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疯了,她一直是个疯子。啥都不做,最爱生气。要是人都像她那样随性就好玩了。我怎么可以和一个从来没有过真正交谈的人生小孩又结婚呢?这个婚姻到底有什么意思呢?不是有没有意思, 是已经无法走下去了。我知道这样会难为我的小孩,可是已经无路可走了。生活在一个成天争吵的家庭,不如安安静静好。何况我在多伦多还有那么多姐妹呢。最重要的是有上帝照看我们母女两,一切都会是美好的。我要再结婚,再生小孩。我的先生会爱我的大女儿如同他自己的孩子。我的大女儿会和她的弟弟妹妹两小无猜。一切都会好的。从今开始,不想再对那人做什么评价了。我和他无关。