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体育竞赛,就要争出个名次,大家力争第一,这是体育精神。一旦设立团体奖牌总分,那么这个总分和各个单项奖牌就有conflict of interest。不管总分规则是一个金牌大于还是小于一银一铜,这时一个团体(国家)为了争取团体总分,是有权在一金和一银一铜之间做战略取舍的(假如有这个团体总分的比赛,这样做也算符合体育精神),这就伤害了单项比赛运动员的利益,使单项比赛失去自己原有的光彩。
公平的体育比赛规则,是不允许出现这类conflict of interest的,所以IOC不可能规定计算奖牌的加权总分,因为这对单项比赛的影响在体育上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