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是宗教」的進一步說明(四)

三代的禮教,是宗教,孔子承傳之禮教,自是宗教,這宗教性尤其表現在他的踐證上。
孔子以身作則的踐證之教,不尚說教,而為見于行事的身教,天、命、仁一皆體而有之,乃為不言之教,這是孔子宗教的一大特點。
孔子宗教的第二個特點,是他多聞善擇,博見體要,透入三代之禮的核心,抉發其學卜筮之「恒德」,其教祭祀之「配命」,突顯這一根本天人關係。
這第二特點,請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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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如不是迷信就是哲學嗎?》 吮露鶴

打開先秦古籍,擺在那裡的智慧,明明白白的有一個「學」,同時也是一個「教」。古人以「禮」為教,是乃「禮教」。禮教外顯,出現我們面前的,一個是「文教」,再分可有教育、教化等;二是「政教」,再分可有政治、法制、經濟等。禮教有這好些外顯在前的一面,而又有那內蘊在後的一面,我們直接的視野以外,更有個無言之教。這個無言之教在孔子身上,多不見諸言,只因重形乎事,他偶爾揭出,便是天、命、仁。天、命、仁對孔子來說,基本上不作概念、觀念來看,而是踐履的信念經驗,完全是內在的,但又都有超越的一面,這些東西要是用現代的話表示,本應該叫「宗教」。

只是今人光在西方語境裡看這個無言之教,見你並無多少執宗義之說教,覺得你既然不說清楚或說不清楚,所以不是宗教。即使有先哲、後賢出來,把聖人的無言之教加以申說,但由于天、命、仁既內在又超越,如脫離實踐,光以西哲的知識標準或治學方法看,可以都認為你們說不通,說不通的不是宗教,更不算哲學;頂多把你歸入形上學或唯心主義,到我們五四以後又叫它做玄學;恃著西方語境的話語權,再改用中國話來稱呼,刻薄點的便叫它玄學鬼,更常用的指謂,乾脆叫迷信。所以在我國禮教中,無言之教的這一部份,有近一世紀的工夫叫做「哲學」,叫「形上學」或「玄學」,或叫「迷信」,總之是左閃右躲,不太願意去稱之「宗教」。但早它百年以前,中國人一說「教」,心裡明白得很,無宗教之名卻有宗教之實,像天、命、仁這些,是學也是教,沒有半點理解的困難。

當然古人的時代和社會,不像現在治學喜作概念分析,把個禮教整全一體的禮教,別內、外,分無言、有言甚麼的。禮教原則上從實踐講,「禮」的基本就是祭祀,「教」的本源就是學,即卜筮。祭祀和卜筮在我們現代的人常視作迷信,但孔子卻不這麼看。祭祀報本返始,慎終追遠;卜筮絜靜精微,鑑往知來。我們說過,像是要拜灶之神還是該祭室之奧的這一問題,孔子沒有興趣回答,子不語此類怪力亂神的迷信。然而祭祀可以不是迷信而是宗教,所以孔子並沒有否定敬天祭祖,像自求多福,永言配命,齋戒祭享,使自己配合上天所配給之命而行,這種合理的祭祀,孔子是接受的。以一樣的態度,孔子看待卜筮,也可以不是迷信。

《論語.公冶長》記載,魯國的大夫臧文仲擁有一隻很大的靈龜,留作占卜,把牠飼養在特別的豪宅,斗栱雕造得像座山那樣,樑柱的藻飾畫得密密麻麻,孔子於是便說:「何如其知也?」「知」即「智」,大概當時魯人常常稱讚臧文仲大夫是位有智慧的人,但孔子懷疑,把占卜的烏龜看得那般重要,如是智者,怎可能這樣呢?我們應該知道,孔子從沒反對過卜筮,他五十知天命,並且學《易》,如此避免無大過(見「為政」「述而」)。但他無法認同卜筮要靠大龜大屋這類外在形式以自矜。另《論語.子路》記載:「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易》恒卦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孔子引用了兩句話,第一句是南國人的諺語說「人沒有恒心,連巫醫也做不成。」「巫醫」在《禮記.緇衣》同樣的引言又作「卜筮」。孔子對這話的按語,是很簡單一句「好!」第二句引語是《易》卦爻辭,「若無恒心,有人總會要蒙羞噢!」孔子加的按語是:「既然沒有恒心,乾脆不占卜算了罷!」意思是沒有恒心的人,占了也白占,不會有果效。兩句引文合起來看,孔子認為卜筮不是靠形式,其真實的意義當在乎恒心恒德。卜筮仍可以不迷信「命运」,總是為不確定的將來患得患失。卜筮應是「知天命」,從天道之易變,示人以得失進退,彰往察來,勉勵人恒其德,雖知其不可為而為,忍辱精進,消極應無大過,積極該止于至善。這樣的卜筮,當不是迷信。

今人談卜筮,不是看成占卦迷信,就是看成易經哲學,總之不以為是宗教,這不只是觀念問題,更是態度問題:迷信是拿來破的,哲學是拿來立的。如不喜歡卜筮,那便是迷信,若是喜歡卜筮,便是哲學。先有了不科學的是迷信和科學的是哲學這種簡單的二分,甚麼是迷信或甚麼是哲學,便隨喜惡歸類,無論見證據多少,都依二分觀念及喜惡態度處理,貌似客觀,自覺講理,實則主觀唯心。卜筮的問題如此,祭祀如此,宗教亦是如此。巫教有卜筮、祭祀,但不是一見卜筮、祭祀就須認定是迷信。《楚辭》雖載巫風祝咒,但屈原不是搞巫教而是文學創作,祝咒是甚麼,要具體由裡到外看。巫教有祷告,耶、回、印、佛諸大教皆有祷告,要了解宗教祷告的性質,才能說它是不是巫教祷告的迷信。我們若肯走出觀念和態度上的偏執,先從具體的歷史現實出發,看孔子和三代實踐、理解的卜筮、祭祀,可知孔子甚至至少早至殷代,華夏的宗教非巫教化的格局便經已形成了。

殷商王室的卜筮,不是臨事問神,決疑目的達到就算的隨機行為,而是載錄、存檔,透過文字載體承前啟後開創歷史的活動。參與者是有組織、分工的貞卜集團,裡面的成員都是學有專精的太卜、卜師、占人、龜人、工、史。貞卜龜版牛骨的使用,需經複雜的搜討、備製、存儲、祭奠、問貞、灼兆、記錄、占斷、刻寫、存檔、察證等等程序。卜辭是問龜占兆的記錄,完整的卜辭,辭式有四條:一、序辭,先敘占卜的時、地、人;二、命辭,次述所問之事,常以正、反兩種語氣重複問貞,更會貞完又貞、問完再問為成套的貞問;三、占辭,記預測之吉凶;四、驗辭,錄事驗與否的判斷。其卜人、卜具、卜辭之細之繁之全,遠非巫師通神一個人魂遊象外可比。殷之卜筮所完成的,是一集團實踐理性的共同超越體驗,怎可以頑固地非要指它是巫教呢?

殷商的祭祀,卜辭所記,合見數十種之多。崇拜對象分別為:一、天神,如日、風、雨、雲、雪等;二、人鬼,先公、先王、先妣、舊臣等;三、地祇,社、河、岳、四方、四巫等。三者之中人鬼之祭幾佔大半,先公近祖、先王、先妣之祭,更以固定的五祀按規律的祀譜日復日、月復月、年復年地輪番「周祭」。周祭祀典中常有一種「王賓」卜辭,特別是受祭的祖神「賓于帝」,就是到上帝那裡為賓作客,享受後人的祭祀。卜辭乏直接祭祀上帝的記錄,那裡上帝呼風喚雨、祐福降禍,可謂帝力無邊,論者認為,如此至上尊神,不能奉之以事祖之祭,最多在先公先王賓于帝時配享得到崇敬。殷人求甘霖祈豐年,也不直接告于以風雨為使的上帝,而是轉向先公先王,以他們作祷請上帝的中介,或者直接祭風、雨,祈福禳災。天神、地祇、人鬼均受人間之祭祀或祈求,天神、地祇人格化,同時人鬼祖先天神化,自然崇拜與祖先崇拜,漸合為一,到這些祭祀的最後,至高超越的尊神上帝,才終于漸被突顯出來。在殷人那裡,與卜筮系統平行的,是另有一套周祭加各種祭的至細至繁至全的系統。所以殷人的祭典,也已絕非僅為避凶趨吉的臨時之計,而是殷人社會集體宇宙觀、意志力的充分表現。

殷人崇敬的帝或上帝,接著為周人所接受,其後又稱「天」。殷人之帝,至高超越、主宰一切,考周人所信仰之天,亦無二致。《尚書.金縢》說,武王克商二年患病,設壇告于三位先王,以轉祷請于帝,更清楚顯示周人保留了殷「賓于帝」的遺制。《尚書.召誥》又載成王營建洛邑,在那裡敬奉后稷,也配享皇天。值得注意的是誥文接下去總結了夏、殷滅亡的教訓,乃因「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所以呼籲「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這裡特別提出一「敬德」與「天命」的關係:夏、商不敬德,所以失去上天的福命;因此王要敬慎,認真行事,且不可不敬德,並祝願王得與民眾共同承受上天永遠的福命!值得注意的是,這時人與超越至上的帝或天,雖也以祖先為中介,可是已出現一種直接的互動關係:人之敬德,得天之命;人失其德,乃失天命。漸漸周人的鐘鼎銘文,開始說到王「受天佑命」,又出現「天子」一辭。《尚書》多次講到是天降命王,使作民之主,同時更降命人民,並且是「惟天降命肇我民」,天之降命是以我民為肇始,然後才再降命王,因「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民受天之降命,地位提高了,天要先看民之所欲,實現民的願望,天聽天視,皆民之所聽所視,天彰明善人、嚇畏惡人,也以民之彰善、懲惡為依歸。王今作民之主,責任是順天應民、敬天保民,做到了天、人兩悅,才配得上受天永命。

殷人之帝,高高在上,周人之天,一樣是至上天神,但與人的關係開始親切了,只要德、命相符,天、人可以相對,開始能夠說「事喜上帝」、「用享于帝」,人不只祭祖,更可直接祭天了。尤有進者,周人之天,不再殷人獨斷之帝,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天意全看民意。無怪乎《詩.大雅.文王》裡有天命無常之嘆,天子之位,不存在永遠這回事,時王貴為天子不過是上天依民意挑選,故要「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人好自為之,繼續修德,不斷配合上天之命,這樣祭天的意義,不離永言配命。孔子述而不作,其學其教,悉取之三代之禮,他的工作不過為這個禮,畫個龍並點個睛。孔子畫筆之下,卜筮仍是卜筮,祭祀仍是祭祀,但都是經已非巫教化了的純正禮教,孔子合身教與言教,點出卜與祭「恒德」「配命」之中的天人關係,肯定了其真實宗教意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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