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学
2009-08-17 20:33:27
最近在看心理学的书。 《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by M. Scott Peck。 看了以后才明白,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和咨询,对一个人的人品是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或轻或重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就看我们是不是愿意面对自己的现状,愿意不愿意纠正自己。 个人比较认同《少有人走的路》里面的观点:Life is difficult. 只有先有了这个认知,才能无怨无悔地面对人生。才能在遇到逆境的时候用积极的努力来面对,遇到顺境的时候防止得意忘形。 这本书里面对爱的诠释,也很独特。他说,真正的爱,是追求自己和被爱对象的心灵成熟。里面对爱的很多假象,也一一列举,让我看了非常有同感,也深受启迪。 书中讲道: 人生是一连串的难题。生活中遇到难题,本身就是痛苦。解决了它们,又会带来新的痛苦。我们不断经受沮丧,悲哀,难过,寂寞,内疚,懊丧,恼怒,恐惧,焦虑,痛苦,和绝望的打击。心灵之痛,通常跟肉体之痛一样剧烈,甚至更加难以承受。 人生是一个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痛苦,能让我们得到最好的学习。但是,大多数人因为害怕痛苦,而选择逃避。有的人不断拖延时间,等待问题自行消失;有的人对问题视而不见,或尽量忘记它们的存在;有的人与麻醉药和毒品为伴,换得片刻解脱。 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理疾病的根源。人人都有逃避问题的倾向,因此大多数人的心理健康都存在缺陷,真正健康者寥寥无几。 解决问题的首要方案,就是自律。而培养自律,要从推迟满足感开始。 推迟满足感,意味着不贪图暂时的安逸,重新设置人生快乐与痛苦的次序。首先,面对问题并感受痛苦;然后,解决问题并享受更大的快乐。 承担责任:不能及时解决人生的难题,它们就会象山一样横亘在我们眼前。我们必须面对自己的问题。避之唯恐不及,认为“这不是我的问题”,指望别人解决,或者认为“出现这个问题,不是我而是别人的原因,是别人拖累了我,是我无法控制的社会因素造成的,应该由别人或者社会替我解决,这决不是我个人的问题”,都是逃避责任的心理。 求助于心理医生的大多数人,不是有神经官能症,就是患有人格失调。它们都是责任感出现问题所致,其表现症状却恰恰相反:神经官能症者为自己强加责任,人格失调症者却不愿承担责任。神经官能症者常常把“我本来可以”,“我或许应该”,“我不应该”挂在嘴边。人格失调症者则强调“我不能”,“我不可能”,“我做不到”,他们缺少自主判断及承担责任的能力。不少人兼有神经官能症和人格失调症。在某些问题上,他们把别人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内心充满歉疚感;而在别的问题上,他们却一推了之。 几乎人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神经官能症或人格失调症。人生一世,正确评价自己的角色,判定该为何人,何事负责,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无法逃避的问题。评估责任归属,必然让我们感觉痛苦,从而产生回避倾向。从内心出发,作出权衡,当事人需自我反省,其中的痛苦和折磨,令不少人望而却步。人人都需要多年经验,让心智不断成熟,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客观评定自己和他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尊重事实:意味着如实看待现实,杜绝虚假。虚假,错觉,幻觉,只能让我们不知所措。我们要不停地探索,扩大和更新自己对于世界的认识,不停地修订我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大多数人过了中年,就自认为自己的世界观完美无缺,没有任何瑕疵,甚至自以为神圣不可侵犯。一旦新的资讯与过去的观念发生冲突,就有可能被动抗拒:选择视而不见,甚至指责新的资讯混淆是非,说它们是异端邪说,来自邪恶势力。 战胜懒惰:爱要用行动表现出来,而不是空想。爱要有自律,时刻为对方的长远利益着想,而不是机械重复最简单的动作和举动。 爱的定义:爱,是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 这个定义,乍看起来真是有点儿不着边际,跟我们平时所想象的爱没什么关联。但是,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很有道理。我们如果不自我完善,使自己心智成熟,就不可能懂得真正为被爱的人着想,也不可能把眼光放到被爱的对象的心智成熟的目标上去,把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来尊重和看待。仅仅是盲目牺牲自己的利益,在细枝末节上强调自己的爱,是一种病态的爱,并且也许只是以爱别人为借口的躲避责任和痛苦的,自欺欺人的幌子,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对被爱的人没有长远的好处。 想起来,这个定义跟圣经里对爱的定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圣经把爱的定义具体到可描述更容易把握的行动而已: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如果一个人的心智不成熟,或者不追求促进被爱者的心智成熟,是绝对做不到这些的。 爱的误区: 1。陷入情网通常只是幻觉。 2。将依赖性当成真正的爱。 3。不合理的给予以及破坏性的滋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给予者以“爱”作幌子,只是想满足自己的需要,却从不把对方心智的成熟当一回事。 4。爱,不是感觉。爱是实际行动,是真正的付出。不少人声称富有爱心,充其量只是渴望爱的感觉,他们所做的事情,没有爱的成分,甚至具有破坏性。 5。爱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于爱者和被爱者都不是对方的附属品。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16-10-05 08:40:05
回复 '章興國' 的评论 : 我当年由此书开始,把M。Scott Peck的书(本地图书馆里能找到的)全部读了一遍。包括他写的exorcism的书和几部小说都读了一遍。他对人的灵魂有独特的见解,而且他是一个非典型的基督徒。我看了他的书很受启发。推荐 :)
章興國 发表评论于
2016-10-05 08:30:53
寒枝写的好!M Scott Peck 的这本书值得过一阵子就拿出来读一读。我与孩子还一起读了。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10-01-07 17:42:19
谢谢虔谦,雪,和采心来访,和你们的祝福。
我最近家里比较忙,所以连自己的博客都没有常常查看……
采心,我自己也很喜欢这些讨论,下一次欢迎你也加入:)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2010-01-07 09:53:00
寒枝,过来给你一家拜个年,想看小枝子的照片
看了这篇,感触很多,记得我曾在坛子上说过,啥时候中国的餐馆少一点,心理诊所多一点儿,将国人体内过多的营养补充到心理健康上,年轻轻生病的就不那么多了,年轻轻自杀的也就不那么多了
关于圣经中埃及人被灭的讨论也很有趣,顶一下
问候!!
虔谦 发表评论于
2010-01-06 21:33:43
问候寒枝,请查悄悄话。谢谢! 2010一切好!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2009-12-23 09:58:32
亲爱的寒,祝你阖家圣诞快乐,新年吉祥如意!
虔谦 发表评论于
2009-12-20 07:12:58
问候寒枝,祝你和全家圣诞节快乐!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2-04 09:38:54
默山,其实作为一个非犹太人,我也是很不喜欢看到埃及人当年的惨境的——如果真的发生过的话。这就是为什么我用佑护偏袒来形容神的作为。
我所说的情,是指感情,指不受理智支配的情感倾向,有可能是爱,有可能是恨,或嫉妒,或偏执,不是指至情-极致的普渡众生的情感。我也没有将耶教里的神理解为至情。我也对圣经里的很多地方不理解。圣经毕竟是人写的,我还没有像大多数基督徒那样,把它奉为绝对真理。但是我愿意在这方面多了解,就像我对所有其他领域的好奇心一样。
不希望你误解,所以又说了几句。意不在辩论,而在澄清。
祝好!
林默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2-04 08:29:18
哦,看过了,那我就再论一次。
即便在那个年代,犹太人也是全人类中的一少部分,寒枝为何只看他们的上帝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而不见他们的上帝与非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既然是看过,寒枝可知如下情节:
出埃及记,埃及境内所有头生的不论是人还是畜生,全被上帝直接杀灭,其原因就是埃及王不放犹太人走,那又跟百姓何关?。
犹太人所到之处,所有与当地人的冲突,如果是犹太人获胜,在他们上帝的授意下,全部斩尽杀绝,连妇女儿童甚至牲畜一个不剩(他们的圣人摩西,也曾因为剩了女人小孩和牲畜而大为不满,并曾亲自下令,所到处不能留一个活物)
即便是犹太人,寒枝可曾记得将自己孩子活祭给上帝的事?我不是指亚伯拉罕与上帝立约那尽人皆知的一段。旧约中另有其事,一个犹太人为当士师在上帝的护佑下得胜,并按誓言所说将自己女儿活祭。
寒枝在谈大爱大情之时,如果仅着眼于犹太人而不是所有人,就不是在谈大爱大情了,也当记得旧约历史是血腥的,面对那样一部历史,若有至情,则情何以堪?
我不会跟寒枝就耶教问题进行深入辩论,因我相信,只要想去做,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不能尝做解释的,不论多么令人无言。因此只能点到为止,理解人若有立场,当有所坚持。
爱贵以专,情贵以兼、从而有容。不论以何定义,二者之分别便大概于此了。
好了,这回是真的不辩了:)
祝好。。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2-04 06:07:55
回复林默山的评论:
我想我们所有的争论焦点,都在于对情和爱的定义不同。
旧约我是看过了的,但是可能不同的人对同样的文字有不同的理解吧,我并没有得到跟你相同的结论。神对犹太人的护佑偏袒,如果不用情来解释,我是无法理解的。
默山,如你所说,不再论了。
祝你节日快乐!
林默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2-03 13:38:28
一个无情的人,当然可以有爱并处处谈爱,别说人了,动物都有爱,但却没有情。二者不是一回事。
当然,如果非要把二者说成一回事,也未尝不可,因这世界没有任何两样东西一定是绝对没有关系。
关于耶教之神有没有情之说,建议寒枝看完了旧约再来评论。
不再论了,祝好:)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2-03 06:12:32
回复林默山的评论:
既然默山把话题引到了情和爱的区别这里,我也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爱只是情的一种。一个人无情,是谈不到爱字的。
情有大情小情,爱也有大爱小爱。
佛家的慈悲和普度众生,也是大情导致的大爱。
耶教的神爱世人,还有罪恶必受审判惩罚,也是大情大爱。
而小情小爱则包括对父母儿女的亲情,对爱人的爱情,对朋友的友情。
我也要借此来澄清一下自己:我前面说自己还是不能放弃的情和爱,还都是小情小爱:)
林默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2-02 20:19:32
澄清澄清,我之谓冯师之情感术,是谓能居此二者,便能摆脱人生之情感“困扰”。是情感之“困扰”,此乃术之“用”意也,而不是说人应该摆脱情感本身,从而无情啊!
君不见即使是佛家,都不曾言人当无情,佛家有情而否定爱欲,菩萨便是有情无爱的佛,以大慈悲心回渡世人,出于情而非是出于爱;这与耶教不同,耶教重爱,有爱而无情。
情还是要有,要有啊。。。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2-01 20:48:04
回复林默山的评论:
默山到访,不胜荣幸!其实我是经常到你的博客转转的,以免漏看了精辟的文章:)
默山太有学问了!诚如所引之文,感情乃是人类的负累,只有不受牵累,才能获得大智慧。可是,也如我的另一篇《情为何物》中所提到的,人生若无情,则于我来说实在少了太多乐趣和美好,所以看样子我还远没有到得道的境界:)
林默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1-30 21:29:49
寒枝访石苑,恰似故人来,特来致谢。并于此好文处,分享如下一二。
冯友兰曾撰文讲人生术,特言对付情感之术。冯师认为人之情感来源有二,能居此二者,便能摆脱人生之情感(个人以为,是大部的情感,却不是全部之情感)困扰。
其一,如庄子言,人之所以有情感,是因为人的知识不够,若能有足够之认识,则不会有情感。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所认为,情感乃Human Boundage,人若有充分的知识,就能打破这种bondage。这于佛学重智慧,认为摆脱人生之苦唯有一“悟”,如出一辙。
其二,情感之生乃因累于物。关于此,故人有如下精句
“应物而不累于物”,无累于物,便可“胜物而不伤”,诚然如王阳明言“七情不可有所著”,“著”乃“累”也。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1-27 20:20:35
回复qianqiuxue的评论:
谢谢雪!也祝雪天天快乐!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2009-11-26 12:15:44
祝亲爱的寒阖家感恩节快乐!替我亲亲两个宝贝!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1-17 09:57:07
回复虔谦的评论: 问候虔谦!文学评论,我是不会的,只是有时候有点儿读后感而已。
虔谦 发表评论于
2009-11-14 07:23:48
来看望寒枝。寒枝着实可以从事文学评论呢,因为你涉猎的范围很广。
孩子们又长大许多了吧。问候朋友!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1-02 08:50:40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呵呵,谢谢你的评论。其实我只是在这里自言自语,有路过的人看到了喜欢,并且觉得有用,就是缘分。如果有人有不同的想法,大家讨论一番,就更是意外的收获了:)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0-31 08:30:39
回复寒枝的评论:
谢谢寒枝!
什么对,什么不对,各人有各人的标准,反正老子也没法做裁判,呵呵!你要是看到比你更对的理解,麻烦你也告诉一声,哈哈!
我喜欢的东西,就是凭自己的直觉。你若要问我为什么,我还得好好琢磨一下。也许是能帮我从一个新角度看问题;也许是能使我原先脑子里的凌乱想法更有条理,产生共鸣。
我觉得,古人的话,咬文嚼字地去理解他们的百分之百的原意,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体会和传播先人的智慧,帮助自己和周围的人们修身养性,处理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相互依存的种种矛盾和关系,就是大好事。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0-30 19:24:43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呵呵,喜欢就搬去吧!其实都是些我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对的。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0-28 08:07:10
回复寒枝的评论:
Thank you, 寒枝 !
Some of my loved blogs were closed recently, so now I want to copy the pieces I love to my own blog for safe-keeping.
I love the other piece you wrote last year, but I was too shy to ask.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4&postID=24039
If you don't mind, can I copy that one as well? Thanks!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0-25 20:21:12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喜欢就搬去吧,希望对你有益:)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9-10-23 10:12:37
寒枝: I like this piece very much! Do you mind if I copy it to my blog?
Thanks for sharing :))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10-05 12:11:34
回复qianqiuxue的评论:
谢谢亲爱的雪!也祝你阖家快乐!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2009-10-05 05:28:13
祝福亲爱的寒阖家中秋快乐!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09-29 07:01:32
回复虔谦的评论:
谢谢虔谦!也祝虔谦中秋快乐!
虔谦 发表评论于
2009-09-27 15:32:39
原来另有研究阿。
问候寒枝,中秋快乐!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09-25 13:23:41
回复五弟五哥的评论:
谢谢!欢迎常来!
五弟五哥 发表评论于
2009-09-23 16:32:25
在秋雪家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儿,就跑来了。
写得好啊!
顶这小女孩儿一下.
问好。
寒枝 发表评论于
2009-08-20 06:51:00
回复qianqiuxue的评论:
雪,后面还有一些关于宗教和潜意识的论述,都很有启发性。我自己还没有完全领会,所以没有提到。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很有醍醐灌顶的效果:)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2009-08-20 06:13:04
寒,只看了这一点已经知道这本书写得有多好了。一定找来看。谢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