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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对惠特曼的影响

□ 卢晓白

  摘要: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肯定人的神性,强调人的直觉意识,认为人可以在自然中发现人的理性光芒。他的思想渗透在惠特曼的诗歌创作中,惠特曼在自我、人的价值、自然和上帝等多个角度探索实践着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
  关键词: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惠特曼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1803-1882)是美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文艺评论家,对美国文化产生过重要影响。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推动了当时美国思想文化的空前繁荣,促进了美国文化和美国精神的独立,造就了真正的美国文学。著名作家霍桑、麦尔维尔、狄金森、惠特曼、弗罗斯特等都受到他的影响。讴歌民主和自我的民族诗人沃尔特·惠特曼是其中之一,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及诗学理论在惠特曼的作品中得以体现,爱默生思想为惠特曼的创作提供了不尽的源泉。
  
  一、爱默生及其思想
  
  爱默生1803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一个牧师家庭,哈佛学院毕业后进入神学院学习,后成为波士顿第二教堂牧师。后因不赞成当时唯一神教派某些教义,放弃神职,1822年赴欧洲游历,结识浪漫主义运动先驱人物兰道尔、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深受康德先验论哲学的影响。1837年爱默生发表著名演讲《论美国学者》,抨击了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强调人的价值,号召发扬民族自尊心。1840年爱默生任超验主义刊物《日晷》主编,后来他把自己的演讲汇编成书,这就是著名的《论文集》。1882年4月27日爱默生在波士顿逝世。
  爱默生倡导超验主义,强调个性的解放,摆脱神学、学院派教条主义及传统思想的束缚,“提倡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爱默生认为。“人们在自然中发现人的理性光芒,自然是人类精神的化身,具有象征意义”。他提出“……置身于一个内心自由活动的超验状态。通过直观去感受世界,追求真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保持了唯一神教派强调人的价值的积极成分,反对权威,崇尚直觉。先验主义思想帮助美国人冲破外国的束缚,树立民族自信,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真正的美国文学。
  在诗歌创作方面,爱默生认为,诗歌的韵律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催生韵律的主题”,强调个性的张扬,思想的自由。爱默生的诗歌散文没有华丽的词藻,不刻意追求形式,语言精炼,气势磅礴,富于哲理。有人这样评价他的文字“爱默生似乎只写警句”,他的文字既充满专制式的不容置疑,又具有开放式的民主精神;既有贵族式的傲慢,更具有平民式的直接;既清晰易懂,又常常夹杂着某种神秘主义……那些被人诵读的名言警句从未因岁月蒙上灰尘,反而被映衬得熠熠闪光,总能够振奋人心。
  
  二、爱默生对惠特曼诗歌影响
  
  爱默生对惠特曼的影响是世人皆知、有目共睹的。1855年《草叶集》第一版出版后,遭到批评家们的广泛批评和指责,而爱默生大加赞扬:“对《草叶集》的价值我绝不能视而不见,我觉得它是美国出版的最伟大的,充满智慧的经典之作。读这本诗集我感到十分高兴,就象一种伟大的力量使我们高兴一样……我为你那奔放、勇敢的思想而感到兴奋……”。爱默生一直渴望着在美国本土能出现摆脱英国文学影响的一个美国诗人或文学家。正是爱默生给予的鼓励和鞭策使得惠特曼的诗歌开始在美国诗坛引起争论,使自由体诗在美国文坛独树一帜。
  惠特曼在《草叶集》初版序言里就提到,其诗歌思想的核心是将自己的思想融入自然与客观现实之中的一种表现,是自己的思想和客观现实的一种高度融合。惠特曼认为,诗歌创作应该是“超验的、新的、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描述性的、史诗般的”。认为诗歌创作“在于通过灵魂的透视去照亮一切自然”,这与爱默生“在自然中发现人的理性光芒”不谋而合。
  惠特曼的诗歌在表现形式上也受爱默生诗学思想影响。他强调诗歌表现中所表明的一种个性和自由,认为诗歌表现的形式不在于韵律的节奏或形式的均匀,这与爱默生的观点接近。在惠特曼的诗歌中,诗行的长短已无关紧要,韵律的体现已无法表达诗歌内在的关系。反而成为一种束缚。他强调自我“灵魂”在诗歌表现中的内在联系,是否能将诗歌的表现内容来影响人们的“灵魂”,是否具有时代的代表性、民族性,这是十分重要的,这与爱默生在《论诗人》中提出的“诗人应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也产生了一致性。也正因为惠特曼在诗歌表现形式上的大胆革新和创新,才真正在诗歌表现形式上摆脱了传统诗歌和学院派诗风的影响,从而创立了惠特曼式的自由诗歌体,并对后来的美国诗人或其他国家诗人产生影响。
  
  三、先验主义思想在惠特曼诗歌中的体现
  
  1 人的价值
  惠特曼和爱默生都强调个人的价值。爱默生在《民族的精英》中将“人”与“黄金”相比,突出人的伟大,金钱的无能,将“勤劳勇敢的人”与“懒汉懦夫”比较,歌颂平凡的人和勇士,突出表达了“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人是自己的神”。而《草叶集》中的杰作《自我之歌》是惠特曼对自己,也是对所有读者,特别是美国人民的歌颂。在《我为一个人的自身歌唱》中,他写道:
我为一个人的自身歌唱,
  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人,
  但要用民主这个词,
  用全体这个词的声音。
  惠特曼以充满同情与热爱的笔触描绘了形形色色最下层的劳动人民,他选择最平凡的草叶作为他思想的象征,透过他们——这最为普通的草叶,诗人看到了坚忍、希望与生命。“神圣而又平凡”是他追求的理念,神圣是惠特曼个人主义的基础,平凡则是诗人民主思想的起源。
  2 自由的意义
  超验主义推崇人的能力,对人的本质精神大力颂扬,这就是自由和民主的精神。对超验主义者而言,自由首先意味着个体的独立精神。而惠特曼一直为自由、民主呐喊,《自我之歌》中的“我”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涵义,诗人通过“我”既表达了对民主自由和人类幸福的追求和憧憬,又讴歌了美利坚民族的现实生活和优良品质。在《草叶集》的初版序言中,惠特曼写道:“合众国的天才表现得最好的最突出的,不是在它的行政和立法者身上,也不在那些外交官、作家、大学或教会,而永远最突出地表现在普通人民之中。”这既是诗人的开场白,也是《草叶集》的基本主旨,即从民主和全体人民的角度来歌唱物质的、精神的、历史的个人。
  3 辩证自然观
  爱默生认为人和自然是紧密相连、和谐统一的。在《论美国学者》中,他写道:“人与自然源于同根,一个是叶,一个是花。两者同情同构,相互联系。”自然界是精神的象征物,自然界的每种物体,每一个生灵都会在人的心灵中产生一种启示。在他看来“自然界就是思想的化身,又转化为思想……每一种存在物都时刻在教育着人们,因为一切存在形式都注入了智慧。”自然界不仅向人们显示其自身的物质价值和规律。而且还能使人们获得道德真理,给人以精神上的启示。
  惠特曼对大自然更具有独钟。在《草叶集》中,诗人广泛描绘了北美大陆的山山水水、飞禽走兽和人情世故。极力赞美大自然的壮丽、神奇和伟大。惠特曼认为。自然蕴含了自我所追求的人类价值,自然界无所不在的自由、活力和创造力令他身心振奋。在《一只沉默而耐心的蜘蛛》中,他在灵魂和蜘蛛之间找到了共同点。在《我看见一棵橡树在路易斯安那生长》中,诗人借孤独的橡树表达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渴求。在《永远摇晃的摇篮之外》中,惠特曼甚至进入一只鸟的内心,把它深情的歌曲翻译成人的语言。和爱默生一样,惠特曼看到人和自然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是宇宙的一部分。
  4 宗教的人文化
  爱默生和惠特曼对上帝的理解都不同于正统的基督教。他们都对作为制度的宗教表示怀疑,看重作为个人信仰的宗教精神。爱默生常因无法从自身经验中证明上帝的存在而感到困惑不安,他号召人们摒弃那种割断人们与上帝直接交流的形式主义的信仰方式,追求“上帝与我同在”、“人人心中见上帝”的宗教理念。在《论自然》中他形象地描绘了与上帝同在的状态:“站在空旷的大地上,我的头颅淋浴在欢快的空气,随之升上无限的空间——一切卑微的、自私的思想都荡然无存。我成为一个透明的眼球。我完全消失了,但我看见了一切。宇宙之生命涌流绕我回旋,穿我而过,我成了上帝之一部分或一粒子……”惠特曼觉得根本没必要去证明。即使上帝不存在,人类之爱也足以让他感到完美的幸福。惠特曼在《自我之歌》中说:
  我对人类说,不要对上帝好奇,
  连对每一个宇宙好奇的我对上帝都不好奇。
  我在每一件事物中听到并见到上帝,却丝毫不理解他,
  我也不知道有谁比我自己更奇妙。
  作为爱默生思想的追随者,惠特曼认为,诗歌的目的在于唤醒自我中潜藏的神性。他坚信一切——人类、自然界乃至无生命的物体都具有神性。“我在每一件事物中都听见和看见了上帝。”人类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美丽而温和”的上帝就在身旁,“在男人和女人的脸上,在镜子里面我自己的脸上。我看见上帝。”自豪地宣告世人:“我里外都是神圣的。我使触着我或被我所触的一切也都成为神圣的东西。”在惠特曼的笔下,人与神的界限得到消解,人取得了与神平起平坐的地位,很多时候人神是一体的。
  
  四、结语
  
  惠特曼被后人奉为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的诗率真坦诚,自由奔放,气势恢宏,充满热烈激荡的情感体验、深刻博大的思想见解。爱默生的思想是惠特曼创作思想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他坚定自己诗歌创作信念,保持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具有重要的影响。


探析爱默生与霍桑超验主义思想的矛盾(转自网络)(2009-05-18 17:12:48)标签:杂谈 分类:爱默生
【摘 要】爱默生和霍桑同为十九世纪美国文艺复兴时期超验主义思想的代表作家,但由于两人的根本出发点不同,前者积极乐观,后者则消极悲观,所以在人性论,实现人性超越的方式及自然观三方面二者有不同的见解和看法。充分了解爱默生和霍桑超验主义思想的矛盾,有助于我们深刻领会他们作品的实质,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

【关键词】超验主义; 人性; 超越; 自然





一.前言

超验主义是19世纪30年代以后基于后期浪漫主义之上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原来一直是农业国的美国,三十年代以后工业取得迅速发展,在东部沿海的新英格兰形成了最早的工业区,这一社会变化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就是超验主义这一冲击旧思想枷锁的思想解放运动。

由于超验主义思想运动发生在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当时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已暴露出内在的矛盾,这就决定了超验主义思想中的矛盾:它一方面宣扬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讴歌人的智慧与创造性,这些都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另一方面,又常常充满了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某些方面不满及疑虑,浪漫主义文学的基调由主观转向怀疑和消极。超验主义的这种内在矛盾决定了超验主义作家作品中的思想并不相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其中最能体现超验主义这种内部矛盾的代表性作家就是爱默生和霍桑。这两位作家同是生活在十九世纪的新英格兰,并都曾一度居住在当时美国文学思想活动的中心—康科德城,可以说具有相同的时代背景,相似的生活环境,受到同样的宗教文化氛围的熏陶,可为何他们的作品在内容和风格上却有着如此之大的反差呢?连亨利詹姆斯也认为这是个很罕见的例子:两人生活环境相同,又都是清教徒的后代,有着相同的思想渊源,但表现在文学中的风格和品位却截然不同。

持超验主义的爱默生认为人并非生来就罪孽深重,而且人因可以与上帝进行交流而具有神性;在实现人性超越上,他坚信人的内在潜力是巨大的,要想发掘这种潜力,只有通过自助自立而无需依赖他人或社会;而且他还认为人通过努力是可以认识自然界的。而霍桑虽不是清教徒,思想上却深受加尔文主义的“原罪论”和“命定论”的影响,他认为人生而有罪,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人只有在犯下了错,经过深切痛悟,才能得到心灵升华;人想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认识自然界是不可能实现的。正是如此相异的思想出发点使这两位作家的作品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前者积极乐观,后者消极悲观:前者洋溢着激情,后者笼罩着阴暗。鉴于爱默生与霍桑超验主义思想的矛盾,笔者将从两位作家作品入手在人性论,实现人性超越的方式及自然观三方面着重对这两位作家进行探析。



二.关于人性

在人性这一点上,爱默生持较乐观的态度。在他眼中,人既有邪恶丑陋的一面,也有善良美好的一面,善与恶并存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任何一片完整的树叶都有正反面一样,“双重性”是一切事物的本质特征,人亦如此。但人的这种“恶”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于不恰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的,是道德问题,而不是由于违反了神意所招致的。

爱默生更进一步地认为,人具有神性,即“上帝与我同在”,“人人心中见上帝”,他可以通过自然这一“上帝的外衣”实现与上帝的交流与沟通,可以凭“理解力”了解自然,通过“直觉”领会神的旨意,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在1838年的《神学院献辞》中,爱默生大声疾呼竭力推崇人的至高无上,说“人就是一切,自然界的全部法则就在你自身”,他甚至说“人的存在就是神的存在的一部分”,把个人升华到“超灵”的境界。他在《论自然》一文中也用文学的语言形象地描绘与上帝同在的状态:“站在空旷的大地上,我的头颅沐浴在欢快的空气中,随之升上无限的空间—一切卑微的、自私的思想都荡然无存了。我成为一个透明的眼球。我完全消失了,但我看见了一切,宇宙之生命涌流绕我回旋,穿我而过,我成了上帝之一部分或一粒子……”。这样一来,人不仅仅是上帝的子民,在某些时刻也完全可以与上帝平起平坐。由于人是上帝按自己的模型造出来的,而且能完全领会上帝的旨意,他就有了神性,也闪烁着无所不在和万能的上帝身上所具有的那种神性的灵光。在《超灵》中他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不可言喻的是人与上帝在灵魂的每一个行为中的统一。最简单的人,在全身心崇拜上帝时成为了上帝。”他认为宇宙间存在一种无所不容,无所不在,扬善弃恶的力量,即他所谓的“超灵”,“ 超灵”为人所共有,每个人思想都存在于超灵中,人可以以自己的直觉观达到与上帝交融的境界。

这种否定人性的堕落和罪恶并将人性等同于神性的观点是同霍桑的观点是格格不入的。霍桑尽管在他的许多作品中直接或间接的抨击了加尔文教毒害人的宗教和窒息人的宗教教条,但他思想里也充满了矛盾,浸透了消极出世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意识。他经常陷入冥想,执着于加尔文教意义上的“恶”的观念,并往往从这一观点出发来看待社会现象,把一种具有神秘含义的“恶”当作造成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他曾在笔记中写道,“人人心中皆有恶”,还借人物之口表达了这一观点,说“难道人人不是从同一个恶根产生的吗?”在《年轻小伙子布郎》(Young Goodman Brown)中霍桑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人的内心便是罪恶的源泉。小伙子古德曼·布朗(Goodman Brown)是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他受到魔鬼引诱,晚上出发去森林参加聚会,事前未向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爱妻透露行踪。可一到会场才发现许许多多平素他尊重爱戴的人—德高望重的牧师先生,虔诚慈祥的老教徒,美丽贞节的少女,甚至心爱的妻子,都在这里与魔鬼欢聚一堂!而且在这里他还听到牧师披露了许多他不知道的正人君子们的隐密罪行,上至总统及太太,下至他自己的爷爷及父亲,乡里乡邻,原来都那么虚伪,那么肮脏!那夜以后布朗变得沉默寡言,因为他认识到了人人心中皆有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一些邪恶的秘密,每个人都在竭力地为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带上面纱,罪恶是人生而有之的胎记。然而罪恶终会遭到报应,像《七个尖角阁的房子》里写的那样,罪恶即使不会报应在自己身上,也会累及后代。

描写社会和人性的阴暗面是霍桑作品的突出特点,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 1892)曾经评价他最大的功绩就是具备“描写黑暗的伟大力量”,这与加尔文教关于人的“原罪”和“内在堕落”的理论的影响是分不开的。霍桑“人性恶”的思想观点在他的代表作《红字》中表现得最充分。在这里,霍桑从“恶”的观点入手剖析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提出了犯罪问题。海斯特·白兰必须佩戴耻辱的红字示众,但她始终不肯交代出自己的同犯丁梅斯代尔教长。作者通过几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反复探讨“罪恶在哪里?”“谁是真正的罪人?”等问题。在《红字》的三个主要人物中,首先是白兰公开受到惩罚,可是她坚强地度过了多年蒙受耻辱的生活,以德抱怨,终于使胸前的红字变成了德性的标志。其次是牧师,他怀着隐藏的罪恶倍受折磨,可是最后拿出勇气,认了罪,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而白兰的丈夫表面上是受害者,却由于一心想报仇,罪恶的毒液侵蚀他的灵魂,使他变得如同魔鬼一样。霍桑突出地描写了这个人物的丑恶的形象和更丑恶的灵魂,旨在表明只有他才是真正的罪人。作者在这些人物身上暴露了公开的罪恶之后,又揭开了道义上的罪恶,这样步步深入,从中引出结论: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

同样,在霍桑另一篇代表作《教长的面纱》中,一贯受教民尊重的牧师突然在面部蒙上了一层面纱,不肯摘下,他的行动引起全村的各种猜测,并使他成了令人望而生畏的怪物。到了临死的时候,牧师仍然带着黑面纱,大声疾呼:“我环顾四周,每一张脸上都挂着一面黑纱!”在这里霍桑用黑面纱来象征人们隐藏的“恶”的遮盖物(朱虹,1986:88)。如同在《红字》中一样,霍桑也是把自己所不能理解的现实生活中的矛盾都归结为一个抽象的“恶”,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要从“恶”入手,用他自己的话说,“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有游荡着的许多罪恶就会自行消失。”(朱虹,1986:85)

关于人性,二者的矛盾就在于爱默生认为人人皆善,“恶”是不存在的,而霍桑却在其作品中展现了一个人人皆有罪孽的世界。在霍桑看来,爱默生所持的超验主义是一种盲目的乐观主义,它并不承认人心的罪恶面,认为人没有必要为原罪、邪恶的存在而苦恼,这种对于人性的理解是肤浅的,远不如清教的深刻。

三.实现人性超越的方式上

由于对人性的认识就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因此在实现人性超越的方式上,霍桑与爱默生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的。这是二者有关人性分歧的自然延伸。

爱默生由于受到欧洲浪漫主义文学和德国理想主义等思潮的影响,所以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倾向。他在承认善与恶并存的同时,坚信恶的一面能够被转化,这种人性的超越要依靠人自身的修养和努力来实现,既不仰仗上帝的怜悯和恩惠,也不依赖他人和社会,因为人“自身就是一个有限范围内的创世者”,他是世界的主人,是自然的统治者,更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他反对权威,主张人凭自己的智慧和理解力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掌握真理,这实际上就是他所说的 “直觉”,也是他所提倡的“自助”精神(黄春燕,1999)。他在《论自助》一文中指出人要自助,要靠自己,“不必在自身外寻求答案”。爱默生始终把希望寄托在普通人的智慧和力量,他以对人的赞美代替了对神的膜拜,为美国思想境界吹来了一阵清新的春风,驱散了长期萦绕在人们头脑中的加尔文教“命定论”“人性恶”的迷雾。

爱默生那种过于乐观的观点在霍桑看来是及其幼稚的。他认为过度地沉溺于自我之中,只会让人与世隔绝,无益于培养真正高贵的品质,过度强调自我是阻碍而不是促进人的真正发展,它会使人远离自然的秩序而永不能回头。霍桑在其《红字》和《七个尖角阁的房子》中所表现的超越观是“幸运的堕落”的思想。他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提出“怎样才能驱除由个人或是遗留下来的往事造成的罪恶感”,也许这种理论在暗示,人类应该欢迎亚当的堕落,因为这是使人完整的手段。这种“幸运的堕落”的思想可以用凯尼恩所发的感叹加以概括:多纳泰络犯下了滔天大罪,悔恨咬噬着并唤醒了他的灵魂,悔恨又使他具有了高度的道德和理智潜力,我们从未梦想过,在我们所认识的多纳泰络那瘦小的身躯里,会孕育如此巨变……罪行教育了多纳泰络,罪行使他得到升华,那么我们认为的宇宙中漆黑一团的罪,是否像悲伤一样,仅仅是人类教育的一部分,通过它,我们一跃而上我们通过其他任何手段都无法企及的更加崇高和纯洁的境界?是不是因为亚当堕落了,我们才有希望最终飞升到比伊甸园还要美妙的天堂?

可以看出与爱默生的观点截然相反的是在霍桑的超越公式中大善并非以小善而是以恶为起点的。罪是善的阶梯,罪行使人升华,罪的终结才是善的开始。只有犯下了过错一个人才具备了道德和理智的潜力;只有他深切痛悟,才能使心灵得到升华。因为在霍桑看来既然难以驯服的本能常常将人导向恶的一面,超越就必须具备强大的动力才能实现,这一动力就是负罪感。因为相信自己罪孽深重,消失多年的海丝特才又悄悄回到了新英格兰,回到了这块她曾犯下罪行的地方。她的“罪”使她有机会变得理性,变得更有爱心,更有同情心,更加柔和。美丽善良的海丝特在天使般的纯洁中生活,在爱情的召唤下犯了罪,又在“罪”的逆境中挣扎求存,获得道德上的新生和灵魂的升华,她的“罪”成为她灵魂攀升的阶梯。丁梅斯代尔牧师表面上看虽是深受教民爱戴的上帝的最忠实的代言人,实际上却是在上帝面前犯下了双重罪刑的人。他终日生活在自己罪行和虚伪的悔恨之中,生活在背叛了上帝的巨大恐惧之中。一旦离开人群他便失去了笼罩在他身上的那种虚假的神性的光环,变成了一个最可怜最卑微的罪人。在这样的负罪感的驱使下,他最终通过坦白忏悔自己的罪行,在死亡中实现了自己心灵的解脱。相比之下,正因全然没有负罪感,齐灵渥斯才在本能的驱使下,从一个受害者堕落成为一个罪人。

总之,在霍桑看来,人性的超越首先必须源于对“恶”的感悟,同时在强有力的负罪感的趋势下才能真正实现心灵的升华。他认为,像爱默生那样,认为自己已经善良完美的如上帝天使一般,超越只能是一场悲惨的梦幻。

四.自然观

同样,两人对待自然的态度也是截然相反的。在爱默生的眼中,整个大森林不是只有实用价值的开采对象和资源,而是充满灵性的美的生命,是神对人的启示。他在《论自然》一文中说“自然界就是思想的化身,又转化为思想……每一种存在物都时刻在教育着人们,因为一切存在形式都注入了智慧。” “道德法则安居于自然界的中心,光芒四射”。这也就是说,人只需向自然界请教就可以得到指导自己行动的真理。自然界不仅向人们揭开了物质规律,而且还能启示道德真理,人通过努力是可以认识自然界的,而且人必须积极认识和掌握自然界。

但是霍桑出于宗教意识和神秘主义观点的影响,他对人类认识自然界,掌握自然界的能力笼统的抱怀疑态度。他否定一切技术进步,否定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因而他对当时资本主义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并不理解,只是简单地把工业的巨大发展看作一种邪恶的势力。在作品中,他总是用丑恶的形象表现人类征服自然界的一切努力,如著名的短篇小说《拉帕西尼的女儿》中的医生学问深,医术高,却被描写成一个窒息一切人性的恶魔。为了科学的需要,不惜以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实验。在许多描写科学实验的短篇作品中,霍桑总是力图表明,人类征服自然界就是违背自然,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还可能带来可怕的后果。《胎记》中的艾尔默,是一位笃信科学并企图依靠它实现自己战胜自然规律的科学家,他坚信自己可以去掉妻子脸上的胎记,使美丽善良,温柔可爱的乔治亚娜更加完美,结果他的实验成功了,乔治亚娜的生命却也随着那颗胎记永远消逝了。

所以在谈到个人与自然的关系时,爱默生和霍桑两人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前者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乐观的超验主义观点,后者则始终摆脱不了加尔文主义的影响。





综上所述,爱默生从超验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霍桑则从加尔文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两位杰出作家在思想上的根本出发点的不同造成了他们各自作品在内容和风格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充分了解爱默生和霍桑超验主义思想的矛盾,有助于我们深刻领会他们作品的实质,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透过他们的作品,我们看到的是十九世纪宗教气息浓厚,教权统治严酷的新英格兰,是宗教的统治与人性的觉醒之间的对抗。



美国超验主义  美国超验主义也叫“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或者说“美国文艺复兴”是美国的一种文学和哲学运动。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和玛格丽特·富勒有关,它宣称存在一种理想的精神实体,超越于经验和科学之处,通过直觉得以把握。领导人是美国思想家、诗人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美国超验主义(American Transcendentalism)是美国的一个重要思潮,它兴起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新英格兰地区,但波及其他地方,成为美国思想史上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运动。它是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以及梭罗相关的一种文学和哲学运动,宣称存在一种理想的精神实体,超越于经验和科学之处,通过直觉得以把握。
  一般认为,爱默生是超验主义的倡导者,他的散文,特别是他的演讲,令人感到亲切,富有一种奇异的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声音;他的散文在端庄凝重的说教之中每每流溢出特有的富有魅力的睿智、幽默感和文学、哲思的深度来。他的言词文本雄辩有力而辉煌,语调变幻莫测,显示出他的深奥的文学技巧来。
  1831年,爱默生辞去波士顿第二教堂的圣职到欧洲去旅游。其间,他会见了不少当时的文学名人,诸如英国诗人、散文家瓦特·兰德(Walter Savage Landor),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和苏格兰散文家、历史学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特别是他在苏格兰乡间会见了卡莱尔之后,开始了两位文学家的终生友情和通信。
  1837年,当爱默生作《美国学者》演讲时,另一名超验主义的集大成者梭罗刚从哈佛大学毕业。对于很多人而言,梭罗是一本教科书,通过他,人们可以用自然界发生的事实来理解世界,于是世界便成了一个供人阅读、品味、咀嚼的整体。他希冀过简单的生活。
  梭罗说过:“我之所以走进林间并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贵些,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烦做些个人想做的事。”因此,他的文字细腻而自然,充满了一个敏感的作家和一个深思熟虑的哲人对大自然的至诚的感受和感动。
  比起爱默生的演说和写作,梭罗更多地是实践和行动,在他的性格中,那种崇尚生命和自然、崇尚自由和独立的精神,和那种曾经在美国的开发,尤其是西部的开发中表现出来的勇敢、豪迈、粗犷、野性的拓荒者精神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
  从现在的历史资料来看,人们无法了解梭罗是否亲自聆听爱默生的演讲,但梭罗一生实践了爱默生在《美国学者》中的召唤:更多地关注美国本土,追求美国本土的独创性。
  作为一场融欧洲与美国思想潮流于一体的思想运动,它催生了美国散文一系列经典之作:《自然》(Nature,1836)、《美国学者》(TheAmericanScholar,1837)、《知识的自然历史》(NaturalHistoryofIntellect,1893)、《瓦尔登湖》(Waldon,orLifeintheWoods,1854 梭罗著),等等。
  十九世纪的美国被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是独特的美国文化诞生和成长的时期,是继政治独立之后美国精神、文化从欧洲大陆的母体断乳而真正独立的时期。正是在这样的特殊时代,以爱默森和梭罗等为代表的“超验主义”思潮“破空出世”,成为美国人的精神独立宣言。
  超验主义追求人的自由的精神成为美国文化中一个重要遗产。这种思潮发源于单一神教,同时又接受了浪漫主义的影响,强调人与上帝间的直接交流和人性中的神性,其结果是解放了人性,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的自由成为可能。超验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其社会目标是建立一个道德完满、真正民主自由的社会,尽管带有乌托邦的理想色彩。
  超验主义的核心观点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认为人类世界的一切都是宇宙的一个缩影——“世界将其自身缩小成为一滴露水”(爱默生语)。它强调万物本质上的统一,万物皆受“超灵”制约,而人类灵魂与“超灵”一致。这种对人之神圣的肯定使超验主义者蔑视外部的权威与传统,依赖自己的直接经验。
  超验主义的主要思想观点有三。首先,超验主义者强调精神,或超灵,认为这是宇宙至为重要的存在因素。超灵是一种无所不容、无所不在、扬善抑恶的力量,是万物之本、万物之所属,它存在于人和自然界内。其二,超验主义者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个人是社会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的革新只能通过个人的修养和完善才能实现。因此人的首要责任就是自我完善,而不是刻意追求金玉富贵。理想的人是依靠自己的人。其三,超验主义者以全新的目光看待自然,认为自然界是超灵或上帝的象征。在他们看来,自然界不只是物质而已。它有生命,上帝的精神充溢其中,它是超灵的外衣。因此,它对人的思想具有一种健康的滋补作用。超验主义主张回归自然,接受它的影响,以在精神上成为完人。这种观点的自然内涵是,自然界万物具象征意义,外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体现。
  爱默生有句名言——“相信你自己”,这句话成为超验主义者的座右铭。这种超验主义观点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打破加尔文教的“人性恶”、“命定论”等教条的束缚,为热情奔放,抒发个性的美国式文化奠定了基础。
  正因为爱默生的超验主义观点摒弃了加尔文教派神为中心的思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人”就上帝,才使得超验主义明显地烙上资本主义上升期的时代轰烈:“一个人一定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人。”而这种素来被称为美国平民宗教的自立自强,激励了美国民族精神的发展完善。
  因此,超验主义者的贡献就在于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重新审视了“美”的哲学命题,解放了美国思想,也使美国文学(包括散文创作)从模仿英国及欧洲大陆的风格中脱颖而出,开创了美国文艺复兴时期。
  其实,“超验主义”作为一种并不确切的戏称,也许只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表现了这一思潮的一个特征,即崇尚直觉和感受,而这一思潮的意义也许更重要地是体现在它热爱自然,尊崇个性,号召行动和创造,反对权威和教条等具有人生哲学蕴涵的方面,它对于美国精神和文化摆脱欧洲大陆的母体而形成自己崭新而独特的面貌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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