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刘:笑谈进化论——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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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声明,我本人对进化论持怀疑态度。本文只是从历史的角度介绍进化论,并从
逻辑的角度去讨论。文章所说内容只代表文章本身,并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为什么说笑谈呢,因为进化论本来就不是什么严肃的题目。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
因此也用不着用科学的态度,严肃地对待它了。

我基本上是把进化论当作演义来看的。演义一般是不严肃的同义语。所以古人写演
义的时候,开宗卷首,都要先说,古今多少事,都在笑谈中。

本文写作过程中,专门请教了我友马悲鸣先生及其夫人。马兄博学多闻,见多识广,给
我提供了好多素材。嫂夫人乃生物学博士,从技术上对我加以指导。他们两夫妇对我
帮助菲浅,特地在此鸣谢。

顺便说一下,我那马家哥哥文采超群,笔下生风,案头功夫甚是了得。轻薄为文,
自成一体。嘻笑怒骂,皆成文章。世人中或爱之,或恨之,但无人对其等闲视之。
爱之者读其文拍案击掌,恨之者念其句咬牙切齿。马家嫂嫂更是了得,想当年是拨
乱反正之后中科院第一批研究生,戊午年头牌女举子。我等还在读本科贡生时她已
经乘桴浮于海,到大洋彼岸攻读博去了。

一、拉马克

说到进化论,人们总是想起达尔文。殊不知,进化论之鼻祖乃拉马克氏,非达尔文
氏也。

一九七八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生物试卷中有一道题目,大意是“试论拉马克用进废退,
获得性遗传与达尔文自然变异,忧胜劣拜的学说及其区别”。这道题目,实际上道
出了进化论的核心内容。如果答对了这道题,基本上对进化论算是了解了。

我是上了大学之后偶尔看到了这份考题。其中这道题难倒了我,花了很多时间去查
参考书才开卷作出了答案。

进化论的基石是遗传变异。而遗传变异最早是由拉马克提出的。拉马克是个博物学
者,在达尔文之前,林耐之后。他花了二十六年研究植物,比爱因思坦氏花七年时
间学数学为研究物理做铺垫长了三倍半的时间还多。研究了植物才研究动物,然后
才有遗传变异的理论出现的。

拉氏认为遗传变异是定向的。某些用得多的器官就会越来越发达,而不用的器官就
会越来越衰退。比如长颈鹿的脖子,是为了够高处的树叶用的,越伸越长。而猿本
来是有长尾巴的,因为没用,越来越短。当然这长短变异非一日之寒所能,不知要
经过多少世世代代。

人们常说鸡同鸭讲,把鸡和鸭比为互不搭界。人们还常说落汤鸡,而不说落汤鸭。
因为鸭子的羽毛是有油的,不怕水。而鸡毛无油,遇水就失形了。

这个区别可以按用进废退来解释。可以设想本来鸡和鸭的毛都是出少量油的。但鸡
因不下水,出油无用,且浪费能量,于是便越出越少了。而鸭因为要浮水,同时还
要保存热量,因此油便越出越多。

当然这只是推测,无法证明。但大家一致公认鸭蹼是划水用的。鸡虽不下水,细细
看脚上却有少许蹼存在。这可以作为退化不完全的佐证。因而可以推测,原本鸡鸭
的脚都是有蹼的。鸭蹼因为有用,所以保存了下来,而且越长越大。而鸡蹼则因无
用而退化了。

有用的器官会越来越发达,没用的器官会越来越衰退。这就是所谓的用进废退。

不仅如此,拉氏还相信主观能动性,认为变异是能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比如说,
那长颈鹿伸长了脖子也够不着树尖儿的树叶儿,就使劲儿伸,一边儿伸一边儿催那
脖子,你再长点儿啊。催急了,那脖子还真长了一点儿。久而久之,世代相传,长
颈鹿的脖子便越来越长。

从理论的高度,拉马克把这叫做获得性遗传。获得性遗传的关键是变异可以今生得
来的,而且得来之后还可以代代相传,就象从皇帝老儿哪儿得来的免死牌儿一样。

这获得性遗传是从哪儿获得的呢?拉马克没有说得很清楚。我因为倾向于是有神的,
就宁愿希望是从神那儿得来的。那长颈鹿一边伸脖子,一边祷告说,天上的神明啊,
你若有灵,就赐给我长一点儿的脖子吧,这样我就不至于挨饿了。上边儿听见了,
瞅它怪可怜见的,就恩准了,于是它的脖子就长了一点儿。

而那猿人的尾巴呢,也是类似。原本那猴儿尾巴是在树上窜来窜去当吊钩儿而用的。
后来下地走路了,就没用了。而且一躺下还搁屁股,给睡眠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于
是那老祖先就祷告说,天灵灵,地灵灵,老天爷啊,您赐给我的尾巴现在不太用得
着了,是不是可以退还给您啊,要不然您给我换点儿别的也行啊,咱们以物易物阿。
上边儿天上老爷子背负青天朝下那么一看,好家伙,都是人间一片了,绿油油的树
木都被人类砍没了钻木取火用了,到处是沙尘暴。老爷子心里一凉,说我亲手缔造
好端端大好河山被你们糟蹋成什么样子了。罢了,那老天爷长出一口气,事已至此,
那尾巴也确实没什么用场儿了,就开了个准许退货条儿,把那尾巴回收了回来,然
后用那同等材料儿把它前爪加长,就变成手了。

您如果那手还在,可以趁没人时往后面摸摸。那脊椎骨从上到下,到了臀部哪儿突
然就没了,就象那路走着走着突然断了一样。其实原来还有好长一截儿呢。最初的
设计是由粗到细,逐渐消失的。

您先别急着反驳我,我这儿说的都是演义,不是科学。什么是演义呢?就是演绎,
也叫逻辑推理,没有事实根据的。也就是说,是瞎猜的。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儿,
咱们当时谁也没在场,没法儿充当见证人。

不过我这演义说到这而,您大概也知道为什么拉马克不为后人重视了。从宗教的角
度来说,这拉先生起码儿还尊重神明,有点儿因信称义的意思在里头。因此宗教就
放他一马,不再批判他了。从无神论的角度说呢,那老拉太注重精神的力量了,有
点儿唯心主义的倾向,于是也不愿捧他为先锋旗手。这么以来,两头儿都把他给冷
落了。久而久之,就变成被人遗忘的角落了。

其实那拉马克不仅是道地的进化论创始人,而且还是整个儿生物学的鼻祖。连生物
学这个词儿都是他想出来的。在拉氏之前只有植物学和动物学,没有生物学这么一
说儿。现在学生物的都知道有个叫林奈的,却鲜有人知拉马克,实在令人忿然。林
奈只是提出了动植物分类,就象那微软操作系统中建立一层层的文件夹儿一样,都
是静态的,没什么看头儿。拉马克的变异学说,开创了动态生物学的先河,就象从
幻灯片儿到电影儿一样,一大质的飞跃。而且连生物学这名儿都是拉马克起的,因
此拉马克应该是生物学之父,要不,怎么着也得是个教父干爹之类的。

我觉得,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不论那进化论是功是过,那总负责人都应该是拉马
克,而不是达尔文。我建议应该为拉马克建一座纪念碑。那同意他的呢,就叫它为
历史的丰碑。那反对他的那,就叫它历史的耻辱柱。反正在历史上拉马克被写得不
够粗体,应该再重重地描上几笔。

介绍完拉马克,下面再来说达尔文就容易多了。

(未完待续)
老毒笔 发表评论于
本人对进化论也持怀疑态度。
读过次文还是长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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