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老庄的人类文明史

老庄说以同类为天敌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开始;不具备这种精神的不能算“人”或者不能代表和指挥(恐怕这个是老庄意识里的重点)人。我只是把我的跟帖拿出来单列:

当人类生活在有很多猛兽的野外,自然就会集结起来共同抵御野兽攻击,这是同类还是天敌吗?由于人类控制了整个地球,自然界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动物对人类构成威胁性的竞争,人类自身之间的竞争才演化为人类斗争的主要形式。不跟人竞争,跟谁竞争?如果非得竞争的话。一切存活下来的动物都是祖先竞争胜利的结果,物竞天择然后适者生存,优者生存。从这个意义上讲楼主说的这一天性恰恰是动物性,而非人的特性。
我的看法可能和教课书有很大不同啊:我觉得动物局限于对资源的竞争,而人能创造出自己需要的东西。人的创造力是动物所不具备的,而创造力是人类不断进步的能量源泉;通过创造,人类克服了动物们不能克服的很多困难,比如食物短缺,比如气候不适,等等。如果仅仅斗争的话,不就是相互掠夺资源吗?掠夺来掠夺去最后能怎么样呢?人类社会如果不是永远存在着那些耕作者、发明者、工匠、写书的人、艺术家等等,人类之间又能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作“斗”的诱饵呢?楼主认为这些创造者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吗?
人类社会确实长期依赖存在一种对掠夺的崇拜,这是因为掠夺是最容易做到的(你不要说没实力就不能掠夺,看看索马里人,人家有什么?),所以文明社会一再被野蛮部落从军事上征服。可能这个让人觉得掠夺者是强者。我认为从历史的意义上讲强和弱是辩证的,也是变化的。不能因为人类有自我毁灭的倾向就判断只有自我毁灭才算人类,人类还有其他别的动物没有的特质。(任何其他动物如果走到人类的位置,恐怕也会“窝里斗”这个没什么值得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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