出自玫瑰之口,她是我丈夫的外遇,她说:“你很美。”她说我美。
我没有眼泪。离婚不是容易的事。两个孩子又该怎么办?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我呢?我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现在还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来一个转变,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有点羡慕玫瑰,她说离开家明,便可以离开他,而我,我却不能,我是一个上了枷锁的人。
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她真是自由。
我的语气轻了下来,我很鄙下的问:“你……真的以后不见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爱一个人是为一个人好,不是吗?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她说。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头,她很爱低头,很爱皱眉,那种神情,是非常诱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会看上她,这么标致的女孩子,这么痴心,这么低的要求。
我叹了一口气。
这恐怕对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给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妇之夫,她还是不会像给他的,他与她差得太远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说。
“对不起。”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扶着她的肩,我说:“玫瑰,他不值得你这样。”
她侧头,脸上的悲伤是无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没有骗我。”
我忍不住说:“谁会骗你这样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骄阳似火,我说过,与玫瑰的家好似两个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说了他许多坏话,也许我们两个人都累了,他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来憩一憩,难怪他要来。
我把孩子接了回来,照样煮饭。家明依时下班。我一句话也不说。以后的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同事请吃饭”。开始的时候,他有点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电话响的时候,他特别紧张。
这都是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选了她,与我离婚,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确要比我好,我绝不怨她,要怪,我也只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见他了,她答应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点愧意,没想到她这么有诚意。
家明过了两个星期,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常常留在家里与孩子们玩,仍然是一个好丈夫的模样。我为玫瑰惋惜。这么难能可贵的女孩子,也不过只叫他思念了两个星期,我没有丝毫的妒忌。
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片面。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脸的眼泪。她一直说他好,她没有说过他半句不是。但是也为她做了什么?他不过把她当突然而来的艳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会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我们的家还是与以前一模一样。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来。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晓得我见过玫瑰吧。
但愿他不知道。
我会一直装下去,装作不晓得这种事发生过。玫瑰说过,他们都是这样的,而我们,我们要生活。
戏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这么一个小生,不红似乎也很难,何必还要我帮忙!
恐怕方导演这一次直是为了请吃饭,献献他的宝。
我们挑了张桌子坐下来,蜡烛下我看看导演说:“我不说一白话!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别放他走,就行了。”
导演眉开眼笑。他的新明星却还不明白我们说什么,但是他很稳重,礼貌的陪着微微一笑,无限的魅力露了出来。
当面对着一个人评头品足,似乎真的很过份,但是我对着的是一个戏子,中国人对戏子有资格这样做,而且我是记老,有说长道短的权利。
不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的确少见,不但五官长得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我心里想:他是什么出身呢?好还是坏?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实瞄了几眼。
方导演郑重的对我说:“玫瑰,公司要捧他,应该怎么做?”
我毫无犹疑的说:“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让观众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气的宣传文字。”
导演又问:“你的报纸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连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怀疑我收了你的黑钱,我也不出声,怎么样?”
“太好了。照片,一连十天,一个字也没有?”
“最后一天登名宇,读者急死了,一定记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着方正的肩膀,“怎么样?”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谢谢姊姊呀。”我说。
方正并不老实,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太年轻了。”他说:“怎么能做姊姊?”
我摇头,“千万别学这种油滑,一学就跟他们一样了。”
导演说:“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横看看他说:“太没道理了!导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么倒取笑我起来!”
“对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说着笑,玩玩。”
我也笑了,这此一年来,独自在外打天下,什么笑话没说过?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别可以装一下胡样。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对面,我就信口问:“几岁了──我是记老,恐怕可以问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么?”
“范家树。”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现在签了八年合同,导演说时间太长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导演说武打片就快没落了,但是文艺片却难找题材,太婆婆妈妈的也不好。”
“是导演无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参加国术比赛,才得第四,不过运气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着地。答是答得有纹有路,规规矩矩,然而三句不离“导演”,红起来导演还得看他的脸色。做戏的都这样。我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电影终归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难控制。
看看他,我觉得自己老。虽然说只廿多岁,而且又长得年轻,但是不能比,一与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毕露了。我暗头里叹气。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点的太阳,无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对世事一无所知,好好的白纸总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来吃一顿饭,就带上了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无聊。
吃完了导演还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辞,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过是睡觉,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们出没的咖啡座,导演碰见了一大帮熟人,一坐就坐过去了,剩下我与方正两个人在一张圆桌上。导演老半天没回来,像把我们忘了。
方正不耐烦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会喜欢电影圈,这么不甘寂寞,这么爱热闹。
他偷偷的跟我说:“玫瑰,我们先走?”
“你不怕?”我笑问:“回头你导演不见了人,会找,”
“才不怕。”他说:“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腻。”
“来!坐我的车去兜风去!”他拉我起来,取出钞票搁在桌面,我们两个就这么溜走了。他牵着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动人。我总是觉得他的特色是动人心弦。
街上的空气很新,却下着雨,雨是忽然来的。
我问:“你的车呢?”街上映着霓虹灯的七彩,雨水一晕一晕,我有点心不在焉的问着。
他有点尴尬:“就是没告诉你,车在停车场,而且是开蓬的,现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现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装是深蓝的。现在他还可以站在街上,三五个月之后,恐怕会围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点点,不会放松他,他会不会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这样走一下好不好?”我问:“空气难得新鲜。”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诧异的问。
“不怕。”我说:“只怕导演现在穷找我们。”
他低下头笑了。我们一直走看,雨很细。
“以前干什么?”我问他:“念书?”
他看我一眼,“别笑我,我是修机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点点头,欣赏他的坦白。
“我父亲开一家小小的车行,我跟他做一辈子,也没出息。”
我抬头:“做明星会有出息?”
他犹疑了一下,“至少他们给我的薪水不坏,而且他们说我会有扬名的一天。你也这么说。”
“是的,我没有骗你,我见过太多的明星,谁该红,谁该不红,总有点分数。不要见怪,你不像车行出来的。”
他兴奋,“我希望好好的干一干。”
我不出声。这是一项赌博,他赢的成数很高,但是吃这种暴起暴跌的偏门饭,还比不上守着一家小车行稳,现在跟他说,他死也不会明白,将来明白了,又来不及了。凡世事多数这样,如今他名利心织,再泼几盘冷水,也是徒然,我还是省点唇舌算了。
雨忽而之间大了起来,我与他并没有急步奔,他只是指指前面有遮盖的地方,我们走到屋檐下去。
他说:“这层楼就是我的家,要上去看看?”
我诧异问:“这么近?”这附近都是中上级的小型住宅。
“是。”他耸耸肩,“公司为我准备的。”
电影公司就这样,把好好的年轻人拉过来,像买了一样道具,塞进什么模子里,就定个什么型──谁是玉女,谁是武后,谁是影帝,谁是巨星,出尽法宝,不过是想捞几个钱,不过总算互相利用,倒也公平。
“你一个人住?”
“是。”他说:“我会煮咖啡。”他春着我,“请你喝?”
我笑了,跟他上了楼,他住第十一层,小小的一房一厅,布置可以说豪华,然而其俗无比,却也不会比一般明星住宅差到哪里去,公司待他是优厚的,方导演有功。
他没一会儿就捧出了咖啡,肴来还真有一手,另外递过来一条大毛巾,坐在我旁边。
我抬头,“干吗?”我问。
“擦擦头发,都淋湿了。”他说:“当心伤风。”
他做得这么自然,我一边用毛巾擦头,一边就呆住了。
他问:“当记者,也很忙吧?”
“嗯。”我答。
“没见你之前,导演说起,我还以为你七老八十的,我看过你写的文章。”他说得很孩子气。
“不敢当,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脱了外套,里面一件米色的麻纱衬衫。恐怕是他导演的杰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戏。
“你不会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给我看。
“为什么要笑?这是劳力。”我说:“劳力操饭吃,可贵。”
“导演叫我说是练功练成的。”他天真的说:“不准再提车行了。”
我笑了,“为什么不对我这样说?”
他皱了皱眉,“你与他们是不一样的──我见过另外一些记者,你不一样。”
“这算恭维?谢谢。”我伸出了手。
他与我握握手,放开了。他的手强而有力,与他织致的脸不配。
我问,“你认为值得?由电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个人,受他们的控制?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进去容易,一当你习惯了荣华富贵、花花世界,出来可也就难了,你年轻,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惊奇了,“为什么你这样问?”他肴若我,“每个朋友都为我庆幸,他们都羡慕我,怎么你倒这样问?”
我微笑,“我问错了?”
他摇摇头,“我只是不明白──你对电影界很熟?”
我默默头,“我在报上编娱乐版。”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很多人说他们坏。”
“坏倒不坏,”我笑,“哪里都有坏人,这样子说来,报馆里的坏人并不见得比电影界的坏人少。我有一句评语:他们都太聪明了。”
“太聪明不好?”方正奇问。
“不好,”我说:“都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人。你耽久了,就会明白我的话,现在你年轻,我不想扫你的兴。”
他不服气,“你有多大了?完全一个前辈似的教训我。”
他替我把湿大衣挂在电暖炉附近供干,又再给我一个垫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岁。”我说。
“真的?”他一怔。
“骗你干什么?”
他细细的打量我起来。我含着笑,由得他看。他是一个可爱聪敏的孩子。方叔叔选人,总不会错。他是好材料,我喜欢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过份,一点也不油头粉面,但是观众不会忘记他的脸──漂亮得太特别了。
看够了,他说:“也不过八岁而已,而且看不出来。”
我说:“八年。等你有我这么大的时候,回头想想,就不简单了。”
“八年,八年后我会红吗?还是仍旧在车行里?”他倒在沙发里,“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是不是?”
“放心,你会红。八年,可以维持到那个时间。”
“赚到了钱,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较好的教育,”他说:“不用像我这样,做个粗人。”
我听着他,不知怎么,嘴边一直含笑。电影界里特别多孝子孝女,现在又来了一位,还没开始,就牵念着家,皇天大概不会负他这样的孩子。
他忽然说:“玫瑰,我喜欢与你说话。”
“谢谢。”我说。
“真的,你说了很多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导演,他也常常教训我,但是他的调子不同──你认识导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现在听在耳朵里,恐怕会觉得有点不伦不类?他学问很好,有魄力,是电影界难得的一个人物,你跟看他,听他的话,绝对不会错。”
方正点看头。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现时觉得跟我说话有意思,将来就不会这么想了,将来他有随手可得的女人,大笔的片酬,闲来喝酒赌博,反正每个人都走这条路,他最有志气,也不过努力学习,升任导演,但是导演这么多,他会成功吗?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过是个牵线人儿,当导演得有脑筋?
我看不出来,他只有一张漂亮的脸。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黄粱梦醒的时候了。
看着地,我有无限的感触,任何一项职业都有起有跌,只是电影界的上落特别厉害,短短几年而已,旁观者都很清楚,但是当局的那些永远迷迷糊糊。
“你的报纸真会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
“当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问。
“你的导演会给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说:“不是假话。”
“慢慢就习惯了。”我淡然说。
怕拍照,怕应酬,不赌不嫖不喝不吹,闲来开跑车,看剧本,听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听过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欢访问明星,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都是绣花枕头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发上。
他说:“累了?”
〔想回家。”我说。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为什么?”我笑问。
他坦白的说:“我寂寞。”
“啊?”
“签了合同两个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脱了节,又没追上现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买两瓶啤酒,坐着聊天,去武馆练拳,开着车子到处飞。现在没这些自由了,”他笑笑,“导演不赞成我见以前的朋友。”
“这是牺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吗?”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导演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特别想她。”他说:“导演介绍了几个给我,也是公司里的人,很美,不过我还是想念阿桂。”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肤,扁扁的睑,大眼睛,一脸的纯真,穿套唐装衫裤。当然,这样的阿桂胜过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头,“恐怕以后见不到她了。”
对他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他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一句假的,真是难得。
他抬起头来,“我没有说得太多吧?你有没有烦?”
“当然没有。”我说。
他放了一张唱片,声线很低。他朝着我笑了。
我看他的举止行动,真的没有一点像是车行出身的,恐怕要归功两个月的严格训练。将来宣传稿子会把他写成怎么样?!
他的电话铃响了,他去接听,听筒一搁在耳边就向我装鬼脸。“是的,导演──你不睬我们,我们只好先走。不,玫瑰在我这里,没做什么,我们听音乐聊天。什么?怎么可能?当然坐在客厅里。她漂亮?当然,从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记者,是编辑?好,我记住。再见,是,我知道。”他挂断了电话。
我瞪他一眼,“你们俩倒是很会吃我豆腐。”
“对不起。”他道歉,“是导演乱讲。”
“而且你的咖啡里加了酒,”我说:“是不是?”
他说:“有一点点白兰地。”
我摇摇头,“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点合,“不会喝醉的,只有一点点。”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导演说什么?”
“他说不反对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么好处?”我用手托着头。
“好处多着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干,对我有帮助。报纸上会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给导演面子,也得给你面子。又能制造一段新闻,让记者渲染一下,对我这个新人来讲,有什么不好?”
他分析得这样明白,真是难得的聪明人啊!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我问。
“不,我喜欢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与电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这个好处,不管是真是假,他们懂得哄人。方正已经不简单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他在咖啡里搁的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竟有点晕。
他拥着我,我们在灯光下慢慢的跨着舞步。
他问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么样?”
我摇头,“别傻了,你总归是个孩子,不管多聪明,还是个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做好宣传,我跟你导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余的别去听他,你当然很快会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是吧。”他有点失望。
“你会进入一个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后台,报纸上出现第一张照片,是叫你兴奋的,当每本杂志,每张报纸都有你消息的时候,说不定你还烦呢,将来自有一千个一万个捧你的人。”
“不过你是第一个。”他认真的说。
“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就不适合做戏。”
“我会记得你。将来成了名才捧我的,并不稀奇。”
“这倒是难得,”我笑,“我捧过不少新人,并没有希望他们记得我,他们也确实没有记得我。”
“是吗?”方正怀疑的看我,“有这种人?”
“有,”我笑,还是笑,“怎么没有?一个谁都不认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刚升了男主角,帮了他多少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大明星了,好几万块一部片酬,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要找他,却比登天还难,没什么稀奇的,人情本应如此。”
他不响。
曲子没有完,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跳着舞,他忽然在我额上吻了一下。我放开了他,取过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问。我点点头。“几时再见你?”他渴望的问。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脸,不响。何必见我?他还会有空见我?我也未必有空见他。
照他导演的做法,他不出三个月就平步青云了。
他开门,送我下楼。他说:“你会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说。
“谢谢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说:“祝你前程远大,方正。”
“谢谢。”
我看着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会回家。”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他说。
我点点头。
我想劝他,劝他回头,回去见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车行里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里他会找到应有的快乐,但是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雨仍旧下看,他陪我等街车,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温和。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这样,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乐。
车子来了,他代我招手,街车停了下来,他替我拉开车门。
“谢谢。”我说。
“我应该谢你。”他说。
“祝你快乐。”我忍不住说。
他有点不明白,“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车子开走了。我觉得疲倦。或者我是来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刚开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辜负了导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谁都老老实实,没有做戏,倒是很美。这是值得纪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该倒头大睡了。
又三年
我还记得大热天在威尼斯迷了路。乘的船不是该乘的船,一般陌生面孔,到了站,人家下船我下船,在码头上站了一站,便走入一条条的小路,迷宫一般的,也不需要人带领,便走到了圣马可广场。很自然的讨价还价,买东西,看风景,因为向导不在,特别的高兴,有一种冒险,到最后角子都没有了,把皮夹子给小贩着:“没有了,没有钱了。”小贩就把明信片送给我。
玩了很久,给向导抓住,骂了臭死,她是一个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玛莎娜或是类似的名字。因为口袋里没了钱,所以也很乐意被她寻到,借了钱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碰见英国人,也就可以视为自己人。后来有一位伦敦小姐,带我走完了苏伦多,还请我喝咖俳。这样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脑儿的说给她听,反正分了手再也没有机会见面的,好就是好在这里。说到老家,她发着誓:“再也不要回英国!”
巴黎那位英国导游小姐也是一样,她摇着头,喝着咖啡,十分冰冷的说:“住惯了巴黎,谁回英国!”
一点留恋也没有的。我看着她浅蓝的眸子,很觉得惭愧,天下问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牵牵绊绊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还忘不掉。
这两个女孩子的面孔,到此刻我还记得的。身为英国人,到了外国,就忘了英国。
我在英国的生活,并不见得愉快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却不恼恨英国。住在小镇里,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面孔,至少是个住人的地方,长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见得,住香港的人更应该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谁也没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着,譬如说住台北也可以到处逛。美芳天天劝我去西门汀,我就是不肯去。在沥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热鸡蛋的,还是躲在屋子里好,况且天长地久,留着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后半辈子做什么好?
只觉得笑起来一脸的皱纹,一脸的雀斑暗疗。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挤眉弄眼的说:“喂,我们的杂志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范!”这小娘也任地坏,我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好惹的。那么兄弟呢也一样,二哥阴阳怪气的说:“又拍照呀?又卖白花油呀?随稿附送照片呀?”
以后是不能拍了。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十分有一种青灯古佛人“已”老的感觉。但我还是乐观的,大胆的,半夜春司马中原的鬼故事,一点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让我写下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那么即使吐血三升,也还是值得的。做人无聊,只好洒洒狗血。
红楼梦里小红说……不过是千里搭长棚,无不散之筵席,三两年的光景……各管各去了。
真的,三年也这样的过去了,无不散的筵席,临走前一天晚上,很想哭一场,培养了半日情绪,还喝了很多酒,怎么样也哭不出来,有什么好哭的呢。
夏绿蒂来送的行,她小姐还是那件雨衣,那个红包包。我跟她说:“你干吗不上来?在楼下穷等?我六点半就醒了。”她讪讪的说:“你或者有男朋友……”我笑:一”个也没有。”我摊摊手。
初来的华籍女子老以为到了英国容易交桃花运,三两个月就可以嫁个爵爷,接了爹娘来享福,那儿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在这里磨了十年,一间学校转到另一间,还是没有结果──什么结果也没有,连文凭也磨不到。
昨夜看“中国近代史四讲”,八国联军入京──“……则早知联军入城,必无可幸免,妇女更虑受辱,因此投并自缢死者,多至不可胜数,其有名老,如大学士徐桐及其全家……”我忽然有种汉奸的感觉。居然在英国三年,跟洋人有说有笑,好不滑稽。当然我很是罗生门一番,解释我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读书是读书,不比某些女子,到唐人餐馆,拖了个洋小子,用广东话教洋小子说:“叉烧饱!叉烧饱!”真是人各有志,虽然连新界去的女侍也看不惯了,问我:“那女的你认识?好不要脸!”然而那女的有她的道理,她的道理比近代史四讲充分多矣,那女的说:“上帝造人,无分彼此。”人家把上帝都抬出来了,我还好说啥子东西?只是想想那干“投并自缢死者”,未免太可惜了,这年头,谁都该像赛金花一般的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多读历史是没有好处的。
初到贵境,看见大英博物馆有徽宗的瘦金体,忽然之间很气,就尖声的问教授:“哪里来的?哪里来的?”教授心平气和的答:“偷来的,偷来的。”咱们中国人的打簧金表,不知是哪里来的。
后来也就习惯了,有时候跟同学吵架,他们说:“你们这些血淋淋的移民。”我毫不考虑的回嘴,“你们这些天杀的法西斯殖民地主义!”
完了N老师听见了,温柔的问我:“占姆有没有得罪你?他说话很含恶意。”
我还庇护这该死的同学,说:“没这回子事,大家闹着玩,没事。”
N教授还顶不放心的样子。我却很替他不放心,如果他再不放心一个外国女学生,他还是准备辞职吧。后来他也弄明白了,所以我俩在走廊看见,老远笑一笑,就算了。
张太问我在那边的生活如何,我形容给她听:“喏!就好像张彻到了一个地方,碰见一百多个倪亦舒,言语无味,面目可僧,很吐血的。”这形容大概很传神,故此张太笑了。真是很言语无味的一群人,会搓麻将,会得浅白的英语会话,会煮一两个菜,这是华籍学生。马来亚人奇多,马来亚人从不到别的国度去读书,都赖在英国,正像台湾人都爱上美国一样。我花了很多精神来同情他们,对我来说,一个中国人如果不看红楼梦,也不过是亮瞎子,他们有连“卧冰求鲤”的故事也没听过的。在宿舍里我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相信我,这些人的理解力差过航弟。(航弟是我的侄子,五岁,也是我的西施。)
或者我是不该去的。但是这是黄河的问题:勿到黄河心勿死,到了黄河来勿及。多少有点好处,譬如说我学会了为自己担心,不为英国人担心。香港人喜欢悲天悯人,为影评也带一句“……英国真没落了!”实在学贯中西,为影评还得带政治评论的。我很替香港担心,决不替英国担心。英国关我啥事,我头发又染不黄,皮肤又漂不白,虽然身份证明书上没有国籍,恐怕死了还是要做中国鬼的,干吗要替英国人担心事?人家罢工管罢工,女皇照样穿得漂漂亮亮,在网球赛上颁其金杯奖。我很高兴我并不是“血淋淋的移民”,我要走就走了……真是无情无义。
做移民大概是最没有味道的吧。我老是挂在嘴上,“马上走,马上走。”果然马上走了。在伦敦碰到一家美国移民,老早去了,他们称自己为“北平人”,国语说得很好,搭讪之余,那位中年先生对他八岁的小儿子说:“这位阿姨说的是英国英语,好不好听?”那小儿子只笑。他还会用国语说他自己的名字。英文好也就行了,最可怕是英文不识,中文是文盲,挤在一条唐人街里,我们每次走到唐人街总有种说不出的可怖可惧、憎恨厌恶,回到宿舍,非得放一大缸热水,好好的洗刷一番,不足以消除那种羞耻感──头一次为同胞羞耻,也不过是出发自私,我一向是要面子的人,谁蹋了我的台都不行,我的台是留自己蹋的,非常的哲学。
最后的晚餐(不是那一个最后的晚餐),夏绿蒂大早来接我,咱们在一点钟才考完了法律,她四点钟就来了,陪我说话。她是英国人后辈中之佼佼者,含蓄,有礼,顺得人意,说过话不算数,聪明,和善,大智若愚,果断,爽利,有恨必记,有恩必报。老实说,我认识她三年,始终不明白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是咱们俩互称老友记。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做真正的老友记。
夏小姐与我三年来的对白,可简化如下:
我:“夏小姐,我老人,我考试会及格吗?我的稿子怕没人要,我又找不到男朋友。”
夏:“谁说的,你看上去比我们都年轻,成绩太好了,稿子又那么受欢迎,男朋友一大把,你要学我,看我,我整个上半辈子就像一个长长的喝茶时间。”
我:“真的吗?”
夏:“真的……”
我相信她是掩着良心说话,可是她那些可爱的假通通推销得掉,大家都心安理得。
我非常的喜欢她。谁娶了她是有福气的。
我们那个下午天南地北的说看话,忽然就老实起来,她的作业拿了七十四分,艾莲的八十九分,我的还没拿回来,因为N教授一向改卷子特别慢,我说N越来越不像话了,“……他喝酒,抽烟,三个月不来上课,一到课室把考试题目都写在黑板上写了等于没写,一年教的还没那么多,上课蹲在桌子上,说粗口骂技工,我与哈里吵架,哈里过来捏我的脖,!我叫救命,他只是劝哈里:‘哈里,我班上已经没多少人了。’那天我叫他解释一个问题,他死推没空,说了半天,后来我看见他在教员室赌沙蟹,真太像一个男人了。”
夏绿蒂瞪着她那绿绿的眼睛,用其正宗大不列颠的口音问:“真的?”抑扬顿挫。
“真的!”我肯定的说。
“但是你一直喜欢他,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耸耸肩,“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弟弟──”
“跟你弟弟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后来我们真去了晚宴,且叫了计程车去的。
她忽然坦坦白白的说:“你喜欢紫纳梵,是因为他像一只大大的、很适合抱的玩具熊!”
“这不对!”我笑说。
她不响了。当然她是对的,这是夏小姐小滑头码子一辈子唯一对我说的真心话。当然她是对的。
晚餐的时候那只可爱的大玩具熊坐在我们对面桌子。我真没想到他也会来。哈里坐我旁边,整个晚上的对白也可以节录如下:
“跟我去跳舞?”
“不去。”
“去吧,好不好,求求你,求了你三年了。”
“让我考虑。”
“考虑了三年了,要就去,要就不去。”
“不去!”
“去吧。”
对面的女同学:“你太皮厚了,哈里。”
“血淋淋的地狱!”
我:“R先生,哈里对我说粗口。”
R老师转头,“他说什么?”
我:“他说‘血淋淋的地狱’。”
R老师:“你闭上嘴,哈里。”
哈里:“不公平,她也骂了我!你们总是帮她,头一年这人连锅子都不会擦,她说从来没有擦过锅子,R老师帮她擦了一年!”
R太太白R老师一眼:“在家又不见你这么勤力!”
夏小姐笑,大家笑。
哈里:“去不去?”
我:“不去!”
这时候已经五“个”拔兰地在肚子里了。
夏小姐白我一眼说:“这人越喝得多,越精神正常!”
我笑。
咱们在菜牌后面印了考试题目考老师,那出题目的口气跟他们像透了,我笑得下巴口直发麻。
①历史──描述天主教宗,从始源到今日,特别注意但不需要认真应付其社会、政治、经济、哲学对欧洲、美洲、亚洲、非洲之影响。请尽可能简单、精略、扼要。
②医学──已供给汝一把剃刀、一块纱布、一瓶威士忌。将汝之盲肠除去,不准缝合,待教授来检查,汝有十五分钟时间。
③公共关系──两千五百名暴动移民拥入大使馆。改必需使其安静,汝可用任何古语──除却希腊文与拉丁文。
④音乐──写一钢琴协奏曲,以横笛及鼓奏出。在汝之座位下有钢琴一具。
⑤社会学──估计世界末日对社会之影响,设计一实验以证实汝之观点。
⑥工程──一技强力长枪零件在汝之桌上。汝可以找到拼合指示,以中文写出。十分钟内,一只饥饿亚洲种老虎将会被释放进汝之房间,请准备适当之动作,并且解释汝动作之重要性。
⑦普通常识──演释宇宙。详细解释。举三个例。
我最喜欢第⑦条,笑得昏了头。
那边厢荷顿先生也喝得差不多了,站起来说话,“各位各位,先生女士。”他那剑桥口音,“今天晚上十分高兴,十分高兴,因为校长生病,系主任没来,所以由我发言,较为顺理成章──”
大家嘘他。我看看N教授,微笑,他也微笑。我们为荷顿先生拍着手。
他说下去:“有一个爱尔兰女孩子跑到天主堂去祷告,她说:‘圣母啊,你不犯罪而怀胎,请让我犯罪而不怀胎。’!”
众大笑,嘘声四起。教授勿像教授,学生勿像学生。
“──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当然我一向说话是上下不联贯的,不过大家很高兴──”
我跟夏绿蒂说:“他的英文说得真好,你也一样。”
夏小姐曰:“那里那里。”
“他醉了。”我说。
李察说:“有机会名正言顺的一醉,不亦乐乎?”
有人叫我,“衣莎贝、衣莎贝!”
我转过头去,那边乱成一片,有人拍照。
有男同学穿苏格兰裙子来吃饭,醉了在那里展览大腿。
我说:“我的天,这么奇怪的一个晚”。”
宴会仿佛不打算散了。荷顿老师抱着一盒艾莲代表大伙儿送的巧克力,呆呆的坐在我们面前,N老师坐在他旁边抽雪茄,喝拔兰地,哈里斯坐我身边。
我笑说:“除了荷顿先生,N老师家在说美文,声音永还只在喉咙里,听死人,哈里斯老师嘛,乡音太重。──”
哈里斯说:“你当心点,衣莎贝,你要记得,我还没有改卷子。”
荷顿摇头,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们不行了,外国人就来欺侮我们。”
我说:“嗳,我没有说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来跟夏小姐握手。
我觉得每个人都醉了。
结果经过很多推推让让,还是回不了宿舍,被他们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买了伏特加来。
我说:“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后天一早就动身了,你要原谅我。”
嘉利过来,一头的红发,“衣沙贝,我跟你跳个舞好不好?”
我见N老师站在那边,连忙跳过去。
他也在那里喝伏特加,我很高兴地说:“纳梵先生。”
他低下了头听我说话,他长得高,左耳又聋。
“你有多高?”我问。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诚的说,只有醉了才这么真诚。
“谢谢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来,这地方热。
然后哈里说:“纳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么可以在我当中把衣莎贝伦走?你这私生子!野种!”
N笑,他说:“我觉得我是在这么做。”
那是“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我约了夏小姐去吃广东茶。我们约好了在“妈妈关心”的童装店下等。风很大。
该做的全做了,三年来最后的一天。
夏绿蒂来了,她永远准时的。永远是英国人。
“夏绿蒂。”我说。
“是?”
“这是我在英国最后一天了。”
“有后悔吗?”
“没有后悔。我很快乐。大概来说,我很快乐。”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说。
“不对的。”我说:“我很快乐。”
她微笑。她什么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远只是微笑。我还有半块橡皮在她那儿,她还有半截“波罗”薄荷糖在我处。
“夏绿蒂,我永远见不到你了。”
“胡说,我会来香港的。你也会来英国。”她说。
我叹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样才好,是不是,你会一直记得的,不是吗?”
我点点头。一个星期四晚上。
“你会记得我?”我问她。
“当然。”
“你认为N教授会记得我?”我问。
“是的。”她说。
我笑,“我在你口中总是得到生命意义的答案。”
她笑,“别调皮。”
当然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纽约买了两张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对象寄出去,其中一张是史诺比坐在屋顶上说:“我早知道我会想念你──”后面是史诺比以手覆额说:“但到这种地步就荒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个梦。等成绩报告表寄来的时候,梦也该醒了。我一直觉得做梦比现实有真实感。做梦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说:“你看她那披头散发的样子!你以为她上课也是那个哎?”
我上课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裤常洗常浆常熨,头发整整齐齐。打起网球来,球都发不出,但是头带与护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难道不珍惜这些日子?这些借回来的日子。我难道不珍惜现在的日子,我的黄昏已经近了。
从一个飞机场到另一个飞机场,行李、证件,在飞机上呆坐,看身边的学生,看她们的银镯子,看她们发式、衣裙。我是要比她们来迟了十年,可是不后悔。
什么也没拿到,可是就不后悔。就因为拿不到,才不后悔。拿不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与想念的价值,不骗人,骗人的是孙子。
后来,后来我给夏绿蒂寄出一张甫士卡,还是倪瓒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馆买的,上面有老大的红印:干隆御览之宝。她当然不会明白,英国人是英国人。她会明白一张花生漫画。他们都很好,只可借东西有别。
后来玫瑰说他要来了。到时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运亨通,请他吃饭,心情不好,骂将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为中国娃娃,瞪着一双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说:“叉烧饱,叉烧饱!”要做苏茜黄还真容易,何苦跑得那么远去做,我认识的洋人中文统统比我好,像玫瑰,我说一句国语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来。我只记得阿波说过的一句话:“鬼佬!使也对炬好?”
我并不后悔,我跟N说:“要爱一个人,必需要先尊敬一个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个男人,才会真正的爱上他,起码要有我这么尊重你。”
他点点头。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还是洁白无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时候光火,说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睁眼崇拜,都真还不容易。爱与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没有一见钟情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辈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湾文艺小说,男主角一见女主角,都失心疯只会说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或者有青春有热情有本钱者,理当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沟,所以改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写得之粗糙,之偷工减料,有目共睹,却是出奇的好。他有个男主角叫阿飞。
现在躺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黈黈的流过去,流过去,想到明年入学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这种感觉很快便会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惯了也就好了,凡事开头难,做坏事做多了,不做也许一样睡不着,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书太快,快得像阿飞的小刀,一小时一大本,砖头股的“藏书”一夜看个精光,整天省钱去买书。
此刻我不晓得该怎么办。
这是另一个过渡时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动身去英国,惶惶不可终日,也是靠武侠小说过的日子。我简直不能想像没有武侠小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大概是极之空虚的。可是看了武侠小说,还是空虚,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产科技”专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乌托邦是一间好大学,永远不会毕业的,父母又在身边,那么有空上上课,写写稿子,看看武侠小说,与三两友好吃一顿饭,插科打诨。可能吗?现在每逢礼拜三总是呆呆的。要呆到几时?我忘记得很慢,适应环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写稿也很慢,学还是要学的。学什么呢,插花钓鱼?
吾弟自毕业礼后,对我说:“我现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响自然厉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难做的,动不动有摔下来的危险。
我记得那些日子,那么冷的天气,早摸黑模起来,咪咪妈妈的洗脸擦牙,穿好衣服冲下楼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时到学校,沿途跟陌生人说:“早呀,天气太坏了。”到了学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脑儿脱下来往后座摔,然后抄笔记,抄呀抄。事实上并不觉得有这么愉快。但是事情过去以后,往往像经过沙滤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滤掉了。这是好习惯。
在英国写信回家说:归心如箭。在家写信去英国:我想你们,想你们的国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没有说谎,极之皆大欢喜。离开英国之前那几天,仿佛是患了绝症的人,只剩几天命了,乱说话,乱做事,没有人怪。其实不是这么愉快的,不过不愉快的事并不值得想。
罗得斯跟我说:“……我不介意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奥尔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问:“女儿抑或情人?”还笑着的呢。
他们并不介意。
哈里斯带我上四楼拿作业,在教员室说:“哈哈,终于有机会跟你单独在一起了,衣莎贝!”
旁的老师听见了,连忙说:“多享受,过一个好时光。”
我眨眨眼睛,“别告诉校长。”
当然不能全部这么愉快。
我曾问N,“你可有想过要一个情人?”
N答:“结婚十三年来,常常想过,常常想,但从来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错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没有追看问一句;是不敢呢,还是没足够的钱跟时间?N喝了几杯酒会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该结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该结婚,难题来了,女人嫁给谁呢?女人是应该被珍惜的。”他是一个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岁,少许灰白头发,咖啡色宽脚呢裤子,??皮大衣,一个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太明显了。我很奇怪怎么夏绿蒂与我没有同感。
还有F楼的咖啡机器,放三个便土一统杯咖啡。那座机器,有时候要狠狠踏一脚,不然没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还是要回来的,他妈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样的,有开始就有完结,我没有勇气再去开始,再忍受完蛋时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过这个“得而失之,思念复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并不理想。因为心里一直惨惨澹澹的。考到最后一科,H先生不让我上厕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厕,在考场里还吵了一顿,哄堂大笑,结果校长的女秘书巴巴拉来陪了我去。
实在并不见得有这么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实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为我本是一个很懂自得其乐的人。野鸡学校管野鸡学校,开心管开心。除了剑桥牛津,皇家学院,都是野鸡。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记。而现在,现在他们也放了暑假了吧?
一夜
我是在一个应酬上碰见她的。
那天我没有带妻子同去,她到亲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间装修豪华的客厅中,看着一对对男女客人抽烟、喝酒、谈笑,加上音乐,来往的女仆、侍役,我有种无聊的感觉,我在角落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看见了她。
她在抽烟,头靠在墙上,一身白。细麻的长袖衬衫,细麻的长裤,头发不长不短,脸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烟。
她并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样,十指尖尖的红寇丹夹住了一枝香烟在抽,她轻轻的用她的食指与拇指──并不是十分雅观的姿态,但是吸引了我。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
来这个地方的通常是些颇有声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脸。她有两道很漂亮的眉,低垂着眼,她不是美女。谁是美女呢?在这个客厅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来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着烟,垂着眼。她的下巴几乎可以碰到膝盖,她坐在地毡上。
没有人注意她,这一间屋子灯光比一般夜总会还要暗。
她一个人来的?
她抽完了烟,按熄了烟头。
她的手指很纤细,没有指甲油。没有戒子,没有手镯。我看她的侧面,她甚至没有耳环、项链。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后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说了一千次,灰扑扑的玉是恶心的,没有条件,穿露背装也是讨厌的,厚底鞋、红嘴唇……她从来不听我。幸运的是她被公认为一个美女。她的确有符合条件的五官。
她没有来。我一个人。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子并没有看见我。
我掏出烟,默默的通过去,她看了我一眼,没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烟,我为她燃着。
我想我可以开口了,我们毕竟不是在街上,我们认识这里的主人。
我说:“一个人来?”
她把手指轻轻的伸进头发里,摇摇头,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边。”
我随她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一个男人左拥右抱的坐在沙发中央。她是一个名人,最近举行过音乐会,那张脸是熟悉的,但是此刻他快乐得几乎有点狂妄,在笑在讲,似乎吸引到注意力是无上兴奋的事。
“你的丈夫?”我奇异。
“不,”她淡然答:“我的分居丈夫。”
我尴尬的笑一声,“你与他同来?”
“是的。”她在地毡上伸长了腿,“这里的主人硬要如此做──当初是他做的媒人,他有内疚,他要把我们拉在一起,他希望我们有救。”她的声音是毫不起劲的,甚至不像在说别人的闲话,一般人讲闲话的声调不但起劲,而且激动。
然后她托着脸,对看我笑了,“那个便是我爱过的男人。”
我看到她眼睛里的意思。
她说:“我只是想告诉任何一个人!我居然一度爱过这个人。你问起了……对不起。”
我奇问:“为什么对不起?你原可以这样说。”
她又笑,笑得低下了头,她又摇摇头,好像在嘲弄什么。
“你要回去?”我问。
“不,”她说:“为什么要辜负主人的一番美意?如果我还妒忌,我当然会走,妒忌里还有爱,有爱,有爱我就坐不下去了,但是现在你看到了。”
我再通过去一枝烟。
她的丈夫依然在那里高谈阔论。我的天。如果开了几个音乐会便这样我大概不应该批评他,也有人说我是个骄傲的人。
不过任何人可以看得出他们两个人不同的地方。
我想起来了,我曾看过他们结婚的启事。
我说:“你是那个──”
“是,我画画。”她点点“头。“音乐家的妻子。报纸上都是那么说,我就是她。”
我笑了,我是一个多事的人。
她从头发中看过来。忽然之间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
她说:“谢谢。”
隔了一会儿她问:“你做什么?”
我微笑,“我是木匠。”
“很好。”她说。
“不是,我说了谎,我是律师。”我笑道。
“也很好。”她说。
她那种无所谓的态度吸引了我。我又笑了。
“你是一个快乐的人。”她看着我。
“是的。”
“你给了婚?”她问。
“是,两个孩子。”我掏出皮包,把照片抽出来给她看。
她没有肴。“你们都把幸福带了到处走,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美丽的太太与美丽的孩子,为什么?”
我怔住了,我有点不好意思,这种举止是无聊而幼稚的吧,把自己的家庭拿出献宝,但是以前我并不觉得这样做俗气,而且通常一般朋友也把照片接过去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手僵在那里。
她笑了,她把照片拿了过去,总算瞄了一眼,然后吃惊了,“多么美丽的女人,你的妻子?”
“是。”我没有什么骄傲的感觉。
“她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她微笑。
我把照片藏好,我说:“谢谢。”
“她今天晚上不在?”她问。
“不在。”我说,“我家有亲戚生日。”
“我小时候也希望长得美,”她耸耸肩,“不过容貌是注定的。”
我看她的睑,她凭什么说她自己不好看?我代抱不平,我淡然说:“我觉得你很好看。”
她喝了一口酒,“我不是十分良家妇女的一个人。他──”她指指她的丈夫,至少离婚前是她丈夫,“他以为我是温善的女人,会跟着他到处走,他错了。”
我忽然说:“他没有错。他只是不配你跟他走。”
她又抬起了头,正对着我,脸上有一种静寂的哀容,只是几秒钟,她说:“我配他不起,他太属于这个世界,又拼命装做不属这世界。”
我静下来,她是美丽的,我认为她美丽。我甚至认为她比我妻子美丽,我不该如此想,但我心中感觉的确如此。我的天,我问我自己,这算什么呢,与一个才认识几十分钟的女子在说这种话,认识?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你叫什么?”我问。
“乔。”她回答:“我母亲想我快乐。”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很有兴趣地。
“珍妮。”
她笑,“她们大多数叫这一类的名字。”
她语气中有一种天真的妒念、与妒忌引起的轻蔑,这使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是毫不掩饰的,对一个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着说:“但是她长得真美丽,不骗你。”
“你几岁?”我问。
“甘四。”她说:“第一次开书展是四年前,两年后我给了婚,我没有孩子,我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有钱的父亲。我的画糟透了,但是每次画展总卖得出去,总有报纸捧场,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钱。其实我一直想做个裁缝,或是替人家剪头发。”她格格的笑起来。
她有点醉意了,但是距离醉还有一大段。
我极有兴趣的听着,老天晓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齐耳朵的头发是齐剪的,此刻有点乱,我又忍不住替她拨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见到了会怎么样?她是个极妒忌的女子。我从来没对其他女人做过这类似的动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没喝过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脸问。
“不,你很幸运,你父亲富有。”我说。
“你?”
“我没有父亲。我只靠哥哥与奖学金。”
她点点头,“很好。”
有人把音乐扭得更响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词是熟悉的,它说:“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问我为什么,无奈何无奈何,我要你忘了我。”听了这样的歌词,我笑了。怎么忽然放这样的唱片呢?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她没有笑,她用神的听着。唱片就给换走了,她还是出着神。
我看着她。
她是一个孩子,一滴雨一丝阳光,一个足印,一首毫不动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错的歌。”她说。
“为什么?”我很不赞成。
“我不知道。那个女的并不想对方忘记她。真的忘记是一回头什么也不理,不会一直这样诉说。很缠绵。”
我笑,“你解释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词都差不多──”
“它们都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嫌它们,”她奇怪的说:“我最喜欢时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来,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开人群,向大门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细的。她相当高,她的头发黑得闪亮,她的唇有点濡湿,她在微笑。
我开了大门,外边的新鲜空气马上涌了进来,我一定是疯了。我有种感觉,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与她走到街上,我松了我的手,我点了一枝烟,递过去给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来也吸了一口。
她看着我。
我只知道她叫乔。一个出名的音乐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闪亮。她看着我,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种很原始的孩子气,非常与现实脱节,与她在一起仿佛是与一个梦在一起似的。
我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想去,回家去睡觉。”她说。
“还早。”
她走了几步路,脚步不怎度稳,“我们总得回家的。”
“好,我答应送你回去。”
在路灯下有点光,她在光下显得很瘦,衣服又有点宽,颇有点不禁风的样子。我喜欢她。如果我没有结婚,我一定会追求她。可是怎么她丈夫会放弃这样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舍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个人住?”我问。
“是的。”她点点头。
我们走了十分钟,便到了。她抬头看我。“下雨了,”她说。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条街上都是静寂。
“进来坐一下子。”她说。
我犹疑了一会儿,进去?时间不太早了,我应该回家了,妻子会在等我。我应该回家的,但是她的话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进去。
她住在楼下。一扇白色的门,开门进去是一条走廊,一盏灯垂下来,很暗,跟着是一面镜子,映着大门,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点阴沉。客厅很凉,她离开时没有关空气调节机,我几乎打了一个冷颤。
沙发都是丝绒的,有点旧,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画,茶几上,地毯上都是书报杂志,相当的乱,一只极好的花瓶上插着一大把谢了的玫瑰,已经是深紫红了,干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着走廊里微弱的光。时光在这所屋子里是停留不动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纪末期来了,这一切都是画画素描的好题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湿了。薄薄的衣料贴在肉上,她的肩膀有这样柔和的线条,不需要更浑圆了。
我随手拣起一张报纸,日期已经过了三天。
“清洁女工每三天来一次。”她说。
她的脸仍旧苍白,但是肤色像象牙一样。她打开了烟盒,抽了一枝烟。
“你一个人住这里?”我不能置信的问。
“是的,我很寂寞。”她说:“但是我也渐渐习惯了。”
“你不该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头上。
“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头。
我笑了,“你很孩子气。”
“我喜欢看你笑。你那两只犬齿,它们尖得很特别。”
“画家总是观察力很强的。”我说。
她把头靠在我膝盖上,“我不是画家,我只是一个寂寞的人。”她说这话,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以上了。
我说:“你没有信心。”
她微笑,“当我不爱人,也不被爱的时候,我是基么信心也没有的。”
“这样想是不应该的。”
“我知道。”她说:“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时候我觉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反正时间是要过的,怎么都一样──你该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确应该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这里,我像是逃避了什么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是不会过的。
我低声问:“如果我不走了,又怎么样?”
她惊异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当然可以,你要一辈子不走,也可以。”
“一辈子?”我喃喃的问。
“一辈子也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她笑,“当然,在你们看来却是不一样的,你有妻子,有儿女,生命可能会拖得很长。”
“我想在这里留一夜。”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么呢?”
“但是我没有可能一辈子留下来。”我说。
“你是一个诚实的男人。”她笑,“我喜欢你。太多的男人总是与我说一辈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这些我听得很烦了。我欣赏你的诚实。”
“谢谢。”我惭愧的说。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也许今晚的记忆反而最好。拖下去你会累,我也会累。你留下来是因为你闷,我允许你留下来……是因为我太寂寞了。”
我说:“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闷,我喜欢你,你吸引了我。”
“真的?”她笑了,有点兴奋。
“真的。”
她拿出了一个水晶的红酒瓶子,两只水晶杯子,放在我面前。“喝一杯。”她说。
每样东西都在我面前闪光,我有默昏晕,我拿起酒喝掉了,反而精神有点清醒起来。回去吧,我跟自己讲,还是回去的好。
但是家里日常的生活,公司里正常的工作,都使我觉得厌倦了,我真想在这里躲上一辈子,变成另外一个人,永远不再出现在外边的世界上,我在银行里有足够的钱可以过一阵子,我忽然有了这样的打算。
她坐在对面,含笑的看着我,好像晓得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有点羞愧的低下了头。
回去也没有用了,从今夜开始,我的生活有了转变,即使我依旧生活在妻子身边,我的心已经离开了。
我还是索性留下来吧。
还有什么分别呢?
我脱了外套。
她还是在微笑。
我把头靠在沙发背上。也许我一直想要一个像她这样的女朋友,但是我在独身的时候没有碰见她,但这一夜我会记得,我永远会记得今天。
恐怕短暂的快乐比一辈子的盼望来得好。一辈子是太长的事了,大家都拖得又累又辛苦,像我与妻一样,开始为一些芝麻绿豆的事争执。而她,即使隔了好几十年,当我想起她,我仍觉得她是美丽的。
美丽是短暂的。
“乔。”我叫她。
“什么?”她侧一侧头,用心倾听。
“坐在我隔壁。”我说。
她依言坐在我隔壁。
“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愿意告诉我?”她问。
“你会记得我的名字?”我傻气的问她。
“你要我记住?”她看牢我。
“是的,我要你记住。”
“告诉我。”
“我姓方,方家明。”我说:“记住了。”
“记得。”她点点头。“方……家……明……。方家明与乔。”她很快的说,而且笑了。
“你今夜可快乐?”我问。
“有种可遇不可求的快乐。”她答。
“如果我还没有结婚,我会向你求婚。”我更傻气的说。
她摇头,“你会对我厌倦,我们都是人,只不过是人,当你厌倦的时候,你会在舞会里挑一女人,跟她回家,然后我就在家里默默的等──”
“我不是随时跟女人回家的。”我截断她。
“但是你跟了我。”她嘲弄的说。
“你是例外。”
“也有其他的例外,那只是你的藉口。”
我有点生气,“不管你怎么说,我不是乱跟女人回家的人,如果我要女人,以我目前的──”
她笑着接下去:“身份地位,你可以找到很多,谢谢你挑选了我,我感到荣幸。”她举了举杯子,又一饮而尽。
她真是能喝。
我们都喝了很多,她开始说很多话,告诉我她小时候的事情,念书、交男朋友、留学、家庭,琐琐碎碎的事情,经过她的形容,都变得极之有趣味,我发觉我与妻子在十年内说的话,还没有这么多。
说完了她的事,她问我:“你呢?”
我怔住了。
我有什么好说?比起她,我是太平凡了,我有什么可以说的?
“你是怎么结婚的?”
“我只是,理所当然的结了婚,像所有的男人一样。”
“她爱你吗?”她忽然问:“你的妻子。”
“我想爱的,不然,她不会嫁给我。”我说。
“多么奇怪,嫁一个人未必要爱一个人。”
“她是爱我的。”
“好好,她爱你,我不要与你吵架。”她笑了,笑得狡猾。
但是她爱我吗?我细细想了起来,或是问:我爱她吗?我们只是在一起生活了这许多年而已。她一向没有注意过我的犬齿。我们从来没有好好的交谈过,一切好像只是规律,因为我们在婚姻注册署签了字,我是合法陪她睡觉、养她的男人。日子越久,束缚越多,于是我们两个人就乖乖的就范了。
我不愿意再想下去。
今天对我来说,是特别奢侈的。我没有走。
我留了下来。
反正我会找一个说话,来遮掩一夜不归的真相。
从今夜开始,我是完全的变了。
她的房间是美丽的,与她的人一样。一张铜柱的床,无数的镜子。
我叹一口气。
我并没有把这个当艳遇,但今夜我捕捉到了一点梦想。
然后天就亮了。
我连电话都没有打回家。
我只睡了几个钟头。我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她睡在我身边。整个人伏在床上,我只看到她一头的黑发与美丽的肩膀。
我多么希望她是我的妻子。
她醒来了,没有转过头来,她问:“几点钟?”
我拿起表,“九点半。”
“你快走吧。”她说。
我吻她的背。
她很平静的说:“迟了就更不好解释。”
“我很抱歉。”
“别说这种话。”她坐起来,头发被在额角上。
我替她拨开头发,“今夜你可会寂寞?”
她点点头。
我点一枝烟给她。
“一个人寂寞的时候,常常会抓错东西。我是个例子,一当我寂寞,我便马上急不及待了。你结了婚,很好,你回了家之后,我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我忘不了你。”
她大笑,“听听看,这些对白,多么像时代曲。”
我也笑了。
我含着烟穿上我的衬衫。
“你回去告诉你妻子什么?”她好奇的问。
“我送一个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会相信?”
“会,”我说:“我从来没送过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是一个好妻子。你也是一个好丈夫。”她说。
我伸手摸她的脸。“谢谢你,你也很好。”
她微笑,然后眼泪流下了她的脸颊。
“好好的画你的画。”我用手指揩去了她的眼泪。
但是我自己也想哭。
她仍在微笑,“一片灰尘,”她说:“掉进我眼睛里了。”
我不得不走了。
“谢谢你。”我说。
“不,谢谢你。再见!”
“再见。”我说。
我拿过了上衣,走到客厅,开了门,离去了。
天在下雨,没有阳光。
回去我会编一大堆话来骗妻,她是会相信的。她不会了解我,但是她相信我。
我扬手叫了一部车。
我记住了乔的门牌。
但是我不会再去。
正如她说:美丽是短暂的,我回去也没有用。
我从口袋里取出一包烟,抽出一枝,点着了。我会记得她的脸。但是我有家庭、有子女。一个人到了某个年纪,自然会把理想放弃,我不愿意失去现有的东西。这个晚上之后,恐怕我永远见不到乔了。
我必须要记得我是一个有理智的人。我是一个成人。
车子驶向我的家。到了,车子停下来,我付了车资。
妻马上打开了门。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很焦急的问。
我有点歉意。我说:“一个朋友喝醉了酒,我们几个人把他抬回去,闹了一个晚上。他不肯放我们回来。”
妻松了一口气,“我的天,下次可记得打个电话回来。”
“电话?”我笑,“还会有第二次吗?”
我说谎,说得那么真,连我自己都大大的吃了一惊。
妻听得出这是谎话吗?我不知道。
也许她也向现实低头了,就像我那样。但是昨夜,我却做了一个真正的人,没有虚伪,没有矫情。乔是真的。所以她注定是寂寞一辈子。
而我的妻子,她不但美丽,而且聪明,得过且过,她不是一个认真的人。她付出的不多,要求也不高,她懂得生活,她适合这个世界。
但是我不会忘记乔。
我不会。
她是这样难得的一个女子。
而从那一夜开始,我想我是变了,我变得很不满现实,变得比以前沉默。
不过我始终没有再回去找乔。
那天我碰见她,是在一个应酬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