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
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路得记,一首奇丽无比的村景诗。它一开头就说:「当士师秉政的候……」,很明显,本书的时代背境是在士师时候——正如我们说过,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但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记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颗苦药后的凉果,一个酷热跋涉后的凉亭。我们不大会期望一本如此美丽可爱的路得记,竟是发生在士师的时代吧!读完士师记,就叫我们深信道德败落是当代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翻到路得记,我们看见在墨黑的天空现出了萤光,在全国衰败沦亡之际,仍有尊贵的爱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这无疑是沙漠的玫瑰,废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为之一清。尤有进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这件事挑出来写成书(可能是基于它与大卫王位的特别关系),我们就很有理由推测同类的事情必不止一两件,其他的只不过没有记录吧了。就是因为这缘故,麦拉林先生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实情可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糟的。」这本小小的传记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出来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叙述的是一个摩押的寡妇对她婆婆——一个希伯来的寡妇——赤胆忠诚的爱,与及她的报偿。这故事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莹的单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它告诉我们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实,里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稣基督的族谱出现过,莫理逊博士(Dr.James Morison)说得好:「本故事所牵涉到的关系十分微妙,它若有不尽不实的地方,必会立刻被发觉。因为整件事与皇室的族谱有关,书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卫王的先祖,它特别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统!大卫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个成员,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这血统还不是很远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们不可能置之淡然的。再说,皇室内外一定常会谈论,研究这个历史事实,因此执笔编写本书的人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写出有违实情的记录来,任何杜撰的事实或渲染的罗曼史,必然立刻给皇室成员或当时的群众——大卫王的崇拜者——指出来。」
独特的地位
圣经六十六卷中,只有两卷是以女人的名字为题,一是路得记,一是以斯帖记。她们的对比十分强烈:路得是一个外邦女子,活在希伯来人之中,又嫁给一个希伯来人而成了大卫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个希伯来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给一个外邦男子而成为一伟大王朝之后。路得与以斯帖都是非比寻常的女人,但路得记特出的地方,是圣经中唯一以整卷书之篇幅来记述一个女人的事。路得记是一本爱情故事——一本描述伟大而尊贵的爱情故事,一种越过鸿沟与偏见的爱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发生于少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而是婆媳之间的,正如郭斯博士(Dr.Samuel Cox)说:「这是一个发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对我们近代的人可能显得奇怪,但它确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对她婆婆的爱——一种强烈而尊贵的爱!」它另一个独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个情节中,都特别指出路得过人之处,我们不要忘记,她是一个外邦人,而其他两个(都是十分特出的)却是希伯来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来民族那种强烈的排它性中,这种写法绝不寻常的。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与拿俄米,甚至超越当时之以色列女子,这并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实在因为路得之美德像金钢钻一样,光芒四射,是掩盖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实地记录下来而已。有人作了如下的评语:
「本书对非希伯来人的记载,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对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离开父家,迁居外邦,路得记没有一言半语苛责,路得的嫂嫂俄珥巴离开婆婆了,作者也没有说不是,反倒写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离去;而对路得,作者其实没有加上任何赞美的说话,他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忠实地记录下来。它向我们显明真理!敬拜真神是没有国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来自什么国家,清洁无私的爱,永远都会蒙神悦纳。它也指出蒙拣选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权不是独一的、专利的,它邀请列邦万国的人都来,投在耶和华翅膀下,我们若是信靠她,本来属于以色列人的特权,立刻就会临到我们身上。
还有更特出的是,这个年轻的摩押女子不单嫁了个以色列的丈夫,日后更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参四18~22),且在弥赛亚族谱中占一席位。在弥赛亚族谱中,一共提过四个女人的名字,另三个是他玛,喇合,和拔示巴,这三人都叫我们想起她们不洁的行为,唯独与她们并列的路得,却为她们平添三分光彩。
小心研究自亚当到耶稣基督的族谱,就会发现共约六十代,而六十代中又约以十代作为一组,每一组均代表着弥赛亚来临的一项真理,我们先看第一个十代:
亚当 塞特
以挪士 该南
玛勒列 雅列
以诺 玛土撒拉
拉麦 挪亚
挪亚是第十个人,撒但想从人类历史的起点就破坏弥赛亚的希望,使亚伯被杀,它失败了,于是又在第十代挪亚的时候,叫整个世代的人都败坏了,但在所有人都离开神之际,有一个人却与神同行,在那世代是一个义人(创六9),到全人类都遭受毁灭的时候,这一个人和他的家庭却得以保存;撒但一切的能力,以致人类所有的罪恶,均不能叫神的计划落空。我们再看第二个十代:
闪 亚法撒
沙拉 希伯
法勒 拉吴
西鹿 拿鹤
他拉 亚伯拉罕
在这里,亚伯拉罕也是第十个人,他是选民之父,弥赛亚之族谱亦由他而起(参太一章),是神特别亲密的一个朋友,领受神特别的启示,神亦向自己发誓要赐他一个无条件的应许。我们再看第三组的十代:
以撒 雅各
犹大 法勒斯
希斯仑 亚兰
亚米拿达 拿顺
撒门 波阿斯
这里,波阿斯也是第十个人。波阿斯又怎样呢?这正是小小的路得记要告诉我们的(到这里,我们岂不更看见路得记的珍贵呢?)是波阿斯把一个外邦的女子带到大卫与弥赛亚的族系去,路得既能进入那系列,岂不也表征地把一切的外邦人都带进去吗?现在外邦人与犹太人都可同沐于一个希望之下,同等候一位弥赛亚——那个外邦人之光,以色列人的荣耀的弥赛亚。不错,路得对我们这些外邦人的意义尤其重大,她在弥赛亚的族系里,像一颗外邦之星,焰焰生辉。
(另外三组稍迟再述。)
写于何时?
本书发生的时间是在士师时代,但成书时期约在大卫作王的时候,这推论是根据下面的思考而成的:
(1)「当士师秉政的时候」(一1)原文是作过去式,句之前且有一句「那日子已成过去」,不晓得中译本为何略去。这句很明显地指出成书时间是在士师之后,而作者是回顾过去曾发生过的事。
(2) 四章七节提到曾在士师时代流行的一些习俗,这表明到写书的时候,该习俗已成过去(故作者用「从前」一词),而要一习俗过去,必要相当时日才成。
(3) 第四章尾之族谱,一直记到大卫一代,然后便停住了(参四17~22),假如是在大卫之后才成书,为何要停在那里?若是在大卫之前成书,则更无可能提及大卫这个名字。
(4) 大卫统治的时间,长得足够叫在士师初期或中叶流行的习俗,慢慢消失(譬如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吧),我们都知道,大卫是耶西第七个儿子,又是波阿斯的曾孙,连同他登基后的日子,这就会跟路得记所发生的事相距约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左右。在另一方面说,大卫作王的日子,也不会长到忘记路得记中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细节。本书若在大卫之后才写,就会有这个危险。
(5)大卫作王的时候,是希伯来历史中书写相当发达的时代。大卫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写诗作书的一个人,他一定会招聚不少文人墨客在左右。再说,大卫是一个对人满怀同情与爱,他对先祖这一个摩押血统的关系必然感到兴趣,
(6)读撒母耳记上二十二章三到四节,「大卫从那里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对摩押王说,求你容我父母搬来,住在你们这里,等我知道神要我怎样行,大卫领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卫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里多少日子」,由此可知大卫绝不会以这一点摩押血统为耻,且以宽怀大志而论,亦鲜有过于大卫者。
综观上述各点,我们相信路得记成书的时间,应该是在大卫作王的时候,且在本书中,我们也发现大卫时代的一些痕迹呢!
在我们开始下一课之前,请先参考下面全书的大纲。
路 得 记
先 苦 后 甜 的 爱 |
第一章 爱的决定:(路得尊贵的选择) 路得,忠贞的媳妇—在拿俄米愁苦之际追随她。 第二章 爱的回应:(路得谦卑的服侍) 路得,摩押的拾穗者—帮助拿俄米逼切的需要。 第三章 爱的要求:(路得温柔的求助) 路得,贤德的代求者—向正直的波阿斯求助。 第四章 爱的报偿:(路得婚姻的喜乐) 路得,蒙爱的妻子—完美的祝福与喜乐。 |
当最后一日已西沉,
黑夜尽成过去;
当太阳依然埋葬,
于忧邑的坟茔;
当星辰如腊炬之寂灭,
海洋也不再起伏;
当风暴抖掉它的诡诈,
动乱亦已遗忘;
当馀下一片唇也麻痹,
最后的祷词已止住;
爱仍坐在王座——永存不朽,
在荒芜僵凉的世界。
——埃伦
本事
第一章
在士师秉政的时候,迦南地遭遇饥荒,连向以富庶肥沃的伯利恒也不能幸免。就在这断粮的威胁下,原藉伯利恒的一个希伯来人,以利米勒,就带着一家大小,他的妻子拿俄米,两个儿子玛伦和基连,逃荒至摩押,暂谋庇身。我们相信这家人是敬畏神的,为了生计而离开祖地,投奔拜偶像的摩押,下那决定必然是痛苦的。到底他们仍是去了,结果他们也错了!离开迦南应许地,离开蒙拣选的以色列同胞,他是错误地离开了。以色列人都知道,饥荒临到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离开了神,走了歪路(参利二十六章)。
他们去到摩押地,却病倒了;为了寻找生计,连生命都丧失掉,他们指望口粮,得到的却是坟茔。以利米勒先死去;然后两个无父孤儿先后与摩押女子结了婚(另一件错事——参申七3);不久,两个儿子也就一坯黄土长埋摩押地下。留下两个年轻的寡妇,伴着早已丧夫的婆婆拿俄米,流泪眼看流泪眼。
时光流转,霎眼间十年就溜过了,他们听到自己的祖家食有馀粮,就决定回去。在这段日子,她两个媳妇对婆婆的爱日增月长,希望与她一并归去,因为她们从拿俄米身上,找到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她们婆媳之间的爱,都不是自私自利的,拿俄米不想拖累她们,就劝两个媳妇各回本地去,俄珥巴听从了,路得却决定留下,为着孤苦伶仃的婆婆甘愿冒任何的危险。下面一段话不单是感人肺腑,亦是鲜见之一段自剖词: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神重重的降罚与我。」(一16~17)。
要完全欣赏路得舍己忘我的爱,就一定要了解拿俄米是怎样劝她的儿妇:「你们各人回娘家去罢,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一8~9)
请特别留意「平安」一词,「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希伯来文menuchah不单是普通平安之意,乃具有「安全的荫庇所」的含义,是希伯来人用来形容「夫家」的,故此这是女人的men uchah。按古代东方的观念,未婚或失婚的女人是没有保障的,她们唯一得到尊敬和保障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里她们才不会被轻视或侵害。
拿俄米有鉴于此,就催俄珥巴和路得早日回到摩押老地,另再嫁人,好得安全,敬重与尊严。正如拿俄米黯然地说,她已没有儿子可以娶她们了。她们若坚持要回以色列,不单全无前途可言,连安全也会成问题。她们若留下,重新找到荫庇是没有问题,但回到迦南地呢,以色列的律法是不准娶外邦女子为妻。了解这一点,就不会苛责俄珥巴之舍婆婆而去了。
明白这一切的代价,我们才会欣赏路得爱拿俄米的荣美,为着婆婆,她愿意接受一切,忍受一切!
于是拿俄米归来了——带着摩押的媳妇归来了,「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么?」一19)到此,第一幕也就完结。
第二章
第二章掀起路得记的第二幕,这也是美得出奇的一幕。那时拿俄米陷于在陈之困,只好让路得到田野,拾些遗下的麦穗度日;舍己忘我,任怨任劳的路得很愿意为着养生之粮而干这卑下却是诚实的工作。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路得就是到他的田野里拾穗子。从第二章的记载看,波阿斯实在是一个满有同情心和男子气慨的人,他深为路得的谦柔与美丽所吸引,而路得对她婆婆的事情,他亦早有所闻(二11),他便极力要求路得只在他的田里拾麦穗,且给她各种方便和保护,务使她与婆婆的生计不成问题。路得第一天回到家里,她婆婆立刻就看出是神的手在引导供应她们,路得便一直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子,直到收割的季节过去。
第三章
这一幕出现了高潮。对现代的人看来,可能有点怪异,但在当时的风俗来说,却是十分合情理的。那时,麦秋已过,收割亦完结了,路得与波阿斯亦不能再天天在阡陌间相见,但他们已经互生情愫,只是这个有钱的亲戚还没有采取什么积极的行动,他们就怏怏而别。
拿俄米看出路得的心事,忧郁漫过她柔弱的心灵,她就想办法探知波阿斯到底有什么打算,把事情找出个头绪,总比呆在浓雾中更好。她的方法是十分纯洁的,跟希伯来人的风俗和摩西的律法吻合;申命记说:「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二十五5~6)
拿俄米遣路得去见波阿斯,要他为他的族兄以利米勒立嗣,这命是按着希伯来人的律法而行的,同时也好为路得寻找安身之所。我们从波阿斯庄严的说话(三10~13),就知道他是充份了解的。
我们特别留意波阿斯和路得怎样用「亲属」这一个词。路得说:「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就说:「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个「亲属」,在希伯来文是goel,而希伯来人有关亲属的或远亲的律例,十分值得留意,那些律法在利未记二十五章,民数记三十五章,申命记十九和二十五章,均有详细叙述,简言之,作亲属的有三种义务:
(1) 他的兄弟若因贫穷而变卖了田地,或卖身为奴,作亲属的要为他赎出。
(2)他的兄弟若身受人害,作亲属的要为他复仇。
(3)他的兄弟若膝下犹虚而离世,作亲属的要与他妻子同房,生子作他的后嗣。
很明显的,这些律例的用意,无非是保存以色列人,免受减族的危险。作亲属的资格,一定是要至亲,若至亲不在或不肯,则由近及远的推下去。每一个至亲的都是亲属的成员,当然,最亲的一个应先履行义务。
明白了希伯来人亲属的条例,才能充份了解第三章的背景,郭斯博士(Dr. Samuel Cox)说得好——「一个拥有肥田千顷,钱财无数的富翁会睡在麦堆旁(第7节),这不是不可能,只是那时代距离现在太远,以至从现在的眼光看是有点不可思议而已;无论如何,当路得轻轻爬进波阿斯的脚下,用他的外袍(中译作[被])盖着躺下,她只是按着当时的法律而作出合理的要求而已。」当路得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波阿斯立刻明白她只是要求保护。原来按当时的风俗,在婚礼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盖在新娘的头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护她。
这就是当时的情形:波阿斯惊醒后,发现路得躺在那里,起初是有点愕然的,但听到路得所说之后,他立刻了解到路得的情况,而且十分欣赏及同情她;我们看到十三节,波阿斯回路得的话中,看出他不但十分尊重路得,而且也表明他是一个可敬的人。现在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当晚为什么没有答应路得所求的——
(1)他年纪比路得大许多。
(2)他不是路得的至亲。
波阿斯脑中可能还有第三个问题,那就是若要履行亲属的义务,对象可能是他兄弟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虽然她既差路得来,就表明她是愿意让路得承受那权利。
波阿斯把「六簸箕大麦」给路得带回家,就等于告诉拿俄米他是必会立刻办妥这件事,绝不耽延。
第四章
第四章的场面至为感人,也是全书精华所在。波阿斯没有耽延,他立刻在城门口(按当时的风俗)召集了长老,见证人,那无名的亲属起初愿意负起义务,赎回以利米勒之田地,但后来知道要娶路得为妻时,他放弃了,他说「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他理由大概是鉴于基连和玛伦娶了外邦女子而招天谴,他若重蹈覆辙,说不定就惹祸上身,他便退出了,又按当时的风俗,将鞋脱下来,交给波阿斯——这风俗是源于当时的人若承受合法的土地,就要踏足在该地上。立时,在城门口的长老和见证人就说:「我们作见证。」(四11)
对波阿斯来说,路得比千顷良田宝贝得多了,她立刻就作了波阿斯的妻子,路得也因而生了一子,就是耶西的父亲,大卫王的祖父——以色列人最伟大的王的祖父。至于拿俄米的喜乐就更大了,她成了这个孙子的养母——没有比这个婴孩的养母更温柔,更甜美的了。无怪乎城中的妇女对她道:「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四15)
这故事是以饥荒,死亡,哭泣开始,却以丰足,新生,和喜乐结束。一夜虽有哭泣,早晨必有欢呼,起头的愁云为后来的旭日驱散,这本书提醒我们一个真理,一个古旧的真理:一个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爱,到头来必不会落空的。
表记方面
重读路得记,我们就会发现整个故事的发展,实在是预表着一些重要真理的。我们先看书中各人物姓名的意义。
书中出现的第一个地名是伯利恒(Bethlehem),那是「粮仓」的意思(Beyth:仓;lechem:粮,或面包),第一个人物的名字是以利米勒(Elimelech),意思是「我的神是王」,或「我的神是我的王」(Eli:我的神;melech:王),以利米勒的妻子是拿俄米(Naomi),意思就是「甜」,或「馨香」。因着饥荒,他们就离开了伯利恒,在外邦之地谋生,他们带着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Mahlon),意思就是「欢乐」,或是「乐歌」,另一个名叫基连(Chilion),意思就是「饰物」,或是「完美」。他们在试炼之下,就忘记了与神立约的身份,与外邦人妥协,一起活在污流中。
在摩押地,以利米勒(我的神是我的王)死了,跟着玛伦(乐歌)和基连(完美)也过去。拿俄米苦撑了十年,两个寡妇回来了,这时她不再是拿俄米(甜美,馨香),她自己说:「叫我玛拉」意思就是愁苦。
难道这还不够清楚表明路得记是一预表吗?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本就是神权统治的,神是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就是以利米勒——他们可以说「我的神就是我的王」,以色列人是与拿俄米——甜美,馨香与祝福——结亲,他们的后裔就是玛伦和基连——乐歌与完美。但当以色列人落在试炼中,他们就妥协了,走迷了,离开与他们立约的神。以利米勒死了,以色列人再不能真心真意地说——我的神是我的王;玛伦和基连相继离世——乐歌止住了,敬虔与完美埋葬了;最后一度是「甜美」和「馨香」的拿俄米回来,但却是悲愁的馀种,就像日后以色列人在以斯拉和尼希米领导之下回耶京一样,「空虚」与「愁苦」。
但在拿俄米归回的当儿,路得(意即满足,或悦目)成为焦点,她是预表教会的,可从下面三处看出来:
(1)在麦田的路得。
(2)在麦堆的路得。
(3)在波阿斯家中的路得。
我们分条说明:
第一、我们看见路得在收割的麦田拾穗子,一个异地的、可怜的、一无所有的女子,她在以色列地与约的应许上,本就无分无关,她却在耶和华的荫蔽下寻求安身之所,向富有和尊贵的波阿斯求恩待。波阿斯的意思就是「他里面有力量」,这是贴切的;他的强壮,富有,尊贵,优雅等方面,就是预表基督的,尤其是当他慷慨又温柔地看待路得,和日后娶她为妻等方面。
第二、我们看见当路得求助无门的时候,她来到波阿斯那里,躺在麦堆旁,她把一切都投上去,她相信波阿斯的仁慈,尊贵,与及恩慈可以救赎她;一无所有地来到他面前,却因他先爱她,她就完全投上去了,躺在他的脚下,求保护、供给、荫庇。至终她所得的,远超过她敢于想像的。
第三、我们看见路得既被波阿斯赎回,她就与他联为夫妻,与他分享他的生命、房子,以及一切财富与喜乐。
我们不需要太尖锐的洞察力,就可以看出整个故事就是基督与教会的预表。从记载方面看,也许路得一方面是稍多笔墨,但波阿斯的重要性却是不容抹杀的。波阿斯既是预表救赎者的,他就一定要有三方面的条件才成。
(1)他一定要有救赎的权利。
(2)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力量。
(3)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心愿。
基督是我们的亲属,他也
(1)是有作我们亲属的权利。
(2)是神的儿子,因此有救赎的力量。
(3)同时有救赎我们的心愿。
我们的救主不单把我们失去的土地赎回,他叫我们成为他的新妇,永远分享他的生命、国度、财富,与及永恒的喜乐。在他里面,我们得着的比亚当失去的更多!
谁是个无名的至亲呢?(四6),重读下面的经文就会清楚了,「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在路得记四章六节那无名的至亲就是预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义的,对路得却是没有笑容,没有地位,也不欢迎她。他愿意按律法规定的代赎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对我们这些罪人,对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点不能作什么。它不能重生我们,不能赋予我们能力,它只能定我们的罪,感谢神,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却为恩典所悦纳,愿因犯罪而听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听到加略山满有恩慈的说话:「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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